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框架合同模板最新7篇
发布于2023-12-06 07:33,全文约 20973 字
篇1: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甲方(供方):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乙方(需方):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_____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
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_____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_____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_____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____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_____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_____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民法典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甲方:
代表:
地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地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合作上的强烈愿望,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第一顺位战略供应商。
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互惠互利为基础,为更好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本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后续所有采购合作方面的产品和服务。
二、定义
1、协议:指本协议以及与其相关的生效订单和补充规定或附件。
2、采购订单: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并经乙方确认的包含订单编号、物料编码、产品名称、产品规格、订货数量、订货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内容的正式有效的订货通知,是授权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3、产品和服务:指甲方下达给乙方并经过乙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中或经过双方有效授权人签署并加印各自公司公章的《产品采购合同》中所列的,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证合格的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4、价格:指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中标明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产品价格,是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订单中产品和服务费用的依据。
5、物料编码:是甲方针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所指定的编码。
6、交货期:甲方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上注明,并经乙方确认的交货时间。
7、交货地点:甲方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上约定的交货地点。
8、产品序列号(批次):是为了便于产品的售后跟踪,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序列编号或生产批次,该编号具可追溯性并且是唯一的。
9、小时或天:本协议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本协议中的“天(日)”系指一个日历天,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记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限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整。
三、合作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采取的合作方式如下:
□ 乙方按甲方图纸和要求加工;
□ 乙方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和生产的服务;
□ 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指定具体生产厂家的标准产品;
□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供应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开发辅导。
□ 其他方式
四、产品规格和产品销售
1、产品规格书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规格书等资料为准,以及在乙方网站上公布的规格资料等。乙方不能提供规格书的,以甲方发给乙方的标准为准。如果有双方相关部门和授权人签字确认的《物料承认书》,也作为产品规格书之一。
2、乙方制造或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部件必须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要求。产品生产中若涉及到甲方的标识、字样、LOGO等都应由甲方预先书面许可。
3、一旦产品的材料、外形或制造工序等需要进行实质的更改,可能改变产品的设计、外观、特征或功能,或者会产生与双方已经确认的产品规格不符的任何情况,乙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五、关于价格
1、本协议规定的价格特指双方后续以《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具体价格。
2、报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报价并发出询价单(传真和电子邮件有效),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邮件形式按照甲方询价单要求的格式向甲方报价。乙方需详细列出物料成本构成表。所有单价应以含税价报价,但须注明税率。
3、价格均以《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上价格为有效价格。双方同意,若《产品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中价格有冲突时,以《采购订单》价格为准。
4、价格变更:在甲方确认市场及相应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同时,若在类似的供货条件下,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其他用户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时,所述报价生效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该报价于对其他用户生效时对甲方生效。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应返还从乙方以更低价格向其他方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之日起甲方多支付的价款。乙方保证乙方的价格至少应是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由于各种原因,乙方要求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事先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做出正式《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后方可实施。
5、若双方就价格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且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和本协议,但终止本协议,并不影响双方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的执行。
6、价格保密:乙方价格只能报给甲方采购系统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严禁向其他部门报价。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确定的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对其员工负有约束义务。同时,甲方也不得将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订货
1、采购订单变更:对于所下达的采购订单,原则上甲方有责任负责全部接收。但在甲方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引起的订单交货或推后、推迟、变更、取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订单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订单并同时回传给甲方(传 真件有效)。超出48小时乙方没有书面确认的订单,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或变更。
3、协议执行期间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且满足本协议不可抗力声明的规定,一方可通过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变更及撤消已生效订单;
4、订单的不可转让性: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利将订单转移给第三方。本协议的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其他法人实体或个人、关联公司、下属公司、分公司、协作厂家等。
5、双方同意:在甲方有备货需求时,乙方应保证给甲方备货,以保证甲方随时交货的要求。备货具体数量与方式、交货方式以双方后续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为准。
七、交货和收货
1、双方约定,乙方将产品运到相关生效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送货单应当包括订单编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交货数量;若交货地点变更,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委托第三方交货,乙方应在办理货运手续后立即通知甲方,该通知应包括发运时间、货号、货物名称、交货数量、指定交货人及其联系电话、交货地点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的信息。
2、双方约定,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保险及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交付前,产品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承担。
3、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紧急交货通知,乙方承诺尽力配合甲方。甲方向乙方发出交货通知,该通知包括物料编码,交货时间,数量,乙方承诺24小时内对交货要求进行确认回复。没有列在通知中的物料,乙方按订单交货要求进行交货。
4、甲方同意乙方的实际交货(即到货)日期比原定日期提前3天或推后1天时均视为按订单如期交货。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提前3天(含本数)以上交货的,视为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乙方至少应当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确定新的交货时间。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7、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货迟延,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货迟延,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交货期限可作适当的推迟。
