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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场地安全协议责任书推荐六篇

发布于2024-09-08 04:09,全文约 9301 字

篇1: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甲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

乙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地一事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年租金 万元,一次必须交清租金。(必须先付款,再使用)

2.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

3.乙方必须负责维护租赁场地的卫生和整洁,保证物品堆放整齐。自行维护所租赁场地的安全、防火和防盗。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整个场地安全、防火和防盗。

4.乙方在租赁场地内,不允许在承租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合同期满,或者集体占地无偿拆除。

5.在租赁期内,甲方场地因为城市建设和政策性等因素,需要拆除;甲方在1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0日内无偿搬出,并自行拆除所建设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事宜。租金则按实际使用时间折算(按天∕元标准计算)。

6.乙方必须搞好与周边村民的团结和环境卫生工作,不允许乱倒垃圾。

7.承租期内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场内场外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包括战乱和自然灾害或个人引起的安全事故等。

8.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9.合同期内若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解决的可本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10.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租赁安全协议场地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 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租赁安全协议场地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租赁机械名称型号:

4.租赁合同编号:

5.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租赁机械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赁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建设部《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985);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国家《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国家《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10)国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国家电力行业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3)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4)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4)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5)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对进场的租赁机械进行资质核查,检查其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乙方的交底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对入场的起重机械管理、检验等人员证件的核查,对入场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6)根据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作业的要求。

(7)将租赁机械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8)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作业前,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按规定提供租赁机械的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按约定由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指派有证书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5)按约定由甲方操作租赁机械的,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6)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7)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8)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9)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序、工艺要求进行控制,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0)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1)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按规定对租赁机械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防雷装置的可靠;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2)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3)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4)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5)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6)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7)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的安全保证金,并在租赁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结算。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甲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项目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工作、办公条件及周到的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权利。乙方有义务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珠海民营科技园的整体声誉,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良性循环的形成。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科技园 楼第层的 单元、 建筑面积共平方米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场地使用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启用并全额交费,至年 月日 止。

当场地原为毛坯房时,乙方自行负责自用面积内的装修及风机盘管的购置、安装。

为了保证整个大楼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的安装质量,本大楼的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装。

第三条 乙方可将上述场地作办公等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亦不得转让场地使用权。

乙方保证在上述场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

第四条为做好大楼本体的维护管理,更好地为入园单位提供优良的办公、经营、研发、实验、教育培训等的工作环境,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元并且应于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每两个年度甲方有权根据物价情况调整场地使用费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 5%。

第五条科技园主楼采用中央空调供冷,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装设空调。中央空调每周开机 5 天,每日开机时间为。

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装独立的空调机或备用发电机,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批获准,且不得有碍大楼外观的整体观瞻。

科技园副楼空调由企业自行解决,但需甲方审批。

中央空调费、水电费和通讯费的计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调费采用两种收费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其中一种。

2、中央空调费采取冷量计费及公共损耗外加折旧费3元月平方米,公共损耗按合同面积分摊。冷量计元个由企业支付。

3、中央空调费采用固定的分摊方式:8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摊其他费用。

2、水费、电费按实际计费,分摊部分按合同面积分摊。

3、通讯费:市内电话、长途电话、上因特网等三项业务的登记办理、开通、服务和交费等,均由设于园内的“电信营运商服务处”统一一个窗口办理,并附设办理移动电话及其他电信业务。

上述水电费均由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均摊的公共水电费由物业管理部门按月公布,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监督。

第六条场地使用费和水电费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甲方交付使用场地时,向乙方收取 一 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

保证金在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可以结清水电费时一并结算,结算时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乙方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和甲方签定二次装修协议。

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二次装修协议。

第九条 乙方在场地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设施出现 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3日内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二次装修时增加的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维护。

甲方有权在先知会乙方后进入乙方场地检修和保养大楼的固定装置和设施。

第十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二个月或以上;

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 二万 元或以上;

未经甲方同 意及有关部门批准, 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 致使场地或设备 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及有关部门批准, 乙方自行进行装修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可单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迁离,收回使用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费及违约金。

第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甲方延迟交付使用场地达 两个月或以上;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使乙方无法安全使用场地的;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影响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以及退还乙方所付保证金等结余款项。

第十二条 如协议期内乙方与甲方另有签订孵化协议,则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经甲方专家组评估,不符合继续留园孵化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通知,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本大楼。

逾期不迁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场地使用定金共万元,此定金在乙方进场时可冲入驻时的场地使用保证金、多退少补。

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场地,则双倍返还定金 ,若乙方违约,在规定日期内不开始进场装修,则定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5:租赁安全协议场地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吊车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根据双方共同协商, 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签订 时间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租用吊车申请,并提供所吊运物件安装的时间、地点、形状、尺寸、重量、调运安装距离及吊车站位等细节情况。

2. 甲方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具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3. 晚间施工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照明。

4.调运安装时,甲方应派出相关负责人到场。

5. 甲方负责调运、安装过程中施工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情况和吊装物件的各项技术参数,派出专业人员和专职吊车司机到现场勘查,使用符合规格的吊车。如果乙方使用的吊车起重性能因比上述吊车的起重性能低而引发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对所提供吊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各种保险、限位齐全有效。大型吊车由专职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设专职人员指挥。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提供能吊装单根构件重量的合格吊索具、卸甲等,并提供吊索具和卸甲等设备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因吊索具、卸甲等设施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自方车辆在场外道路上安全驾驶负责。

5.乙方对自方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安全负责。如因碰撞、碾压现场人或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租赁资质和营业执照、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合格安全带,听从甲方等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遇特殊意外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但不得盲目蛮干,必要时请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拿出合理的方案后再行施工。

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发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6:租赁安全协议场地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建设部166号令的规定,为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作业的实施,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以下协议书,作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补充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方式: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⑵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⑶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应具有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配合安装或使用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或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6、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每月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台班运转记录。

三、乙方安全责任

1、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2、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将登记标志附着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编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7、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审核出租单位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9、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四、履约事项

1、对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相关的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