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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简短30篇(通用七篇)

发布于2024-08-27 19:57,全文约 13176 字

篇1:法律援助工作科主要事迹_事迹材料_网

法律援助工作科主要事迹

2004年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2004年,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结案x件,结案率达到了x%,解答法律咨询x多人次,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以建立健全机构为出发点,全力构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法律援助工作科自从设置以来,加强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组建、完善工作,多次拟定实施意见,到总工会、老龄委、团委等相关部门协调,相继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区拥有法律援助中心x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x个,社会法律援助机构x个,法律援助志愿者达x人,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二、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确保人员、经费、制度落实

自《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后,该法律援助工作科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确保“三个到位”:

1、领导支持到位。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在《条例》颁布之时,该工作科及时将《条例》送至法院、妇联、共青团、总工会、老龄委及区领导,主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2004年,省法律援助中心到xx区开展了法律援助调研活动,市政府目标办专门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强化宣传、促进了《条例》在全区的贯彻、落实,营造了各级领导关心、重视、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局面。

2、人员到位。确保人员落实到位,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必备条件。通过该工作科积极协调和努力争取,200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实了x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目前,中心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x名,管理人员x名,工作人员x名,基层援助工作站均设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达xx人。

3、经费保障到位。该工作科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争取财力保障。2004年,争取到x万元援助经费,并且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三、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积极开展了规范化创建活动,一是狠抓硬件建设。重新制作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和法律援助公示栏,并摆放在显著位置。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增至四间,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档案资料室等,使用面积达平米以上。同时还添置了空调、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电话、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等,建立了法律法规数据库,使中心的硬件达到了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二是狠抓软件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公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工作纪律等,完善法律援助各类工作台帐,实行电脑化管理,制作和印发了100000张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全区家庭,向xx户困难家庭发送了法律援助温情卡;公开五项承诺,为体弱多病且失去行动能力的残疾人、老年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利用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为困难群众现场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了每日值班接待制度,实行窗口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通过一张笑脸、一杯茶、一张椅子、一席话,使来访群众感到舒心、放心,使他们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四、积极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该工作科重新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定”、“法律援助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案卷归档管理规定”、“法律援助投诉查处制度”、“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和检查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统一发放至各基层工作站。专门印制了宣传资料,将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墙,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年活动: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监督,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结案率;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即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类别要以困难群众的民事案件为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形式要以诉讼代理为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人要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主,其中民事案件占x%,诉讼代理案件占x%,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占x%;三是加大法律援助质量检查。专门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从台帐登记、报表统计、案卷归档、建立公示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争达到“接待咨询规范化,操作流程规范化,结案归档规范化”。

为保证办案质量,该工作科积极探索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指导和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保证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近年来,共组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项检查x次,开展业务培训x次,在工作指导中始终贯彻坚持两个原则:1、不能假借法律援助名义从事有偿服务,《条例》实施后的援助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要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能因为是自愿行为或者义务活动而不顾服务质量、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经上门征求法院意见以及当事人反馈情况,两年来xx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率达到100%。

五、以关心弱势群体为着力点,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坚持便民原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幼、年老、智力障碍人员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上门服务,或者由其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证明问题,一些当事人难以出具,由援助站人员到村居委了解证明;2、加强案件回访。在坚持案件质量反馈制度的基础上,对一些重点案件实行回访(弱势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及时了解受援人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案件结果的落实情况等等;3、在《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省尚未制定新的相应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证明标准,仍沿用以前的范围和标准,在执行中坚持:不缩小《条例》已明确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不因暂时没有制定新的范围和标准而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只要符合困难和范围的条件,坚持从宽掌握,适当扩大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使更多的公民能够获得法律援助。4、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近年来,借助法律服务进社区入乡镇这一活动载体,在农村和城市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在农村集市和闹市区摆摊设点开展宣传咨询达15次,同时还发放援助温情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在报纸上出专版等形式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

