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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铺租赁合同3篇最新 商铺租赁合同有效吗(推荐5篇)

发布于2024-08-19 15:15,全文约 13168 字

篇1:小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___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小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门面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应维持门面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门面。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门面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门面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 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门面,甲、乙双方均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写: )。从 年 月 日开始 ,每 个月,交纳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门面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门面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门面租赁期限以甲方退门面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篇3:私人商铺租赁经营饭店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所管理的新莱迪铺位进行商业经营一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位置及面积:

新莱迪广场 层 区 号铺位,套内建筑面积计为 ㎡(建筑面积计为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复核面积和位置,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确认了所承租商铺的位置和计价面积。

二、 乙方经营商品种类:

双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经营 类 品牌系列的商品。经营的品牌必须“五证”齐全。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陈列或经营其它品牌、品类商品;如需要经营其它品类、品牌的商品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

三、 租赁期限:

1、乙方租赁期限为自年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若要求继续经营,须于合同期满前60天之前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商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乙方因非违约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须至少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订终止协议后,本合同终止,但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所合作商铺的使用权,不得中途退出(全部或部分)合作,6个月后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每铺位转让手续费为3000元,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户之间不得私自交换合作商铺的使用权,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 收费标准及缴款方式:

1、收费项目和金额:

1) 乙方按套内建筑面积/(㎡·月)向甲方交纳租金,全年共计元。

2) 乙方按套内建筑面积/(㎡·月)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全年共计元。

3) 乙方按套内建筑面积/(㎡·月)向甲方交纳商场宣传促销费,全年共计元。

4) 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处理完乙方的商品质量、价格、顾客投诉、违约金等事项后余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被做为违约金处理后,应在接到通知后次日足额补充。

2、交款方式:

在签约之时,乙方首付按6个月向甲方支付当期合作金,后期部分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先付后用。甲方收到上述费用后提供收据,所产生的相关房产合作税金由乙方自理。

五、 费用、税收及其它约定:

1、乙方商铺所用电费单价为1元/度。按照每月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支付,每月底前交清,逾期每天加收5元,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停电,其后果乙方自负。

2、工商管理费、税收等,双方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分别缴纳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3、乙方在经营期内使用商场的小票、标价签、包装袋、POP等物料,以现金形式购买。

4、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营业员培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签约后即购买甲方的统一工牌。人员撤场时工牌如无损坏,可以原价退回。

6、乙方商铺内的灭火器可委托甲方统一配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撤场时,灭火器完好,甲方可原价回收。

7、六、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约定铺位有出租权,根据位置差异设定不同的租金和费用标准。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安全、消防、卫生、用电、物产保护、经营、服务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4、对商场经营设施,如空调、扶梯、水、电、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进行管理及维修保养。空调制热期为11月15日到次年度的3月15日,制冷期为5月1日到8月30日,一天开放5到10小时;公共照明和电梯开放时间为每天的开店时间,营业员和管理人员一律走步梯。

5、对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进行清理维护和管理。

6、对商场的公共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和施工的监督以及竣工后的验收。

8、对商场进行商业管理,对商品品种、品牌进行区域划分规划和控制,进行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七、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据本合同取得承租商铺的使用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租赁商铺进行销售、抵押。

2、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销售的商品,如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或因商品质量对顾客的身体造成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依法服从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商品取样抽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罚款及商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乙方独立承担各项民事责任,甲方不连带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应爱护和合理使用承租铺位内的各种设施,如需改动应先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自聘营业员,薪金由乙方负责发放。应将所用营业员姓名、简历、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送交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所用营业员的行为代表乙方,由乙方对其全部行为负责。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聘用营业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8、乙方的商品和财物在商场的一切风险除因甲方员工的故意、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应自行负责并承担。

八、 商品管理:

