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镇人大工作思路汇集两篇
发布于2024-09-03 13:20,全文约 5058 字
篇1:乡人大关于农村建房规划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乡人大关于农村建房规划的调研报告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建房规划现况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 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建房缺乏规划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二)农村建房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建房执法困难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建房审批不周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字,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字,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三、几点建议
(一)政府协调统一,完善城乡整体规划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二)市乡村三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四)完善审批程序,依法审批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五)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
篇2:2024年乡镇人大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2010年乡镇人大工作计划
2009年我们乡人大工作得到了顺利的进行,这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的努力的结果!在过去的一年,我们乡的经济政治文化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些都是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完成的,就显得更加的难能可贵了。2010年,我们将会在2009年的基础上,将我们的工作做到最好,让乡人大的工作在一片努力中得到最大的实现: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树立和坚持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发展观,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也是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发展观;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的一年*乡镇人大主席团按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乡实际,制定2009年人大工作要点如下: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乡人大主席团在县委、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紧扣第一要务,突出民主法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奋力推进*乡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尉犁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乡人大主席团将进一步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为人大代表配备闭会期间联系公民手册,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政府工作会议等形式,拓展人大代表知政、参政、从政渠道,组织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质量,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二、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各代表小组的工作
今年乡人大主席团将对代表小组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在抓好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开展活动等常规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加强村人大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建设。同时,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与培训等活动,开阔代表视野,增强履职的素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
乡人大主席团要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全面总结代表工作,评选和表彰先进代表活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加强与上级和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报送信息稿件。
四、围绕中心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乡人大主席团要围绕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更好地实现乡党委的意图,反映人民的意愿,体现乡情与时代同步发展的需要,着力监督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听取和审议乡政府2009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督促乡政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五、强化工作监督,全力促进乡域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乡人大主席团要紧紧围绕全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增强实效。全年将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2次。
1、加强对政府安全工作的监督,听取关于公共场所整治、食品安全的汇报。
2、以关注民生为重点,支持政府建设新农村文化示范乡各项工作,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3、加强民主监事会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监督村务中的作用。
4、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对乡政府的工作监督,把监督和支持有效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支持之中。要规范监督方式,延伸监督深度,加强对乡政府项目审批部门行政审批环节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5、以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主题,开展专题调研,为乡党委、政府工作谏言献策,拟将辖区内的乡人大代表按村务组、村民代表组、公共事务组进行分类,对政府工作进行专门的监督,并就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写出专题的调研文章。
6、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监督,听取乡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和驻村民警“双选”工作的汇报。
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乡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依法治乡中的监查作用,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2009年乡人大主席团将着重检查《监督法》、《食品卫生监督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四部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对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依法履职的能力和责任感,适时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
2009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在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下,我们乡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加不断的努力,最终实现我们乡的巨大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需要从最基层做起,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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