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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征文活动简报(热门8篇)

发布于2024-09-14 03:52,全文约 3475 字

篇1:2024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5月31日,是第二十三个世界无烟日。永安实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

这天上午,全体同学参加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大家认真倾听卫生室的黄海萍老师介绍世界无烟日的来历、烟草中的有害物质及吸烟对青少年的危害。接着每位同学在拒吸第一支烟的宣传横幅上庄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表明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的坚定决心,立志做个控烟义务宣传员,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烟草烟雾危害。

该校还开展“我要健康成长我爱无烟环境”主题绘画活动。同学们用画笔宣传控烟禁烟。

据介绍,通过世界无烟日的宣传活动,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提高自觉抵制吸烟与被动吸烟的意识,抵制烟草的诱惑,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

篇2: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简讯

3月x日是第x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县文明办、教体局、交管大队在旌德二中开展了主题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宣传图板、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段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避险的能力。

宣教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及交通事故特点,通过身边发生的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危害,着重讲解了学生在上、放学时段走路、骑车、乘车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做好安全防范,遇突发交通事故如何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学生熟悉、掌握常用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信号灯内容和作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同时,要求学生们将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以“小手拉大手”,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辐射作用,让更多的人关注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侵害。宣传民警有声有色地讲解,让学生们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篇3: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简讯

为迎接第x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到来,XX县戴桥小学积极行动,在本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紧紧围绕“全面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建设和谐校园”的主题,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地开展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明确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对12周岁以上骑车的特别是由车辆接送的学生都作了详细的登记,并教育学生坚决不坐非法营运客车,远离危险。

此外,学校还通过广播宣传、文字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校学生中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使安全意识深入学生心中,师生共同营造平安校园。

篇4:2024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时值“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上午,我市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在城区皋城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市领导高斌、刘连生、孙学龙等到现场慰问工作人员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活动现场,市人大会办公室、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53家市直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文艺演出中,歌伴舞《共同的家园》、相声《我要学好》、庐剧小戏《锅台县令》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广场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办,是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据了解,在将近半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将重点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篇5:2024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2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市区举行。

活动现场,悬挂多幅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现场发放《法律法规便民手册》、《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以及宣传单,并为数百名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据了解,此次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活动以学习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突出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另外, 11月30日,我市举行“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宪法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此次活动的参赛率、参赛人员绝对数和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了优秀组织奖20名,并在现场抽取了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

篇6:2024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20xx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携手晋江市第一中学开展“普及法律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该校42名初二学生走进法院,引导学生参观巡回法庭车,利用该车播放晋江法院工作动态及宣传短片,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象的事例,向学生传播法制理念;引导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等,让学生直观感受法院的立案、执行、审判工作;在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学生们观看现场庭审直播,并与民一庭法官郑维聪、刑一庭法官阮芳现场互动,通过提问、解答、点评等方式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加深学生对宪法、法律的认识,当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携手晋江市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以讲座形式为该校五年级、六年级约200名学生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暨法制教育。讲座围绕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及青少年学生如何远离犯罪活动等内容,以演讲、播放法制宣传动漫、互动问答等形式,介绍法院审判活动中遇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通过释法析理,提高学生明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促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敬畏法律,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保护。

三是携手磁灶镇梅里中心小学、三吴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磁灶法庭结合生动的案例,以讲座方式向学生宣传宪法、法律,并与校领导以及磁灶镇教委的同志就学校教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座谈。

篇7: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简讯

安全无小事,“事事安全牢记人心,人人幸福洒满校园”。走进北区幼儿园,你可以看到各个角落都镶印着安全教育的足迹。校园的护栏、大门口、生活楼的正墙面、教学楼的走廊、过道等,凡是有孩子所到、家长所见之处,都贴着安全知识和警语宣传栏。

据悉,这是常山北区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的一个缩影,为丰富幼儿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觉、自助、自救能力,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该园以20xx年10月的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周”,通过集中教育、多媒展示、游戏渗透、场景演练等多种手段对进行安全教育,以增长孩子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了扩大安全教育的影响力,该园还在校园周边设立多处安全知识宣传栏及平安小贴士,力求把安全知识由校园扩展到社区,营造“人人懂安全 家家得平安”的家园氛围。

此次活动,不但为该园营造了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也为周边社区的平安、和谐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篇8:2024小学宪法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