1、乙方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若乙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缺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顾客关于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不能证实是顾客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可对消费者先行赔付,然后以违约金形式向乙方追讨。若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甲方将配合有关部门的查处工作,并根据商场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给商场信誉造成损害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上柜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专业质检标准及上市销售要求,所有商品应用中文标明品名、商标、产地、生产厂家(含名称、地址、电话或进口商品代理商的名称、地址、电话)、规格、净含量、成份和其它相关技术参数和说明书;标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标志、标号;标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和使用警示标志等内容。否则,甲方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出不许上柜销售及其它相应处理。

3、乙方不得擅自抬高商品价格,同样商品的价位不得高于本县城其他商家。

4、对同种商品,率先取得厂家发给的“在新莱迪广场专营授权书”的商户,经甲方认可备案并在商场公布后,具有独家经营权,其它商户不得重复经营有专营权的商品,获得独家经营权的品牌系列商品上货率不得低于60%,否则视为放弃独家经营权。有独家经营权的商户可享受2%的租金优惠,在租赁期结束后兑现,中途失去经营权者,取消本优惠。

5、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牌采用预先申报制,不得与商场内的经营户重货。改变或新增经营品类、品牌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上柜销售。申报的品牌被批准后,三日内必须上货,否则商管部收回其对本品牌的经营资格,可以另批给其它商户。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可设定一个主打品牌,并将现营所有品牌列表申报备案,接受商管部的监督,发现没有货品的申报取消该品牌的备案。

6、本合同签订前已有重货的,暂缓备案和审批,商管部组织有关商户协商解决,合同期开始后一个月内仍协商不成,取消所有经营该品牌的备案,所有经营户该货品一律按时下架,否则按擅自增加品牌处理。

7、乙方应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三包”。

九、 经营管理:

1、甲方全面负责商场总体的经营管理工作,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使用的营业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告知乙方该营业员的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求予以遣退。乙方应接受处理,负责撤换该营业员。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严重影响甲方的声誉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应负连带责任。

3、乙方更换或增减营业人员,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把有关资料在甲方商管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不得使用因本条第2款原因被从商户遣退的营业员。

4、甲方制定的经营管理方案,应符合多数商户的长远利益,甲方调整商品结构、商品布局时,乙方必须服从和配合,严禁各行其是。

5、乙方合同期满未再续签,应于合同期满当日将所陈列商品从承租商铺中撤离搬出;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所陈列商品从承租商铺中撤离搬出,逾期没有撤出的物品,做为乙方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物品若因此而遭受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提出赔偿事宜。乙方如果借此时机撤除或破坏固定设施,甲方可制止并追讨相应损失。

6、乙方应接受甲方推行的购物卡;并承担相应的购物卡打折优惠的费用或扣点费用。

十、 促销活动及宣传工作:

1. 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广告宣传及美化工作,费用从所收取的商场宣传推广费中开支。

2. 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外立面广告及建筑物内可规划为广告位的地方实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干涉。

3. 乙方在商场进行单独的宣传及促销活动时,须提前3天向商管部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协助。

4. 在商场运营过程中,甲方根据营销策略有权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段参与商场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

十一、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违法经营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 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理,给商场名誉造成负面影响;

3) 拖欠租金或其它费用时间达30天;

4) 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规章制度;

5) 未经商场同意,累计擅自停业或空柜3天以上。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一方的资产或商品被扣押或被法院执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2) 由于国家的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十二、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商铺,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00元,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将商铺交付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费用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则减收相应天数的租金。

3. 乙方不能按期交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按欠费金额的逾期天数每天追交1%的违约金。

4. 乙方如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所列情形,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柜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将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转做违约金。乙方除应足额交纳各项费用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5. 如乙方违反合同,损失金额高于履约保证金的,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索要补偿。

6. 合同期满或被解除时乙方应交而未交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商铺内的货物。从留置当日起10日内仍不能交清各项费用,甲方可折价、变卖留置物品,并优先受偿,不足时继续追索。

十三、 布局调整及相关事宜:

