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装修合同怎么写(汇编15篇)
发布于2023-12-06 11:57,全文约 40220 字
篇1:工地装修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为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附件。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工地装修安全协议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装修)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精装修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协议。
一、 甲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商提供图纸。
2、 向分包商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
3、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商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商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 承包商负责组织、协调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对分包商安全施工实施监督和指导。
5、 审查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对分包商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资格情况进行核查。
6、 督促分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与体检工作,为分包商的合格员工统一办理“施工临时入厂证”。
7、 工程开工前,向分包商提供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文件,并对分包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保留完整的交底记录。
8、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传达上级及业主管理方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境管理大检查,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
10、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文件。
11、 审核乙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2、 审核乙方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 如因甲方原因耽误乙方安装时间,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1、 进入现场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和体检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 将组织机构及班组建制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分包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商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商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5、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6、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严格执行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规划”及相关文件。
三、 其他补充条款:(以下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代表: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监督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篇3:工地装修材料买卖协议
出卖方(甲方): 玉洁棉花厂
买受方(乙方):贝贝贸易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棉花物资的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
1.标的物的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20吨棉花
注:双方特别约定,实际交货数量以乙方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单据为准,只有乙方工作人员签字而未加盖乙方印章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要求
标的物质量执行一般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厂址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标的物的相关强制性规定
3、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将标的物交付乙方时起转移,乙方接收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4.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标的物送至漯河市源汇区贝贝贸易公司。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4.1甲方应在货到工地现场前10天通知乙方,到达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如甲方交付的货物、及资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对于初步验收时未能发现的潜在质量问题,甲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
4.2乙方在标的物使用过程中,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5.1甲方应采取公路运输方式运输至乙方工地指定地点;
5.2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5.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
6、结算方式、时间
6.1货到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合同价款。
7、解除条件
7.1双方协商一致。
7.2一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8、违约责任
8.1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双方另行制定协议;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乙方不予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8.3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
8.4甲方须服从乙方现场安全、环保、卫生要求,因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8.6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银行同期利息。
9、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啸、地震、工程停建、缓建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0、争议的解决方法
10.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10.2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执 二份,乙方执 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玉洁棉花厂
法定代表人:刘青青
委托代理人:马文博、白贝贝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
乙方名称:贝贝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三
委托代理人:张四
联系电话: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3月 1 日
合同签订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篇4:工地装修安全协议
施工单位:__________
指定分包:__________
业主将__________项目指定给甲方施工,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原合同协议、补充协议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放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队组织设计;
专项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要求,需经业主、甲方审核,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施工。
4、乙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施工单位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业务工作要求,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的权利,乙方应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且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住宿卫生必须落实到位,凡发生因生活卫生检查不符要求的处罚则应承担责任。
9、乙方施工人员应对其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凡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构设备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乙方施工机械必须符合检测、验收,因乙方施工机械安全问题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
12、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总包方、甲方、乙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施工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机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凡发生乙方擅自动用明火、油烟等发生火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应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防盗、防窃保安工作,该施工承包区域内发生盗窃事件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乙方专业施工单位属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机械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归责任方承担。
19、其他:
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进行施工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者严禁上岗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及凭上岗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否则作违章处罚。
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由于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补充,享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法人或委托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人或委托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工地样板间室内装修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6:工地样板间装修协议
工地样板间装修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工地装修承包合同书
发包单位: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段部分泥水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与承包内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内容:
砌砖墙
清理基层,地面、内外墙面、天棚面粉刷、粘贴块料面层、预留洞口修补、建筑垃圾清理、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等工作。
二、施工工期
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项目部阶段性合理工期要求,每延误一天罚款____________元每延误业主节点要求目标一天罚款____________元每延误业主总体目标一天罚款____________元。
三、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变更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2、遵从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正式施工前须做样板,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大面施工若乙方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建议,需经甲方认可并做样板。
3、本工程质量目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项工程按楼层划分验收批,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各验收批应确保主控项目必须合格,否则则该验收批单价下浮15%一般项目按高级要求抽查项数,要求合格率90%,否则该部分工作量单价下浮10%。
四、承包方式及费用计算方法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部分施工机械的方式进行承包。
2、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福建省____________年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规则计算。
3、单价:
砌砖墙:____________元/立方米
内墙粉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外墙)粉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地面、屋面找平: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地面贴砖: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面贴砖: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楼梯贴砖: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地面缸砖踢脚线:____________元/米
地面水泥砂浆踢脚线:/米
细石混凝土地面、屋面: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彩瓦屋面及铺保温板: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管道井粉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管道井封堵:____________元/个。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以上单价结算。
以上单价中,所有线条、线角、滴水线、门窗洞口等装饰线条及室内天棚局部修补均不另外计价,所有内外墙阴阳角均须抽角且不另外计价。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责任:
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②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设置正常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
③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及材料机械存放场所。
④甲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及上料平台防护。
⑤甲方提供各栋号主要控制轴线与标高以保证施工工期和技术需要。
