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调研报告【最新7篇】
发布于2024-09-28 08:11,全文约 16642 字
篇1: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5、养护资金不足,成本居高不下。目前,全国各地高速公路养护中普遍存在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建设资金缺口太大,有限的养护资金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养护任务;(2)有些高速公路本身收费额低、效益差,养护资金分配不足。(3)偿本付息压力较大,养护资金投入不够充足。(4)由于利益驱使,不愿投入过多资金用于养护。尤其是一些采用bot、tot方式经营的高速公路,由于经营公司一味追求低成本、高利润,从而忽视了对高速公路养护维修的投入。养护资金的不足,必然会使高速公路病害得不到及时处理,公路使用寿命大大缩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经营者和使用者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同时,由于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臃肿,养护生产效率低下,导致高速公路养护成本居高不下。
6、机械化程度不高,无法适应“及时养护”需求。高速公路需要高标准的养护,实现养护机械化是推进养护工艺更新和养护技术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和改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的客观要求。但目前从整体上看,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较大程度上仍然依靠传统的手工养护作业,养护机械化水平不高,养护机械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比较低,作业效率和养护质量难以适应高速公路大交通量、快速交通的要求,无法确保高速公路养护的及时性、快捷性和高效性。
7、养护体系不健全,无法实现“预防性养护”要求。目前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养护,主要表现为疲于应付各种病害,缺乏运营使用过程中的路况调查、病害预测以及适时养护决策和养护规划。只有变被动养护为预防性维护,才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减少养护成本,提高养护效益。实现预防性养护应具备两个条件:(1)技术条件,包括道路及桥梁结构检测系统、路况评价预警系统、养护决策系统及成套养护设备;(2)机制条件,指养护管理体制及其运作模式,需要建立完善的养护决策、养护规划、养护调度及工程养护监理制度。
8、法规建设滞后,影响养护市场化进程。
近几年来,一系列公路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公路法规体系尚不配套,尤其是高速公路管理与养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难以适应突飞猛进的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应加速制定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养护保障、养护定额等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立完善养护系统,以实现养护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问题的成因
1、重建轻养。自从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目前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经超过3.4万公里,并且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要达到8.5万公里。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公路大规模建设时期,建设任务很重,各地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将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高速公路项目的融资及建设上面,而对于高速公路的养护问题,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普遍存在“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好,早期无须养护”的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重要的发展”的真正内涵,因此导致高速公路养护资金被挪用挤占,养护体制缺乏创新等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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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在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公路养护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的养护工作不同于一般公路,它具有技术性强、人员素质全面、维修反应迅速、机械化程度高、安全措施严格等内在要求。但是目前由于受较为落后的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限制,使得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都无法完全达到这一内在要求。
一、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护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设置复杂。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管养一体”和“管养分离”两种模式,其中“管养一体”模式比较普遍。许多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仍然套用事业型养护管理体制,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养护经费采用拨款形式,这种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高速公路公司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和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束缚了养护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另外在机构设置上,许多高速公路仍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领导”原则设置养护处、养护科、养护工区等,造成人员庞大、机构臃肿。这种按照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养护管理模式,一方面不利于养护工程市场化,另一方面不利于养护工程的监督和质量管理。
2、养护运行机制落后,创新力度不够。近年来,根据交通部提出的“管养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各省(区、市)都不同程度的进行高速公路养护运行体制的改革,并取得的初步成效。但是目前由于各地对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尚存疑虑,从而使得养护运行机制较为落后,创新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养护市场封闭运作、养护市场化模式尚未确定、养护市场主体尚未完全形成、养护市场各项制度尚不完善等等。另外,高速公路养护目前仍未制定全国统一的养护定额和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各地养护部门在编制养护计划和养护费用估算时,大都参考公路工程定额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从而导致养护工程费支出缺乏严格的考量标准,随意性较大;养护质量的考核仍沿用一般公路养护的“好路率”指标,不能满足高等级公路全方位养护的客观要求。
3、养护队伍臃肿,技术力量薄弱。目前,在全国各地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由于“政、事、企”不分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不强,导致各地养护机构重复设置,非生产人员膨胀,养护队伍臃肿,人浮于事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得养护经费被挤占,养护队伍素质下降等问题产生。同时在现有养护队伍中,其人员结构也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管理人员过多,一线从事养护生产的人员太少;(2)文化素质较低,技术力量薄弱。以河北某高速为例说明,此高速公路共有养护职工126人,其中正式工73人,临时工53人,正式职工主要从事管理工作,一线施工大多由临时工进行。在养护职工中,中专以上学历仅为25%,由此其技术力量可见一斑。
4、用工制度僵化,分配形式不活。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现代机械在高速公路养护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就使养护单位一方面急需专、精、尖人才,而另一方面无法解决“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安置问题,从而导致内部人员出不去,外部人才进不来的“两难”境地。在工资分配上,效益工资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小,激励作用不强,使得“有工不出、出工不出力、多劳不多得、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职工工作积极性差,责任心不强,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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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调研_调研报告_网
