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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三年整治行动方案(合集8篇)

发布于2024-08-23 13:03,全文约 20293 字

篇1:整治企业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整治企业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政府:20xx年,xx县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环保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安排,扎实有效的开展了“xx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促进了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1.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地面水责任断面达标率。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等手段,全面降低了全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保证了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有了大幅提高。20xx年元-11月,我县x河断面氨氮共四个月超标,化学需氧量除3月份超标外,其他月份全部达标,综合达标率自查为75%,比20xx年有了大幅提高。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20xx年,我县通过开展饮用水源调查、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等措施,保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至目前,环境监测和自来水公司自测数据表明,我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3.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为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cod≤7500吨、so2≤1935吨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减排形势,明确减排任务,确定以结构减排为中心,以工程减排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排计划,并科学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企业。三是与承担减排任务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四是果断关闭纸业新野有限公司、纸业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实现结构减排。五是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要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种猪场等有关企业深度治理,实现工程减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至20xx年10月底,我县已经实现削减cod:吨,so2:吨。

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县根据xx市政府《20xx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xx年xx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二是突出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两个工作重点。

在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至目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终端水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待验收;牧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治理方案施工。二是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至目前,我县发现并取缔“小火纸”、“小炮纸”生产作坊2家。三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县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酒精有限公司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该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待验收。四是严格控制流域内新污染源产生,为加快x河流域生态改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县x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责任断面出现了多年未有的cod连续达标现象。

在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责令、纸业有限公司必须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否则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对xx县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并且明确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至目前,这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均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验收工作情况

1、xx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情况

xx县污水处理厂占地71.9亩,设计能力日处理生活废水3万吨,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项目总投资概算x余万元,其中厂区投资xx余万元,管网投资xx余万元,20xx年6月开始厂区基础建设,20xx年12月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基建任务并进行了联机调试。20xx年5月开始进行工艺调试。6月按要求在进、出口位置安装了cod、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成功进行联网;7月底完成了工艺调试和菌种培养、驯化工作,实现了正常稳定运行。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按照环评文件批复要求,我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应铺设33km。为此,根据省市政府的工期要求,我县从20xx年3月开始对全县污水管网进行铺设改造,并采取开挖土方、下管包封、回填砌筑的方法交叉进行施工。到20xx年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长33km的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3、竣工验收工作。

今年8月15-17日,我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南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8月22日通过了专家审查。至目前,该厂已实现正常运行三个月,并且主要监控指标稳定在进口:cod≤200mg/l,nh3-n≤30mg/l;出口cod≤30mg/l,nh3-n≤10mg/l。数据传输也一切正常。

(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我县对经过我县部分乡镇的xx高速、省道s线两侧有锅炉的油厂、油厂等五家单位为整治对象,并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限:至20xx年9月30日,这五家单位通过采取改造锅炉除尘系统、更换燃料等措施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全面排查污染隐患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在今年9月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唯一一家化工企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既建成了污染防治设施,也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目前,该公司由于受市场形势影响停产2个多月,终端水处理工程也能够保证在再次开车时正常运行。(生产已停,但水处理工程菌种保护工作未停)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做到积极支持先进的,坚决制止落后的,努力限制排污量大的项目建设,特别是对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把好准入关,避免有限的环境资源低效利用。截止目前xx县环保局共办理项目73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1个正在审批,市局已审批项目10个,2个正在办理,县级审批项目xx个,否决项目2个。

2.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

今年加大了对新、扩、改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能够及时制止,从严处罚,遏制了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5起,其中1个已补办环评手续,1个项目市环保局正在验收中,2个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5个违法项目已接受处罚,6个违法案件正在处罚中。

3.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

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环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顺利进行。在今年争取上级投资项目事情上,我们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2天之内为8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项目办理了环评相关手续。

4.把好验收关,提高验收质量

对于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我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我县验收项目39个。其中:市局验收项目3个,(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引进x台气流纺纱机技改项目、20xx万吨/年节水系统工程项目、xx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我局对xx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程措施,于今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按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省局验收项目1个(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县局验收35个项目。