⑥甲方应合理协调各工种班组交叉施工,统一调配机电设备,及时下达阶段性指令。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做好施工前的机具、材料及人员的组织工作,并自备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及施工照明灯线若干入作业人员操作工器具,以保证施工需要入工期需要。
②乙方应保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施工规范施工,合理组织施工,若有临时变更,应有甲方施工人员书面通知方可施工。
③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文明现场工作,做到施工中材料不浪费,工完场清,若发生浪费,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罚。
④乙方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除保证本班组施工材料运输以外,应合理配合其他班组的材料、机具运输。
⑤甲方按有关规定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负。乙方如因施工需要变更甲方原有防护设置应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并在施工中做好过程防护。
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进行施工操作,不准违章操作。
⑦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经常教育工人注意施工安全与防火,不得使用“三炉”和电热锅。
⑧乙方应教育工人遵守社会治安,严禁在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遵守工地文明安全规定。
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一份班组人员花名册,并持有效“五证”。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自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⑩各楼面施工垃圾甲方已在结构验收前清理完毕,其余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负责电线盒、开关箱周边修补粉刷,应与水电安装班组配合。
12设计变更部分乙方不得随意要求提高价格。
13乙方应加强自身和相关班组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或造成不能满足要求的污染。
14乙方施工人员食宿有乙方自理。
六、工程款的支付结算
1、本合同工程款支付采取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方式,每月应由项目经理部按其所完成的工程量签发工程量确认单,即乙方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截止每月23日前报甲方审核,按当月审核工程量的70%付款。
2、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结算办理后,支付至总造价的85%,竣工验偶收后3个月付至93%,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扣除预付进度款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
七、其他
1、施工班组应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班组进度款计量支付须经栋号施工、质量、安全及材料管理人员签字同意才给予支付。
2、若班组施工人员不足、管理不善或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场施工所需安全帽有甲方统一购买,乙方领用,价款划归乙方。
4、甲方临时需要乙方工人时,杂工按每______元/日计,技工按______元/日计。
5、施工中乙方应及时向工人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凡出现投诉或聚众闹事一例甲方有权扣乙方____________元。
6、垂直运输机械持证操作人员由甲方或乙方安排,归乙方管理,乙方负责正常机械保养,甲方提供保养材料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井架,若有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元甲方决算时补助乙方每台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工资____________元/月,操作人员不得向其他班组索要酬劳工资支付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同意。
7、乙方在施工瓷砖前,应预先选砖,否则按每平方扣款1.5元计算。
8、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任何好处,乙方也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好处,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9、未定事项,双方协商,作为合同附件。
10、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承包内容完成,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工地建筑装修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范围:0承包方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0$元金额大写:元六,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0本合同合同条款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0图纸及作法说明0工程量清单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0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0合同订立地点:0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00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编码: 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0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0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0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0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0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0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0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0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0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0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0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0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0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0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0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0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0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0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0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0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0中标通知书0投标书及其附件0本合同合同条款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0图纸及作法说明0工程量清单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国家标准,规范:
行业标准,规范:
地方性标准,规范:
3.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第4条图纸及作法说明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0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0
4.5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5条工程师
5.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第6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0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0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第7条项目经理
7.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 职务: 0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0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
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0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0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 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0
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0
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0
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属发包人应完成
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
8.3发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遵守 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0
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0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0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第11条开工及延期开工1
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
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暂停施工0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13条工期延误1
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0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0
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0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0
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0
不可抗力0
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
3.2承包人在1
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第14条工程竣工1
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01
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01
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第15条工程质量与样板1
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01
5.2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1
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第16条检查和返工01
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01
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01
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01
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
7.1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01
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01
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18条重新检验0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19条工程试车1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1
9.2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
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01
9.4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
9.5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0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
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第20条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21条安全防护2
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
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第22条事故处理2
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
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2
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02
3.2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0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0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02
3.3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第24条工程预付款02
4.1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02
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25条工程量的确认02
5.1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02
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02
5.3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第26条工程款支付02
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2
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同期进行.02
6.2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02
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02
6.4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材料设备供应第27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
7.1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作为本合同附件.02
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02
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
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0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0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0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0
