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的合作协议怎么写【推荐三篇】
发布于2024-11-04 01:56,全文约 6597 字
篇1:公司与员工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楼)栋房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为便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停车场设施、服务人员等机动车停放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地面车库号位 _________________ 露天车位号位_________________ 地下车库号位□立体车库号位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月,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2、颜色:_________________
3.车辆名称:_________________4、车型:_________________
5.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四、停车场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乙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甲方须请作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伤,恕不赔偿;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当月15日(包括15日)前签定协议按全月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5日后签定协议按半月收取当月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注:此处以自然月为计时单位)。甲方应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六、甲方超过一个月未交纳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停车卡,并追讨甲方所欠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及滞纳金,按日加收服务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和车辆停放秩序,出入车场时应自觉出示《停车卡》,以供车场工作人员查验。
八、本协议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间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栋(苑)房乙方:_________________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篇2:公司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_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网络公司合作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网络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企业等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了整合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建设业务的优势,向合作伙伴确定的业务区域内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优质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以此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第二条、合作项目
1、合作范围:乙方作为甲方专属合作科技公司,乙方为甲方及其甲方所推荐的企业提供企业网站建设、网上商城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地区论坛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系统软件开发、短信群发、域名注册、flash动画制作、网络应用系统定制开发、营销策划及推广、企业宣传短片、视频监控等乙方能够提供的专属服务。
2、合作程度: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和企业的全面战略合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本框架协议范围内选择乙方开展业务,为乙方提供客户推介、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规出具专业意见。
3、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品牌。双方均应维护委托方利益,对得知的有关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4、甲方有获得利益分配的权利。
5、为有利于甲乙双方的战备发展,甲方有权在对外宣传时,将乙方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和企业,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机构公司进行宣传。
6、甲方应在项目的进行中提供给乙方有关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准备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必要的行业知识指导。
7、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及甲方所推介的客户提出修改意见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8、甲方需对网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若在所规定的时间甲方不能够及时确认开发设计的内容,所造成的项目进度的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网站建设、网上商城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地区论坛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系统软件开发、短信群发、域名注册、flash动画制作、网络应用系统定制开发、营销策划及推广、企业宣传短片、视频监控等业务。
2、乙方组成项目小组,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提供给甲方以力所能及的优质、优价、高效服务。
3、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的详细信息及资料给甲方,并配合甲方的对外宣传行为。
4、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利润分配的费用。
第六条、利益分配
1、分配界定:乙方与甲方推荐的客户签定协议、收讫服务款项,且已出具相应报告。乙方每月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所推荐的客户及费用清单递交给甲方,供甲方留查。
2、分配比例:甲方为乙方推荐客户,双方按照所获收益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七条、保密协议
1、“专有信息”指双方旅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得到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具有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密、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商业计划、客户资料等。
2、甲乙双方应保护自身和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商业机密等“专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涉及对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同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解除,本协议终止后本条继续有效。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受不可抗力营销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去年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网络通信故障、互联网灾难等非人为或第三方原因。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对甲方所推介的客户产生的后续合作服务也按照本协议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甲方: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