(六)重点环境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

20xx年,xx县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县环保局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国控、省控以及市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承担年度减排任务的治理工程,实行了驻厂监督员制度,派专人对此类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二是要求纺织、酒精、化工等6家工业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于市环保局联网,时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保证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连续、正常、稳定运行。三是严格实行违法案件后督查制度。四是重点查处国家、省、市批转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今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8起,案件查处率及查处到位率均达到100%,有力地震慑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上级批转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6件,件件得以调查处理并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1、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低,影响减排量。按照环评,我县污水处理厂进口cod应该保持在370mg/l以内,而实际上该厂从试运行以来,进口cod一直保持在200mg/l以内,多数时间在130-150mg/l之间,这样的进口浓度,影响到全县乃至全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2、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压力仍然很大。20xx年我县地面水责任断面虽然实现了cod连续达标排放,但氨氮这一考核指标不断出现超标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地面水责任断面的达标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面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着重补充完善结构减排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督促工程减排项目及早通过竣工验收,确保实际减排量得到认可。

二是进一步建大环境监管力度,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污染污染事故发生。

篇2: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年11月9日)

尊敬的刘玉亭组长和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鞍山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和省政府各位领导来鞍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考虑到可能有的领导同志对鞍山情况不太熟悉,我先简要介绍一下鞍山的基本市情。

鞍山位于辽东半岛中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区腹地,是辽宁中部城市群和辽东半岛之间的重要连接带,是中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素有“钢都”之美誉。全市总面积9252平方公里,总人口347万人。其中,市区面积624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46万。现辖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和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个城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鞍山围绕建设现代工业强市、优秀旅游名市和先进文化城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全面建设开放型地区经济的战略构想,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步入到加速发展的快车道。~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了3500美元。

鞍山自然资源十分丰富,菱镁矿储量居世界首位,铁矿、滑石矿、玉石矿储量国内最多。这里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都和祖国钢铁之都五大旅游形象品牌。鞍山是国家卫生城市、畅通工程国家a类一等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和全国综合经济实力50强城市。

作为以钢铁工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我们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加速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十五”期间,全市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达到82亿元,占同期gdp1.8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XX年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今年将有75%以上的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子河鞍山段主要污染物消灭了超五类水体,达到农灌水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标。以矿山植被恢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牵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8项指标中,已经有24项达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年开始,我们持续开展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专项行动。三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20家,罚款960余万元,否定有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86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216家,限期治理企业120家,关停企业108家,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60多家,取缔建成区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1220台,“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下面,我将鞍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深度推进专项行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由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负责依法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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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电信企业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_心得体会范文_网

电信企业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

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

近几年来,我公司一直视服务质量为工作的基本,并具体将“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作为电信企业,由于服务性强,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热情服务,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改善发展软环境活动的相关决定,我公司党委就整改方案的草拟进行了认真部署,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联系各自的实际情况,深入讨论研究,并将相关认识付诸实践。大家一致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软环境建设尤其重要,加强软环境建设同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改善发展软环境必须从每个人做起,这需要加强日常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更要求业务技术的熟练。需要进一步明确了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效益三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同时大家也找出了日常工作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清楚地认识到要搞好发展软环境并非三言两语和四戒五律就能解决,贵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才能把服务工作做到实处,从我做起,人人争做我就是软环境的模范,以实际行动为我县的软环境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电信部门是一个以信息服务为主的对外服务部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团结、服务、创新、求实的企业精神指导下,发扬成绩找出不足,人人争取为洪泽发展软环境献上一束鲜花。在我们的对外服务工作中应该体现出一种新观念、新意识、新技术,我们认为在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过程中,改善服务态度固然非常重要,但是改善软环境的现代化,特别是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把改善服务软环境的内容进一步深入也是非常重要的。它一方面适应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加大技术投入,还可大幅度地提高服务水平和根除传统服务手段的一些本身无法克服的弊病。结合这次改善发展软环境大讨论,针对我们现有的工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改方案:

1、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并进行戒勉谈话,强化软环境意识。

2、积极实施劳动分配体制改革,广泛开展“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树立行业新风”活动,继续开展正反服务明星评比活动。

