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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协议书范本【最新11篇】

发布于2023-12-06 14:53,全文约 14757 字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篇1:运输安全协议书

甲方:贺兰县兴盛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运输车辆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各种合格证明,在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承担运输任务。

2、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条例》,遵章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洒后开车、无令开车。运输车辆必须且经过年度检验合格。

3、驾驶员不做违反安全规定的事。在运输道路中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员的安排下,有计划的拉运材料。禁止个人擅自做主拉运材料。

5、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3KM。

6、载重车辆严禁客货混装,禁止载人。施工区域内各种车辆驾驭室内不准超员,驾驶室外严禁载人。

7、进入施工现场的自卸汽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向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与坑边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区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夜间设红灯;车箱末降落复位,禁止行车;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离而翻车。

8、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施工员指挥,按规定或指定区划卸料。

9、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和管理。每天行车前要主动向管理人员报告车辆状况,填写机动车日检安全表

二、项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强行命令运输车辆违反国家规定拉运材料。

11、在车辆达不到安全运输条件时,不强行要求违章作业运输。

12、不得强行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待御物的车辆,在御车地点达不到安全御车条件时强行御车。

13、不要求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装运材料。

三、安全责任:

14、双方拉运材料的交易地点在工地材料堆积场。运输车辆在末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运输车辆驾驶员自己承担。

15、运输车辆因机械达不到安全要求又隐瞒的,发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担。

16、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超载、超限运输,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运输车辆自己承担。

17、进入工地现场御物时,驾驶员发现御物地点没有安全条件,且可能发生事故,但项目部管理人员强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项目部承担。18。本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至运输任务完成时之内有效。

19、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贺兰县兴盛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乙方:运输车辆人员

责任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篇2: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在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发现一次违章作业,罚款100元,以示警告)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必须提交企业证件:营业执照、施工等级证书、安全质资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年检的证件必须经过当年年检,并加盖红印盖(复印件无效、传真件无效)。

二、特种设备运行和操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 特种设备获得国家运行许可证,获证率100%;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持证率100%。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现场所使用的各种设备的相关技术文件和证照必须齐全有效,各种设备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核发的安全准用证。严禁使用报废的车辆及其它特种施工设备。要建立设备登记台帐,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做好维修记录。所有的机械设备应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3、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

三、乙方必须建立所有人员花名册,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员工的信息资料登记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不得雇用18周岁以下及50岁以上的人员进场作业;不得雇用患有疾病的人员或妇女从事禁忌工种作业。

四、乙方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和提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教育和培训要有文字记录,要由接受教育的员工亲笔签名。

五、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与员工签订《安

全责任书》,对已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员工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六、乙方必须保证工作过程中安全防护资金的投入,保证员工个体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和质量,对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逐一落实到位,不得偷工减料。并做好各自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标识及安全警示牌等工作,加以保护,所有的图牌必须统一规格,颜色醒目。

七、乙方不得将自己所承包的工作进行非法转包或者分包。

八、乙方员工除了遵守已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外,还要遵守我单位的以下相关规定:

1、上班及上班前不喝酒,如经医院鉴定和有力证人证明喝过酒,而造成的设备、人员伤害事故,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2、工作前及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检查,判断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3、自觉遵守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不冒险蛮干,不违章指挥,不制造人为安全隐患,不带病上岗或操作有病设备,否则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4、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

5、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情况,远离安全隐患易发生的区域。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

6、在工作过程中,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不违章冒险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它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严禁在施工水域游泳;不私拉乱接供电线路,不违章用电;不任意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安全警示标识。

7、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对事故隐患有及时反映的责任和督促整改的义务。

8、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法定义务,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并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

9、如乙方员工需要在我单位住宿,乙方定期做好对来我单位的外来务工住宿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监督;及时对外来务工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登记并向保安部报送备案。

10、乙方住宿员工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要求,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私接电源和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品和废料。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做饭、烧水等。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必须断电和锁门,否则,在外出发生的意外事故,完全由个人承担责任。不得随意调换住宿地,严禁留宿其他人员。

11、乙方使用临时电源时,必修提供带有安全漏电装置的二级保护配电箱,甲方方给予可接电。乙方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流程使用用电设备,如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或使用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乙双方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依据国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裁定,如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各种费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由于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服务费中将相关损失及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六条:本安全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3:运输安全协议书

甲方: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乙方:山西和田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车队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责任)方在我司从事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从事的车辆运输工作必须符合其车辆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点和性质,又要掌握其危险性质和主要危险源。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必须服从甲方作业人员的指挥,调度。

三、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尾气排放,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卸货时,应轻卸、轻放,尽量减少装卸时产生的噪声。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人员证件,严禁疲劳驾驶,并且严禁将车辆由无证人员驾驶。

五、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运输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担。

六、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七、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出场车辆必须经过清洗,严禁车轮带泥出场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运输结束之日时废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代表(签章):

20xx年1月1日

乙方:山西和田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车队

代表(签章):

20xx年1月1日

篇4:劳动用工安全责任应对及处理协议书范本_协议书_网

劳动用工安全责任应对及处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1、甲乙双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承诺双方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就安全责任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甲方在乙方上岗前,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有关制度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给乙方购买意外保险。乙方如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保险理赔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确定自己的工作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开始投入工作。一但发现甲方有安全隐患,可拒绝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因工伤产生医疗费用,未住院的全部费用由意外保险和甲方承担;需要住院治疗的,其费用先经医保报销后,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没有医保的,甲方按出院正式发票费用金额的20%给予补贴;