篇2:镇法律进乡村建设新农村经验交流材料_经验交流材料_网

镇法律进乡村建设新农村经验交流材料

中渡镇位于鹿寨县西北部,面积374平方公里,共辖有一个社区、14个村民委、176个自然屯,总人口46万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农村生产呈多元化模式,有水稻、玉米、甘蔗、西红柿及种桑养蚕等产业结构。前几年,因“三农”问题引发了许多矛盾,群体性上访事件在全县各乡(镇)名列第一,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了切实解决好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镇以“五五”普法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动力,大力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一年多来,农民的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群体上访事件有效下降,由原来的上访第一镇转变到现在的无上访镇。农民安居乐业,精神文明建设大为改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和柳州市“五五”普法规划,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核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活动主题明确。我们开展普法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使我镇广大农民,尤其是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基层政权建设得到明显发展,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类群众性访事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明显下降。

三是工作机制明确。由司法所与相关部门结合,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运作机制。

四是工作职责明确。司法所负责对“法律进乡村”工作进行统一计划部署、统一协调管理和统一督促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发挥指导、支持、帮助的作用。

二、结合实际、适应需要,强调“四性”

一是强调普法内容的针对性。我们以宣传宪法赋予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主线,结合刑事、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与广大农民生产、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转让、买卖、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把这些宣传内容分类编印成资料送到乡村。XX年以来,我镇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上法制课100多个课时,受教育人达2万多人次;调解纠纷150多起,比上年减少一半以上,刑事和治安案件比XX年下降15%。一年多来,没有群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上访,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是强调普法宣传的群众性。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必须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形成学法用法的热潮。我镇专门开展以县、镇文艺团体为主体深入乡村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充分发挥民间山歌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由司法所将身边发生的案例编成山歌下发到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关于土地管理法规方面内容的有“地权所有要认识,属于国家和集体。承包只有经营权,莫把一切归自己。”等30多首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的普法山歌,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一年多来,县、乡(镇)文艺团体演出法制文艺节目20多场,大力推进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强调活动开展的实效性。我们落实载体,把“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法律进乡村”工作结合起来。首先,在镇里设立法制辅导站,同时成立以司法助理员为组长的驻村工作组。其次,在全镇15个村民委(社区)建立村级法律服务站,16所中小学成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形成了以站为中心,以工作组为轴线,以村为落脚点的放射状普法网络格局,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村级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法制图书柜等基础设施。再次,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在镇级辅导站,以司法所人员和司法助理员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普法教员,负责辅导下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村级以“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为普法联络员、宣传员具体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两级队伍的建设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四是强调普法主体的服务性。我们坚持普法专业队伍“为基层农村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原则,努力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队伍资源,通过开展大量的服务性工作,使“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群众所认可、所接受并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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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援助中心“学雷锋示范点”事迹材料范文_事迹材料_网

法律援助中心“学雷锋示范点”事迹材料范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司法局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思路,坚持“慈爱之心、援助之手、保护之盾”的工作宗旨,以公正执法和热情服务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岗位学雷锋,立足本职抓落实,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扶弱助贫、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使受援群众和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年接待来访群众1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追索劳动报酬、赔偿金390多万元,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工作步入了全市前列。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陕西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全市十佳法律援助单位”称号。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第二年获得“全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被评为“xx市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推荐为“xx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一、建好“窗口”,延伸触角,搭起“连心桥”。法律援助“一头牵着老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是一项系民生、得民心的“民心工程”。我们把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政法部门执法为民的“窗口”,按照“块到边、条到底、全覆盖”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求助渠道。先后在11个镇街和劳动、妇联、残联、老龄委等10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52个社区、102个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同时又分别在区信访大厅、法院立案大厅和金台市民中心大厅设立了针对信访困难群众、诉讼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的接待服务窗口,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区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构建了“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寻求法律帮助,搭建了一座密切党和政府与困难群众联系的“连心桥”。

二、规范管理,公正执法,服务优质高效。为了落实规范管理,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廉洁、公正、优质、高效,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开展。我们以创建“省级示范窗口单位”为契机,结合开展全国“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和全省“服务民生能力提升年”活动,狠抓了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一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部颁规章,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使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推行了接待来访热心、解答咨询耐心、办理事务精心、服务群众真心的“四心”服务工作要求,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和审批程序等,公布了法律援助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制定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和投诉查处制度,实行定期评查、考核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办案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逐步形成了法律援助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相结合的办案质量监控机制;五是坚持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本领。通过这些措施,从根本上保证和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使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符合标准要求。近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或案件质量投诉问题。