8、乙方在超出交货期超出1天(含本数)以上无法将货物送到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视为乙方无法交货,甲方有权解除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未经双方事先确认,乙方所交货物超出双方确认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多余货物,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
10、未经双方事先确认,乙方所交付货物数量少于双方确认数量的,乙方应立即补齐差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1、甲方收货时,甲方只核对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等,办理收货手续。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在到货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来货进行验收。
12、甲方验收货物时,将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物料承认书》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物料承认书》未作规定的,将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付款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在合作方面采取如下条款:
□ 预付50%,余款货到付款;
□ 预付30%,余款货到付款;
□ 月结________天;
□ 月结________天;
□ 月结________天;
□ 按照后期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九、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要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而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严重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同一批次产品不良率达 1%以上,甲方认定此为严重质量事故,乙方应立即更换新品,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损失,将由乙方予以全部承担。
3、为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其他条款以及其他标准的行业规范和程序得到遵守,甲方有权自己或者委托代表,在正常工作时间对乙方的硬件设施、质量控制程序以及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应有完整的加工工艺文件,甲方可随时到乙方检查其加工过程、加工进度和加工质量等;
5、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变化时,应该书面通知甲方,并且从新的交货地址交货前,必须取得甲方的重新评估许可通知;
6、甲方不允许乙方提供不良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必须明确注明此批为不良批;
7、甲方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乙方有责任认定不良类型及提出改进计划,并随时告诉甲方;
8、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的批合格率必须大于99 %,若批合格率小于该指标时,按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9、双方约定,因质量体系考核需要或法规需要,甲方或第三方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场地等进行考核,乙方应给予配合。
十、产品保修
1、乙方保证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后续产品的保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2、产品的保修保质期为不低于国家标准。
十一、乙方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协议产品有关的资料、信息是真实和正确的。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是乙方拥有所有权且没有在其上设定抵押权、质押权,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是合法生产的,不是违法产品。
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符合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如果属于乙方标准目录产品,则应符合乙方自身的技术规范要求,不存在设计上(甲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术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
5、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
6、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主张或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各项直接、间接损失。
8、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若乙方提供的产品违反上述1至8项保证中的任何一项,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或官方指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该指控支付的赔偿和其他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自身因此遭受的损失。
9、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按月统计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交付及时情况和在甲方的入料检验情况,乙方承诺的来料合格率为99%,及时交付率为99%,若无法实现目标,且无明显改善措施,由双方协商处罚措施,促使乙方改善,改善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10、履约保证金:
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整。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4日内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⑵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对超出部分要求进一步的赔偿。
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本协议终止日之后的15天。
十二、协议有效期、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在没有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书面提出终止的情况下,每年自动连续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前3个月提出终止本协议,当一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2、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本协议终止后,双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也将随之取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须赔偿乙方任何损失,乙方返还甲方预付款及其利息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___
⑴乙方所供货物连续三批或六批交货中有三批不合格时;
⑵乙方连续三批延迟交货的;
⑶甲、乙双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有显失公平条款或价格高于市场行情或高于乙方其他客户价格,且乙方拒绝甲方调整价格要求时;
⑷需方对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达到3次并经调查属实的,或者乙方有本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违约行为(包括未履行本协议与采购合同的任何义务)达3次的;
⑸在甲方选择供应商的竞争中,乙方采用行贿、弄虚作假、使用未经许可的替代产品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供应商资格的;
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项产品样本、以及报价中各项经济技术参数等在现场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抽检中,被发现与乙方先前承诺不符,或者超出甲方认可的允许误差范围;
⑺乙方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公司等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资质文件、书面报告等;
⑻任何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任何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⑼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导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经甲方催告后10天内不予答复的或无法履行的;
3、如一方对本协议条款有异议,须在协议执行满前3个月通知对方,提出修改意见,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下年度生效。
4、本协议的变更、补充、或终止都需由双方协商并由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以协议的附件的形式生效。
5、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附件条款中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不一致的,以附件内容为准。
十三、重大信息通报
1、双方发现对履行本协议及依本协议签订的订单会发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尽量努力减少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所采购的乙方产品出现停产、改型、工艺更改或技术变更时,乙方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交货时间可以根据甲方订单的要求安排在通知日起之后的1个月内。在此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介绍改型后的产品或相关替代产品建议。
十四、一般条款
1、任何对本协议中违约行为不追究并不导致对该权利的放弃。
2、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若被有管辖权法院认定为非法、不适用、无强制力,其它条款仍为合法、适用和具强制力,其效力不受任何影响和削弱。
3、协议书各方相互独立,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导致协议双方形成合伙或合资关系。
4、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之权利义务。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6、未尽事宜经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协议附件的书面形式对协议进行补充,补充的协议附件与本合约具同等法律效力。
