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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挖掘机转让协议合同 转让合同有效吗精选20篇

发布于2023-12-06 11:37,全文约 37566 字

股权挂牌转让市场会员合同HF-2023

篇1: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元,余款 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 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附:1、财产移交清单

2、证件等文件移交清单

3、企业资产审计报告

20xx年1月9日

篇2: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法人代表:

乙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

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xx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10日内停止生产,并在15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15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20xx年11月25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12万元,第二次支付期间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万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本合同签订20xx年6月25日,具备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3: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_×_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拾_万元整接收甲方的_ _ _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20__年1 2月_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_ _ __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_拾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因甲方已有_拾万元港币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 X_X_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___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_ _ _ _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_ ___/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X_X_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X_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_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_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公司 日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单位): 或 卖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加油站(或油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 收购标的物(下称“协议资产”)

本合同标的物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或油库),包括以下资产的全部产权:

1.1 加油站(或油库) 座;

1.1.1 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使用权 年,用途 ,性质为国有出让(详见附件一《土地使用权证》);

1.1.2 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房及辅助房 平方米;雨棚 座(详见附件

二《房屋产权证》);

1.1.3 加油机 台;油罐 个,各为 、 、 立方米;

1.1.4 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

1.2协议资产的具体清单以本合同第2条约定聘请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下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三)记载为准。

2 价款计算及付款价款计算及支付

2.1 双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对协议资产依法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2 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为____ 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写:________),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____万元(大写: )、房屋等不动产作价____ 万元(大写: )、其他协议资产作价 万元(大写:)及按照本合同第6.1条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3 支付

2.3.1 卖方满足2.3.2规定的全部条件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总价款的80%,即____万元(大写: );

2.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卖方必须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1)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加油站(或油库)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加油站(或油库)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纪录)、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书、经检定的油罐容积表和____等资料;

2)卖方已将下列证书变更或重新办理到买方名下(变更或重新办理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____证等;

3)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办理完毕加油站(或油库)用水、用电手续和买方要求

的道路开口手续(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涉及公路代征地使用,则卖方应同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如加油站(或油库)设施、设备需改造,则卖买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改造方案也将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改造方案,卖方已办理完毕改造施工手续,相关改造费用由____承担;

5)根据本合同第3、4条规定,卖方已向买方交付了全部协议资产及证照,且买方已在资产及证照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2.3.3 在买方按照2.3.1条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起一年期满时,符合下述条件,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价款(简称“尾款”),即____万元(大写:):

1)第三人未对协议资产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也无第三人基于对卖方或加油站(或油库)的债权或债务请求影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

2)协议资产及所有设备、设施(及)或隐蔽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对协议资产相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3)加油站(或油库)经营手续合法有效,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质疑或处罚,加油站(或油库)正常生产经营未因此受到干扰;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种税费按本合同规定已由乙方卖方缴纳完毕。

2.4 付款方式

2.4.1 买方以____ 方式向卖方支付协议资产转让款以及其他应当由买方支付的款项;

2.4.2 卖方收到买方给付的协议资产转让款后____ 日内向买方开具____发票,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价款单独开具发票。

2.4.3 卖方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和帐户是: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卖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负责。

3.资产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项方构成完整的资产交付

3.1 动产的交付

3.1.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双方各委派若干代表进行动产移交;

3.1.2 动产移交以双方授权代表在移交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明细)》上签字为准;

3.1.3 动产移交地点在____ 加油站(或油库);

3.2 不动产的交付

3.2.1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资产(双方共同拟定清单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为准);

3.2.2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将不动产的权利凭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立项批复、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在建工程则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图纸(包括隐蔽工程记录)、资产产权证明以及____证等)交付给买方;

3.2.3 卖方确保该等权利证书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将该等不动产过户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当以包括积极向主管部门提供权利凭证等方式尽力协助卖方完成该事项。

3.3 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交付

3.3.1 其他文件资料的清单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且卖方尽可能向买方交付资料原件;

3.3.2 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将财务资料及其他文件资料移交给买方授权代表;

3.3.3 卖方确保该等资料的完整、真实、无遗漏,并保证资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4.证照办理及移交

4.1 卖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将加油站(或油库)所有证照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的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____证(照))交付给买方持有;

4.2 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证照办理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

4.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原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该营业执照注销前,与原加油站(或油库)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责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后,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库)的重新开业登记手续。

4.4 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证照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遗漏的。