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调研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果
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各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初步实现了“有路必养”,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亲自带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开展调研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副主任王永明多次过问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案的解答和办理,王建满副省长深入全省大部分市县专题调研、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并积极协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问题。全省市、县两级政府也高度关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大部分市、县都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路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厅郭剑彪厅长和我多次带队调研,深入到县、乡、村实地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与财政厅、人事厅、法制办、农办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重点破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题。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和交通厅共同参加的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选定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和泰顺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如何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为全省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示范作用。
(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
法规制度建设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XX年12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6次会议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村道路政管理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使村道管理有法可依。XX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XX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上述三个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构建了比较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另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标准规范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我厅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现已正式出版。
(三)养护责任主体基本明确
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的管理被明确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范畴,由各级政府实施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87个县级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基本上走上了正常运作的轨道。1200多个乡级政府基本上承担起了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均能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从全省的情况看,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政府主体、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管群养”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基本建立
资金保障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充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工作,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进行了认真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了政府财政性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初步建立了由省市县财政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XX元,农村公路大中修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8000元、村道1500元,上述两项合计为县道XX0元、乡道1XX元、村道3500元。此标准高于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49号)规定的补助标准,在全国也处于较高水平。
(五)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现途径。根据我省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养护的养护管理模式。
特别是在乡村道日常养护方面,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经过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分别建立了个人承包养护、统一养护等灵活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海宁市采用由乡镇成立相对固定的农村公路养护作业队伍实行统一养护。欠发达地区如江山市、浦江县按照“行业指导、乡村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采用以个人分段养护为主,由村委会将乡村道分段(一般为4~7公里)承包给村民个人养护,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进入良性循环
及时合理的进行大中修工程是改善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的主要手段。我厅从XX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规范程序、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质量第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择优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实施养护作业,努力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XX年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实施里程为3200公里,省补资金超过6个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到位难”:
(一)配套资金到位难
部分县(市、区)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过程中,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的认识不充分,过分依赖省级补助资金,片面强调当地财政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配套困难、投入不足、地区差异扩大。少数县的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
(二)机构人员到位难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大幅增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人员已难以适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把乡村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管理方面确实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在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三、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虽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困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和困难依然存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下一步必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界定县级政府的养护主体责任
