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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通告精选三篇 通告范文通用七篇

发布于2024-09-04 20:51,全文约 5381 字

篇1:物业小区停车通告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20xx年xx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xx市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城区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解决小区内占道、杂物乱堆放等问题,决定对小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这个总体目标,以城市管理各项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社区环境整治,为辖区市民创造和谐、安宁、整洁、舒心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社区环境质量。

二、整治内容

(一)清除小区道路两侧占道小灯箱、小广告牌;

(二)整治小区内占道经营行为;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乱堆放。

三、整治措施

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分步推进和分区域实施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阶段和整治措施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20日—4月26日)

借助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并采取宣传单、宣传栏、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小区占道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进行大力宣传。特别要深入到违章门店中进行宣传、教育、发动,以使违章门店业主对整治工作予以理解、支持、配合,降低和化解抵触情绪,保证专项整治顺利实施。同时由社区牵头,对小区内占道、乱设小广告灯箱、小广告牌、杂物乱堆放等行为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进行分门别类列表统计,为整治提供依据,并防止遗漏。

(二)依法告知,责令整改。(4月25日-5月2日)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执法局按法定程序向存在违章行为的门店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违章业主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清理杂物,并告知逾期后将被强制拆除、清理。社区协助执法大队一起送达。

(三)拒不整改,依法强制。(5月2日—5月10日)

责令限期自行整改的期限过后,由各执法大队会同社区,对占道小灯箱依法予以查扣,对占道经营依法予以清理。考虑到小区内水果店经营实际,可以根据各小区道路实际施行水果店1米线或1.5米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各社区和辖区执法大队共同实施。此项工作列入创建第二季度考核。

(二)机关各部门要到联系社区参与此项工作。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小区占道专项整治后,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组织框架,要加强日常监管管理,做到每条小区道路有人管。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及监督机制,社区、执法大队每月联合开展一次整治,实施有序长效管理,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年月日

篇2:物业小区停车通告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 .00 元/辆·月;

2、电瓶车 .00 元/辆·月;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

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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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秋节放假通告物业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物业公司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放假:9月26日至27日,共2天。

国庆节放假: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放假期间各路班车停发,10月8日各路班车恢复正常。10月8日(周四)、9日(周五)、10日(周六)公司正常上班,10月11日(周日)正常休息。

二、假期要求

1.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放假期间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巡视工作,公共楼宇部门卫要严把证件关,凭证进入,来访人员要做好登记。经营部门要加强食物监管,避免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发生。公司各部门在放假期间要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值班人员离开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器设备是否断电,避免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节日期间公司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不迟到、不早退、各部门做好考勤工作。值班期间认真接听来访电话,友善接待来访人员,对来访事件要耐心、细心的解答。如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并及时处理解决。请各部门将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8日下班前发送至公司邮箱佟xx处。

最后,预祝公司全体员工假期愉快!

x年xx月xx日

篇4:中秋节放假通告物业

各项目(职能)部门:

中秋节将至,根据国家节假日放假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

9月15日至9月16日放假,共2天。9月17日(星期六)、9月18日(星期天)正常上班。

二、假期要求

1.请各项目(职能)部门于9月13日下班前将值班表发送至公司邮箱

2.各项目(职能)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端午节假期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值班、巡视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漏岗、脱岗,确保放假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各项目(职能)部门要做好防火、治安、防盗等安全工作,值班、更值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巡检,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4.值班人员在出门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屋内电路设施处于关闭状态。各项目(职能)部门如遇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联系各部门负责人并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提前祝大家中秋节快乐,阖家欢乐!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部

年9月9日

篇5:物业小区停车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落实《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区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内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小区综合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包括空中外附阳台和其他附着物)及临时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以市规划局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为准),无偿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三、 各类单位、业户的牌匾、广告和商业用房的门面装饰,应当符合《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的通告》的统一要求。

四、 在小区及各住宅楼道内堆放的杂物的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下达的限期通知为准)自行清运,逾期未清运的,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清运。

五、各有关部门应当将小区内的各种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小区内良好的卫生环境。

六、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妨碍综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由市物业管理指挥部,会同规划、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实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篇6:物业小区停车通告

尊敬的业主、租户:

您好!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0xx年六月十日

篇7:物业的通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防控条例》、《毕节市人民防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一、规范投资开发建设行为

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完善小区功能,各类标识、标志清楚,形成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当前,开发建设活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轻视环境、社会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造成的问题和后果是物业管理中不可弥补的。为此,一方面开发商应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认识,开发建设良好的物业是企业长远生存、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和规范物业开发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等的监督管理。

二、规范小区建设验收和移交管理程序

规范开发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房开企业必须完善交房手续,达到交房条件后业主方可入住。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分步解决,逐渐完善”的方式逐步解决。把重点放在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加强对违章建筑的处罚与处理。

三、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在各小区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从事物业管理在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方可从事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对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我县严格完善入黔备案,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聘用无资质企业承接物业服务管理,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将不予以备案及取消入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规范业主自治组织的管理

根据《物权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取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工作,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我县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xx〕 274号的通知执行,业主委员会按照《物权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出《管理规约》、《业主公约》并报黔西县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竞争行为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竞争机制。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的经济行为,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有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收费与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来获得物业管理经营权,形成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公司进入市场循环,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六、规范小区公共设施与停车位管理

利用住宅小区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相关场地停放车辆,有关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车位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相关场地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车道、消防救援登高操作场地,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看护,持证上岗,要与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房开商对依法取得的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拥有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在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房开商对依法取得的车位使用权出租、转让时,应将车位的出租、转让价位在小区内进行公示、预留一定时间供业主考虑,房开商应优先考虑本小区的业主。

凡涉及小区地面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问题,小区业主和房开商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七、规范业主维权行为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并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管理规约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业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不得采取聚众闹事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维权,对堵塞安全疏散出口、人防工程口部、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等以及其它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适用于县域范围内各类小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县城乡规划局xx县城市管理局

xx县公安消防大队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