3、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本着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原则,尽可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做到细致周到。主动地去为用户服务,做好重要用户尤其是外商用户的回访工作,经常与用户交流,不能被动地按用户的要求去做,多搞些有特色的服务内容,来吸引客户。比如,为外商在因特网上免费做宣传,栏目的设置紧紧依靠服务对象,如家政服务、人才服务等。

4、提高人员素质,提供高水平服务。我们要多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多掌握一些技术,可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5、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加透明度,减少人为的因素,这是软环境改善的根本保证。

6、进一步深化改革,对现有的服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方法、服务流程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市场的需要大胆改革。电信服务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洪泽对外的整体形象。虽然我们一直在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还是要借这次活动的东风,下大力气,使我们的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下是我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公司电信服务质量的管理,维护电信企业形象,督促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树立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理念,使电信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公司员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及考核细则:

1、所有职工分别按营业人员、 电话装移机施工、电话障碍查修人员、特服台及内勤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进行考核。

(1)以子项目标为考核对象。

(2)考核基准为100分。

2、奖罚标准:

(1)得分在100分的职工发给当月文明服务奖(基数400元),以此为基准进行折算,超过100分仍按100分考核计发。

(2)若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85分)的职工不得奖。

(3)违反服务纪律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奖

3、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每个子项目标月底完成后可得其基准分,未完成的子项目标不得该基准分。

4、本考核细则与《**市电信公司服务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如有抵触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营业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一、仪表仪容 (10分)

1、营业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省公司统一规定的服装。着装整洁,钮扣齐全。不准穿拖鞋。                    (4分)

2、营业人员上岗必须在左胸上方端正地佩带工号卡。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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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情况汇报提纲_情况汇报_网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情况汇报提纲

绥化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环保专项行动工情况汇报提纲

2004年10月9日

省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黑环发[2004]17号)要求,我市全方位开展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纳入日程

接到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17号文件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专门研究落实工作。首先,政府常务会听取了环保局对专项行动的专题汇报,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明传电报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内部明电(绥政办明传)[2004]16号)。其次,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监察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经贸委、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孙晓玲兼任,成员由六部门的主管科长组成。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思想,确定重点

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按照省局的要求,确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异味、恶臭等环境污染,以及群众投诉的其它环境问题。二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三是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擅自违法建设的问题,以及乱上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项目问题。四是地方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台的保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各种“土政策”和干预环保执法等问题。

三、全面推进,狠抓落实

第一,重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从2003年初至现在,我们共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案件共1207件,结案数1098件,结案率为91%。在这次环保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03年专项行动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深入实际为群众排忧解难,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绩。我们主要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把环境信访工作纳入了环保工作的主线,成为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们按照省局和市信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全市环保系统连续多年实行了环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具体要求及考核方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环保局。工作中坚持领导接待制度,及时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进行重点攻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案件的处理及反馈情况。局里主要领导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对重大信访案件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其次,重点做好直管范围(北林区)的环境信访工作。由于实行了目标管理,各县(市、区)已把绝大多数的信访案件解决在了基层,个别的难点我们实行重点攻关。我们始终坚持细心、耐心、热心办案,处以公心来接待与处理每一件环境信访案件。在现场处理案件时,做到了帮助排污单位出主意、想办法,选择最优治理方案,为企业搞好服务,兼顾上访人和排污单位双方的利益,较好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还连续三年被市信访主管部门评为达标优胜单位。三是建立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领导班子信访接待处理制度》、《信访案件处理规则》、《环境信访首问制》、《环境信访越级重访追究制》等有关制度,为做好环境信访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通过以上作法,我们使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是新搬迁了一个居民区中扰民严重的个体企业;二是对北四路建在居民楼内的    家歌厅全部搬迁,多年来的歌厅扰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周围住户都很满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集中清理了市区烧烤滩点;四是新增防治污染设施66处;

第二,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从2004年5月13日至7月13日,对2000年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此次清查中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共66家,市本级30家,外县(市)36家,其中生产性项目22家,非生产性项目44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64家,建设项目竣工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2家。共下发各类法律文书68份,其中补办审批手续通知书32份,补办验收通知书1份,环保处罚决定书35份。此次清查的建设项目现已有47家补办了环保手续,其余19家正在履行法定程序中。在工作中,我们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狠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设项目,要求在建的要立即停建,已经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限期补办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由于采取措施得力,清查工作成效显著。

