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定制合同精品三篇
发布于2024-10-26 05:22,全文约 4840 字
篇1:广告定制宣传服务协议书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1.1.1合同所指之日为公历日。
1.1.2本合同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合同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第二章 服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2.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计 元人民币,具体项目服务内容详见《__电影网络口碑营销服务报价》
2.2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项目约定费用的50%;执行结束后,甲方收到该项目的执行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后(截屏、照片、视频、第三方数据证明等)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项目约定费用的50%。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款项:人民币;¥
执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款项:人民币;¥
乙方在付款前两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2.3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本次宣传推广服务,包括网络新闻,平面报纸发稿服务。
3.2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前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服务及相关背景)、关键词和其他必要的协助,以便于乙方进行策划和创意工作。
3.3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素材资料,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政策的要求。甲方保证广告所链接的网站不含有违反社会道德、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
3.4乙方有权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有可能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修正或拒绝发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5甲方有权对乙方阶段性的工作及内容进行确认,并及时发出进行下一步工作的指令,以便乙方按约定推进服务。
3.6乙方应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积极推进甲方的项目工作,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工作报告。
3.7乙方构思和创作创意作品、新闻稿、图片等,在策划活动方案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3.8进行宣传推广服务,乙方负责内容的策划撰写及传播,根据双方确定的项目工作量,最终完成项目时以合同规定的工作量进行评估,乙方负责提供最终的总结报告给甲方确认。
3.9双方可以预测某些服务的最终宣传效果,但这仅是双方对营销效果的预期,而非对合同义务的承诺。
3.10鉴于宣传推广服务的特殊性,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乙方的工作。甲方未书面确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默认乙方已依约履行合同:
a.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结束 日,甲方未提出异议。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报告后,超过 日未提出书面异议。
3.11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网络口碑传播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四章 保密义务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报价、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及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2商业秘密概括地描述为现在和将来归属于一方的业务数据、业务模式和流程、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软件程序、财务和其他能为该方带来利益或影响的商业资料。
4.3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消而失效。
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5.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有关服务,延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3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进。如乙方未改进或改进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5.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均应在合同终止后 10日内就乙方已完成工作进行结算和支付。在扣除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后,乙方应在三日内将甲方预付的款项余额全部退还甲方。
第六章 违约责任
6.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延误及发生第三方的争议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6.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期限支付费用的,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6.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4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金额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日内退还甲方,如乙方逾期不退还的,逾期时间按应退金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有关规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7.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7.2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章 附则
8.1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任何和全部口头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文件或其他一切信息。
8.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的事项执行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服务费之日终止。
8.3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8.4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网络口碑营销服务报价及效果预估 略
篇2:广告定制宣传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 商业广场内LED屏进行广告宣传推广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视频、图片播放内容及期限:
1、视频、图片播放内容、位置、时间及次数
视频、图片内容 播放时间北京时间:
9:30-12:30
16:00-21:00
广告审批号 内容长度 秒/次
LED屏位置 播出次数 次/天
2、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广告费总额
在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视频、图片播放费总额人民币: 元(不含税)(大写: 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利用LED显示屏为乙方播放宣传推广视频、图片,保证乙方视频、图片播出时长、次数等符合合同约定。
2、甲方应审查乙方所提供的视频、图片的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未经工商部门审核通过的广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并有权拒绝发布。
3、因甲方原因造成该视频、图片当天不能在正常时间播出或不能播出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一”予以补播。
4、因乙方视频、图片故障导致播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甲方有权撤下视频,通知乙方整改修复,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播放次数不予补足,合同期限不予顺延。
5、因显示屏所在的建筑物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对建筑物进行维护(包括清洁、养护、装修、维修等情况)导致显示屏无法运行时,甲方应将受影响情况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显示屏突发故障的不受通知期限制),并在显示屏恢复正常运行后由甲方安排顺延播出。
6、如乙方书面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合同期间计算机系统生成的播出日志报告。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播放的视频、图片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资料。因乙方提供的视频内容违法违规造成的罚款、赔偿、侵权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正式播出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原始播放资料。如播放内容有任何变更时,应提前 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新的原始播放资料。
3、若乙方未及时制作出用于广告播出的标准素材、未及时将播出素材送交甲方审查,或未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播出素材而延误播出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乙方要求更改播出时段、频次、内容,应在视频、图片播出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5、乙方须承诺其提供的视频、图片内容不会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若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害和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费用,如因乙方付款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停播,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视频、图片播放费,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停止乙方视频播放,如逾期 7 日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广告播放合同。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播出广告,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播出方式进行正常的播放,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继续违约,则乙方有权解除广告播出合同,双方按实际播放量结算款项。
3、甲方在播放乙方广告的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力(如暴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而发生的停播、漏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因任何一方泄漏本合同内容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当日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授委托书及其他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管辖法院为签约地法院。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3:广告定制宣传服务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户外推广活动宣传物料制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需求物料清单:
(二)、需求时间:
(三)、物料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起5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作为定金(若无则填0);计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2、物料制作完毕并通过甲方检验合格后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大写: 圆整) (五)、修订规则:
1、合同签订后或在实施中,如果需增加物料数量或者其他物料,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按原签订合同项目价格表单价计算。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生效后非行使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或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解除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六)、双方义务:
1、 甲方责任与权利:
A、 负责物料样稿的落实及相关设计的确认;
B、 负责物料制作完毕的验收,若不合格或未按期交货,有权予以退货或要求重做;
C、 按双方金额与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 乙方责任与权利:
A、 负责双方确定的合同项目与执行方案中规定的相关事宜;
B、 双方确定的物料项目和相关事宜如有更改,需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C、 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各项物料制作工作;
D、制作完成后提交物料予甲方验收,若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须予以重做或者退款处理。
E、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格物料,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七)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而影响合同不能执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将在
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涂改无效,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合同规定结清合同所有款项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