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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申请表doc(最新7篇)

发布于2024-09-23 15:15,全文约 15329 字

篇1: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

(一)工程名称:20__年镇村标段林木采伐及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林班号、小班号

镇村林班小班,采伐面积约亩。详见附件采伐作业边界区划示意图。

(三)工程款基本价及计量:

工程款单价标准详见表1。工程款单价采用“_”作业的定价方法,

按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堆、装车及必要时木材运出林区等林木采伐工序所含的机械费、人工费,临时生活设施费等费用进行定价,并区分规格材和非规格材的分类标准计价。表1价格是基本价,实际结算单价按本木材运输合同履行。

木材计量方法:

⑴规格材优先在林地交货,以甲方设在贮木场地磅为准。

⑵非规格材数量以林地装车运至东美厂过磅重量为准

第二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解决林木采伐的相关政策手续,办理林业管理部门所需的相关证件,并按第十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派驻采伐技术人员监督乙方按约定进行林木采伐和运输。

3、派管理人员监督乙方伐区内林木的管护情况。

4、处理因权属、界至不清所引起的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伐区内现有林道的机械维护。

6、督促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7、预支乙方进场作业前期基本费用元,作为乙方的正常施工、生活及其他所需的经济垫付,日后从结算的部分工程款中按期扣除。(双方协商:分次扣除)

(二)乙方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材料进场。负责属下施工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劳动木材运输合同、等事项。采伐、集材等方式及工具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和自备。

2、对照小班采伐证内容、范围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并标记伐木顺序和作业小班总的树倒方向、集材方式、小型集材道及路边的归楞地点及临时堆场。

3、负责采伐人员具体的日常施工安排及相关事宜。

4、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3天(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5天后达到每日50吨以上的产材量(可延期天数除外)。

5、乙方的生产施工务必按采伐证、施工木材运输合同规定的采伐范围、标准进行采伐。

6、乙方在采伐时应做到边采伐、边打枝制材、边集材归堆;上午采伐集材下午装车,尽量做到当天采伐当天运输当天过磅,原则上林地不留木材过夜。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标准和小班摸查情况自行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施工。组织工人时应根据运输及当天林地不留木材等特点进行分组分片,安排当天工人施工。承担因施工组织不当所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及因此延误工程造成甲方的损失。

8、生产施工必须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清理后伐区验收时林地没有可利用桉树木材及活立木,伐根高不超过标准,未达标准的按本木材运输合同规定予以赔偿。

9、木材须根据实际地形及通道状况堆放,所有已采伐木材尽快归集到林地内临时堆场按标准分类堆放,以便于装车运输。

10、承担伐区内管理不善的部分责任。

11、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施工人员要养成喊山的习惯。非工作人员特别是当地村民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工地捡拾采伐剩余物。如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及其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担施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作业不慎损坏到林地周边的房屋、作物、林果、竹木、墓碑、神位、架电线、光缆、引水管(渠)或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中的失误而引发山火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山上施工的相关防火制度。

14、有高、低压电线通过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业,严格控制好树的倒向,若乙方违章作业,承担所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

15、乙方有责任管理已方人员不参与偷盗所采伐木材,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6、不得将工程转包或中途退出,否则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20__年月日前进场,工期为天(本木材运输合同按自然天数计算)。完成时间为20__年月日前。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现场验证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各自承担己方因此引起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调整本木材运输合同项下林地经营计划,延长工期采运工程。

2、因村民阻碍或主道路不通等外部原因而使木材暂时无法运输而影响进度,伐区林道维修或桥梁、公路修筑等问题引起不能及时或延缓通车运送原木。

3、甲方未能按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雨季、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技术标准

甲方对该项林木采伐工程施工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特别强调下列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这些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及林业部门的监督与验收。

1、造材规格:砍伐、打枝、造材与集材时应采用必要措施确保木材不劈裂、破裂和损坏,确保木材的使用价值不降低。按甲方规定的造材,进行分类归堆,以便装车运输堆放、过磅计量、结算工程款。

(规格造材:实际小头去皮直径≥(6)厘米,弯曲度

2、原木装运前甲方现场检验人员会同乙方办理检验出货手续,并填写相关单据。

第五条设计施工与变更

(一)采伐图纸经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交底后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施工中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采伐标准、采伐范围等,应提前通知乙方,因此如需增加施工时间的,经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时间:伐倒木材要求在当天集材到林区公路旁能堆放木材的位置,并且原则上当天装运交货,因故其它原因,必须在48小时内装运交货(雨天、台风、修建道路、调运车辆维修等意外情况不能正常运输除外)。

(二)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安排,规格材非规格材直接装车后在林地交货。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队自查填质量检查验收报告表甲方现场施工员及工区加具意见甲方采伐部接到要求验收的报告后五日内安排正式验收填验收结果报告表。

(二)验收检查及自查项目如下:

1.伐桩高度检查:

⑴抽查面积:按小班面积的1%抽查,分别设“带状标准地”尽量涵盖林地的上中下部,调查其总伐桩株数,检查不合格(伐桩超高、树头破裂、抽心)所占百分比。每个抽查点随机检查半亩面积(比如亩植148株抽查74个伐根,亩植111株抽查55个伐根)。

⑵合格达标确定:按百分率≥95%(合格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下同)者为合格;