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0
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02
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2
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8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02
8.1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02
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2
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02
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2
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02
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第29条材料的样品及样本02
9.1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02
9.2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02
9.3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第30条材料试验030.1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0
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0
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0
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030.2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030.3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八,工程变更第31条工程设计变更3
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0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0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0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0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03
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3
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03
1.4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第32条其他变更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第33条确定变更价款03
3.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0
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0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03
3.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03
3.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03
3.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03
3.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03
3.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工程验收与结算0第34条竣工验收03
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03
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03
4.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03
4.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03
4.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03
4.6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
4.1款至3
4.4款办理.03
4.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03
4.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第35条竣工结算03
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03
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03
5.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03
5.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03
5.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第36条质量保修03
6.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03
6.2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第37条违约责任03
7.1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2
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3
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03
7.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1
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1
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03
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38条索赔03
8.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03
8.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
,
规定相同.03
8.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
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第39条争议解决方式03
9.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0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0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3
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0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0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第40条工程分包4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分包施工单位为: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040.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040.3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40.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第41条不可抗力04
1.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04
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04
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0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0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04
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42条保险4
2.1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04
2.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04
2.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4
2.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04
2.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04
2.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第43条担保04
3.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04
3.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
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第44条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
4.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04
4.2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04
4.3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45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04
5.1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4
5.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04
5.3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04
5.4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
5.5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46条合同解除04
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04
6.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
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04
6.3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04
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0
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04
6.5一方依据4
6.2,4
6.3,4
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04
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
6.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47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第48条合同终止04
8.1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04
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49条合同份数04
9.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04
9.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跨度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0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0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0
3.装修工程为: 年0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0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0
7.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0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0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0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0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工地装修安全协议
为确保__________室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_____苏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业主(甲方)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2、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3、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6、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平方米。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按照小区物业规定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宅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8、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0、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安全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物业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人员各执一份。
物业管理处:___________
(业主/租户)签章:__________
装修人员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工地样板间装修协议
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16年样板间装修合同一览,供各位阅读,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看完后有所收获和启示。
甲方: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中山市东升镇装修工程部
地址: 电话: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ici漆,室内配套设施等。(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XX年XX月XX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包开发票)
其中:
1、29号楼b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37500元
2、29号楼b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46000元
3、29号楼a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66000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75000元,余款50%,即74500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
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中山市东升镇装修工程部
(盖章)
XX年XX月XX日
篇11:工地装修材料买卖协议
供方:
需方:
项目名称:
地址:
兹有需方与供方就订购下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合同。