国务院文件已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权做了明确的界定。这个界定,可以概括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按照上述体制,一是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作为领导主体,把不同行政等级的公路都统一纳入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的范畴,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二元结构。二是事权适当上收,把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放在县级政府这一层次,这是基于我国农村现实的合理选择。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纳入县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其中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正确理解“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含义,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勇敢地承担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出发,充分发挥交通部门自身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协助县级政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缺位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保障养护资金投入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在这几年大规模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政府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形成上级补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践证明在建设中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但不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中。首先,农民兄弟为康庄工程建设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劳力,要再增加农民群众的负担就说不过去了;其次,农民兄弟的社会捐助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办一件事集一次资可以,但养护是需要长期投入的,再靠每年集资就很困难了。
因此,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路养路费,包括部分汽车养路费和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这些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两个渠道,界定了两种资金的不同用途。尤其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的规定,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开辟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渠道。
(三)真正落实基层机构人员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内设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关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问题,我厅在经过深入调研后认为,为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十分必要。一是法规政策有规定,《办法》第十六条指出“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二是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里程长、任务重,没有一个专门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管理。据统计,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平均里程为60公里,年投入财政性养护资金约30~50万元。三是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不可能采用市场化的养护管理方式,只能采取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公共使用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并综合人事部门的意见,我们对乡镇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立形式没有做统一的刚性规定,只是规定“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各乡镇可以单独成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如海宁),也可以和现有机构合署办公,不宜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掌握。但每个乡镇必须明确一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分管领导,必须落实若干名具体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保障一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把握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等这几个主要矛盾外,还必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一)切实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和村道的路政许可、路政处罚工作。各地应根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和乡村协管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规范和引导村民做好爱路护路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补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市、县(市、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地在具体编制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审查、批复和验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各市、县(市、区)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可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同时进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乡镇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管养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可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应按照“六个一”的总要求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业资料管理,具体是:
一个政策:各市、县(市、区)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个制度:县级交通、财政部门制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一个职责:乡镇制订“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
一个村规民约:乡镇或村级组织制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村规民约”,或者在现有村规民约中增加有关爱路护路的内容;
一套内业台账: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管养路段的养护内业台账(包括管养路段基本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路政资料、巡查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五)切实做好技术培训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内业资料管理、路政管理等。
(六)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文明创建