7、任何一方对于因火灾、意外伤害、水灾、战争、罢工、停工、传染病、暴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协议书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尽量减少损失;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通讯中断,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于通讯恢复之日起2日内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90天,任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书或订单之部分或全部,并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及其附件均为一式四份,均为正本,甲方与乙方各持二份。本协议在双方正式签署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月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框架采购书面合同格式
甲方(苏宁):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 用于促销礼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二、采购物品明细
乙方承诺所提供价格为市场供货最低价,如在市场上发现相同物品更低价位时,则要按低价格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在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无波动或者上涨5%(含5%)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报价执行,如原材料上涨超过5%,乙方须提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有效证明,双方协商定价:如原材料价格下跌,乙方须相应降价。
三、品质保证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已过产品保质期、假冒伪劣、串规串档的产品,并应履行相应的产品三包规定;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订货及送货方式
1、甲方以传真件方式向乙方下加盖苏宁行政专用章的订货确认单,订货确认单上须注明货物的数量、规格及送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事项;乙方在收到订货通知单后须及时组织准备货源,保证按时供货。对于甲方紧急需要的货物,而乙方备货不足时,乙方应当优先组织准备,以保证按时供货给甲方;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传真件规定时间为准,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货,若不能按时送货即视为违约,甲方可另行采购。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五、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并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根据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剩余货物
退回乙方)及时通知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结清所有款项。
六、退换货条款
甲方在收货的过程中,仅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及包装要求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传真要求供货,或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无偿退货,所有退换费用(包括退货运费及二次发货运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促销活动原因,导致乙方的促销品未实际发放使用完,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甲方有权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货款;货款如已结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退货退款。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恪守本合同各条规定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被媒体曝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处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争议解决
双方出现分歧或有合同未尽事宜时,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生效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以下空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篇4: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范围
第二条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
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本协议按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
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标准按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执行。
1标准包装。
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九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
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
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按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5: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见附件:《采购订单》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或《技术质量保证协议》,并符合国家环境要求。
特别约定:甲方的质检人员抽检初验合格办理标的物入库手续后,如果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隐蔽瑕疵、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 个月(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包装标准》或附件。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厂区。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执行。如发现质量问题(隐蔽瑕疵除外),甲方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检测过程中发生的破坏性检测,样件由乙方提供或从乙方货物中扣除;外委检测中所发生的费用,直接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或乙方打款至甲方指定帐户。
第八条 结算时间、方式:自20xx1月1日开始,执行 天的账期(以发票日期为准);结算挂帐货款以银行电汇、汇票或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乙方同意保留20xx年供货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固定押款),如双方终止合作,应以书面形成通知对方,自双方确认终止合作之日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凭质量保证金和固定押款的收据(原件)予以结清;
第九条 甲方每次采购下达的订单,乙方必须在四个小时内签字、盖章后确认回传,否则因订单回传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定单要求的数量、日期送货,如不能按照要求及时送达,则需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支付当批货款的1%/每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每次送货的数量必须是在订单之内,不得超出,欠缺者提前通知甲方确认。
第十二条 甲方检验部门依据公司的检验标准和抽检方案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后不合格品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将不合格品分为三类(与进货检验标准一致):
A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极其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B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对于A类、B类不合格品采取退货的处理方式,乙方承担运输费用并免费为甲方更换同型号合格产品;对于C类不合格品因甲方生产急需使用的,甲方有权采取退货或降价接收的处理方式;质量索赔及处理按《质量保证协议》内容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解除合同必须负责把乙方库存(甲方已经下达订单尚未交付的部分)消化完毕,乙方产品不合格或有重大违约行为除外;
2、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商;
3、合同到期或对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检验收及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时,执行本合同第十二条款项;
2、双方约定交货日期,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的步骤(由乙方承担费用)以加速交货:如果迟到小于2天,提供快运,由乙方负担费用;如果超过2天但小于1周,提供空运,由乙方负担费用;如果超过1周迟到,由乙方负担费用空运,且超过1周的每天将支付该批货物价值1%的违约金。
3、乙方在供货年度出现1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乙方付款帐期延长15天;凡在供货年度出现2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付款帐期延长30天;凡在供货年度出现3次未按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产或延期发货的,付款帐期延长45天,以此类推„ 帐期延长的,自延长之日起3个月后恢复原帐期。
4、甲方按双方约定及时结算货款(节假日顺延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索赔滞纳金。乙方开具发票时必须附带和发票对应的送货单或送货明细,因不附送货明细或数量不符不能办理入库手续的甲方将把发票予以退回乙方重开;如因乙方本批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结算本批次货款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持当地政府证明)造成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致同意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每批货物都附有产品送货单、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或材质保证书;
2、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质量保证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如甲方在收货中发现产品数量与乙方送货单所标注的数量有差异,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反馈;
4、产品价格经双方确认的最终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5、质量不合格但发票已经送到甲方采购人员的,甲方采购人员把发票寄回,乙方予以重开;