三、完善措施,便民利民,让群众得实惠。区法律援助中心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情系百姓,服务为民,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让群众得实惠。一是针对群众反映法律援助范围太窄、困难标准高的问题,我们按照“应援尽援”和扩大覆盖面的总要求,降低门槛,逐步实行两个扩展。即:在范围上逐步向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扩展;在困难标准上由低保人群逐步向低收入人群扩展,满足了困难群众的需求。二是针对群众异地维权困难的情况,我们开展了异地办案协作和联合办案。困难群众可以在本地申请法律援助,由中心联系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作或联合办案,解决群众异地维权的难题,受到群众称赞。三是针对个别行动不便老年人、病人等开展了上门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或到医院受理申请、了解案情,办理有关手续。四是针对不同案件,结合群众意愿,改进指派方式,推行了“点援制”,提高了办案质量,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五是针对年老体弱和偏远困难群众往返不便的问题,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又缩短工作时限,由五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个别情况加班加点不休息、不吃饭,首先办理群众申请事项,不让群众多跑路。六是为了解决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问题,我们与区残联协商,在市民中心一楼大厅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搭建了“窗口化、无障碍、一站式”服务平台。并配备了辅助器材,正在聘请手语老师和心理辅导师,为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法律服务。七是去年以来先后与市区三个法医司法鉴定所协商达成协作意见。凡是法律援助案件涉及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事项,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委托,一并提出减免优惠的具体意见,司法鉴定所按照中心意见给予减免收费,并及时办理鉴定事项,减轻了困难群众经济负担。八是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坚持24小时电话接待,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

四、增量扩面,扶弱助贫,服务保民生。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紧紧围绕贫、残、老、少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重点抓落实,创新服务促发展,努力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近年来,办案件数和受援人数逐年大幅增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今年办案数量和受援群众较XX年翻了一番,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区中心先后收到困难群众赠送锦旗或感谢信10多面(封)。一是以围绕解决农民工问题为重点,积极为农民工讨薪和工伤索赔等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了不审查经济状况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受到农民工的称赞。二是以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为贫困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着力保稳定。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工作思路,建立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教育、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消除不安定因素。先后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形式,解决了上百起群体上访、进京上访和缠访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受到了区上领导的肯定与好评。三是积极面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城乡贫困者等社会弱势人群,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有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单位来我区采访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和典型案例,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分别组织各地市、县区同行来我区进行参观、观摩。

篇4:法律诊所学习小结_经验交流材料_网

法律诊所学习小结

曾经怀着“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心理报名参加法律诊所这门课,也想在实践中检验和深化自己的知识。古人也说实践出真知。我想在实践中学习更多,也想把实践中的感悟和心情用文字记录下来,作为我写作的素材,也曾想在这段学习中创出一篇新作。我投入到了实践中,然而忙碌使我心中忘却了感动,感悟也在一瞬间流逝,心情除了平静就是烦闷,我没有写下一篇好的作品,没有写出自己的感受。写的都是必须的官样文章。虽如此,但还有很多收获,我结识一批新朋友,提高了自己的思维能力、时间能力,并掌握了对案件的分析方法。

法律诊所是以学生为主导的课程,也许是被动以成为一种习惯,这种课堂有点新奇,也有点陌生,课堂上也有点紧张。我从以下五个方面总结我这期诊所学习的个人情况。

一、课堂表现。

总评:没有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的情况,出全勤。课堂发言积极程度适中偏多,讨论的时候还算积极。收获还算比较可观,我的思维更加严密,语言表达能力明显提高。

没有人天生就天纵奇才,无所不能,也没有人会在接受新事物的时候依然镇定从容的和往常一样,我也一样。我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善言辞,不苟言笑,做事总是那么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却不善于也不敢于更不喜欢去表现自己。如果我是金子,那么埋没自己的也只能是我自己。报名参加诊所也有一层想让自己敢于说话、敢于表现的意味。

开学的第一节课我说了三次话,发现自己是那么的不严谨,言词中有很多漏洞。以后的几次课中就不敢轻易发言了,也许是我的思维不够敏捷,我听完同学陈述自己的观点,思考完一个问题的时候,课堂已经进入了下一个环节,在那段时间,我总是希望时间能够停留那么几分钟,让我有发表见解的机会。然而时间永远不会停留,于是笔记本上写下了我思考的所得和感悟,课堂上存在过我思考过程。

