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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所工作总结【六篇】

发布于2024-08-22 13:20,全文约 18031 字

篇1: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的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在局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齐心协力下结合目标任务,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利用宣传月和今年春秋季人才洽谈会两次活动中进行宣传,散发工伤保险宣传手册和传单,同时还到企事业等单位宣传动员其参保缴费。但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各行各业受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特别是铁矿行业无一矿区来参保,这对扩面征缴带来非常大的难度。1-6月份征缴工伤费87万元,其中08年旧欠30万元,支付工伤费xx0万元;1-6月份征缴生育费8万元,为1名生育职工拨付生育保险金300元,从以上征缴情况看离全年的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认真落实政策:根据赣劳实社医(20xx)37号文件精神我对伤残、病退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定期待遇进行了调整,准确无误发放到位。在完成自身职责内工作的同时,还做好了机关效能建设等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打算:

一是:今年经融危机还在曼延,企业更是能拖就拖,只选择了少数危险系数较大的参保,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甚至不参保一些事业单位领导认识上的狭益,消极对待,给我们扩面工作设置了阻力和困难。

二是:工伤保险基金仍然不俱备抗风险能力,形势十分严峻。由于参保职工安全意识差,工伤事故频繁发生,到09年6月止还差190万未拔付,这么大的亏空对工伤保险工作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面对这些问题下半年要集全局干部职工之力迎难而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扎实有效的动员其参保缴费。

篇2: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为中心,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上狠下功夫,在全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全国工伤保险重点联系城市”的作用。今年1-12月,全市新增参保人数6.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1%;征缴工伤保险基金821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82%;支出工伤保险基金7422万元,基金滚存结余8343万元。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

今年来,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并将征缴扩面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

二是突出扩面重点,加强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重点加强了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目前,全市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3.2万人;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推进机关公务员参保。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机关、社会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已将4万多名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范畴,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四是适应企业特点,实施多样化征缴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矿山企业按吨煤(矿)产量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参保单位提供了更科学合理的参保服务。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4133家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6万人。

二、老工伤统筹稳步推进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xx)号、省政府湘政发(20xx)16号文件精神,今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了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召开会议,落实任务。今年4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专题会议,明确老工伤人员纳入范围,下达了全年纳入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资金,确保待遇。按照财政专项资金、劳动专项管理、资金专项监督的原则,拟定了老工伤资金的筹资渠道与管理办法。今年7月,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老工伤筹资渠道。今年来,市县两级财政累计筹集企业老工伤专项资金2800万元;

三是全面调查,摸清底子。在20xx年人社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老工伤人员的相关信息、原始资料进行再次清理。通过核实原始病历、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表、退休审批表等方式严格开展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资格审核工作;四是多方测算,明确趸缴标准。根据原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规定,经过多次测算,对全市用人单位老工伤预留工伤保险费用标准及基金补助比例进行了整体调整,确定了三种费用趸缴方式,12月,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常政发〔20xx〕24号),对上述趸缴方式及统筹范围、统筹目标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目前,全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人数达到3.5万人,累计给付工伤保险待遇2061万元。20xx年3月,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我市老工伤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三、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我处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作为工作的重心,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内控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规范了经办机构的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控监督工作制度,形成了规范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基金部分项目支出管理。加强了县市区基金项目费用使用预算的审核,完善了项目支出使用中的计划、备案管理,加强了基金项目支出情况检查;

三是强化基金监督检查。我处重点实施了对参保基数、参保人数的稽核监督,对待遇支付的监督检查,对大额医疗费用的重点审核。按照省人社厅和市纪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四是圆满完成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和工伤保险统计年报工作,两项工作均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一等奖。

四、待遇支付管理日益规范

今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确保了待遇水平提高。

一是加强工伤事故调查管理。完善了工伤事故限时备案制度,实施了书面调查、现场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及县市区提请复核事故的调查。通过调查,排除非工伤事故30多起,挽回基金损失250万元;

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建立健全了待遇资格定期审核、长期待遇定期调整、待遇支付“五堂会审”的工作机制。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落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全年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723万元;