第三,对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进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未发现电解铝的生产企业;钢铁企业有1家,为庆安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主产品为生铁、钢管、小型元钢、炼钢等,近些年由于经济不景气,该企业濒于破产边缘,于2001年停产;目前,我市有水泥生产企业9家,其中有省控企业一家,为黑龙江肇东水泥有限公司,市控企业8家,分别是庆安三松实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海伦振兴水泥厂,绥棱杨森水泥厂,安达市永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绥化清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绥化清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市水泥厂(租赁),绥化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中有机立窑或回转窑加工生产能力的企业4家,其余均为熟料加工企业。这些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的各个生产工序均配有高压静电或布袋收尘器,生产过程中污染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污染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这9家企业由于建厂时间较早,有6家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善。

第四,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我市共有水厂10家,其中饮用水源为地下水的是:北林区、庆安县、望奎县、明水县、绥棱县、兰西县、安达市;饮用水源为在表水的是:肇东市、海伦市。我市10家水厂水处理工艺均是提取─曝气─沉淀─过滤─加氯等,经过一系列处理后,通过绥化市监测站、绥化市卫生防疫站、水厂自行监测结果表明,我市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通过对饮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清查,目前没有工业企业污染水源问题。个别小的隐患通过清查已基本解决。一是绥化市北林区城市排污系统中,城市中心的排污系统比较完善,但距水源地约800米处有一纳污明渠(简称北沟),该处明渠是利用天然低洼地人工修建而成,周边的工业企业全处于停产状态,只有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流入,虽然水量不大,但对水源地仍构成安全隐患。市政府已将北沟纳入市政排水管网计划。二是肇东饮用水源为松花江水,由于提水明渠的部分段落流经村屯,可能会在蓄水期间发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地表径流流入而污染水源的情况。目前正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另外,加强了对我市新建红兴水库周边的保护工作。红兴水库将成为我市新的饮用水源,预计明年将投入运行。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大了保护力度,(1)加大了对水库周边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2)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凡是在库区周边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水质产生污染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源头上遏止污染源。(3)加强了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发布了《关于加强红兴水库周边环境保护的通告》。告知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4)做好协调沟通,做到齐抓共管。针对一些单位想在红举水库周边举建旅游项目,我局及时给水务局发了《关于加强红举水库及周边区城环境保护的函》,防止了水库周边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和对水源水质产生危害的项目。

第五,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污染情况的清理。我们从七月份开始,抽调专人,配备专车,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重点是北林区境内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属于清理的重点行业做到发现一家、检查一家、处罚一家。从现场情况看,属于“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没有死灰复燃迹象,已关掉的未发现有重新生产的。

第六,遏制噪声污染。加强了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限制各种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环境敏感区开办各类娱乐场所。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30处,设立重型车、农用车禁行区10处,并对其它路段机动车鸣笛做出限时规定,积极协调建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并且严格夜间施工的审批。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要求,还重点进行了城市噪声综合整治工作。针对我市噪声现状,发布了“关于整治市区环境噪声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连续进行了宣传报道。协调公安、交警、工商、文化等 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噪声综合整治月活动,重点抓了“两考”期间噪声专项治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在噪声整治月期间,环保、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出动车辆200余辆/次,制止商业经营性噪声50起,检查歌厅1500家/次,扣押音响器材56件,清理整顿夜间施工场所76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0多人/次。通过综合整治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受到了群众好评。

第七,对地方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台的保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各种“土政策”的清理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县(市、区)政府为发展经济,在招商引资中,制定的优惠政策首先把环境效益优惠进去了,使环保干部处于“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尴尬局面。一些县(市、区)实行的保护政策五花八门,有的挂牌,有的成立保护组,还有的叫高压线,有的甚至派驻政府机构人员长期驻在重点保护企业,环保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得先争得他们同意,有的企业标榜为书记工程,县长工程,别人无权管,环保人员怕得罪父亲官,不敢严格执法。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及时向市长和主管市长,市长于莎燕5次在较大规模会议上对项目把关问题上提出严格要求,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在上项目 时要注意环境保护,决不允许上污染环境的项目。

