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职责(汇总5篇)
发布于2024-10-13 01:07,全文约 17783 字
篇1: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天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以规范基层分所建设为抓手,以狠抓痕迹管理为手段,以提升动监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履行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推行精细管理和服务,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实施产地检疫生猪94.6万头,牛羊 3.86万头,家禽1752万羽;共检疫屠宰生猪11.35 万头,牛羊 2.69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7 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6 份;共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投入品抽查抽检专项行动 11 次,抽样15486 批次,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67339 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起,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动物检疫工作
1、规范检疫出证。
(1)严把产地检疫关。以现有七个动物检疫集中申报点建设和管理为抓手,根据全市各地动物饲养量分布以及方便群众就地就近报检的要求,我市设立了城区、拖市、渔薪、岳口、皂市、卢市、仙北七个动物检疫集中申报点,每个点覆盖4-5个乡镇,做到联片设点、分区报检。
一是狠抓报检点的规范建设以及日常监管,切实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七个申报点人员全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每个点设有检疫员2名,每个乡镇和大型规模场各聘请一名协检员,明确了各报检点检疫员、协检员、动物经纪人职责。
二是严格程序,实行“一岗双责”监管机制。首先动物经纪人、调运户或畜主申报后,由所在乡镇协检员到场审核养殖档案、畜禽标识等并进行临床检查,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填写由市动监所印制的动物检疫初检表,经纪人或调运人凭此表到就近的集中申报点换检疫证,在换证时由派驻检疫员再次对动物复检,用“瘦肉精”试纸卡按每车头数2%比例抽取尿样,待检疫和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规定(即必须临栏到场检疫、必须按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必须严格按标准收费、严禁买卖转让检疫证明、严禁对无耳标、无免疫证明或未经“瘦肉精”监测的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禁非检疫人员开具检疫证明),确保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制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操作到位率、进入运输和流通持证率均达100%。
(2)严把屠宰检疫关。坚持“严把三关,搞好五项登记”(即:凭证进场关、检疫检验关、出场验证关,进场检疫登记、屠宰检疫登记、瘦肉精检测登记、环境消毒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切实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屠宰检疫申报制度,明确申报程序、申报时限、申报内容。市城区中心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同步检疫,同时按5%比例抽检瘦肉精,全市屠宰检疫申报率和受理率均达到了100%。
(3)严格审批把好种用乳用动物进出口关。一是严格按照《天门市跨市州调运种乳用动物管理办法》狠抓落实,严把省内调运用种用动物检疫关;二是对跨省引进种乳用动物严格规范检疫审批,建立了审批记录和归档制度,检疫审批率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对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的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4)做好其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根据我市实际主要开展了种用动物精液、种蛋、胚胎和毛蹄骨角皮等动物产品的检疫。
(5)严把检疫出证关。我市严格按照“六条禁令”和“湖北省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十不准”规定,严禁非官方出证,严禁不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到目前为止,全市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2、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保障。
一是新增屠宰监管8个编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确保每年畜产品安全经费30万元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签好各类工作责任状,推动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3、狠抓痕迹化管理。
建立健全官方兽医、指定兽医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市执法队伍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纪律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一是以《中国动物检疫》杂志为基础,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截止目前我们举办了四期官方兽医培训班;二是利用每周四下午学习日组织培训,由所班子成员轮流授课,指导全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有关要求和填写说明,指定专人负责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表(单)的使用与管理,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工作。在落实养殖、屠宰、交易监管执法制度和记录表格的同时,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对各种检疫记录表(单)中动物种类、检疫数量、单位、检疫地点等内容做到填写真实、准确,以便追溯管理,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二) 完善规范三个“十有五上墙”建设
“十有五上墙”是我市对照国家行业行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归纳后形成的易记易操作对业务工作提出的一项硬性要求,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取得了明显效果。
1、规范宰场检疫室“十有五上墙”建设。“十有”即:有检疫室、有办公桌椅、试剂柜、有显微镜、有快速检验箱、有检疫器械、有成套防护设施和消毒设施、有应急灯、有检疫程序挂图、有各种管理制度、有各种登记。“五上墙”即:检疫员公示栏、检疫工作各种监管制度、检疫程序图、法律规章、湖北省动物检疫员十不准上墙。全面优化了工作环境,强化了工作纪律,提升了检疫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充分发挥了宰场检疫室的检疫堵疫功能。
2、规范饲料兽药“十有五上墙”建设。在全市规范饲料兽药经营行为上实施 “十有五上墙”制度(“十有”:有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门面,且经营场所整洁、卫生;有仓库,仓储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有从事本专业人员,熟悉饲料兽药相关专业知识;有货架、铺垫板,且货物分类摆放,标识醒目;有专用冷藏设备,生物制品严格按规定存放,不得与他物混装;有购销合同书,与生产厂家签定采购质量保证合同;有管理制度,将全市统一制作的管理制度公示上墙;有产品登记合格证书;有进货记录、销售记录,认真填写全省统一印制记录本。 “五上墙”:从业人员公示、管理制度、兽药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加大经营门店巡查力度,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通过控管增强经营户的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3、规范完善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五上墙”建设。规模养殖企业是我市重点监管对象,我们要求全市51家市管规模养殖场(企业)“十有五上墙 ”建设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①规范养殖档案的管理。一是要求各规模场固定专人管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统一填写要求;三是开展产地检疫时由检疫员现场查看养殖档案;四是对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②强化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审核力度,凡达不到审核要求的不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必须要求限期整改到位。③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检查。我市结合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发放对一些重点养殖场进行了现场审核,凡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一律取消或减少补助的发放,督促重点养殖场限期进行了整改,确保养殖环节监管到位。
(三)巩固健全“瘦肉精”监管常态机制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瘦肉精”抽检及专项整治工作已形成常态机制。一是把“瘦肉精 ”集中拉网式普查与春秋两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相结合,重点对全市年出栏50以上规模猪场进行地毯式抽样检测;二是把集中抽检和不定期抽检有机结合,对大中型养殖场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直接抽检,其他中小养殖场由所在乡镇防检分站实施到位,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样监测。三是实施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特别是中心城区等主要屠宰场实施“瘦肉精”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检测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截止目前,全市“瘦肉精”专项监测13286 批次,其中春秋季集中普查抽检9726 批次,定点屠宰“瘦肉精”监测3560 批次,未发现一起“瘦肉精”检测阳性案例。