三是加强工伤医疗管理。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管理机制,做到了统一核定协议机构、统一协议文本、统一协议时间、统一考核办法,使工伤协议医疗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建立完善了“先康复、后评残”制度,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康复治疗、伤残鉴定得到了有机结合,促进工伤职工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职业;四是加强民办医疗机构管理。通过采取社会举报、随机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加强了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工伤医疗行为,维护了工伤职工利益。

五、经办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经办能力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通过规范受理文书、规范业务程序、规范办结期限的“三规范”措施,强化了全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行政效能大大提升;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深入企业宣讲“一法一条例”,提高了全社会的遵法守法意识和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以“一法一条例”为基准,全面清理完善了我市现行工伤保险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对涉及工伤管理的企业规章进行清理。拟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操作规程》,建立了先行支付制度;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加强了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开发、单险种运行的模式,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了联网运行。加强了工伤保险业务档案清理工作,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管理要求;

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重要岗位监督、机关效能监察及“一联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

篇3:工伤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x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数4.2万人;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56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43%;基金总支出1459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4062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4114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为5377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

今年,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区县市,并加强了对各区县市征缴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全面落实先行支付政策,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发《关于明确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对规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较好作用。三是重点加强了矿山、建筑施工、室内装饰行业等高危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参保593家,参保人数3.8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916万元。全面推进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四是强化了基金征缴稽核力度。我处通过采取经办稽核、联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严格依法应收尽收,对瞒报漏报、无故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二)老工伤统筹全面推进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老工伤统筹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实老工伤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对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实行了定期调整。今年,全市累计支付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2462万元。其中伤残津贴195万元,生活护理费95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47万元。二是做好了信访维稳工作。我处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年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三)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完成了20xx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使用管理,强化项目支出控制。20xx年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按照“总额预算、结合实际、增量控制”的原则,确保支出总额预算与上年保持基本相当。三是做好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基础管理。20xx年3月,我市20xx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报表工作被省医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了工伤保险事故调查、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伤事故调查与工伤认定管理。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及区县市提请复核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了市局委托的工伤认定工作,建立了工伤认定统计报表制度、疑难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进行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进行委托管理的补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伤认定5345起。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落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700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3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112万元,丧葬费146万元。三是加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今年10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门旧伤复发门诊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实行了新老工伤门诊管理统一。四是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力度。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康复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工伤康复社区服务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伤康复90人,共支付工伤康复费用52万元。

(五)经办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经办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做好“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我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多次深入企业宣讲“一法一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切实加强“满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洁常德”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简化工作环节。通过重新梳理各业务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创新服务模式。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11月1日起,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全面实行联网运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五是加强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举办了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培训班。20xx年3月,我处被市委办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同年7月,被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评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等级单位”。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重要岗位监督、机关效能监察及“一联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今年3月份,我处被市政府评为“20xx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篇4:工伤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人社局以及市工伤办的指导下,工伤保险以建立和谐社保为目标,开拓进取,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积极维护参保人员合法利益,加快落实工伤职工待遇。始终坚持以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工伤保险覆盖246个单位,参保职工7219名,其中农民工595人,事业单位参保职工4723人,完成市里下达任务7000人的103%,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共计266.53万元。一年来待遇审核共17人次,为14人共计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8.7万元,其中为2名事业单位工亡职工遗属支付各项费用105.7万元,为4名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80426.61元,为9名工亡职工遗属支付定期抚恤金5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我县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要求,我单位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及时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在工伤保险宣传方面,我中心一直把加强政策宣传摆在工伤保险工作的第一位,今年我单位印制了6000余份工伤保险宣传手册,先后三次走上街头对工伤保险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6月中旬我单位通过广播电视台在南坪大屏幕做了视频宣传片连续一个月循环滚动,6月底,为了更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我单位定制了“工伤保险宣传袋” 5000余个,先后走上街头、深入企业,为职工讲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顺利进展。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措施。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

(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对我县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对全县40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登记,并做好工作方案,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单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支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推进,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三、存在问题

虽然工伤保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指标任务,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参保力度不大,不能够全员参保,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难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筑行业参保力度不大,只有少数几家建筑公司参保。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餐饮服装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工地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工伤保险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县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积极统计全县的老工伤人员,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逐年在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篇5:2024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_网

2019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2019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一、目标完成

