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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演练领导讲话经典三篇

发布于2024-08-30 21:49,全文约 3302 字

篇1:2024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大家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溺水事件已成为造成17岁以下非正常死亡的首要因素。入夏以来,今年各地溺水事故又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各地溺水事故频发。频发的一幕幕惨剧,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近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且男生居多。

一年一度的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预防溺水事故无疑摆在了重要位置,为积极响应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在此特向全校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禁止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溪流边玩耍,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

2、要坚持做到“四不去”:未经家长教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对水情不熟悉的江、河、湖、塘、水库不去。

3、见到有人落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而应大声呼救或报警(110),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不幸。

4、每个人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用学到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游泳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劝阻并报告学校老师。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根本,民族和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一定要珍爱生命,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最后,让我们共同宣誓: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篇2:预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一、诈骗的主要形式: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

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

二、受骗原因:

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1)虚荣心理;(2)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6)贪求美色的意识;(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以中学生为例

1、思想单纯,分辨能力差

很多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十年寒窗”的经历,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单纯,对一些人或者事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对于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2、感情用事,疏于防范

帮助有困难的人,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但如果不假思索去“帮”一个不相识或相识不久的人,这是很危险的。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有不少大学生就是凭着这种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称走投无路急需帮助的“落难者”,往往就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蔽,继而“慷慨解囊”,自以为做了一件好事,殊不知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3、有求于人,粗心大意

每个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的事,但关键是要了解对方的人品和身份。有些同学在有求于人而有人愿“帮忙”时,往往是急不可待,完全放松了警惕,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常常是惟命是从,很“积极自觉”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进而铸成大错。

4、贪小便宜,急功近利

贪心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理缺点。很多诈骗分子之所以屡骗屡成,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不良心态。受害者往往是为诈骗分子开出的“好处”、“利益”所深深吸引,自以为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好处,见“利”就上,趋之若鹜,对于诈骗分子的所作所为不加深思和分析,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落得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可悲下场。

三、防止诈骗的策略:

1、要有反诈骗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2、不要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3、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

那些自称名流、能人的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会主动地在你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说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么成就,而且他正在运用他的“本事”、“能耐”为你解决困难或满足你的请求。当你遇到这种人时,你应当格外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企图骗取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4、切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篇3:预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同学们: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暑假里爱好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预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碰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是卫生,水下是否是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习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相互照顾。假如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盘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态,平时四肢就轻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预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冒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相互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旋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假如忽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惶恐,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推拿、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唤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碰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迫在眉睫,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梗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

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