同时我市还进一步加大了对饲料、兽药、市场上畜产品兽药残留以及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包括禁用抗生素)的监测和抽查力度。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抽检饲料样39 份,兽药 10批次,猪肉11 份,牛肉14 份,猪肝12 份,鸡肉10 份,鸡蛋12 份,猪尿12 份分别送省检测,全市未发现一例违规样品。
(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1、开展春季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今年3月,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第一次假劣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所迅速行动,成立专班,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春季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执法人员对全市8家饲料企业、2家兽药生产企业、52家饲料经营企业、31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32家市直规摸养殖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生产记录、原料采购、生产车间、小料库房;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十有五上墙”建设是否规范、采购销售记录是否完善、质量负责人是否在岗、兽药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合法等,严厉查处过期、标签和说明不规范、含量不达标或超标及假劣兽药产品;对养殖场重点检查药房、养殖档案中采购与使用记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用药品、滥用抗生素等行为,监督养殖企业健全兽药使用记录并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2、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顿活动。4-11月,我所以全省开展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相继开展了三次兽药市场规范行动专项整顿活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第2066号、2071号公告要求,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所销售及使用的兽药产品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产品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经营购销纪录等情况,并现场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对所有经营产品逐一核实。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31家,使用单位32家,登记检查兽药品种532个,对记录不规范的经营企业现场责令整改2家。经检查,全市未发现一起违禁药物产品和假劣兽药。
3、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活动。7月,为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行为,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省局通知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办理真实和有效情况、执业兽医注册上岗情况、制度公示和执行情况、病历、处方笺记录情况、兽药使用情况、病死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记录不规范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进行了整改。
4、抓典型案件的办理。今年共立案10起,其中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兽药案3起,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格饲料产品案1起,涉嫌使用不合格产品案1起,生产假兽药案1起,使用过期兽药案2起,销售过期兽药案1起,未经检疫经营生猪案1起,我们对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和教育,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五)探索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
1、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争取政府奖励扶持,高标准建立了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前期投入累计已达800余万元。
2、健全和完善了病死猪无害化收集体系。全市32家市管规模养殖场已于今年4月份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方式完成冷库建设,截止目前,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冷库和 32个冷藏收集点总计投资近120万元,基本形成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和运行机制。
3、以病死猪无害化收储体系为依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制定出台了《天门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模式、监管机制、数据统计、资金拨付、社会监督等相关举措,基本建立和形成了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稳步开展,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驻中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及操作程序》进行日常监管,做到了“五个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记载到位、监管到位。同时,我所加强对病死猪收集经纪人的监管,对12名动物收集经纪人统一进行培训并核发经纪人许可证,对其运送车辆设施及防疫要求、消毒情况、收集过程、集中处理等进行了具体监督和指导,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监管环节有迹可查、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截止10月底全市20xx年度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7339头,其中由市动物无害化中心集中处理31070头(20xx年3月正式运行),且无一例随意丢弃、贩卖病死猪等违法现象发生,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养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认可。
4、建立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20xx年7月,全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天门召开,省畜牧兽医局盖卫星局长在多次实地考察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工艺流程、生产能力、运作模式后在会上提出建立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这一构想。为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多次深入相关县市进行全程体验,从收集操作、运输过程、移交工作反复进行成本核算,并现场指导操作,9月10日第一批运送抵达外县市病死猪成功地与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成功对接,目前已有周边屈家岭管理区、沙洋县、枝江市与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了成功对接,截止11月底三个县市共移交处理4841头,所有病死猪移交严格按照进场消毒、卸猪、入库、驻场官方兽医确认、办理移交手续、运输车清洗消毒、出场消毒等工序进行操作,且运行良好,实践证明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
(六)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以找问题、寻根源、抓整改、促落实为主线,坚持学习与教育、自查与互查、评议与督查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有力推进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等活动向纵深开展。
1、严格审批程序。组织专班人员逐一清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绘制畜牧兽医项目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示,目前已精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四项,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
2、规范执法流程。严格对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涉及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行政备案等15个方面200多项进行了清理登记,共登记行政权利和服务事项144项。同时,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程度,细化量化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80项,绘制了行政执法全过程流程图,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网址,实行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五公开”。
3、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设立行政审批科,制定了《集中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所有畜牧兽医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应进必进,授权畜牧行政服务窗口“首席代表” 统一受理行政许可项目,做到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同时推进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服务态度的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挂牌上岗;制作简单明了的《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五个一":给人一副好面容、见人一口文明话、待人一杯热心茶、与人一个好环境、为人办事一个样,热情文明地接待服务对象。