四、挂牌督办,跟踪问效。

按照省专项行动的要求,我们对近年来群众多次投诉未得到处理,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在县(市)筛选上报的基础上,确定了4个市级重点整治挂牌督办单位。

一是肇东宋站鑫销化工厂。该厂座落在宋站镇西南角,工厂东侧距居民住宅50米,距南侧居民100多米,西侧和北侧是大地,该厂主要生产醋酸酊酯,年产量为80吨,产品原料为丁醇、冰醋酸和硫酸,醋酸酊酯是一种易挥发性物质,无毒、无腐蚀性,但有剌激性气味,主要用于医药化工和油漆行业。整个生产过程是封闭式循环,无废渣、无废水。主要污染原因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跑漏。对此,我们对工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对各塔节及釜体等进行检修,严格搞好封闭,对产成品要全部入库,在生产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跑漏现象。要求对锅炉烟囱接高到200米以上,对烟尘进行处理,使之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我局多次对其进行检查督办,使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肇东华润酒精公司。该公司后院38户居民反映华润酒精公司易燃易爆、严重火灾隐患,火车震动、粉尘污染等问题,侵害了他们的权益,给他们的身心、生活带来伤害与困难,请求给他们动迁一事。当时华润公司建厂初期,动员周围居民动迁,有些居民同意后得到安置,而余下来的这些住户当时不愿动迁就留下来。随着公司的建设特别是开工投产以来,作为工业企业产生污染确实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期间周围居民多次上访,但有关部门也多次调解未果,造成越级上访,反映的具体问题是:(1)易燃易爆隐患。华润公司的十多个油罐、酒精罐,特别是有一个一百多吨的地下溶剂油罐,内部职工都不允许从上面走,怕引起火灾,离居民区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居民生活没有安全感。(2)火车震动。铁路修在民房只有2米远处,满载酒精罐昼夜不停的运货,机车的噪声震耳欲聋,天棚震塌了,甚至吃饭都往碗里掉土,无法正常生活。(3)粉尘污染严重。夏天门窗不能打开,洗的衣物不能晾晒。酒精渣子臭味薰天,玉米皮子和大烟囱落下的煤灰满院都是,出门睁不开眼睛,还有四个晾水塔,整天下毛毛雨,周围居民过着沐浴生活。(4)华润公司的四条铁路线道直接导致居民吃不上自来水,穿越铁路线需要5万元的费用居民承担不起,所以现在也没有吃上自来水。这个案件肇东市政府已出面协调,但效果不好。在此期间,省局已多次来电督办此事,此件已转至肇东市政府速调查处理。

三是黑兰麻纺公司。黑兰麻纺公司位于兰西县城区东侧,始建于1982年,于2002年10月改制成为黑兰三合麻纺有限公司和黑兰朝阳麻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未执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开工生产。主要污染问题:一是日排放污水各为500吨,年排污染300,000吨,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居民相距不足100米的氧化塘内(没有瀑气装置,实为两个纳污泡)。二是氧化塘的坝埂上基本没有生活垃圾,但在厂区与居民住宅的结合处有生活垃圾。三是空气中有异味,源于氧化塘的废水。四是居民家中饮用水井受到污染,氧化塘大堤南侧居民没有接上自来水,目前多数仍用自家院中水井水,井深多数不足5米,系地表浅层水。2003年5月,兰西县环保部门曾取过该地几家居民小井水样送到肇源监测站进行化验。从化验结果看,居民自用小井水中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均已超标,表明有不同程度的污染。该处居民多数都采取了简单的处理办法,但仍有潜在的危险。兰西县政府于6月下旬接到省局的督办通知后(黑环函[2004]87号),及时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就如何整改提出了明确意见。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抽调了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实地检查。7月2日县政府又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一是责成县环保部门加大监测力度,严格监督两家企业规范生产,并要立即制订污水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氧化塘重新上瀑气装置,保证氧化塘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改变居民用水渠道。县政府将该地段的管道铺设作为应急水源二期工程的重点地段,通过多渠道融资方法彻底解决该地居民饮用水问题,让家家户户都喝上放心的生活饮用水。三是由城社委负责氧化塘周边垃圾清运问题,县政府已明确该处的垃圾由环卫处负责,在彻底清除原有的生活垃圾基础上,保证产生的垃圾日清日运,还附近居民一个清洁的生活环境。四是关于空气污染问题。随着工艺的改变,用水量的减少,加之循环水、中和、稀释等办法,废水也将大大减少,该处氧化塘附近的空气污染将逐渐减轻,附近的空气质量将逐渐得到的改善。