随着慢慢的适应,我的思维快了一点,反应也稍微灵敏了一些,课堂上的表现也相应好转。发言的次数逐渐增多。思考问题也逐渐全面,漏洞明显减少,在小组讨论中也能够听取和辨识他人见解,发表自己见解。在课堂上我的思维日趋严密,语言表达有明显提高。课堂表现没有自己预期的那么好,那么精彩。但我同样有很多收获。

一、 实践情况。

对于诊所的实践活动,我每一项都积极参加。包括去法院值班,在接待室值班,以及诊所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没有一项不参加的。

接待当事人方面。我去法院值过五次班,前期由于每次去值班的时候总会下雨,风雨与我同舟,就像我的前途坎坎坷坷一样。由于天气的原因,来咨询的当时人不多,我接待的当事人也不是很多。后期几次没有下雨接待的当事人数量还可以,总共接待当事人十多位。在接待的过程中我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接待会见当事人的方法,已基本可以应对会见当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建立信赖关系,曾为向我咨询的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咨询。

接待室值班方面。我同样没有一次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工作认真负责,自己的责任从不推脱。曾为三位当事人写过起诉状,掌握了起诉状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诊所组织的活动方面。我参加了所有的活动,有农村调研,法制宣传,法制课堂,模拟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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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援助中心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页2]_事迹材料_网

法律援助中心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

五、搞好上门服务工作,提高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我们制定了上门服务制度,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近三年来,我中心共主动上门为群众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30份,解答咨询200多人次,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11件,回访20多次。上门代写、咨询、调解数量分别占到总数的10%、15%和50%。近三年来,我中心还联系法律援助顾问单位9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00多件。通过为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提供广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使援助服务对象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服务,充分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渐形成了自觉依靠法律,自觉运用法律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内部基础工作的健全与完善,是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保证。近年来,我中心围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运行高效”的工作目标,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案件办理制度。

在实践中,中心与县检察院起诉科建立了指派、受理案件等的操作程序;指派专人对口负责县检察院起诉科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坚持按照规定的条件,遵循严格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查,以保证有限的资源发挥充分的社会效应。

我们要求各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将案卷交于我中心,由我中心对业务档案进行立案、分卷、归档,便于我中心对法援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

对指派下去的援助案件的办案情况做到案前有布置,案中有检查,案后有反馈。中心将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不断提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形成有效制约的机制。具体做法有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问卷调查、上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

2、抓好信息反馈工作。

做到咨询接待"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信息"、"半年一简报",坚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

3、创新办案激励机制。

中心设计《法律援助登记册》,使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手一本,将每个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予以汇总登记,对承办数量较多者予以表彰。

七、加强专职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近几年来,我中心一直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把深情爱民、真心为民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素质,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认识到法律援助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把温暖送给人民的窗口。为此,我们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的业务学习工作,具体做法是:

1、建立了业务学习制度和定期业务测评制度;

2、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

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我们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同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有着独到的方面。多年来,我们一直以满腔的热情和周到的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我们通过工作,化解着矛盾、调处着各类纠纷,也解决着各种法律问题。如何在提高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行使好对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并探索制定出一套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和程序,正是我中心一直努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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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律援助中心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法律援助中心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

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来,一直在专业人员欠缺的条件下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备律师和公证员双重资格的康之强任主任以来,我中心根据县政府有关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县情实际,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了构筑保德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

一、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是:

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达9万人次;

2、利用县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为3000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

3、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XX0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15000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5000份;

4、利用全县乡村社区的普法黑板报,累计出了30期法律援助宣传教育专版;

二、探索刑事法援对象的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中心早在XX年就与县检察院签订了《关于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协议》,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议签订以后,我中心积极与县检察院配合,在开展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始终将弱势群体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止到XX年5月份,我中心共受理县检察院指定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件,占我中心法律援助案总数的五分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弱势群体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XX年4月,我中心又与县检察院续签了《关于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补充协议》,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决定不起诉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初步建立了双方联合回访等制度。

三、加大法律援助调解力度,及时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几年来,我中心共居间调解解决息事并制作调解协议书22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四、整合社会团体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

我中心先后在县妇联、工会、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站。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区方便群众,我中心又在城关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法律援助站”,专门为城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社团和街道办为基础的保德县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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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为西部法律援助放飞青春_事迹材料_网

我为西部法律援助放飞青春

不知不觉中,一年半的时光匆匆而过。闭上眼睛,曾经发生的一切,仍然历历在目。当初,当我和其他志愿者坐在疾驶的列车上,看着窗外忽闪而过的原野与村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新奇与激动:我们的终点是不是真的如想象中的那样美好呢?