一、标的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供方供应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指定样品和技术标准验收要求,供货时供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资料及资质资料。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破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约定标准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供方应在_年月日至_年月日止将需方订购的产品分批全部交付需方。
四、需方指定的签收负责人为,电话为。供方应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点:大良凤翔工地仓库,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由供方按照合理运输的要求承担。需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或短缺,应在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情况,供方应在收到通知且确定需方反映情况属实后的天内补发货物,所需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六、结算方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方法结算。
1、货物到达工地后,经需方人员验货后,即付清当批货款。
2、定金:本合同签订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定金元。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即合同生效。
3、所有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支票支付结算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能按时供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按延期供货的货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2、如需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需方必须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供方支付滞纳金。
八、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九、不可抗力:双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五份,供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日期:日期:
篇12:工地装修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保障外包公司在工作中能够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方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2、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对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制订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3、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乙方不得雇佣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到甲方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6、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源,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工作人员在标有“严禁吸烟、点火”等地方,不准
吸烟、点火,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判决。
五、乙方所承包的项目中,工作人员为乙方员工,乙方均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章):__________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13:工地装修材料买卖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账户)。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篇14:工地样板间装修协议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甲方酒店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酒店客房拆迁,酒店大堂、客房、餐厅、门前外墙、广告牌(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甲方加盟的酒店管理公司提供及加盟酒店施工队提供的装修预算项目作参考)。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全承包方式。
(1)乙方装饰、装修所需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施工所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按照×酒店统一规格要求标准统购一切物资,保证符合加盟酒店材料标准。乙方在采购A类装饰装修所用材料要求达到×酒店加盟要求品牌采购施工。
(2)乙方提供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及设施、设备,甲方只负责采购酒店所需日耗品(牙刷、拖鞋、洗发水等日用品)。
1.5 工程期限为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施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第二天起计算,竣工日期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固定价,包工包料包设施设备、包公共区域,每间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约126间客房,具体以实际客房结算。
第二条 施工图纸
本次装饰、装修图纸由甲方提供,如有变更,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乙方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现场代表,签收各项文件,负责本合同履行;
3.2 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3.3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协调管理公司与乙方关系,乙方施工完毕后,向甲方申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期间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笔:甲、乙双方签合同当日起10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即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笔:甲、乙双方签合同当日起25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笔:施工进度至80%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总价的20%,即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笔: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余款甲方余×万元作质保金,剩余所有工程款甲方于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笔:工程保修期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保修期到期后三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万元。
5.2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向甲方开具普通发票。
第六条 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报告后三日内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七日未经验收或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6.2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月。
第七条 工期延误处理
7.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
(3)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未按约定协调好物业等相邻各方关系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6)不可抗力。
7.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施工期限为__________天,如乙方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_元奖励;如逾期完工,乙方每逾期一天,赔偿甲方__________元。
8.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支付乙方拖欠工程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8.3 如未经甲方核准的装饰装修材料直接用于酒店装饰装修施工,甲方可要求乙方将该部分工程无条件返工,如乙方不进行返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装修工程部分的工程款。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酒店所在地人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0.1 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及文件往来等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或者相关材料,应当通过本协议载明的地址邮寄、电话语音或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件交快递公司三天寄出即视为送达;通过电话语音方式送达的,以电话接通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发送视为送达。
10.2 各方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均为有效送达地址或送达渠道。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送达地址或者送达渠道进行送达的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工地装修安全协议
鉴于装修施工人员多且流动性大,为确保装修申请人和商贸城的经营环境安全、清洁、舒适、文明,商贸城管理公司、装修申请人(即业主或使用人) 及装修单位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安全共保条款
1、 装修申请人装修前须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单位应具有正规的装修施工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外观。若装修单位无资质证书,则装修申请人为安全与环境维护责任人。
2、 装修单位要明确商贸城内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所雇用的装修工人验明身份,严格管理。装修单位对属下工人在商贸城的一切行为及后果负有完全责任。
3、 装修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本人近照由装修负责人(或装修申请人)前来管理公司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交押金_______元(应由装修工人本人支付)。
4、 装修公司须缴纳装修保证金_______元(其中含结构、安全、环境、防漏、外观保证金)《装修许可证》押金_______元/个。
5、 物业管理公司将严格对进出商贸城的人员及物品进行管理。以下是不规范使用“出入证”的一些行为:
1) 无证施工。
2) 过期使用。
3) 将“出入证”借与他人使用。
4) 超出“出入证”限定范围施工(串房施工)。
5) 证上无照片或无身份证号码,无人员变更登记。
6) 其它违规使用的情况。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管理公司将没收“出入证”,押金不退,并将违规人员请出商贸城。装修负责人重新办证后方可再次进场施工。若因违规使用给装修申请人和商贸城其它客户,乃至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装修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公司有权扣缴所交押金。
6、 消防安全:由于装修材料易燃、易爆,装修单位要树立防火观念,装修材料有序放置,严禁烟火。不得在室内生明火和使用电炉等炊事用具,抽烟等。一经发现,轻者提醒教育,重者警告或没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中止施工,造成损失的要由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7、 不得乱动消防设施,造成误报警及损失的由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二、 环境共保条款:
1、 为防噪音扰民,装修施工时间为18:00—8:00,其余时间必须静音作业。静音时间内,有噪音施工者将被没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请出商贸城。
2、 装修中的垃圾,应由装修单位包装保存,并在规定时间清运至指定场地,不得乱扔乱堆。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以及瓜皮果壳。
3、 装修工人不得赤膊穿行社区,污言秽语。
4、 不得践踏草坪,破坏花草树木。
5、 如装修工人(或请棒棒)在搬运物品(建筑垃圾)中对道路等造成污染,应立即清扫,保持道路洁净,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6、 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楼梯、通道、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
违反上述条款,管理公司负有提醒、劝诫、警告之责,若不听从劝告,将没收违规工人“出入证”,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三、 公共设施共保条款
1、 装修中切勿将杂物、垃圾、油漆等废料倾入厕所或下水道,造成阻塞将由装修公司自行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装修过程中,应主动将入户门关闭,避免对公共通道造成污染。
3、 电梯使用:电梯为方便大楼客户经营之重要设施,为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使用人应爱护电梯。不用电梯运载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令电梯失衡、磨损之物品。装修期间,电梯将设专人管理,相关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装修申请人及管理公司人员均负有监控之责任和义务,如发现上述违规应及时报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劝诫、制止、没收《出入证》,直至扣除装修公司保证金。造成损坏另行追究赔偿责任。
四、 违章处理办法
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公司有权对装修房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章,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不听劝阻,则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恢复。经多次警告无效,管理公司将向装修公司发出《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未整改,管理公司可凭《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扣除装修单位保证金,金额视违章情况而定。造成重大隐患,管理公司有权不退保证金,而督促装修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保留诉诸法律手段的权利。
五、保证金及押金的退还
装修完毕,装修申请人可以申请管理公司对是否影响结构安全等公众利益方面进行验收。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漏水和外观损坏现象,管理公司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元。出入证押金必须在证、收据齐全的情况下,才能退还。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管理公司、装修申请人 (即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单位三方代表签字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管理公司(盖章): _______装修单位(盖章): _______装修申请人:_______
代表: _______代表:_______ 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