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空调开放时间规定(精选13篇)
发布于2024-08-21 11:40,全文约 16197 字
篇1: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耗材的管理,满足生产运营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礼品、纪念品等物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耗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第四条 各部室和项目组负责办公耗材的申请、领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办公耗材分为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第六条 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纸张、笔、文件夹、各类文具等。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长期使用或价格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小型仪器设备、工具、高级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对办公耗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采购、按需领用、费用分摊”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计划
(一) 每月10号,由各部室、项目部申报下月办公耗材计划,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项目组可适时提出申请,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三) 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室、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制定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再送达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下达计划。
第九条 采购
(一)综合办公室按照获得批准的办公耗材采购计划,选择产品质量好、服务及时、价格合理的供货商实行采购。
(二)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各部室、项目部对办公耗材的质量、服务和价格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报告更换或保留供货商的建议,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确定下一年度的供应商。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室、项目部申请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与领取,严格控制成本。
(三)各单位或项目组对U盘、移动硬盘、计算器、电话机等使用期较长的办公用品,在领取前必须明确使用和保管人员,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对于办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废弃物品(如硒鼓等),应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
(五)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2:公司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 宿舍门禁设置:1号门(员工正常出入大门),2号、3号门(消防安全门)
2. 本公司所有住宿人员,不分职务与职等,无论什么原因进出宿舍1号大门时,都必须打卡进出。
3. 厂区内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者,凭凭《退宿申请单》、《离职物品移交单》、 《人员放行条》由保安检查后给予放行厂区外(安井之家宿舍)由宿舍管理员工检查后给予放行;因病请假时,一星期内可留宿厂内,超一星期则不可留宿厂内(工伤除外)。
4、员工入住办理门禁卡流程:填写入住申请表→宿管办理住宿并开启门禁卡 员工退宿办理门禁卡流程:填写退宿申请单→宿管办理退宿并关闭门禁卡
5、门禁卡发生无法使用时,联系宿管解决。门禁卡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因我公司是采用的一卡通,需到接待室重新办卡后,再到宿管处开启门禁卡。
6、外来客人入住宿舍时,必须由管理部主管同意后,宿管登记并安排住宿,发放来宾卡,进出宿舍时需佩戴来宾证。
篇3: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切实搞好科队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xx公司跨越发展提供必要的干部人才资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科级干部的任免
第一条: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第二条:科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廉洁自律能力以及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2、新任科级干部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3、新任正科级职务,一般需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新任副科级职务需从事管理、技术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职年限的或越级提拔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从任免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担任科级职务所需求的身体素质和其他专业技能、任职资格等条件。
7、原则上必须是科级管理技术后备干部中的人员。
8、因学历原因没有纳入后备干部的采煤、掘开、通风系统正队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工作绩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科级干部,但年龄和其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9、在党内担任书记职务的,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
第三条:科级干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荐。提名推荐科级干部要坚持从后备干部中提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
严谨、透明和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党群干部由党委书记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董事长、总经理意见并取得一致;行政干部由董事长、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党委书记意见并取得一致;党政兼职的干部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征求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公司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过酝酿协商,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根据党委的安排,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征求考察对象本单位(部门)领导、同级人员和一定数量的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具体人数为:机关不低于管理人员在册的70%,其它单位不少于20人。同时征求纪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全面的考察,并综合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写出考察报告,同时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考察情况。从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不满半年的拟考察对象,要到原单位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的干部,本人写出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组织部负责将考察人选的信息在公司内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结果和征求意见无异议的提交党委会。公示结果或征求意见有异议的,由组织部会同纪委等部门共同进行调查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存在或属于一般性缺点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可以向党委会提交讨论;所反映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任职的将取消讨论。
4、集体研究决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公司党委会议,党委组织部介绍拟任用人员的任职岗位及考察情况,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和行政干部的任免提名,根据党委会的提名决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董事会、经理层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干部的任免。
5、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联席会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员到会。党政主要领导有一人缺席时,不能研究干部任免。
6、会议作出任免决定后,依照有关程序下发任免文件。任免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由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并宣布;任免单位或部门的其他负责人,要由公司分
管领导进行谈话并宣布,党委组织部安排相关人员陪同。
第二章 科级干部的任职交流与回避
第一条:任职交流的对象
1、企业发展需要交流的;
2、培养年轻干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的应当交流,满9年的必须交流;
4、按照回避规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条:交流的重点是负责计划、财务、供应、纪检、组织、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岗位。
