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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通用6篇)

发布于2024-10-28 23:26,全文约 9204 字

篇1: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特拟定管理办法如下。

1、项目移交

项目终验前一个月,售后服务组开始介入项目。项目验收后,两周内完成项目移交工作。移交时应将下列内容形成书面文档:

(1)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2)项目遗留问题及完成时间表

(3)项目外部边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维护边界、维护期及维护期满措施

(4)项目内部边界:售后服务人员与技术支撑部门的边界、项目常见问题及处理

办法(faq)、应急联络部门及人员

2、日常工作规范

(1)工作日志

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当日问题应在当日处理完毕,不得拖延至次日。确因问题复杂,需耗时很久,当日的确无法完成,应说明情况,取得客户谅解,并给予客户明确的解决时间。并以书面方式将当日未解决问题及完成时间向销售总监报备。因未及时解决而被客户投诉的,按投诉办法处理。

每日下班前,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将当日已完成工作记录到禅道日志中。

(2)《售后服务手册》维护

售后服务组应及时总结新问题及解决办法,记录到《售后服务手册》。每月底,将更新后的售后服务手册上传至文档管理系统。

(3)系统巡检

售后服务组每月对所有维护期内的系统巡检一次,并对每个系统形成一份月度巡检报告,上传至文档管理系统。

(4)系统优化

售后服务组每月对系统进行优化。每月底,形成一份《当月工作优化总结及下月优化措施报告》,对发现的bug和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指明承担部门及建议完成时间,销售总监审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下月优化措施纳入禅

道管理。

《优化报告》作为项目质量评价的来源。

(5)客户回访

售后服务组应定期回访客户(电话或当面),就系统运行及使用过程中需要完善的方面进行调研。

客户回访以季度为单位,分解到月,按计划执行。

(6)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组应保证服务电话的畅通(9:00-22:00)。上述时间范围内,服务电话无人接听的,相应电话负责人乐捐50元/次。

3、安全备份管理

(1)售后服务组统一管理已移交项目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系统的账号及密码

移交完成后,售后服务组应与客户协商,对系统的密码进行统一修改,并做好存档。因密码泄露或售后服务组管理不善,造成对系统性能的不良影响或数据丢失,售后服务组负责该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须承担连带责任。

(2)对已移交项目的修改、调整等工作,须在售后服务组的监督下进行

每次对系统进行调整时,售后服务组应形成修改记录,并将修改记录、修改部分的源代码、数据库脚本进行存档,上传到文档管理系统,以固定系统运行版本。

对维护期内系统进行调整时,售后服务人员须事先告知客户本次对系统调整的安排、可能会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

未告知而导致客户投诉的,按公司投诉管理办法处理。

(3)售后服务部应统一负责对已移交项目的系统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软件项目移交后,如果客户未做备份,售后服务组应建立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备份机制,以防数据丢失给客户带来损失。

备份目标:系统或数据库损坏,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帮助客户恢复。数据在两个月内有变化,或者丢失,都能够找到并恢复回去。

4、维护期满提醒

项目免费维护期满前三个月,售后服务组长应以书面方式向销售总监汇报,销售总监安排销售人员跟进。

5、售后服务工作监督

销售经理定期请客户填写售后服务工作调查表,对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客户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投诉管理办法由责任人乐捐。如果同样的问题被客户重复反映,加倍乐捐。无法找到直接责任人的,由售后服务组长乐捐。

客户反映系统出现问题,经倒查,属于巡检、备份等工作未做到位,或实际工作未做却提供虚假巡检报告的,按投诉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加倍乐捐。

售后服务组提出的优化措施给工作带来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奖励。由售后服务组长提交奖励申请,销售总监审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一:售后服务组长月考核办法

附二:售后服务人员月考核办法

篇2: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温州市X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温工集[20xx]110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等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全方位、突出重点、重实效”总体要求,通过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了“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形成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在全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效。截至11月26日,公司自查发现一般隐患 55条,完成整改100%;发通知书限期整改的45条,隐患整改率100%。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公司立即下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公司“打非治违 ”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专项行动小组人员的职责分工。

在6月底至8月初对公司“打排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摸底。组织生产安全部、资产开发与保卫部、项目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在建项目工程、企业生产车间、安下尾矿库、危化品仓储、杨府山出租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从结果看,相关职能部门、分厂、项目组行动迅速,均按要求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并制定了相应方案,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部门、分厂,个人。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是重点突出抓落实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公司领导亲自带队进行重点督察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针对化工仓储进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重点对管理、安全间距,剧毒化品存放及出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15家部分人员尚未取得上岗证,现已有8家参加学习取得了上岗证书,7家已报名培训机构等待培训通知。有效杜绝了违章作业、超范围经营、超限堆放的违规行为。