2、林地检查:林地采伐剩余物没有覆盖在伐根上,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返工。

3、伐倒木、活立木清查:

⑴集材质量检查:

清山检查,为了不造成浪费木材,采伐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当乙方完成采伐作业时,乙方首先进行自查,然后向甲方申请质量检查验收。

自查内容:

①有、无遗漏伐倒木材及活立木;

②查有、无可利用的尾(树梢)材、木段等。

⑵检查及处理办法:

①检查验收方法:由甲方委派技术人员、同乙方负责人一起实行林地巡查,以小班为单位,按自查内容把林地内所有残留桉树木材进行清理归堆。

②处理办法:清查出来的木材进行归堆计量后,按小班清查出木材的数量值,以2倍工程款的金额赔偿,

第八条返工及其责任

甲方对施工时或质量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即时返工及整改,因返工超过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工程款结算价、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双方按下列完工期限确定结算价:

1、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含顺延期限)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作为准时完成者,甲方按基本价结算所有工程款。

2、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甲方按基本价的100%结算工程款。

3、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未完成的,或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参与偷运所采伐木材被抓获的,双方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本木材运输合同无条件自行解除,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即为结算工程款,如有未付工程款甲方无须支付给乙方,且作为乙方违约金不以退还,剩余活立木及林地已采伐木材由甲方无偿收回后根据具体情况交由第三方继续完成采运工作,乙方不就此产生任何异议。

4、乙方采伐的木材数量在交货量达到300吨以上,甲方根据已采运木材数量按基本价支付应付工程款的85%,木材运输合同项下采伐小班均验收通过后5日内按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木材运输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赔偿甲方。

1、乙方没有按时在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进场施工;

2、乙方不能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约三天后达到约定的日出材量(以磅码单、检尺码单为准);

3、乙方逾期完工20天以上(顺延天数除外)。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条款验收,对未达到技术标准及违反约定的除按前述约定处理外,下列情况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乙方以违约保证金额赔偿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后乙方另行赔付。

1、在林地进行规格材检验时,质量合格率≥95%为合格;若造材质量低于合格以下的,则扣除该车30%的.工程价款【计算方法为:(95%-合格率)×100×本车木材数量×工程款单价×30%】。

2、对于采伐人员,凡是不听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伐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指挥的,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采伐的,在采伐、集材、归楞、清理中损坏桉树萌芽木较多的,木材任由无关人员检拾不制止、不报告的。

3、乙方及其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不听劝告的,可根据情节按本木材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1(采伐施工安全木材运输合同)赔偿。

(四)、如有乙方或乙方所聘用人员参与偷运甲方木材,除由当地森林公安予以处理外,木材运输合同可无条件自行解除,解除时除前述约定外,甲方另向乙方追诉所偷盗木材价款的四倍赔偿。

(五)、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甲方:乙方:

时间:__年x月日

篇2:2024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2019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

篇3: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备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交易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国家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行业没有通用的包装标准的,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货物妥善包装,制作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甲方托运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应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以便于装卸和运输。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

5、货物托运后,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因此作为给乙方增加的实际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确认,并安排与托运货物性质,数量相适应的运输车辆。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向甲方收取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清规定的各种运杂费,乙方对其所托运的货物有与运杂费价值相当的留置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对于超过30天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取回所托货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将所托货物提存或按当前市场价处理(仅限鲜活易腐、烂产品)。

5、为了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乙方应为托运的货物办理保险(保价)手续。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凭运输发票在每月25号前付清当月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货损及追享货损产生的经济损失做出全额赔偿。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书目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因申报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费用承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保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乙方对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按照托运货物运费的10%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及时提货。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按托运货物总价值的%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错交收货人,应纠正错误,并承担纠正错误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货物逾期运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运输费用10%的违约金赔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和收货方的索赔费用。

5、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于乙方责任的,先由乙方赔偿,再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方追偿。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货物并及时告知甲方。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4: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承运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

数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吨):____________

保险、保价价格:____________

货物价值:____________

运杂费: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收货人签收: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篇5:公司货物道路运输协议

托运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承运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习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三条 货物承运周期: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五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六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 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 甲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单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运到期限: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 装货地点 │ │ 装货时间 │ │

├───────┼─────────────────────┼──────────┼─────────────┤

│ 卸货地点 │ │ 领取货物期限 │ │

├───────┼────┬──────┬─────┬───┴───┬──────┴─┬────┬──────┤

│ 道路运输证号 │ │ 车型 │ │ 车牌号 │ │挂车牌号│ │

├───────┴─┬──┼──────┴─┬───┼───┬───┴──┬─────┼────┴┬─────┤

│ 货物名称及 │包装│ 体积 │ 件数 │ 价值 │ 实际重量 │ 计费重量 │ 计费里程 │货运周转量│

│ 规格 │方式│长×宽×高(米) │ │ (元) │ (千克) │ (千克) │ (公里) │ (吨公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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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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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道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个人或联户之间,为了实现特定货物运输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求托运货物的一方,称为托运方,承接货物运输任务的一方,称为承运方。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托运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政编码: 邮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日起到日为止。 货物运输起止点。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运输货物总价为人民币用总价为人民币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托运方(甲方):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第三条货物运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四条用车车型及数量: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

第五条运价及费用:

第六条运费期限: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运费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