第三条:可以不交流或暂缓交流的
1、离规定退出领导岗位不满3年的;
2、所在行业或职位不适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条:干部交流可以在本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机关业务部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基层同行业单位之间和党政之间进行。
第五条:组织部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调查研究,拟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选,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但一个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重要岗位连续任职应不少于三年。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七条:任职回避的对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门主管的单位从事办事员、材料
员、会计、出纳等不适宜从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级干部的退出
第一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现有职务。
第二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一般按试用前的职级或根据情况安排适当工作。
第三条:男年满56周岁(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年满53周岁)、女年满53周岁,免去其科级管理职务,纳入一般管理、技术人员管理。
第四条:对达到规定年龄退出科级岗位的人员,退出前在生产、安全、技术或业务性较强的岗位上工作,身体健康状况好,确实工作需要的,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可聘用其从事相关的工作,聘期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第五条:失职、渎职和严重违反纪律或其他不适宜担任现有职务的,免去现有职务。
第四章 挂职干部管理
第一条: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公司根据干部岗位接替需求可选拔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到上一级岗位挂职锻炼。
第二条:挂职期间履行所挂职岗位的职责,享受所挂职岗位的待遇。
第三条:挂职人员比照科级干部进行管理。
第四条:挂职期限为一至两年。
第五条:挂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情况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按挂职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级后备干部的配备及管理
第一条:配备科级后备干部的要求
配备科级党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后备干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术干部储存备选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此规定,向公司党委推荐合格的后备干部人选。科级后备干部每年推荐一次。
第二条:配备科级后备干部的原则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在配备后备干部时要严格按照标准选拔,坚持逐步培养、循序渐进、不断调整、宁缺勿滥的原则,不够条件的坚决不能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第三条:后备干部的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且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4、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的, 参加工作年限可放宽至3年。
5、正科级后备干部要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
6、推荐为技术管理岗位的科级干部后备人选原则上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7、生产单位的科级后备干部在队级以上干部中推荐产生。
8、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9、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在现职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经民主推荐,得票率不低于33%。
第四条:选拔科级后备干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人员按照正科和副科两个类别造表统计,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重点对初步推荐对象的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查,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初步推荐审查的基础上,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在被推荐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要有一定的数量并具有代表性。具体要求为,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要达员工在册的40%;机关的原则上要全部参加。员工满意度达50%以上者进入正式推荐程序。
3、正式推荐大会的参会人员范围是: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由本单位科级干部;全体党支部书记、队长;部分副队长、技术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其他单位不低于70%的人员参加。
4、对符合科级后备干部条件,按照得票率从高到低的原则取足应配职数,经公司党委审定,进入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管理。
5、后备人选确定后,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单位、部门党组织反馈结果。
第五条:配备后备干部的数量为:正科级职数按现有正科级岗位的1:2配备;副科级(助理)职数原则上按现有副科级(助理)岗位的1:1配备。
第六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组织部要把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和考核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中,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推荐,不合格者要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第六章 队级干部的任免
第一条:由用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在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中提出拟任用人员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或人力资源部审核,干部管理部门征求公司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对正式确定的拟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同时征求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用人单位采取适当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条: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照《xx公司科队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做出任免决定,公司干部管理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任免手续。
第三条:采煤、掘开、通风系统等重点队组正队级干部的任免,应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章 队级后备干部的配备
第一条:队级后备干部的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队干要求是主体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满3年。
4、正队级后备人选要在副队级或技术员岗位上任职满1年以上。
5、副队级后备干部人选要在工长岗位上任职满1年以上。
6、技术员的后备人选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不受参加工作满3年限制),且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证书。
7、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廉洁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务完成好。
8、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9、队级后备干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10、经民主推荐得票率不低于33%。
第二条:队级后备干部的推荐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区将符合队级后备干部条件的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员工满意度测评,员工满意度达50%以上的人员进入正式推荐程序。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员工要占到队组员工在册的70%以上。
2、正式推荐大会参会人员范围是:工区领导及工区相关业务组室人员;不低于本队组在册的50%的员工,其中书记、队长、技术员、工长、安全员、材料员、办事员必须参加。
3、对符合队级后备干部条件,按得票率从高到低的原则取足应配人数,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进入队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管理。
4、队级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后,人力资源部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单位党组织反馈结果。
第三条:队级后备干部数量按现有队级干部岗位的1:1配备。
第四条:队级后备干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考核。
第八章 公推直选与公开招聘