5.保证期

5.1 自本合同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时间为保证期;

5.2卖方保证协议资产的完整和质量符合要求。如果在保证期内出现或买方发现任何协议资产不完整或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当负责补足或维修协议资产;如果协议资产不能修复,卖方应当负责更换。补足、维修或更换协议资产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未能给付该等费用,买方可在给付卖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3协议资产、证照交付及变更前,卖方确保协议资产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或其他任何足以损害买方得以依据本合同获得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该等情形,卖方将向买方或直接向第三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果买方预先因此支付了费用,可在给付卖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4如出现应当由卖方承担责任的情形,致使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高于尾款,则买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给卖方外,还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6.税收及费用

6.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及向买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税款和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中),由卖方以买方的名义代缴。如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款和费用,影响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或油库)的正常持续经营,买方可先行代缴,并从向卖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足扣缴部分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7.管理交接及员工安臵

7.1 自动产交接当日,加油站(或油库)的管理权力交由买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

7.2卖方应对加油站(或油库)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自主安排用工;卖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8.卖方义务

8.1 卖方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全部资产;

8.2卖方按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证照并办理证照变更等手续;

8.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提供由县级以上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无抵押等证明文件。

8.4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8.5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买方义务

9.1 买方应在卖方办理第3、4、5条约定事项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

9.3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0 交付及验收

10.1卖方在交付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时,买方按照3.1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派员接管加油站(或油库),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接清单》

(附件二)。

10.2 卖方向买方交付(或变更)第3、4条约定的文件、证照,并提供办理上述证照已交纳的所有税款、费用的单据,经买方验证或接受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法律文件、证照交接清单》(附件三)。

11 卖方承诺

11.1卖方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权、批准及许可与买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加油站(或油库)资产转让义务所需的内部批准、同意(如须);公司内部所须的批准、同意及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许可等(如须);

11.2卖方对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及/或完全的处分权。在本协议签订日及资产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规定须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亦无关于或影响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权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债务的任何诉讼、索偿、争议或法律程序。

11.3 卖方保证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不带有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库)资产的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11.5卖方保证交付给买方的加油站(或油库)罩棚、房屋、加油机、储油罐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前述设施自买方接管之日起内(即保证期)不出现质量问题。

11.6卖方保证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加油站(或油库)的用水、用电保持正常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原使用量,价格不高于原价格,但政府正常调价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后严重影响其正常持续运行的任何情况。

11.7卖方承诺,如有资产交付日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披露的、买方可能遭致的与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经营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支出、债务及其它权利要求(以下合称“索赔”),卖方将就该等索赔对买方作出充分的补偿或赔偿。

12 债务承担

在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前,卖方及加油站(或油库)一切债务及欠缴税金等国家行政、司法性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赔偿责任。卖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

13.1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卖方未按照第3.2.4条约定将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3 卖方未按照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超过 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 卖方违反其承诺及保证条款,使买方无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库)或接管后无法正常经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超过 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6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4 违约责任

14.1 卖方违约责任

14.1.1 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1.2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承诺义务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 发生13.2或13.3或13.4款约定的情况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 买方违约责任

1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4.2.2发生13.5款约定的情况时,买方返还已取得的资产及证照,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15 免责条件

1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买卖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和证照办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卖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义务,导致买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6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6.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向中国石油 分公司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 通知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 ;邮编: ;传真: 。

卖方地址: ;邮编: ;传真: 。

18 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____ 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篇5: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X×X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X拾X万元整接收甲方的X X X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20xx年1 2月X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X X X X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X拾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因甲方已有X拾万元港币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X X X X元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X××X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X X X X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X X X×X元/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X X×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X万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X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X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如下:

1、 配件及办公设施。

2、 未完工的 设施。

第二条 转让作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xx年xx月xx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承担银行债务 万元,另外支付 元现金给甲方。

2、公司解散后外欠所有债务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3、公司解散后各位股东按出资额收回出资款和分红款。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协商出租另定。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浙商银行

法定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邮编:31000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蔡惠明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乙方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同业间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为明确双方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二○○六年 月 日在 (地点)签署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

(一)信贷资产转让日: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将信贷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即20xx 年7月 日;

(二)借款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借款合同和对借款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

(三)担保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担保合同和对担保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

(四)借款人: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五)担保人: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六)工作日:是指银行对外受理一般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是指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未到期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相应利息及其他与债权相关的权利)及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对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第三条 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