2、加强在建项目工程的现场管理,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脚手架坍塌、基坑支护、物体打击、消防防火等建筑施工过程易发生的安全事故,保证项目建设施工的顺利进行。

3、落实集团“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行动”文件要求,深刻吸取瑞安“8.8”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了租赁单位“三合一”现象整治及消防安全大检查,查出消防安全隐患18条;其中一般隐患10条,发通知书限期整改的8条,隐患整改率100%。同时对人群密集居住区域及出租房增加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

4、9月30日由公司副总经理李明主持召开了设备处置现场管理小组成员会议,明确了成员分工和职责。制酸系统和锌冶炼系统分别制定了拆除方案,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实施计划,确保设备拆除安全有序、人员安全、项目进展顺利完成;

5、针对重大危险源――安下尾矿库专项治理(安下尾矿库设计总库容30.8万立方米,实用库容25万立方米,现坝高40米,已构成重大危险源)。6月18日委托第十一地质大队测绘院对尾矿库坝体进行布点监测,8月份委托省安科院对尾矿库安全现状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价与监测使库区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坝体动态,防患于未然。

三是强化治理整改抓成效

通过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类似状况重复发生。对整改不力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到位,严防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同时,认真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效。9月25日,工投集团领导南副总经理对我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充分肯定了我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为我公司领导重视、动员部署早、工作方案细、专项检查到位、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篇3:2024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2020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商务系统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为保证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栾城县商务局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定点办,确定了具体工作负责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和责任,与公安、工商、质监、农牧等部门形成了执法联动机制,有效保证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食安办总体要求,根据我局承担的相关职能,进行了具体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其工作重点为:

一是重点围绕假劣酒、私屠滥宰两项整治行动开展排查。

二是排查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了解酒类、肉品集中生产区域的品种、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及分布、生产规模、产品销售等情况。

三是排查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酒类、肉品在食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自备或外租库(包括冷库)及中小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排查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了解调味品治理情况,掌握鲜肉及肉制品流向和可能存在的黑作坊、黑窝点、制售假冒伪劣酒品、肉品等突出问题。

三、主要措施

1、对辖区内各个酒品经营点及畜禽定点屠宰厂进行了拉网式隐患大排查检查,对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检查。并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执法人员跟班、巡查制度。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2、把酒类经营户较集中的批发市场作为重点市场,突出检查县域中小制酒厂、城镇沿街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酒店和城乡结合部。针对目前假冒伪劣酒的销售特点,突出检查假冒伪劣酒、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和酒类经营许可证情况。

3、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的同时,主动向经营户和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我局执法所还充分利用举报投诉热线接听群众举报,回答群众咨询,了解群众心声。通过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县酒品、肉品市场安全。

四、整治活动取得的效果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出动车辆50台次,检查酒类销售单位961家,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家4次。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河北凯隆达食品有限公司运转良好,他们严格执行定点屠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合法屠宰、安全生产,为全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肉提供了可靠保障。全县酒类市场秩序井然,有效促进了全县食品市场安全,保障了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掌握酒品、肉品市场安全工作规律,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酒类市场、定点屠宰监管体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三是引进先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我们的市场监管水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篇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做好隐患排查。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篇5: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分解到周,按照周计划组织、实施生产,掌控生产进度,确保安全、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组织编写、修订并审核文件及制度,不断规范管理,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3、每日巡查生产现场各岗位,督导各岗位按照生产作业规范操作。管控质量、卫生、劳动纪律、精神状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点等,加强6S管理,不断优化各操作规程;

4、进行安全督导与巡查,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对生产过程中产品品质把控,规避各种风险因素,稳定并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6、组织进行生产成本与效率管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能耗与损耗,提升生产效率;

7、与工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跟进物料、维修、产品品质、新工艺生产验证等,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的相关问题;

8、及时参加并组织相关例会,审核各类生产单据及报表;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6: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高层管理职位,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下属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

4、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检查、环保、生产统计等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控制及实施执行;

5、设置并实施产品的进度、生产方法和流程;

6、与其他部门协作在一定数量、质量、时间表和成本要求下保证高的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