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合集9篇

发布于2024-08-25 02:48,全文约 12977 字

篇1:2024年卫生局医疗服务工作总结[页3]_服务月活动总结_网

2015年卫生局医疗服务工作总结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

2、医技人员短缺、基层人才引进难和流失严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招聘困难。

3、地方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缺乏,不能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

2、坚持不懈地按要求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XX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信访接待处理。全面完成信访积案化解年任务;完成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议案。

4、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5月26日《全县妇幼卫生暨社区卫生工作会》上的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5、抓好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资料积累,做好审计准备,按时搞好竣工验收。

6、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效控制传染病。进一步做好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要求做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

8、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培训妇保人员,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55/10万和1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9、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第一年方案实施第二周期医院管理活动,落实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制定惠民医疗措施、开展惠民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严格医师、护士的准入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努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做好巩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成果,力争中医门急诊量达到县、乡、村门急诊总量的40%;积极建设中医特设专病、专科,走特色效益之路;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新成果的运用。

11、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法规的社会普及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落实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1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拨培养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农村和城市人才问题,探索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的有效办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13、全面落实民生工程。严格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加强督查,杜绝弄虚作假,套取新合资金;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和门诊药费最高限价制度,让参合农民真正享受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全面落实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做好卫生扶贫和三结合帮扶工作;确保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年底全面完成。

14、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按属地管理,凡涉及到医药卫生、新农合方面的信访,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积极主动参与,主动向卫生局汇报,实行上下联动,采取集中接访,主动约访,跟踪回访等方式,扎实开展接访活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2:2024年11月消防安全自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2016年11月消防安全自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xx公司认真落实[]60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现将消防安全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1. 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以公司经理、支部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安全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确保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和全面贯彻落实。

2. 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司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和新《消防法》,提高管理人员对消防防火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再次利用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3. 全面检查公司生产现场及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严格落实防火值班、值勤工作,对各班组生产现场重点消防部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4.对重点消防部位配备消防设备、器材,并对超过使用有效期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并派专人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登记消防台帐,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5.按照“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间区域严格摆放,对仓库的电器设备及电气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疏通消防通道。

6.举行消防演练,使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增强,熟悉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灭火器、消防水带的使用技能。

篇3:2024年卫生局医疗服务工作总结[页2]_服务月活动总结_网

2015年卫生局医疗服务工作总结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今年1—5月,住院分娩率为80.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高危孕产妇按规定程序转诊率达98.5%;高危孕产妇管理695人,管理率达99.86%;产前检查率92.88%,产后访视率92.47%;系统管理建卡率92.38%,卡册回收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75%;新法接生5078例,新法接生率99.98%,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52例,死亡率10.4‰;新生儿建卡5010例,建卡率达98.6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1%,生长发育监测率99%。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5月,全县共计无偿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9.59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车辆50台次,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餐饮业285家、超市4家、农家乐13家、酒店5家、娱乐场所10家、旅游景点2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节假日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3、认真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查785家,监督乳制品49个样、火锅底料12个样,样品合格率100%.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5、加强了医疗机构、血液制品监督管理。出动卫生监督员319人次,车辆41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6家,取缔非法行医4家,责令停业3家,警告12家,限期整改15家,没收药品73个品种,没收器械20件,罚款5.34万元。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XX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篇4:客运车隐患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客运车隐患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贵德县拥有客运车辆32辆,客运出租车320辆,公交车23辆,自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活动工作开展以来,贵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海南州交警支队的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活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落实

3月23日上级“通知”下发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学习“通知”精神,吸取全国、全省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客运交通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进行部署。并成立由大队长吉星林任组长,教导员仁青本、副大队长杨仁千为副组长,各业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抓好源头管理

自3月23日,大队分派民警深入贵德县客运公司、贵德县第二客运公司、贵德县丰昌公交公司、黄河出租行等客运企业,把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作为重点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查客运企业和场站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已经取得从业资格、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人,督促所属企业对驾驶人作出解聘、调离岗位等处理。对未定期参加年检、未及时消除违法记录的车辆,一律予以停班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必须消除隐患后才准予营运;对不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要求的车辆,强制其退出运输市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门检、车辆保养、驾驶人安全学习等安全制度不落实的,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大队深入贵德县客运公司、贵德县第二运公司、贵德县丰昌公交公司等客运企业,对企业的法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驾驶人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报了宁夏固原市发生一起死亡11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新疆乌鲁木齐发生的一起公交车与火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85人受伤的事故,以案为鉴,教育客运企业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和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四、强化客运车辆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大队充分利用交警队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档案,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安排,加大午间、双休日巡逻密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逐一检查、登记,对客车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的过境客车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对违法运载危险化学品的,依法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据统计,截至6月20日,大队深入客运企业3家,教育相关人员350人,排查客运线路8条,建议调离驾驶岗位1人,检查、登记7座以上客车351台,处罚客运车驾驶员超速行驶4人,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篇5: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1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1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2012年3月13日,××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篇6:2024年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2015年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街道严格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呈人劳社通〔〕6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的基本情况

**街道位于**县城东南面,距县城6.5公里,现辖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托管),10个自然村,5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13万人,总面积56.39平方公里。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辖区内部分企业已被征地占用或停业。全街道有企业300多家(含个体工商户),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共有64家,其中建筑施工项目单位59家,搅拌站1家,轻轨项目部2家,其他企业2家,从业人员14000多人,另外还有部分刚开工建设的项目还没有登记备案。

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有关要求。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乡村企业,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场所(七小行业)进行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以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提供一切救援和帮助,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完善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6月6日,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就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街道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社区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街道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街道8个社区居委会, 50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4个企业,5个生产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在整个检查中,每到一家企业我们都按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督促、落实,如:工商、税务、安全等部门的证照,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所检查企业、建筑施工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2、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在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总体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用工情况都还是遵循有关规定的,只有少部份企业存在招用工证件不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稳定,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他们及时按期进行改正,切实做到不漏一厂和任何死角。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7:商务局2024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商务局2016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8: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x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篇9:医疗服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算_医务工作计划_网

医疗服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职

1.成立相关机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并出台本县(区、市)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XX年5月中旬前。

2.完善市、县(区、市)“打非”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3.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分管领导、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认真动员,全面部署“打非”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加大“打非”行动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打非”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5.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辖区内合法和非法医疗机构分类造册登记,层层上报基础材料。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局、“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6月上旬前。

6.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由各成员单位分头对所辖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医疗广告发布工作,规范出租屋管理工作,对“黑诊所”责令关闭,对超范围行医、非医师执业、非法出租承包科室、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限期整改,督促规范。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XX年7月底。

7.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市“打非”办抽调力量,组织对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和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市)“打非”办组织对“黑诊所”无证行医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同时规范其它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查处3次以上仍继续无证行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经自查自纠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严肃处理;对继续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单位,由工商部门严肃处理;对违规向非法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器械的批发零售单位,由食药监部门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8月底前。

8.开展督导,查漏补缺。市“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打非”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9月底前。

9.巩固完善,健全机制。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打建并举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堵塞执法漏洞,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公示制度、违规者退出市场制度、行业协会制度、与公安机关长期协作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建立医疗广告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制度;新闻媒体要建立医疗广告审查发布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药品购买资格审查制度;计生部门要建立非法开展计生服务违法案件查处制度;公安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相关长效机制。

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