第一条:在条件成熟的单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选举产生的书记报党委审批。
第二条:公推直选的程序
1、拟定公推直选方案。推荐支部书记时由基层党总支拟定方案报组织部批准;推荐党总支书记时,由组织部拟定方案,报党委批准。
2、基层根据公推方案中规定的候选人条件,一个岗位推荐两名候选人,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在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采取二选一的方法,赞成票达参会人员半数及以上者当选,如未过半数或票数相等则重新选举。
4、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条:根据干部岗位的需求,可采用公开招聘的办法选用干部。
第四条:公开招聘干部的程序
1、公布职位。由组织部将公开招聘的职位利用各种媒体公开,同时公开任职所需的资格条件。
2、公开报名。各总支、直属支部按照组织部公布的任职资格条件在员工中做好宣传并组织报名,同时做好资格的初步审查工作。
3、资格审查。由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清退。
4、统一考试与面试答辩。由组织部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设计考试题目和答辩题目并组织考试与答辩。
5、公示。组织部根据考试和答辩情况,选择其优秀者作为拟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
7、会议讨论任命。组织部将考察情况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并按照会议决定和干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干部的考核
第一条:科级干部的考核
建立科级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要与个人工资、职务任用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条:队级干部的考核
各工区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队级干部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公司每年对50%的正队级干部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职务任用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篇4: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授课质量,完善培训班的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培训班之间的信息互通,现将培训班管理体制规定如下:
培训班开课制度:
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的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要通过中心审核通过的才能予以开班,否则不予以认证;
三、校团委予以各培训班老师课时费的支持(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相关学院自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五、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结业;
七、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指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日常制度:
一、学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争当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l遵纪守法,不铺张浪费,无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重积累,不突击,不投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
一、每个学员(包括旁听生)出勤率需达到培训班总学习课时的70%以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写请假条(假条需向学员本人所在学院辅导员处请),旷课一次以上(包括一次)当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上交至少两篇通讯稿,开班时必须要上交一篇通讯稿,并附带照片等相关资料,培训班学习中旬或结束前必须上交第二篇通讯稿;
三、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们抽到没到课的(未请假),一律不予以结业;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一旦被中心成员抽查到有将垃圾遗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的情况,则该同学将取消期末培训班评优资格;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七、每个培训班培训学员结业时必须上交一份学习心得(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一份手写版);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篇5:公司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三、保管原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四、具体保管内容
1. 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 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2. 行政楼各部门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下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该部门负责人应负相关连带责任;
3. 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4. 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 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五、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6. 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7. 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8. 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9. 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10. 宿舍钥匙由宿管员统一安排发放,员工退宿时应及时交回钥匙。出门忘带、遗失由宿管核对身份后给予开门,严禁宿管对陌生人员开启宿舍之门;
11. 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12. 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条例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4.门锁坏了,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开具工作联系单,由项目部维修更换,其余人不得私自拆装;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奖惩措施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
嘉兴恒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篇6: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员工休息室的所有配置物品均属于公司财产,每个人都应珍惜爱护,如有恶意破坏的现象,一经发现将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处罚制度严格执行,如未能发现肇事者,将追究车间主任的连带管理责任。
二、车间应设休息室职责划分:(责任人:潘道远、吴芳、张昌家)
1)管理及监督休息室设施的安全使用并及时排除故障
2)指定休息室卫生清洁人员对卫生状况进行日常监督
3)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电器、设施等
4)对损坏行为进行追查并向行政部提出处理建议;
5)区域责任划分到个人:略
三、车间员工应学习正确使用休息室公共设施(包括桌子、椅子、柜子)的方法,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将予以追究,并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
四、员工在休息室期间不得成群喧哗、打闹、抽烟等;需维护专营店形象。
五、任何对休息室有益的建议都可通过车间主任反馈到行政部,经公司领导审核确认后予以施行。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违者严惩。
篇7: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 对晚上加班的规定:
1、 每周一、三、五晚上加班的规定不变。
2、 晚上加班由部门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书面提报《加班申请》交部门经
理审批后才可,《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部门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通知当晚需要加班的人员或在部门公告。《加班申请》于第二天上午09:30交行政部备查。
3、 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晚上擅自加班的,不计考勤。
4、 根据工作需要,凡要求加班而擅自不加班的,按旷工处罚;如安排晚上加班但
因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加班的,要事先写书面《请假条》交部门主管签批,不允许口头请假、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罚。部门主管要对人员加班监督到位。注:按厂规,旷工1小时处罚2小时工资。
5、 行政部每天要查核前一天晚上加班出勤情况,对加班旷工人员有权责直接作出
处罚。
二、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要在公休日白天加班的,需提前一天由部门主管书面提
报《加班申请》交部门经理审批,《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加班申请》交行政部备查。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计考勤。
三、 因机加、安装车间另有加班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再针对机加、安装车间。
四、 以上规定从20xx 年8月起执行!