今年省公路局已经在江山市碗窑线、桐庐县分老线和苍南县龙金线等农村公路开展了文明创建试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公路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路容路貌、景观绿化、安全保障、附属设施、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县乡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篇4: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行业文化是一种以人为本、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是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化、知识化、网络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文化因素对经济活动的渗透日益深入,现代经济呈现出一个全新的趋向,即文化化。行业文化建设已成为企业思想政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实质上就是要用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经营理念武装干部职工头脑,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塑造服务品牌和行业形象,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增强行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是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
一、什么是公路养护行业文化
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文化在公路领域的反映和体现,是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文化,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概括地说,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公路养护职工在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交通部《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对此这样界定的:精神文化是交通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交通行业的核心文化;制度文化是体现交通行业价值理念、规范交通行业行为的规章制度;物质文化是体现交通行业价值理念、展现交通行业外在形象的环境和形象标识。因此,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公路事业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公路养护行业文化与公路事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二、云南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日益重视公路文化建设,把公路行业文化建设作为对内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对外展示行业风貌、构建和谐公路的重要举措,且取得了显著成绩。如:从XX年起,省管公路贯彻“12435”发展思路,促进了省管公路的机制改革,使公路行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以受社会高度评价的“三个工程”为例:
“321”工程即:三年时间,建设300个高标准的大管理所,200个设施完善的石料场,100个设备齐全的机械化站”。到XX年底,全局已建成大所275个、石料场156个、机化站108个,新改建职工宿舍8530套。基本解决了职工住房简陋,材料靠外购,手业养护等历史遗留问题。“321”工程不仅改变了我省公路养护的传统组织结构形式、养护技术手段和职工生产生活环境,还扭转了养路职工过去“技术素质低,养路机械化水平低,养护生产力低”的“三低”状况。
“安保”工程。“安保”工程即:“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截止XX年底,全局投入资金11503万元。自实施安保工程后,在全省机动车猛增至600万辆的情况下,XX年的交通事故比XX年下降39.8%,经济损失减少32.6,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09人,这是我省20多年历史上没有过的。“安保”工程,受全社会欢迎,都称这项工程为“救命工程”。
“人性化服务工程”。全局以为公路用户提供安全行车环境、为公路维护提供安全环境、为公路设施提供安全保障,的“三为”作为最高服务标准。围绕"实施安保工程,增设服务设施、规范标志设置;填筑会“吞人”的深侧沟;在主要交通路口、风景区设置人性化标志标牌;实施环境生态绿化工程,为用户提供安全保障、路政咨询服务、温馨亲情服务、公路通行信息、路况信息服务、畅通便捷服务,打造公路人性化服务的民本形象。树立云南公路路况好、路风正、行车畅、效益高,安全快捷的良好形象。
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难点:
(一)、云南公路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公路行业是一个社会性、技术性、服务性、综合性很强的部门,它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这需要从事公路行业管理的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然而,当前公路行业职工文化素质偏低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十.五期末,我省省管公路在编人员20206人,专业技术人才仅为299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4.3,技术工人15443人中高级以上技工仅占32.9,职工队伍素质偏低,文化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高素质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缺乏。
(二)行业核心价值观缺失。
行业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职工对行业性质的认识,即公路行业是干什么的;二是对行业使命的认识,即公路行业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三是对行业现状的认识,即公路行业现在如何;四是对行业前景的认识,即公路行业未来的发展如何。可以说当前绝大多数公路职工对上述四个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或者是不全面的。
(三)行业文化与行业脱节。
公路文化建设本质上是一种管理行为,目的在于规范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形象,增强品牌效应。当前的公路文化建设大都表现为提口号、拉标语、定制度,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停留在公路文化建设的外延和表象上,与公路行业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实践结合不够,没有把文化元素融入我们的行业。
(四)、对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认识欠缺,思路不清。
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认识欠缺,思路不清。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形式和监督方法;二是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思考和理解缺乏层次性、系统性、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渗透在公路行业职工内心世界中行业群体合力挖掘不够;三是对公路文化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模糊认识,有着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只要有公路不怕没路养”,“事业单位,不怕下岗”等传统思维方式。
(五)、行业文化建设以偏概全,本末倒置。
以效果推断程度、衡量水平。例如,一家单位路管好了养好了,经济效益上去了,似乎一好百好,文化建设必定是高水平的,给干部职工在认识上产生严重误导。这种以为行业文化一学就会地简单化认识是幼稚的与片面的。尤其是那种迎合政治需要,以偏概全的做法更是十分有害的。
篇5: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一、我市农村公路现状
我市辖19个镇(乡),共有534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人,辖区面积1208平方公里。农村公路1340.133公里。县级公路134.701公里;乡级公路59条665.072公里;村级公路296条545.3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75.573,二级公路181.396公里,三级公里148.090公里,四级公路935.074公里。农村公路桥梁13093.3延米/286座,其中需要维修49座占桥梁总数17.1%。农村公路列养里程乡道776.7公里占总里程58%,村道351公里占总里程26.2%。随着农村公路建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建管体制,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府支持,交通统筹,镇(乡)牵头,群众重视的农村公路建管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1、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日益扩大,路网日趋完善。