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为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利率上浮5%。

第四条 信贷资产转让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关于信贷资产的全部文件(下称“信贷资产转让文件”)复印件送达乙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2.借款借据;

3.乙方认为甲方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信贷资产的文件。

(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的前款所列全部信贷资产转让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该笔信贷资产的转让。

(三)乙方经审核,如同意接受该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经审核,如不同意接受该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须就此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户 名:浙商银行

开户行:

账 号:

自信贷资产转让价款全额付至上述账户时起,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即转由乙方享有。

第五条 相关费用及其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安排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合同利率-转让利率)×转让金额×实际天数/360天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在每季度付息日或还本付息日,由甲方在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以及本息中扣除

第六条 信贷资产转让后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管理。

(一)乙方自理

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行使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自行向借款人收取本息,但乙方在行使相关权利时如需甲方提供必要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甲方代理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授权甲方代理收取借款人应付的本息。

2.甲方在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应当:

(1)忠实履行各项代理职责,及时、合理的行使乙方在信贷资产项下的各项权利,保障乙方权益不受损害;

(2)将自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处收到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及时送达乙方;

(3)将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及时通报乙方;

(4)严格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收到或获悉借款人和/或担保人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事件或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

3.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当信贷资产将受或已受损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贷资产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4.甲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计息、付息方式及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及时扣除相关费用并在收取利息后2个工作日内将按转让利率计算所得的利息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5.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应付利息逾期支付,乙方有权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计收逾期期间的复利;对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有权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时,对甲方管理信贷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有权终止对甲方的委托自行管理信贷资产。

第七条 追索权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到期时,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和/或担保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主动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就未偿还贷款本息向甲方追索。

(二)乙方根据前款规定行使追索权,适用以下第2种方式:

1.限额追索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仅在 (注:具体额度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决定)的限额内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偿还责任。

2.全额追索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应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偿还责任。

(三)自信贷资产转让日起至信贷资产到期日止的期间内,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并就全部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向甲方进行追索:

1.借款人或担保人以其对甲方的其他权利对信贷资产提出抵销、索赔、留臵、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2.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通过改制、合并、分立、破产、转移财产和抽逃资金等形式恶意逃废债务的情形;

3.甲方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向乙方通报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

4.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信贷资产转让文件等;

5.存在对甲方商誉、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和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四)乙方按本条约定向甲方追索时,可以向甲方送达信贷资产追索通知书(格式见本合同附件2-2),要求甲方根据追索通知书的要求偿还乙方尚未得到偿还的信贷资产本息。甲方应无条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按乙方要求承担偿还责任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承担偿还责任对应部分的信贷资产债权转回给甲方。对于其他未转回给甲方的信贷资产债权,乙方有权继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甲方已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2.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甲方已获得批准或授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的签署人已得到甲方有权机关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

3.截止至转让日,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瑕疵、争议或纠纷;

4.信贷资产转让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遗漏、隐瞒任何可能导致乙方误解或给乙方权利和(或)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况;

5.借款、担保合同项下没有禁止信贷资产转让的约定;

6.信贷资产不受借款人或担保人以其对甲方的其他权利所主张的抵销、索赔、留臵或其他扣减等;

7.甲方已全面、充分、适当地履行了其在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全部责任和义务;

8.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的债务责任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均不发生任何变化;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与借款人、担保人对借款或担保合同做出任何形式的变更或修改;

10.截止至信贷资产转让日,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拖欠借款合同项下已到期的任何款项,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行为;

11.甲方未将该信贷资产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或在该信贷资产上设定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

12.截止至信贷资产转让日,不存在任何对甲方商誉、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和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13.在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完成后,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对甲方财务状况或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时,甲方应于发生之日起(含该日)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4.甲方负责办理信贷资产转让文件在有关部门的变更手续和借款合同项下担保物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

15.甲方将尽力督促借款人、担保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借款合同和/或担保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二)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乙方已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2.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乙方已获得批准或授权;代表乙方签署本协议的签署人已得到乙方有权机关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乙方签署本协议;

3.没有承诺接受或代为履行甲方在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和一切义务;

4.乙方承担与信贷资产转让相关的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将持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或承诺、保证的,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应当支付的价款、利息、违约金的,除应支付相应款项外,对于逾期支付的金额还应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按每日0.01‰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有权从违约方在守约方开立的任何账户内直接扣收相应金额的款项。