篇8: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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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0目的(PURPOSE)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 范围 (SCOPE)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0 职责 (RESPONSIBILITY).
行政部门负责制度的编制、修订,各部门负责人对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4.0 作业内容 (ACTIVITIES DESCRIPTION)
4.1公司大门出入管理
4.1.1外来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公司,应先到值班门卫室登记,值班保安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发给来访证,引领至公司前台。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谢绝,请其外出。
4.1.2公司员工进出必须走大门,大门放行时间:6:30~24:00,晚上外出人员必须在24点前回公司宿舍,节假日:24:30分前回厂。其它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特殊情况须有该部门主管或行政主管/经理的批准)。
4.1.3公司任何人员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给予记大过处罚,多次违反者立即开除出厂。
4.1.4离职人员及被公司开除人员,值班保安经行政部核准后,凭《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
4.1.5严禁携带未经放行审核的任何具有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工厂大门。
4.1.6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放行条》放行,成品出货凭销售部门签发的《放行条》,并有工厂生产总监或指定代理人、行政经理签字;生产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生产部经理签发并经行政经理、生产总监签核才可出厂;办公、生活用品凭行政部开具的《放行条》并有行政经理签字才可出厂;物料部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料部签发《放行条》并经物料部经理签字放行。保安人员对《放行条》分类夹放,每天8:30分以前将前一天的《放行条》送交行政部,禁止丢失和损坏《放行条》。
4.1.7供应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组或收货人员接洽。
4.1.8快递、信件、报刊、文件等小物品,由值班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4.1.9保安员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加以确认。
4.1.10摩托车出公司大门时,值班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4.1.11来访人员办事完毕,需持有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值班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
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4.1.12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4).非洽谈业务人员或是洽谈业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1.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1).员工出厂门携带公司物品,《放行条》上无部门经理、生产总监签核者;
(2).员工携带的物品有《放行条》,但物单不相符者。
4.2车间、办公区域出入管理
4.2.1外来人员应持有保安发放的来访证方可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办公区域,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区域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
4.2.2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4.2.3外来人员办事完毕,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在保安发放的《来访条》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离开公司的应及时通知门卫和保安。
4.2.4公司员工进入车间大门、办公室时,应将工作牌挂戴在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带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要求佩戴好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行政部将该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
4.2.5车间员工进入工作区域不能带包、不能穿拖鞋,保安有权阻止带包者及穿拖鞋者进入生产区域。
4.2.6车间员工上班时间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与保安说明情况,生产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客室会客,未经生产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入车间参观。
4.2.7外来公干人员未经生产部门同意,生产总监批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经批准后由公司人员陪同参观,严禁擅自进入车间参观,对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阻止。
4.2.8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安排上班,车间大门落锁,员工如需进入车间,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后并告知行政部安排开门,离开时进入人员告诉保安及时锁门。
4.2.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域: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不戴工作牌、无来访证者;
(3).上班穿着拖鞋、不过膝盖的短裤、衣帽不整者;
(4).未经部门经理校准擅自带客户参观者。
4.3车辆出入管理
4.3.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行政部签核的《用车单》交保安后方可外出,对未签核《用车单》的,保安必须阻止车辆外出,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电话同意后方可外出。
4.3.2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要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出厂货物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有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给予放行。
4.3.3所有车辆进入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时,必须推行。
4.3.4严禁出公司的车辆:
(1).外来车辆出公司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公司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相符者;
(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副总以上或职务代理人签核者;
(4).本公司车辆外出,无《用车单》者。
4.4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4.4.1不可触及人身。
4.4.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4.4.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4.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5各楼层防火门的规定
4.5.1各楼层所负责部门人员随时检查防火门是否正常,闭门器有无损坏,如有不正常状态要立刻写《请修单》到行政部,由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请修。
4.5.2防火门要保持正常开启状态,严禁上班时间落锁或栓梢。
4.5.3原则上上班时间内,防火门必须开启状态,特别情况的需报批行政部门,以防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