1、甲方因下列因素需要统一(全部或部分)调整经营布局,甲方有权变更专柜位置,增减乙方经营面积,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甲方调整,服从甲方安排。

1) 甲方因业务发展,经营思路调整或商品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2) 乙方或部分柜组因销售业绩差或商品种类低劣。

2、如因甲方调整商场布局,致使乙方商铺面积变更但可以继续经营时,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和期限调整相关的费用。如果致使商铺灭失,无法经营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剩余期限的租金。

3、乙方装修事宜:

1) 凡涉及铺位装修、改造、改装电路、更换形象墙等工程项目,须提前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报送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填写 “施工方案审批表”,经甲方书面审批后方可实施。

2) 乙方接到审批手续后,组织人员施工,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降低噪音,负责施工安全;

3) 乙方装修的固定设施,合同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其固定装修设施无条件完好留给甲方;合同期未满,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也不得有任何损坏行为;

4) 乙方毁坏、损坏商铺设施或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应按甲方修缮商铺总支出费用的2倍赔偿损失。

十四、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发布商场制度和其它通知均以书面或法律允许的方式送达,包括在商场内的公告通知;乙方有充分注意甲方所发布公告通知的义务,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通信联络地址及方法向乙方发出的有关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2. 本合同签订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合同条款中的未及事项,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4. 乙方家庭人员、受雇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5. 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对方的业务资料进行保密,任何一方私自泄密,对方有权索赔。

6. 一次交清全年费用,在合同未满时自行撤柜的,剩余期限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营权收回。

十五、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新莱迪防火安全责任书》、《新莱迪综合管理制度》、《违反综合管理制度行为收取违约金标准》以及甲方公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餐饮店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方: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编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店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店铺基本情况

甲方店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店铺结构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店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店铺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店铺用途

该店铺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店铺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店铺月租金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每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店铺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店铺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店铺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店铺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店铺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店铺大修理费用由承担;日常的店铺维修费用由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店铺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店铺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店铺设施,如需改变店铺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店铺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店铺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店铺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店铺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店铺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店铺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店铺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店铺结构或改变承租店铺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店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店铺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店铺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甲方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乙方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篇5:小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定已清楚了解本合同的内容,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岗边 号自编 号(以下简称所租位置)租给乙方使用,首层总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 M2)(含公共场地分摊面积)每平方为 元,二层总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 M2)(含公共场地分摊面积)每平方为 元,属临时建筑性质,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承诺该所租位置用途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划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其它费用,以下涉及的金额以人民币结算。

1、租赁期限为 年,自日起至年

2、租赁期间内,第贰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2%,租金按月计租,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如下:

年月日,每月的纯租金为:元正;小写¥ 元正。 合同编号:

年月日,每月的纯租金为:(人民币)元正;小写¥ 元正。

年月日,每月的纯租金为:元正;小写¥ 元正。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第5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此租金不含税费,乙方同意向甲方另外交纳租金税费。

3、乙方所租位置的卫生、管理费人民币/月小写¥元。乙方应于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卫生费及管理费。

4、甲方将所租位置交付给乙方使用,从所租位置交付使用即日起,该所租位置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及按比例分摊的公用水电损耗费用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纳,如用水、电每月低于3吨/度,按3吨/度计收。

三、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顺利履行合同,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以抵扣租金及其他应交费用,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或拖欠甲方租金、违约金、赔偿等情况,经甲方验收乙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所租位置交付给乙方使用,并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租赁期满,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所租位置及各项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结算各项费用。

3、对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其他破坏场内经营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终止合同。

4、甲方有权监督和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有权督促乙方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向甲方交租或要求减租、推迟交租、自行退出租用位置或要求解除本合同。

2、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壹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在取得合法经营权后乙方有权在所租位置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按时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缴费纳税及缴纳规定的费用。如乙方无牌照非法经营,对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爱护场内的公共财物和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场内结构及设施、设备,乙方如对所租位置和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有其他严重损毁行为的,应负责恢复原状并按当时的市场价赔偿甲方。乙方对原有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所租位置内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若进行所租位置装修,必须在进场施工前的十天内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同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所装修的固定物不得拆除或破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及损失费。