4、严格收费标准。我局行政收费项目主要是动物产地检疫,采取的是检疫申报制度,所有检疫申报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执行。同时,我们在城区、岳口、干一、皂市、渔薪、夏场、白茅湖七个检疫申报点对产地检疫收费标准和依据、产检程序、相关责任人、举报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并严格遵照《天门市物价局、天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天价费规[20xx]63)号文件执行,无一起乱收费现象,切实杜绝“三乱”行为。
5、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执法资格自查。严格执行“着装、亮证、文明、规范”执法制度,对每个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其上岗培训情况、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情况等。对证件不全、业务知识不合要求、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不能较好掌握的的一律不得上岗,对执法人员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开展执法行为自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则,对畜牧兽医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任意处罚、以罚代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等9项现象进行了清查。每名执法人员严格对照要求,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找自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示。
6、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统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识,组织专人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清理排查,进一步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7、强化工作纪律。相继制订了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问责追责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检查督办,加大执行力度,在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招待、服务事项等方面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定期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着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过硬、勤政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三、明年工作重点
1、推进检疫电子出证,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创新监管机制,在市畜牧兽医局的领导下,努力建立检疫、监督等多种数据库,推行电子机打检疫证明工作,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
2、加强分所建设。以分所建设为核心,通过把渔薪、岳口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为全市示范性分所,以点代面,加快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施建设进度,提升全市分所形象和硬件水平。
3、加强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以“瘦肉精”集中整治、兽药饲料打假、兽药GSP规范、综合执法检查、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加大各环节的执法办案力度,不以罚没代替执法,多办大案要案,营造综合执法氛围,建立常态监管、例行监测、重点监控为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4、进一步规范规模场检疫监管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一是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监管,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5头以上肉牛的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检测;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和定期巡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式的产地检疫模式,加大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疫监管力度;三是理顺屠宰管理体制,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加大《屠宰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5、全力推动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一是加大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案》,推动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或规模养殖场(小区)选择合适区域、场所建设病死猪收储点,参与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社会化营运服务,逐步开展全区域内的收集和处理工作。三是严格监控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行情况和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拔付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篇2: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罚。三是对购进的动物也要严格监管,对购进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大动物45天,中小动物30天,才能进入饲养场地。
三、强化屠宰检疫
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 “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屠宰场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和检疫票证。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四、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
五、要加强兽药的监管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乡镇、村兽药经营户。
六、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和养殖户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个有IC卡的识读器要启动使用。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八、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在使用票证时坚决杜绝只开票不收费、只收费不出票的现象。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今年例行检查也要延伸 每个乡镇。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继续使用旧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努力营造政府支持、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和群众理解的良好社会氛围。一定要做到科学防检促发展,
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树形象。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篇3:202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2009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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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2013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XX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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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动物卫生监督上半年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动物卫生监督上半年总结
全区的畜牧工作,在市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推进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两个效益为指导思想,努力打造畜牧强区,使畜牧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预计XX年上半年全区畜牧指标完成情况,牛饲养量17309头,出栏 8750头,分别完成年计划的61%和53%(奶牛饲养量4640头,出栏 215头);猪饲养量74645头,出栏34130头,分别完成年计划的83%和56%;羊饲养量34506只,出栏24656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8%和104%;禽饲养量101.88万只,出栏50.1万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0%和67%,其中肉鸡和鹅的饲养量为40万只和3万只,出栏44万只和2万只。肉类产量5720吨,蛋类产量1025吨,奶类产量9397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54%、54%、75%;牧业总产值8835万元,完成年计划58%;新建市级村外畜牧小区3个,发展人工牧草3000亩.