6、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准确清晰,因所开发票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7、发票开具时间必须迟于发货时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发货而提前开具发票的甲方将有权将发票退回,乙方重新开具发票;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期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1.双方当事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3.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和/或服务。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产品和/或服务。
4.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条款。
5.订单
5.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5.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5.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5.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交货
6.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产品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6.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6.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6.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7.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后应当清点,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合同产品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
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产品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产品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8.付款
8.1合同产品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8.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9.培训和服务
9.1培训:供方承诺对需方的相关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为需方合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直至需方人员掌握相应技术为止,协助需方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9.2保修期:供方应按照双方对保修期的约定对合同产品和/或服务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9.3保修期后的服务:保修期满后,供方应按照商务协议/订单的要求提供保修期后的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这种服务,供方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当由第三方或需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供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或需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备件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第三方或需方能履行此种服务,并且在由第三方承担维修服务时,供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维修义务,则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包装
除非需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1.品质条款
11.1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按照商务协议和/或订单中的相应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包括通用技术规范、类型技术规范及型号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协议、交验标准等”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必须通过需方的“检验”成为合格品,方为需方所接受,否则,需方有权予以拒收;
11.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11.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4.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18.一般条款
19.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
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9.2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4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9.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0.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
20.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供方人员:供方须确保供方人员在需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需方的有关规定。
20.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0.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20.7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
20.8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20.9继任者: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的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0.10本协议的签署只是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供、需双方仍是独立法人,仍可继续在各自政府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展其合法经营活动。供、需双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信托等关系,并且供、需双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20.11本协议适用于供方关联公司与需方之间的合作。供方关联公司是指与供方在资金或经营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在资金或经营上与供方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0.1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0.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框架采购书面合同格式
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异丙醇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1、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异丙醇原料(异丙醇含量20%,以下均称异丙醇)。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异丙醇原料。
2、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异丙醇原料价格条款。
3、订单
3.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3.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3.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3.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异丙醇原料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交货
4.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异丙醇原料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4.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4.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4.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5、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异丙醇原料后应当清点,核对异丙醇原料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异丙醇原料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异丙醇原料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异丙醇原料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6、付款
6.1异丙醇原料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6.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7、包装
异丙醇原料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回收,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8、品质条款
8.1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按照商务协议和/或订单中的相应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包括通用技术规范、类型技术规范及型号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协议、交验标准等“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必须通过需方的“检验“成为合格品,方为需方所接受,否则,需方有权予以拒收;
8.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8.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9、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0、违约责任
10.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0.2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0.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0.4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0.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1.、一般条款
11.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1.2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