从小就浸染于家乡的青山绿水之中,看惯了车水马龙般的繁华,听惯了耳熟能详的民俗歌谣,心中还是隐隐有一些失落与怅然:难道这就是世界的全部吗?外面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外面的人们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它们曾经像迷一样,像梦一样,困扰了我许久、许久。于是大学毕业后,我毅然选择了去西部做一名志愿者,去实现多年来魂牵梦绕的一个理想。我要到那更广阔的天地展翅翱翔,那里的天空更令人向往,那里的土地会更加芬芳;我要到辽远的西北边塞

去欣赏那壮美的自然风光,到漫漫黄沙的孤烟大漠去领略那独特的异域风情。而今我终于踏上了西部这片神奇而又令人神往的土地,并且在这里深深地扎下了稚嫩的根基。

当我第一次来到五一农场司法所,面对陌生的环境,全新的工作,生疏的面孔,心中确实有一些焦虑与忐忑:我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我是否能跟他们融洽相处?我是否真的能在这片天空翱翔?但凭借我的勤奋执着与满腔热情,渐渐的我熟悉这里的环境,熟识了这里的领导、同事,很快就融入了工作中。

作为一名基层的司法工作人员,我深感到其中的艰辛与沉重。在今年司法所的八大工作中,我的工作重点是接待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和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两个方面。整天与形形色色的来访群众打交道,倾听他们的疾苦,记录他们的声音,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跟他们讲法律、摆事实、讲道理,争取让每一个来访的人满意而归。看到他们的困惑消失、看到和好如初的夫妻……我感到沉甸甸的,他们让我多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份使命感,让我学会了冷静。

xx年8月,是个星期五的下午,将近下班的时候,办公室门口站着一个男孩,皮肤黝黑,眼神黯淡,满身的衣服覆着一层灰尘,怯生生地问我:“大姐,你好,请问我能得到法律援助吗?”眼神充满着期望。看着他的样子,我内心里有种酸酸的痛。我让他先坐下来,喝杯水,“有什么事情慢慢说”。“这个男孩怎么了?为什么如此落魄?单薄的他到底有怎样的经历”我对这个男孩充满了疑惑。他开始流泪,一句话也不说。我安慰了几句,想让他平静下来。过了一会,他平静了很多,说:“我叫王军,今年四月份从青海来到这,拖老乡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现在活已经干完了,可是一分工钱也没有拿到”,说到这,他似乎又开始难受。“你今年多大了?有没有带身份证?”“我今年17岁了”,说着把身份证拿给我看。“那你在工地上干活,有没有签的合同或者欠条之类的证明?”他拿出一张纸:“王军在号工地干活,每天70元,72天×70=5040元,扣除生活费1200元,共计3840元建筑公司袁”。在之后的谈话中得知,他是青海一所高中学生,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身体又不好,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妹妹,由于家里生活特别困难,自己瞒着家里人休学一年,来到这打工。听着他说得这一切,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帮他要回打工钱。我让他耐心等两天,星期一上午上班时间来我办公室。

当天晚上我想了很长时间,我问自己:“你可以帮他讨回工钱吗?如果让他失望了,我该如何面对他?”周六早上,我找到建筑公司*书记。在*书记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联系到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中介公司核实情况,才了解到事情的由来:建筑公司把这项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袁是这个施工单位通过中介公司招来的一个小包工头,工人的工资是袁从施工单位负责人那领取之后,根据工人的出工时间发放工资。周日,我又到工地找到袁,他看了王军提供的复印件,态度很不友好地说:“工资的事情一点也不假,条子也是我写的,可是现在没有工钱,我拿什么给他支付?”我向他讲了王军的家里情况,希望能早点让王军回家上学,又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你也不用给我讲什么道理,我现在正忙着,误了工,出了事,你能负责得了吗?”虽然当时心里有些害怕,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我还是告诉他:“你先忙吧,我就在这儿等,你忙完了再说。”……直到下午下工,袁说:“还真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丫头!你回去吧,明天上午上班我把工钱送到你办公室。”

看到王军拿着工钱颤抖的手,我明白自己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他走的时候,我送给他两本书,并希望他回到学校后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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