在20xx年我市共新建二级以上农村公路60.5公里,完成总投资61500万元。投资29000万元建成暨特大桥一级路工程;投资22600万元新建西部连接线至**段35公里,完成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全部路基工程;投资2800万元新建公路至**段路基工程;投资4500万元建成至新建工程。我市公路网主骨架日趋完善。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职能不断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不断完善。19个镇乡中9个已组建农村公路管理所。这两年里农村公路管理所在农村公路养护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我局按照“镇(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上级补贴、企业赞助和其他资金多渠道共同组成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镇(乡)自行负责,对于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任务按照*政办〔20xx〕82号文精神以奖代补形式下发。我局暂定农村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20xx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3、树立典型,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我市镇(乡)众多,区域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镇(乡)的养护情况也千差万别。在工作中根据各镇(乡)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树立典型,选择有代表性的乡村,摸索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模式。每个镇(乡)都要选出2-3个典型村,3-5条示范路,以点带面,涌现出大五里乡、杨各庄镇典型乡镇,并逐步在辖区范围内推广。
4、加强督导考核,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为把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更便于操作实施,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搞好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目标,健全考核内容。为此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从组织机构、养护标准与要求、路政管理、公路绿化、沿线设施、内业管理等六方面逐项考核,建立了周督导、月调度、季初评、年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住实效。
三、存在三点不足
1、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按**市人民政府20xx年82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各镇(乡)政府负责,按近两年情况看,我市9个设有公路养护管理所的镇(乡)中每年度列入乡村公路管养费用超过10万元的仅有一两个,超过5万元的有四五个,就目前各镇(乡)的乡村公路里程来讲,这些养护资金是不能满足日常保洁和畅通需要的,所以有的镇(乡)就仅对重要的一条或两条路段进行养护,其余公路则处于“失养”状态。
2、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我市至今已有9个镇(乡)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2个镇(乡)挂靠在土地所,5个镇(乡)在城建办,2个镇(乡)成立了交通办公室或综合治理办公室。除了我局派驻一名技术人员外,各镇(乡)安排的专职养护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兼职的管理人员也多少不一,最多的达7人,最少的有1人。按养护规范要求,每个镇(乡)的农村公路折合二级路达50km以上时,就应设管理人员6人,按我市《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管理所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我局对镇(乡)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力度和频率相对不足。
3、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性尚有不足。
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仍在粗放型管理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1)公路档案不齐全。包括简单的公路修建年限、公路标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接管手续等资料缺失。
(2)执行 养护标准不统一。
我市在20xx年82号文件中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但在近两年实施过程中各镇(乡)执行养护标准不统一,包括路肩养护,清扫范围,沿路标志标牌设置,安全设施设置等。对桥涵检查重视程度不足,特别是现阶段我市存在49座急需维修的桥梁,危桥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桥涵管理尤显重要。
(3)公路大中小修的
管理不到位。
按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大中小修计划在年初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按要求竣工后,由交通主管部门验收,按工程量核拨补助资金。现我市有的镇(乡)不能按时上报计划,延迟我局上报省市计划,使工程项目缺报或漏报。有的工程计划竣工后省补资金约占2/3部分已到位,但市县自筹的1/3部分没有着落。而且有些镇(乡)大中修工程未按程序进行严格控制,造成该修的未能及时修复,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4)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尚待提高
我市农村公路乡道660.072km,村道545.36km,总计1340.133km。各镇(乡)对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不足,时常有损坏公路设施、绿化树木、堆积杂物等现象,造成农村公路通而不畅。我站有路政管理人员7名,车辆一台。县道134.701km的路政管理工作尚勉强完成,相对于农村公路如此庞大的公路里程来说人员车辆配备严重不足。
四、几点建议
1、多方争取资金,由我局重点核拨养护工程(大、中、小修)补助款,各镇(乡)负责日常养护经费。
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的经费补助标准,乡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3500元、村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1000元,这些资金中有省补占约60%,市县补占约40%。此项资金全部到位后,我局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我局可按年初计划核拨养护工程款补助,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农村公路管养。
另一方面各镇(乡)政府仍应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一方面来源于乡村自有资金,一方面还可来源于受益企业、个人资金捐助,还可试行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资金的资本化运营。
2、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
在20xx年,我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了乡村公路建养主体是镇(乡)政府,在镇(乡)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到目前看仍需进一步完善,首先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计划的上报与信息传达。同时受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按要求完成每年的计划验收、检查等工作。其次,各镇(乡)在我市政府迁政办{20xx}82号文件的要求下,尽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养的职责与流程,明确每条路线养护责任者,可采取季节养护、村民养护、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再有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养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考核的办法定期检查,督促各镇(乡)做好管养工作。
3、实现规范化管养
对全市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包括该路的初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以及管养的技术档案,隶属关系,管养人员情况等,还包括桥涵检查资料、维护资料等镇(乡)都要详细建档。
在每年底都要对路网数据更新,加强连续性,数据共享,及时准确,为我市多争取农村公路补助资金。
对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与传达,使各镇(乡)都认识统一,然后逐步落实,并且在制定的定期检查中进行验收考核。对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对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都作为检查的重点,作为核拨工程补助的主要依据。由我局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80%以上;由镇(乡)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60%以上。农村公路的管养情况的优劣由交通局考核上报市政府,该项应列为市政府对镇(乡)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4、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镇(乡)是农村公路管养主体,可协调当地的各个行政部门做好路产路权的维护,控制违章建筑和私设平交道口等。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延伸执法范围,充分宣传路政法律法规,治理农村公路、红线控制路面抛洒治理力度,也要兼顾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以利于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建设。