1、确保了全旗4553名离退休人员、689名遗属人员和7188名享受待遇农牧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年末共发放养老金8099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6599万元、农保养老金支出1500万元),化发放率达100%,。

2、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874人,其中职工20321人,离退休人员4553人,比去年净增1720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700人任务的101%。

3、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227人,比去年净增1120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100人任务的102%。其中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1363人,比去年净增705人,完成市级下达700人任务的101%。

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8175人(其中高危行业有40个3984人参保),比去年净增2175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2019人任务的109%。

5、保险参保人数达15120人,比去年净增416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320人任务的130%。

6、农保新增14691人,达到43016人,完成旗政府下达任务的293%。

7、社会保险费收缴17872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收缴8319万元、养老保险收缴610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收缴2827万元,工伤保险收缴603万元,生育保险收缴23万元。共支出11386万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万元,农保支出1500万元。社保基金累计积累2.9亿元,其中城保积累7694 万元,农保积累2.1亿元。

8、全旗已有15248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其中成人2882人、学生12366人,收缴医保基金35万元,共为9名住院患者支付医药费1.1 万元。

二、工作和效果

(一)狠抓扩面收缴工作

扩面收缴是社保工作的线,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做好扩面续保工作,做到应扩尽扩、应收尽收、颗粒归仓。首先,建立扩面征缴制,层层分解指标,人人落实任务,全局上下从股到所到中心,人人都有扩面任务,并做到奖罚分明,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的扩面续保积极性,形成了一种“链条”式的扩面征缴工作局面。其次,通过收取利息的形式促进扩面续保,对不能按时缴费的中断人员,在补齐原来欠费的同时,收取利息,长不缴费,利息就越多,再加上新软件的使用,利息将利滚利,更加增多。对此,我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了这方面的宣传,从而使大部分断保人员补齐了欠费。再次,建立专职的基金征缴大队,具体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缴催缴工作,确保各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另外,采取灵活措施,根据任务进度,施以阶段性目标,严格处罚,促进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又有8个新成立的单位142人纳入参保范围,个体户参保1432人,断保职工续保率达到97%以上。共收缴社保基金17872万元,共支出社保基金 11386万元(其中城保支出9886万元,农保支出150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由于我旗社会保险工作思超前、发展迅速、体系健全、成果显著,在自治区、国家影响很大,年初我旗被自治区确定为中瑞社会保障子项目示范旗, 8月1日,自治区、市两级项目组来我旗检查项目区工作,对我旗项目区工作开展情况非常满意,尤其是对我旗社保工作在体系建设、模式构建、制度创新、难点突破等方面了高度。4月份我旗又被列入全国农村牧区养老保险重点县。8月21日,国家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自治区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冀秉峰一行来我旗视察社会保险工作,对我旗的社会保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加强社会保险稽核

为了堵塞基金跑冒滴漏,今年我们在做好对重点对象日常探望监控工作的同时,6月份开始进行了一年一度的集中认证工作,利用指纹验证系统,对离退休人员、工伤残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革命军人、遗属人员共5552人进行了认证,认证率达100%,重点对象平时探望率达100%,共查出132人死亡,未发生冒领现象。10月份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所有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了实地稽核,稽核率达100%。为了有效堵塞诈骗医药费现象,我们加强了对医疗、工伤医药费的稽查力度,严格住院登记审批,建立查房制度,做到逢住必查,逢住必回查,并严格审核报销程序,从而使诈骗医药费现象无空可钻。由于监控措施得力,无一例诈骗保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平

今年我们在不断提高3个中心和14个社保所的管理服务水平,在等重大节日继续组织包括享受农保待遇农牧民在内的所有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赛事,丰富离退休人员的外,加强了对参保对象的服务,为了让参保者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社保政策,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局建立了服务网站,设立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策解答、视频新闻等栏目,公开了各股室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和电话,并在本局服务网站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信息查询系统,凡参保者打开敖汉旗社会保险局服务网站,进入个人帐户查询系统,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养老保险个人编号就可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帐情况。实现了个人帐户管理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开展工作