5、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条款中任何一种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所租位置并终止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责任,乙方所交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 乙方不得在所租位置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

(2) 乙方不得将所租位置作为经济担保、抵押、转租、分租或与他人互换物业使用;

(3) 乙方不得拖欠租金或其它费用达5天(含5天)以上;

(4) 乙方不得破坏所租位置内或本场内的原有设施结构;

(5) 乙方不得无牌照经营或未经消防验收进行经营;

(6) 乙方不得在场内不文明经营、打骂顾客、不礼貌对待管理人员及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7) 乙方不得在所租位置内销售、制造违禁、假冒、伪劣产品、危险品、国家禁止物品。

(8) 乙方不得拖延或拒交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治安费、工商费等。

6、乙方应做好经营所租位置内和公共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不得在所租位置内住宿、使用明火、电炊具、吸烟、燃烧香烛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物品,放置物品不得超出所租位置门口(或周边)。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等事故及有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租赁所租位置后,应自觉搞好门前卫生、防火及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经营规则及场内营业时间,应按时开铺和关铺,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日期统一开张营业。

8、如乙方连续五天(含五天)不营业或在两个月内累计十天(含十天)不营业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租位置,所租位置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所有权,则当废品处理,并由甲方另行处理,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9、本场内严厉禁止打牌、打麻将、播放音响、吵闹、噪音、喧哗、斗殴、聚众、赌博、色情活动、毒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乙方应清楚明确这一条并严格遵守,乙方或乙方朋友不准在所租位置内或本场内任何一处地方,出现以上任何一种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租位置,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10、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逃避债务、事故责任或民事责任及欠工人工资,应由当事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案,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负责,甲方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对出租位置进行调整或整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

11、本合同未能明确的政策性收费和非甲方造成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乙方应自觉缴纳。

12、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经营所租位置内属乙方的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并将钥匙交还甲方,如合同期满后二天内,乙方不及时清理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甲方增加的费用和租金以市值(双倍)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或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否则,除须向甲方承担总租金30%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位置,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未满,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相同于剩余租期相应租金总额的20%作为赔偿金,以及结清各项费用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所交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未办退租手续而自行退出的,甲方有权扣收其所租位置内的物品作为赔偿。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或土地权属单位收回此地块,或因其它原因改变此地块的用途等,如出现以上任何一种行为而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需要解除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所租位置,乙方所投入资金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必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或经济责任。

3、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位置用途,或逾期三天未及时足额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关闭铺面连续五天不营业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有其他严重损害本场经营秩序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有关费用不予退还,不足部份由乙方补足,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经营所租位置给乙方的,逾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月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须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欠交金额3%的比例向甲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的,甲方除有权按乙方欠交金额每逾期一天3%的比例向乙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所租位置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乙方的转租转借行为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所租位置另行出租,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回。

4、合同期内,乙方如有违反条约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即时切断乙方的供水、供电并即时收回所租位置、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责任,没收乙方存放在内的所有物品,乙方所交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得退回。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内,遇有关部门检查时,乙方必须协力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包括除四害和占道经营等其他检查)。

2、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完好交还原承租所租位置和设施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查清乙方是否交清其它费用,如乙方未交清费用,可将保证金抵扣所欠款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项,应向乙方追收。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需续约,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协调期间甲方可同时进行招租事宜,并在通知乙方后可陪同客户进入该所租位置内观察。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另行续约或本合同解除后二日内所租位置内仍有剩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则当废品论处,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将该物品处理并收回所租位置。如乙方逾期不交出所租位置,除须于甲方指定限期内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之市值双倍租金外,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损失,没收有关物品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4、在乙方接收了所租位置后,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装修完毕,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开业,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位置,甲方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正式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即自动失效、终止。

十二、其他:

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甲方开出的收款单据为准才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