篇6: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2、体制不顺。为了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国家不断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混乱等问题。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养护体制的不顺,尤其是“政、事、企”不分现象比较严重,养护管理套用计划经济模式,长期封闭运行,使得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长期缺乏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以及效益意识。
3、管养不分。由于各地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增长迅速以及养护市场尚未真正建立,因此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管养不分”现象比较普遍,许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既是养护管理者,又是养护生产者,同时也是养护质量的监督者,这种管养不分的传统养护模式,很难实现养护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养护实施的严格性和彻底性、养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从而给高速公路养护带来诸多弊端。
4、垄断经营。长期以来,由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管养不分,因此目前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基本上都是内部封闭运作,垄断经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离真正的市场化、社会化要求有相当的距离。这对于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容易导致养护效率低下、养护成本居高不下、养护人员过度膨胀等问题的产生。
5、规模不经济。目前,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基本上采用“一路一公司”或“一路一处”经营形式,所管辖里程最多200公里左右,最短的只有十几公里。而大多数经营公司(或处)自设养护机构,这必然使高速公路养护无法达到最佳规模,不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养护规模不经济,则容易导致养护单位无钱购置现代化养护设备或由于里程短出现养护设备闲置浪费现象,另外规模不经济也会导致养护队伍文化素质不高,养护技术不强、养护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6、规章不健全。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和交通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等。但是,由于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以省(市、区)为主,上述规章制度的颁布只是给各地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原则,指明了方向。各省(市、区)由于具体情况各异,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一,各种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执行政策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从而导致养护体制改革的混乱和问题的产生。
三、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养护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应加快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步伐,积极响应交通部提出的养护体制改革基本精神,理顺管理体制、建养并重、管养分离,同时打破垄断经营,健全各种规章,实现养护市场化、规模化及专业化运作。从改革实践看,自从“”期间交通部提出“管养分开、事企分离”养护体制改革原则以来,各地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路养护模式上,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和实践,全国涌现了以“上海模式”、“吉林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为代表的众多成功范例。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已经显现出市场化养护的诸多优点,主要表现在:(1)事企分开,突出养护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有利于精简机构,可以改善人浮于事,吃大锅饭的局面。(2)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从事养护的企业进行自身的优化改革,有利于培育高素质的养护企业。(3)有利于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和养护质量。这些成功范例的出现以及其显示出来的市场化养护的优越性充分说明了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的可行性。在具体实施中,尤其应注意下面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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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1、建养并重。要顺利推进高速公路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政府部门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首先要消除认识上的误区,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建养并重,保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2、理顺体制。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做好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和必要条件。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具有相当规模,高速公路运输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为此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高速公路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从有利于高速公路事业的大局出发,尽快建立起精简高效、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办事规范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3、管养分离。高速公路市场化养护模式的实施就是要通过将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价格机制等引入养护工作中,达到提高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的目的。为此,就应该逐步实现管养分离,将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所属的适宜于市场化养护工区、养护中心等与管理机构相分离,并通过合并、重组等形式将其培育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我发展、自我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独立产权”的养护企业。
4、监管到位。在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定位,即政府部门是养护市场的“掌舵者”,而非“划桨者”,它以自己的行政权威对高速公路经营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制定有关政策及规则保障养护市场规范有序运转;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对养护市场准入、招投标、养护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做到政府监管到位,保障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依法保障。市场经济本质是法制经济,在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中,应该以《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为龙头,重视和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法规的制定。政府部门应建立一整套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评价办法及检查制度,使高速公路市场化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减少改革风险,保证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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