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档次和水平。
在进一步做大做强宏福肉类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重点抓了佳润食品有限公司、润霖食品有限公司和润丰肉联有限公司。今年宏福投资500万元,扩建厂区、改善环境。固定资产总投资达4000万元,年加工能力3万头,带动农民XX户,从业人员600余人,创产值XX万元,获利200万元,产品销往东北三省、青岛、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前景看好。宏福肥牛正申办无公害食品产品认证,宏福肥牛产品质量和信誉非常好,同中东鉴定了出口合同,年出口创汇250万元,填补了我区肉类出口的空白。佳润占地72亩,预计总投资1.5亿元,年加工鲜牛奶能力3万吨,上缴税金300万元,利润500万元,安排就业300人,现到位资金7000万元,完成2.4万平方米的主体厂房建设,8月份将投入使用,将促进我区奶业的发展。润霖占地50亩,投资XX万元,现到位资金1400万元,室内装修完工,主体厂房5700平方米竣工,现正在调试设备,预计6月末将启动日宰8万只肉鸡生产线,肉鸡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润丰占地35亩,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预计8月份投产,是我区又一家肉牛加工企业。
二、加强村外市级畜牧小区建设、规模饲养不断扩大。
本着效益第一、多元投入,突出特色、群众自愿,素质并重的原则,坚持“五统一、四通、三有”标准今年新建市级村外小区3个。张相镇南台村养猪小区占地10亩,10户、10栋,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修路500米,总投资50万元,贷款20万元,饲养能力3000头,现已完成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预计6月末投入使用。杨木乡八社村肉鸡小区占地100亩,10户、10栋,每个棚舍一次饲养7000只,年饲养能力35万只,现已落实地块和完成图纸设计。聂家乡聂家沟村肉鸡小区占地15亩,6户、6栋,年饲养能力30万只,现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3栋棚舍。同时加强原有小区入栏管理,确保已建小区发挥作用,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步伐。
三、 科技兴牧工作得到落实。
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三源奶牛良种繁育中心,该中心已通过无公害畜产地认定,正在环境改造,争取无公害产品认证,今年将进行胚胎移植150头。完善13个改良站,加大科技服务力度,以开展科普之冬活动为载体,加强科技培训,组织养殖大户61户到沈阳参加辽宁奶业协会第七次年会暨第二届奶业展览会,并请专家教授到清河现场传授技术,提高了养殖户的文化素质和饲养水平。开展了黄改奶的改良工程,改善了牛群质量,增加了奶牛资源。成立了南台、前马、十八道奶业协会,集奶牛饲养、防疫、改良等生产技术工作为一体的群众团体的联合组织,发挥农户自我的约束管理能力,促进奶牛业向健康环保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区电视台利用周末黄金时间向全区播放养殖新技术,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养殖户安排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 依法治牧工作得到加强,畜禽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制定免疫计划,全面开展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清河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编制7人,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张相、杨木动物防疫监督所,每个所编制4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每个行政村聘用了1名动物防疫员,工资列入财政转移支付,形成了区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完善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调整了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和防治高致病禽流感指挥部,完善了重大疫病与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重大动物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是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三是及时培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落实防控措施。3月12日举办了清河区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了防疫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部署了全区春季防疫工作。四是措施到位,实现免疫密度、免疫卡与免疫档案填写、耳标佩带率四个百分之百,并对新补栏家畜家禽进行补免,防止出现免疫空白,使我区畜禽常年处于免疫状态,保障畜禽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了我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确保我区无疫情发生。
强化防、检、监、治工作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各项领导小组,尤其加强了无公害畜产品查验,对无公害产品企业的操作规程、违禁药品使用,休药期进行认真检查和要求。加强了兽药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单位经营条件、假、劣、伪药经营情况。对全区肉类市场的经销情况进行督查,各种证件齐全、真实有效,未发现病害畜产品。
依法宣传,采取电视专题讲座、宣传车、宣传手册、传单、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养殖、依法预防和检疫。有效地控制了各种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了动物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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