(三)一方违约致使守约方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甲方违约致使信贷资产转让不能进行或无效时,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已支付的信贷资产转让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乙方违约致使信贷资产转让不能进行或无效时,乙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五)如因一方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一)双方保证保守因信贷资产转让而知悉的有关双方或借款人/担保人的商业秘密并防止任何形式的泄露,但因以下原因除外:

1.因非本方原因使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渠道;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予以披露; 3.根据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应予以披露。

(二)除本合同双方(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关联单位)及其委托的负有保密义务的咨询顾问单位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人士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三)任何一方对外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的行为均视为重大违约行为。

(四)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本条款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应通过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纠纷: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及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修改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条款。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必要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的,应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和内容被确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四)本合同对签约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一)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

(二)双方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派专人递送、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送达,送达文书应当列明收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

(三)任何一方发出的文书在到达收件方时即为送达。对是否送达有争议时,以收件方签章的回执、邮政部门的查询回单为准。

(四)任何一方如果注册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前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地址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生效后,此前双方就该信贷资产转让所达成的合同、协议约定的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篇8: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篇9: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年日在(地点/城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整体资产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万元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整体资产。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整体资产是甲方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整体资产后,其在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分享本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整体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企业名称)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4.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篇11: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东莞市。。。。。。。。。的整体资产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东莞市。。。。。。。。。的所有资产以贰拾陆万元(¥260,000.00)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

2、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贰拾万元(¥150,000.00)。支付第一期款后,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控制,甲方退出。

3、待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项陆万元(¥60,000.00)。

第二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合同标的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资产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

6、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模具厂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1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收到第一期款后两周日内办理完毕所有转让事宜,必要时乙方协助。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及转让变更登记之日前,模具厂对外无任何债务、担保。如有,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亦不得以模具厂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2、如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按剩余款项的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手续的,则按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东莞市。。。。。。。。。资产对外无任何债务。若债权人要求模具厂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模具厂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甲方应在模具厂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三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乙方也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甲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银行同期银行利率的三倍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协议签定地为东莞市东城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保证人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如下:

1、 配件及办公设施。

2、未完工的环保设施。

3、享受国家关于小纸厂的环保补贴款。

第二条 转让作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__年2月26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承担银行债务 万元,另外支付 元现金给甲方。

2、公司解散后外欠所有债务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3、公司解散后各位股东按出资额收回出资款和分红款。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

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协商出租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篇14: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100万元付至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 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15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原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付本10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受让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民生石嘴山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经办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025—84736305 传真:025-84579753

邮寄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806室 邮编:210002

乙方(出让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复

办公地址:南京市淮海路50号 邮政编码:210005 经办人: 张祥

联系电话:025-84551001 传真:025-84544190

甲方拟以其支配资金购买乙方持有的商业汇票资产,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乙方所贴现/转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资产(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统称“转让标的”),具体票据见本合同附件1《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1.2《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列示了各票据的票面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等事项。《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附每张转让票据的复印件。

1.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4乙方转让票据共 529 份,票面总金额合计为(大写)人民币 肆亿伍仟陆佰壹拾贰万捌仟零陆拾肆元捌角伍分 (小写)¥ 456,128,064.85元 。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票据资产后委托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该票据资产进行保管和托收。

第二条 转让价格、利率及计息方式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亿肆仟玖佰玖拾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捌角伍分 ,(小写)¥ 449,935,280.85 元 。

公式:转让价格=∑(票面金额-票面金额×转让期限×转让利率÷360)。其中:

转让利率:年利率 5 %,按360天/年计算。 转让期限:转让期限=票据止息日-资产转让日 票据资产转让日: 20xx 年 10 月 26 日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标的之移转

3.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于 20xx 年 10 月 26 日将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 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中心 账 号:01070125640000011 开户银行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

3.2甲方受让票据资产后,委托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转让标的进行托收。具体约定请见《票据资产服务合同》(编号:华泰-SZS002号)。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4.3在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后,甲方依据本合同不可撤销地享有票据资产项下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应风险。

4.4甲方已受让票据资产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甲方有权于票据到期日当日起任一工作日就该票据资产向乙方进行追索,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清偿,清偿的金额为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票据的面额总和。甲方委托第三人行使追索权的,乙方对此表示认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辩。 4.5票据到期日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死亡、逃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担保人、出票人、背书人及汇票其他债务人立即行使追索权或追偿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所涉票据款项按照以计算方式划付:应付款项=∑(票面金额-票据金额*剩余天数*转让利率/360) 其中,剩余天数=票据止息日-票款划付日 转让利率见本合同第二条。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5.2向甲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合法。