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3月份社保局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进行了摸底。 6月份做好了启动的全面准备工作,专门成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股,配备了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设备,实现办公管理手段现代化、信息网络化。按照《赤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结合我旗的实际,制定出台了《敖汉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细则(试行)》,同时做好与财政、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8月份,正式步入开展阶段,对居民医保政策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散发传单、张贴、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年全旗已有15248人(其中成人2882人、学生12366人)参保登记缴费。2019年收缴医保基金35万元,共为9名居民支付医药费1.1万元。

(五)严格抓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

为确保我旗社保基金完整、合理使用和有效运转。严格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劳动保障部、自治区、赤峰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我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了各股室职能职责,细化了各股室工作流程,并建立了检查监督制度,从而使社会保险从参保、登记、缴费、建帐、运营、管理等整个收支运转全过程都建立在全面监控之中,实行双人双控,严格内部审计对帐制度, 4月份我们对全旗各发放点的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对一年以上积压的养老金全部清回入户,有效杜绝了发放点挤占挪用发放基金的现象。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挤占挪用现象。由于我旗社保基金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3月20日,市审计局局长徐连生在全市审计工作上,对敖汉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认真做好个人帐户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养老保险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的要求,对我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梳理了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夯实了管理基础,提高了个人帐户管理质量。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旗社保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数据信息工作小组和文字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清查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确定5月15日——6月10日为自查阶段,6月10日——6月30日为整改阶段。同时搞好政策,使人员切实学深吃透,保证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整改,更新使用了新的软件,个人信息完整率提高了15%,准确率提高了8%,记帐率提高了10%,及时率提高了12%。消除了重复建户和人户分离等现象。解决了记帐不及时、人员转移变更不及时、对账方式单一、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

(七)建立了乡镇社保所与局机关联网办公

8月份,政府投入40多万元资金优化了社保局办公管理软件,集中采购了微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建立了乡镇社保所与局机关联网办公,参保登记、收缴保费、生存认证等工作手续可就地办理,各项数据利用网络传输,实现了办公管理手段现代化、科学化、网络化,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难。

由于有关部门配合不力,参保登记不及时,导致居民医保开展难度加大。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扩面难问题。

按照自治区内政发(2019 )221号文件要求,将所有非公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但由于政府的特殊政策,导致招商引资企业不能及时参加社会保险。

篇二:2019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2019年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区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培训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今年是市级工伤保险实施统筹管理的第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措施。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我们将优势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稽核重点。延伸稽核范围,加强征缴稽核,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四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重点,维护工伤职工利益。依法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坚决做到足额、及时。重点抓好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全额赔偿”政策的落实、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农民工待遇一次性发放等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伤保险惠民政策。同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完善待遇支付制度,规范待遇支付环节,加强对非足额缴费单位、无故停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工伤保险工作总结(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2019年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社部发[2019]1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对全区23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分类分批测算,并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配套专项资金,确保这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网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员数据信息已接入市级工伤统筹管理系统,待遇支付审核、基金财务管理结算也将从2019年1月起开通,经办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保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商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财政代扣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代扣代缴制度,做到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把配套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篇6:市工伤保险处工作总结范例_保险工作总结_网

市工伤保险处工作总结范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xx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县市区xx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理。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35万元。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完善了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预算审核制度,加强了对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半年,责成3个县市区纠正了四个项目支付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内控管理。今年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为迎接省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努力完善基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工伤事故待遇给付和廉政双责制度、基金预警制度、一事两岗两审等制度,为开展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基金反欺诈活动。上半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市本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领导班子,在常德图文频道开辟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布了反欺诈有奖举报活动办法及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为确保反欺诈活动落到实处,市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等 12家单位,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工伤事故、待遇给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反欺诈和专项治理活动, 全市核查出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基数单位5家,累计瞒报基数300多万元,核查假冒工伤事故3起,挽回基金损失10万元,市本级对一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数、侵害工伤职工利益的企业已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四)协议医疗管理日益加强。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今年2月,市工伤保险处召开了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座谈会,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修改交换了意见,将门诊挂账管理、住院药占比、医疗与康复的衔接、住院时间限制、特检特治阳性率等内容纳入了协议条款。二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年初,下发了协议医疗管理情况通报,修改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评选出3家xx年度先进协议医疗机构,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加强了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市本级3家医疗机构下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告知通知》要求限期纠正在特检特治、药品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终止了2 家服务欠规范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促进了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了对区县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县市区协议医疗机构确定、辅助器具配置、康复治疗和转外转诊统一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的支付管理,上半年,累计审核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150万元,通过审核,剔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

