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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明事心得体会(汇编两篇)

发布于2024-08-21 12:14,全文约 1624 字

篇1:文明交通出行心得体会

楚大高速公路K41公里南华县沙桥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26名游客、司机和导游各一人的旅游大客车翻下道路右侧20余米处的山地,造成8人当场遇难,20人受伤,其中两人伤势危重。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遇难者善后和家属安抚等工作,维护好当地社会稳定,省级相关部门及时协助救援处置;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省相关领导也作出了要求。

经初步核实,事故车辆系云南省交通旅游总公司号牌为云AL2723的大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39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楚雄州委、州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副州长率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南华县委、县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受伤人员已被及时送往楚雄州人民医院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篇2:文明出行心得

一、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严重萎缩。按照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的设计,根据主体税种划分为两大体系:流转税体系、所得税体系,其中流转税体系实行地税管营业税、国税管增值税“两条腿走路”的管理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地税机关目前唯一称得上主体税种的就是营业税。“营改增”后,营业税消亡,增值税“一支独大”。主体税种的缺失,更直接导致地税税源严重萎缩,地税税收急剧下降。另外,“营改增”后,地税仅剩下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固定税源,与经济发展指标关联度弱,增长后劲严重不足。

(二)老税源逐步流失。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管。这意味着“营改增”后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全部划归国税征管,地税从此没有新税源注入。同时,地税管辖企业所得税的老企业由于改制、新注册成立公司等原因,企业所得税转向国税部门,造成税源流失。

(三)社会影响力下降。“营改增”前,地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中始终处主导地位,财政收入的比重多年维持在64%左右。“营改增”后,地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幅度缩水,收入比重跌至35%左右。客观地讲,数字一定程度上体现部门的工作实绩,“营改增”或将使地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中发挥的作用下降;“营改增”也将使地税失去与纳税人联系的主要纽带,或将影响地税在社会和纳税人中的地位。

(四)人才队伍波动。在地税,营业税的征管最能检验、体现、展示地税干部综合能力和水平。多年来,地税在这个平台上积累了大量经验,涌现出了大批优秀人才,一旦该平台消失,可能造成人才浪费。同时,系统内不同程度地出现“自身价值将来难以施展”、“地位下降被边缘化”、“未来命运不可知”等负面情绪,或将打击地税干部的自信心,影响地税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几点建议

(一)建议上级部门尽快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重新明确界定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二)解决好两税的政策衔接问题。营业税征管范围广,税目、税率设置多,但不需划分纳税类别,而增值税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特别是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减免税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极多。两税在税制设置、征管方式、税收政策上有巨大差异,有必要将这些差异解决后,再进行对接。

(三)调整财政预算,调整地税和国税机关的税收计划。

(四)调整地税税收管理工作重心。各级地税部门跟上税制改革的步伐,深刻认识“营改增”的时代性和必然性,化解负面情绪,把税收管理工作重点转到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管理上,转到新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体系构建上,把职工关注点转移到地方税体系建设、地税地位重铸上,促进地税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地税人才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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