5、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包括请假、休假、换休假、病假、旷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个人违章操作程序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产生的治疗其费用,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另行研究;违反公司制度,戏闹、斗殴等所造成的事故,其产生的治疗费用由乙方或责任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在工作期间私自外出或擅离岗位、办理私事、串岗、违章操作它人机具和机械、车辆、私自接触电源、安装电器,因此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病死亡或因公伤事故死亡的,按国家正常公伤死亡事故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9、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岗、替班,如有类似情况,代岗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乙双方合同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因此产生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仲裁。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用工合同终止,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篇5: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政府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导性法规要求,为推行公安部门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购买、配送、爆破、退库一体化作业(以下简称“一体化爆破作业”)运作模式,加强民爆破物品的存储运送安全及规范现场安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项目:乙方以“一体化爆破作业”运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及内容:合同项内的管沟爆破开挖

3、工程作业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指定爆破地点,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爆破时间表。

4、甲方需对其所属的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落实爆破区周边警戒,疏散滞留人员及车辆,维护通往爆区通道畅通。在装填炸药前将所有施工人员及装备退出爆破现场,提前排除爆破周边的安全隐患。

6、起爆后15分钟内,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爆区,若在乙方人员未确认安全后进入爆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复印件。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施工;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该职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个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备案手续。

3、乙方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

4、乙方负责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并负责安全的送至爆破作业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施工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对于现场临时放置的仓库,除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7、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发出的违章违规指令。

9、乙方监管人员到爆破现场有权纠正违规现象,检视现场周边安全条件,切实落实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

10、爆破前清理现场由乙方人员负责,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发出撤销警戒信号后,乙方人员才可以进入工作面。

11、乙方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爆后检查,处理盲炮、哑炮后,由甲、乙双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在《爆破记录》上签字确认,单次爆破任务结束。

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

1、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合同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6: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方案范文_培训方案_网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面落实,要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制定好人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参与培训,尤其要保障重点对象的培训,确保生产经营与培训两不误。培训机构要在培训中注重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环节,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教学实践,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要针对部分基层员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做到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

(三)加强考核,建立档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结束后为每家参训企业、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编印成册,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并于当期培训结束后3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所有报备材料必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谁培训、谁签字、谁负责”。

篇7: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篇8:运输安全协议书

根据市交通局20xx年3月13日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县运管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公司与挂靠业主(姓名): 车牌号:皖 签订本协议。

一、明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职责。业户应做到谁的车谁负责,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时纠正交通运输过程中严重违章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

二、业户应负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方面的学习和再培训,运输过程不开“英雄”车,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车辆上路前应当规范装载,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该车驾驶人及实际车辆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定岗位应由具备资质(驾驶员、押运员)人员专业操作。

三、业户负责落实运输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的整治,严禁不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二维备案、技术性能的检测,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另外,业户应做到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报告、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处理等。

四、业户用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不得突破控制指标零人。对未认真履行本协议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追究肇事(人)车辆的法律责任。

五、责任期自签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运输公司 挂靠业户(车主)

签章: 签字:

二O 年 月 日

篇9: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免遭损失,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安全责任如下: 1、

乙方在入场前三天建立本单位与甲方相应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乙方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北京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和群从安全员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2、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中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

3、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负全责。

4、 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 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

6、 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经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9、 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提前向甲方上报施工地点申请单及作业人员人数。乙方材料出场时,提前向物资部上报,并开据出门条。乙方施工车辆进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场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 因在本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包括土方及渣土外运)未达标被开发方、监理及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切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原基础上加倍处罚。

13、 甲方有依据《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处罚规定(附后),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乙方单位进行处罚。

14、 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内容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 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壤府办函〔20xx〕104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7月至9月底,在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庚既制定相应的交通系统检查方案,现将此次检查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能扎实、有条不紊的推进此次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成员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将此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对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做好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意识,预防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活动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在人口密集地、流动人口场所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驾驶安全驾驶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横幅、搭建安全宣传咨询平台,摆放安全宣传展板和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达到以事故推动宣传教育的目的。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1期,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1次,发送安全提示短信495条,出租车led滚动宣传32次,向驾驶员发放安全行车资料120余份。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我局组织运管所对车站进行了安全源头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是对驻站人员是否履职进行检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制度执行力度进行检查、车辆的例检、二级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对gps动态监控系统执行力度和gps违章处罚记录进行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都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安全源头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380余辆次,处理违章违法行为20起,罚款5570元,强制下客18人,没收非法线路牌5张。

四、强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汛期以来,我频繁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导致部分路段交通状况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自开展此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局分管领导携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全干线公路进行了排查,主要是针对沿线极易发生垮方、飞石路段、路基沉降、路面坑凼、边沟堵塞等灾害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治的,摆放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确保过往群众车辆生命、财产安全。截止目前,共上路巡查20天,排查公路地质灾害隐患42处、危桥2处,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0余副。

五、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活动期间

严格执行了24小时的领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篇11:学生安全协议书范本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尤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收到损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责任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有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学校负责,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