(五)应对金融危机政策全面落实。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特殊困难时期的工伤保险工作,今年来,我们一是专门下发应对金融危机通知。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2月份,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应对金融危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符合国家及省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已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程序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xx年内工伤保险费率原则上不予上浮;xx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维持不变。上半年,市本级对华南光电科技公司、金太阳科技林业公司等13家应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未实行上浮,为企业减轻参保负担30万元。二是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调研。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班子深入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德青峰煤矿等9家困难企业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险费停缴缓缴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三是积极宣传财政补贴工伤保险政策。根据湘政发[]6号文件规定,市工伤保险处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补贴政策,告知用人单位: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新招用本省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一定标准给予1年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招收返乡农民工。

(六)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今年来,我们通过定期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对全市经办机构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劳资负责人等11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借中层骨干竞争上岗之机,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法规、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测试,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完善机构,充实骨干。4月17日,市工伤保险处举办了中层骨干竞争上岗演讲会。在综合各项评分并按组织程序报批后,4月24日下发了基金管理科科长、老工伤管理科科长任职通知。结合两位中层骨干的任用,市工伤保险处对处领导分工、相关科室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干部职工岗位职责。

(七)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深入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围绕”保民生。一是围绕民生抓改革,老工伤管理迈出新步伐。为妥善解决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人数多、负担重、待遇低的问题,今年来,通过深入调研座谈、精心测算,我们拟定了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统筹纳入方案,提出了“单位缴纳一点、财政补贴一点、基金支付一点”的筹资原则,得到了市政府批准。目前,三家国有煤矿老工伤职工近3000人正在有序纳入。为切实解决市直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看病难、报账难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对市属改制企业老工伤职工门诊费用试行挂帐管理的通知》,改革了运行五年的门诊医疗“个人垫付、集中报销”办法,全面实行“就近治疗、挂账管理、医院结算”,挂帐管理办法现已正式实施。6月10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我市这一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围绕民生抓调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们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围绕工伤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调研。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先后深入石门黄场社区、广福桥社区、武陵区新东街社区等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工伤职工意见。通过调研,拟定了进一步落实解决老工伤职工相关待遇问题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围绕民生抓执法,工伤职工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今年3月,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吉春药业等9家企业,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分企业工伤职工伤残补助不足额、工伤住院待遇落实不到位、职工个人垫付工伤医疗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四是围绕民生抓服务,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健全。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进一步精减办事程序,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完善窗口服务机制,增加了4项窗口服务内容,规范了6项窗口服务流程,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完全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支付。今年初,在市直劳动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评比中,市工伤保险处窗口荣获了“流动红旗窗口”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筑企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度仍然不大;二是个别县市区“老工伤”统筹纳入工作还未启动;三是部分县市区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征缴扩面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加大高危行业及农民工参保力度。努力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建筑、矿山、烟花鞭炮、建筑施工、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农业施工队伍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目标。二是切实抓好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1号)精神, 通过与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联系,摸清本市商业服务行业底数,大力推进餐饮、旅店、娱乐、物业等服务业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将地处农村的各类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通过上述工作,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年新增农民工参保3万人,年末累计参保达到9万人。三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参保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面达到90%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切实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区县(市)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收、管、发、补”各环节操作流程,用制度保障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金稽核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继续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及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加大“老工伤”统筹力度,切实保障民生。一是全面解决区县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待遇问题。重点解决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生活护理、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恤等待遇,全市推动面达到100%。二是着力解决参保企业老工伤问题。认真贯彻《常德市老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管理办法》,依照“人员逐步纳入,项目部分纳入,单位自愿纳入”的基本原则做好统筹纳入工作,纳入重点放在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及对工伤保险贡献较大企业。xx年力争统筹纳入参保单位“老工伤”6000人。三是重点解决因工染血吸虫病工伤职工待遇问题。认真贯彻湘政办发()17号文件精神,争取在7月底前发布实施办法,将xx年5月1日以来因工染血吸虫病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维护血吸虫病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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