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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及行动方案汇总3篇

发布于2024-10-17 21:06,全文约 5065 字

篇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_工作方案_网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是一项重大、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为加快推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吉市教发[2010]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一、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要位置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对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保证少年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我校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职责和执政理念,将此项工作纳入我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切实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特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吕杰

副组长:陈彦平李淑明 邹立民

成员:丁刚张雪芬 张占 周建熙

2、通过调整和改造,我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但是, 由于这样那样的差距仍然存在,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着力解决教育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促进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为把我校建设成全市教育强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办学标准建设和发展学校,引导各年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与其他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4、主要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达到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优质化,为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5、实施学校布局规划工程。根据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办学规模确定学校布局,制定我校规划。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和《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努力使我校达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建设、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结合省乡镇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和微机室建设和装备项目,每年按照标准装备一所中小学校,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学校功能室建设和装备任务。根据我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年度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到2011年,逐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把我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7、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保质保量地为我校配齐教师,保证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空出的教师编制都要及时补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8、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基地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地培养教育教学专家和教坛名师,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9、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市、县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制度和我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我校跟岗学习制度。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我校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情况记入教师档案,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各类推先选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10、强化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校长培训,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建设一支守法规、懂业务、会管理的专家型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竞聘上岗、任期制和轮岗制,校长在一所学校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11、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提质工程。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所有学生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坚持德育为首,寓德育于教育教学和活动之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贯彻《吉林市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强化常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基础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开展“露一手” 素质教育系列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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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天水市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追求卓越培训班”培训计划_培训方案_网

2016年天水市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追求卓越培训班”培训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培训时间:6月23号7点开始5000名教师第四期的培训(16天)

7月8号开始5000名教师预测班的培训(10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190名、“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培训时间:6月30号7点开始“三支及进村社”第三期的培训(15天)

7月10号开始“三支及进村社”预测班的培训(8天)

培训地点:天水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培训时间:7月30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二期的培训(15天)

8月15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三期的培训(15天)

8月30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四期的培训(15天)

9月15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五期的培训(12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培训时间:8月5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一期的培训(15天)

8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二期的培训(15天)

9月5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三期的培训(15天)

9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四期的培训(15天)

9月28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五期的培训(15天)

10月12号开始“事业单位”第六期的培训(15天)

10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七期的培训(15天)

10月28号开始“事业单位”预测班的培训(10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咨询电话:

篇3: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_培训方案_网

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实施杭州市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校学生的就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政策引导,政府资助,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所需的岗位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大学生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0至2010年3年内,组织在杭高校学生、以及有杭州户籍且未就业的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紧密对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要结合实际,采取本校培训、实训基地实训和培训机构培训等办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在各高校积极倡导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对参加岗位实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大学生,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各高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定点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服务;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设置特点,选择合适项目参加培训。要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在校学生落户杭州的意愿,制定职业培训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学生参加符合杭州产业升级和发展导向的、技术含量高和紧缺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要将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

(二)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培训网络。要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要引导定点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2010年底面向在杭高校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三) 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拟招用的大学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的明确就业岗位的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项目由具有培训能力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用人单位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

订单培训是指定点机构针对单个用人单位需求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实际,自行开发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的明确就业岗位去向的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地委托定点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实施。

(四)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定向、订单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费用的50%补贴,原则上不超过XX元/人。

参加培训取得当年杭州市公布的紧缺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大学生本人培训鉴定费用的全额补贴。

高校学生在杭只能享受一次培训鉴定费用补贴。同时,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等对定点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图画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经验做法,宣传大学生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大学生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技能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