四是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造纸厂。该厂因污染纠纷,省、市局多次去现场调查、检查,后被我局关停。8月中旬,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去现场时未发现有死灰复燃迹象。

总之,我市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在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重点行业的清理整顿、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源监督管理、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挂牌督办典型违法案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企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污染反弹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了环境质量。

五、问题与不足

1、现场巡查不够。由于监理站工作性质和收费难度的加大,我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收费和信访工作中,对专项行动工作中有亦重亦轻现象。

2、各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我市的环保专项行动一直是环保部门一家行为,互相协调配合很不够,根本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环保执法力度不够强。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力有限,加上今年清理环保着装问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环保部门的权威性有减弱之势。

4、居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纠纷解决的难度大。这些饲养点都是量小,形不成规模,多是下岗职工利用自家庭院,以此维持生计,此类信访案件十分难解决。

5、信息反馈严重滞后。由于所辖县(市、区)经济所限,信息渠道不畅通,使专项行动的报表一直是缺腿。报表和阶段性报告均未报或晚报,有些工作虽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干完就拉倒了,主观未重视起来。

今后,我们一定以此次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反思存在的不足,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为今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篇5: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的要求,杜绝类似羊角镇“5·21”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不稳定因素、零食摊点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精神异常的人及不法分子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等状况;努力排除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的校园,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设备安全,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督促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学生集队往返制度,学生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健全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厨房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厨房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厨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师生心理、体质健康状况安全。认真排查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精神、体质健康状况。对有心理障碍、精神异常、体质特殊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对池塘、江河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学校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以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教育挂图内容为主,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和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三分钟提醒制度。开好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共同商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的安全情况(含交通警示标志、减速设施;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情况;游摊散贩占道经营情况;学校周边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的人、不法分子对师生存在的威胁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在上级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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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环保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环保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普环发〔〕124号文件、《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墨政发〔〕13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印发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制定工作重点及要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将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光明任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李应华兼任。明确职责分工,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明确重点,狠抓环保专项行动

(一)、明确重点,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15家,截止10月19日止,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22件 ,其中已受理22件,办结率91%,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1、对县城集中生活垃圾填埋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处,加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站建设。

2、检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工业排污口。

3、县安监局、公安局、经济与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周万忠废旧轮胎炼油厂依法取缔关闭、通关瑞鑫制炭厂依法限期整改。

4、对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重点流域、重污染源进行检查,未批先建项目0个,未落实“三同时”项目0个;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无私设排污管线企业,无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企业。

6、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15个乡镇的医疗卫生系统的ⅲ类医用射线装置(30台,其中10台报废损坏或停止使用),森鑫达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枚ⅴ类源。主要存在问题是资金不到位,部分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欠缺专业的管理人员。

7、检查了我县危险化学物品存放、使用、保管等相关问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1月至9月15日期间,未查获危险化学物品案件。云南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制胶工段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甲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堆浸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氰化钠进行检查,均无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发生。与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元磨高速公路段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为提高应急能力,将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县人民政府承办,进行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对往年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县屠宰场于10月12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

9、其他方面,对县城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进行检查,认真解决群众来访案件,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

(二)、措施有力,全面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到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健康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县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我局检查相结合,全部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三、客观分析,实施求实,总结经验。

(一)、部门之间联动性弱。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实生产工艺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企业重经济、轻环保,致使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环保执法设施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环保经费不足,环保执法设施滞后,给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地宣传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概念深入人心,让人人行动起来,参加环境保护事业中来。

(二)、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坚决杜绝污染反弹现象。对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该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确保执法到位。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环保行政执法能力,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使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篇7: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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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方案_企划文案_网

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外重大火灾事故,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认真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消防总队《关于下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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