5.3确保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资产的真实、有效、合法,如票据资产存在任何有违乙方承诺与保证的情形,则乙方对该票据资产可能存在的一切瑕疵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4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资产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等无法收到票款的情形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清偿,清偿的金额为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票据的面额总和。甲方委托第三人行使追索权的,乙方对此表示认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辩。 5.5 在甲方的追索得到乙方完全清偿后,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票据项下的所有票据权利。

5.6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6.1.2甲方保证以合法支配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6.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6.2.1票据真实、合法、有效,记载事项完整,背书连续,没有被伪造、变造的签章,不存在任何瑕疵。

6.2.2乙方真实享有票据权利;且该票据权利将不会遭致任何票据债务人抵销、反诉、抗辩、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

6.2.3票据为乙方背书受让的,乙方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6.2.4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6.2.5乙方保证此前并未将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转让/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将票据资产依据本协议转让与甲方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背书或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协议项下之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再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含法律处分和实物处分),也不得设臵任何权利限制。

6.2.6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如发生甲方受让的本合同项下的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所涉票据款项计算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

6.2.7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且未被拒绝付款。

6.2.8 票据上不存在不合法或不真实、截止至票据资产转让日,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瑕疵、已有或可预见的潜在争议或纠纷、或任何其他影响甲方票据权利完全实现的情形。

6.2.9票据资产转让给甲方后,除根据本合同规定或甲方另有书面授权外,乙方无权再对该票据资产进行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票据资产。

6.2.10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已进行了审核和查询,并已按规定向付款人查实承兑情况,对票据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对贴现的票据的贸易背景及相应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6.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7.2若因法律法规或政策方面的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被宣布无效、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按原状向乙方返还票据资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所列明的计算方式向甲方进行支付相应款项。

7.3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第四条第五款、第六条第二款第6项的约定向甲方进行清偿或支付,则从票据止息日或乙方应付款日的下一日开始,乙方应按照其应向甲方清偿或支付的金额按每日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在转让价款支付日付款,则从转让价款支付日的下一日开始,甲方应按照其应向乙方清偿金额每日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守约方给予违约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守约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守约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违约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 期间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本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

篇16: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篇17: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 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位于 市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所有权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 。

3、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2、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篇18: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 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____ 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__________ ,并按_______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实物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实物资产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转让价款在___ 年___ 月___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款后,将出让资产交付受让方,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资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资产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篇19: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贵州爱东电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让方):贵州华宏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权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

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xx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陆佰

万元(600万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10日内停止生产,并在15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15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20xx年11月25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12万元,第二次支付期间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万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本合同签订20xx年6月25日,具备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20: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甲方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购买乙方的票据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为乙方依据本合同附件《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项下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票据资产”),相关票据均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标的票据”)。

1.2《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内容包括转让标的对应的各票据的票面金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转让价款等事项。

1.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由甲乙双方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形式共同确认。

1.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转让标的所对应票据的票面总金额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1.5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受让的系票据资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资产权利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由每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一《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第三条转让标的之移转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转让价款当日将《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项下标的票据所对应的所有原始权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票据本身)移交给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

3.2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于甲乙双方约定日前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由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将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约定发出划款指令,确保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支付转让价款;

4.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4.3有权行使与标的票据资产或标的票据有关的所有权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保证给甲方或资产管理计划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5.2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或甲方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据资产服务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在甲方发出有关指令和要求时,协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6.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6.1.2甲方保证以合法管理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6.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6.2.1票据真实、有效,记载事项完整;

6.2.2乙方真实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

6.2.3票据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应当对其受让的合法性负责;

6.2.4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6.2.5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票据权利;

6.2.6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据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将票据资产依据本协议转让与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背书或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协议项下之票据资产或其对应的票据再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含法律处分和实物处分),也不得设置任何权利限制;

6.2.9乙方须确保《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上的要素与票据实物相符;

6.2.10乙方应对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担审核责任,如发生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

6.2.11如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承兑人拒绝付款时,甲方向乙方主张追索权利,乙方应当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起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项下的票据资产被拒付的,则乙方应向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被拒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价款+该被拒票据资产票面金额×0.5%/360×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赔偿金的计算天数自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收到乙方退还的转让价款之日止。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