4.5.4行政部门及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5.0应用表格 (FORMS)
5.1《放行条》
5.2《来访条》
5.3《用车单》
篇10: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后勤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后勤处,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窃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篇11: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检修、运行人员对设备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的管理职能、管理与要求、定期巡视设备的规定、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工作。运行、检修人员均应通晓本标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四、定义、术语及缩略语
(一)公司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职责与权限
设备巡回检查在站长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运维人员具体负责本电站所辖设备巡回检查。
六、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是生产人员对生产现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回检查的内容包括:
1、交接班检查;
2、定期巡回检查;
3、预防性检查;
4、特殊情况检查。
(二)巡回检查的要求
1、各类检查均应由能独立工作的生产管理人员、检修、运行人员进行,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部批准。
2、巡回检查人员必须遵照本电站制定的巡回检查规定,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进行检查,做到检查严、细、无遗漏。
3、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必备的检查工具。
4、巡回检查中不允许随意拆除检修安全措施、挪动和跨越遮栏,以及乱动正在运行的设备等。
5、巡回检查时应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点检查的设备有
(1)过负荷及长期满负荷运行的设备。
(2)处于异常运行及有缺陷的设备。
(3)刚操作或调整完毕的设备。
(4)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包括检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
(三)巡回检查周期及内容
1、变电站巡视检查每天一次。巡视内容包括变压器、六氟化硫开关、刀闸、电容器及高压开关柜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2、场内集电线路每天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杆塔倾斜、横担歪扭及杆塔部件锈蚀变形、缺损情况;导线、地线锈蚀、断股、损伤或闪络烧伤情况;拉线松紧情况;避雷器及电缆有无异常情况;金具、绝缘子是否完好等。
3、箱变检查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与风机外表检查相同。检查内容包括声音、温度、油位、状态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电现象等。
(四)值班人员定期巡视检查
1、值班人员巡回检查按电站规定的检查路线和内容进行。
2、值班人员在巡检中如发现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时,除按有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外,立即汇报值长。
3、巡检人员必须做好巡检记录,并将巡检中发现和处理的设备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簿内,暂时不能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列入设备大、小修计划处理。
七、检查与考核
(一)电站应按本标准不定期对设备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对因由于违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而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或检查不到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篇12: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 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 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 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 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 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 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 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时薪*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 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 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 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3: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长期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相关费用的报销,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30天及以内固定地点的出差,其住宿费、交通费中的长途车费、餐费原则上按环球字[20xx]第91号文件《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节约费用的情况下,也可采用超过30天固定地点出差的标准进行报销。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点的出差(不含驻外的片区经理及业务员),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一) 餐费报销: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二) 交通费报销
1、长途车费(含火车、高铁、飞机等)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2、市内交通按8元/天进行包干,无须提供发票,直接从工资中发放。
(三) 住宿费报销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员,原则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补贴(含水电、供暖)标准如下:
2、租房时给予被褥添置费:春、秋季补200元,夏季补150元,冬季补350元,一个地点仅补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实际租房期限小于计划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凭据后,租房补贴可按整月支付给出差人员,否则按实际出差天数计补贴。
4、各业务区/单位根据实际出差的期限及具体情况,权衡租房与按天报销住宿费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择节约成本的方式解决住宿。
5、出差人数众多时,原则上由公司统一租房解决住宿问题,不再对出差个人支付租房补贴。
(四) 其他费用报销
1、6月至9月出差可补防暑降温补贴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黄河以北地区,住处无法解决洗澡的,可补贴洗澡费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项补贴为含税标准,出差人员无需取得发票,由出差人员部门提供相关数据经权责领导审批后,每月直接从员工工资中发放。
(六) 出差广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铁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按地铁车票据实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不再补贴。
三、 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