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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践活动安全协议【实用4篇】

发布于2024-09-12 22:34,全文约 4755 字

篇1:医学院学生三下乡实践活动报告_实习报告_网

医学院学生三下乡实践活动报告

热情仲夏,在暴雨与骄阳共舞的暑期第一次带着学生和1500元学校给的经费下乡了。

车费用去了不少,没钱住宿了,到了当地卫生院院长很热情的帮助我们联系村小学住宿。一间10平米的宿舍放了9张上下铺,一边两张并排放,一边一张,中间一条30厘米的过道,我们这些大学生单人还要侧身才能通过,一间可以住18个人,很挤,不过估计大家挤一晚上感情会变更好,宿舍只有空荡荡的锈迹斑斑看似有20多年历史的上下铺,其余全部自带,席子枕头毛毯水桶衣架等等,全搬去了。

学校靠抽水,每天两次,我们人多,校长特地吩咐每天抽四次,热水当然是没有的。宿舍里只有照明的几支灯管,连一个用电器插座都没有,校长特地打开隔壁教室让我们用五个电插排连接把电引到宿舍以方便我们给手机充电。网线是自然没有的。当地的小学生就是住的这样的宿舍,连我读大学那时候的宿舍条件都比这好十倍,现在的大学宿舍有空调热水网络供应比它们好百倍。偏偏有同学忘记带行李上车,这回可好玩了

一出校门口就是大片大片的稻田,现在已经能看到低垂的麦穗闻到稻香,后面是芒果林,早上起来从宿舍后窗看去一片芒果还会听到在城市久违的热闹的鸡叫鸟叫声。

学校两旁什么也没有,没有商店,没有餐馆,只有大片农田果林,要走大约十分钟才到街上。晚上连路灯都没有,只有萤火虫和月光,由于天气炎热,同学们认真进行调查活动,有同学带病坚持,到半夜发热送卫生院急诊,在月光照耀下伴着吵闹的虫子叫声大家战战兢兢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田间小路上,好不容易走到有人住的街上,可是到处都是大恶狗,村里人喜欢狗啊,家家都养狗,我们这些陌生人引起狗的兴奋,狗吠生震天,还有冲出来穷追不舍的,真是危险啊,估计村里也没有狂犬疫苗,被咬一口就惨了,还好主人及时赶来把它带走了。半夜的卫生院还有病人在打点滴,医生很辛苦。

选择在政府门前开展义诊

我们带了血压计和心电图机等义务开展健康检查,卫生院的院长还借我们一辆救护车做心电图用。当地居民很热情参与。很多村民没有做过心电图,争着排队,我们设计的顺序是测量血压发现异常的直接做心电图查看心血管疾病早发现,其他只能以老人女性优先的原则。

近40度的高温,救护车暴晒在太阳下,车内温度高又闷热,如果不关车门总有一大群好奇的围观者,因为要接胸导联所以只好关门但是热死啦。

我们还下到更偏远的下一级村屯,那里的医疗条件更差一些,卫生室只有一个医生,连护士都没有。很多老人很激动,说从来没有义诊到来过,甚至有些老人没量过血压,量血压时很紧张,怕痛。但是那里的情况很不乐观,我们测量的90%老人,特别是女性老人都有高血压,而且都是90/180-190mmhg,有些老人也没有规则用药治疗。我们进行了防治高血压、用药、食品安全和农药中毒的宣传,最后走的时候还有村民追上来要宣传资料。

最后我们采集了各处水源的水样拿会实验室做检测,进行生活环境与疾病关系的调查。

篇2: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旅游者姓名

共人

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行程

安排

空调车安排

座位号

行程景点及线路

午(晚)餐标准

其他

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

无医疗咨询

旅游

费用

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保险

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金额: 人× 元/人= 元。

补充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 旅行社签章: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经办人:

签约时间: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条款

1、旅行社义务:

(1)应当在签约前向旅游者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实告知有关旅游行程、餐饮、车辆、购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实情况。

(2)应当按照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服务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并不得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游者义务:

(1)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

(2)应当与旅行社互相协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动,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旅游者退团:旅游者在出发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20%的违约金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4、旅行社取消:旅行社可以在出发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行社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额返还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旅行社责任:

(1)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擅自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3)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或接受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在行程中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6、旅游者责任:

(1)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不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7、意外事件及第三方过错:对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解决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8、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篇3: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记载有旅游路线、景点、餐饮、车辆、购物、费用等具体安排的行程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社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不得超过壹次,并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医疗咨询。安排购物活动超过壹次或安排自费项目、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200%支付违约金。

5.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旅行社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与相应费用等领的违约金。

6.旅行社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领返还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在出发后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旅游费用的100%此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7.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并对旅行社给子必要的协助,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8.旅游者在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出发后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9.旅游者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不返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10.旅游者应当对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包括自身损失以及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1.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千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解决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栽协议中请仲栽。

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旅游局便民电话:

旅游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篇4:学生安全管理协议_合同范本

学生安全管理协议

为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其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安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及_________县职教中心安全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我校特委托__________班主任与你及其监护人签定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履行好职责。

一、学校职责

1.经常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3.严格管理学生,教育学生不做违法违纪的事。对周末不能回家的学生,须经班主任批准,和家长取得联系,在楼管室登记,学校派专人管理。

4.严格考勤,学生从学校逃学和无故不到校,及时向家长通报。

5.了解学生,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学生中的不安全行为。

6.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安全信息。

二、学生职责

1.听从老师的教诲,服从老师的管理,努力学习安全防范知识。

2.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3.遵守校纪校规,不进网吧、酒吧等场所,不抽烟喝酒赌博,不携带凶器,不在外租住房屋,不和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不驾驶机动车辆上下学,不乘坐四轮子、兰拖、三迪等非运营车辆,不谈恋爱,不打架逃学,不擅自离校。

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回家,不迟到旷课,不在外过夜,不吃不洁食品饮料。

5.发现碰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三、监护人职责

1.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管束子女,不溺爱,不放纵。

3.时刻洞察子女的社会交往情况,不容留子女的同学或朋友在家过夜,不得让子女在外租住房屋,进网吧、酒吧等场所。

4.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自觉承担责任,不胡搅蛮缠,向学校推卸责任。

5.经常和班主任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子女的在校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教育子女,并向学校反映。对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情况,应如实告知学校。

6.为子女提供安全可靠的食物、饮水、物品及交通工具。

附:1.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监护人班主任各一份。

学生签名: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