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报告怎么写(汇编10篇)
发布于2024-11-12 16:06,全文约 23736 字
篇1:姜堰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汇报_情况报告_网
姜堰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汇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本次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所谓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居民在家庭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其物理性质又可分为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物以及无法分辨的混合物。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多,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为各地政府治理城市环境的重要方面。
1、垃圾处理情况: 一是垃圾产生。目前我市城区主次干道清扫面积约为240万平方米左右,小区清扫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50至180吨左右,夏季高峰时期最高日产生活垃圾达200吨以上。二是工作职责。根据职能配置,城管局和姜堰镇共同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其中姜堰镇主要承担背街里巷及居民小区的保洁工作,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所有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均由我局环卫处负责。三是经费来源。垃圾处理经费由政府财政投入和生活垃圾收费两部分组成,财政每年投入 240 万元,收费每年400万元左右,而城区环卫处正常运转费用每年近800 万元,经费缺口较大。
2、垃圾处理流程:生活垃圾的处理通常包括垃圾的收集、中转和最终处置三个环节。目前城区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混合、容器分散的随时投放方式收集。小区居民的生活垃圾袋装后就近投放到住宅区内的垃圾容器内;公共场所、街道垃圾用保洁车、果壳箱和垃圾桶收集;沿街单位、店铺和住户的生活垃圾在袋装后摆放到指定地点定时收集。随后,各收集点垃圾由环卫工人使用人力三轮车装运至垃圾中转站,经中转站集装密封或压缩后由机动车辆运至垃圾处理场,经过机械推平、压实、再消杀,最后覆土,力求实现卫生填埋处理。
3、垃圾设施建设:自1999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以来,我市环卫投入不断加大,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也逐年好转、逐年优化。城区现有各类垃圾收集容器1023只(座)。其中,垃圾房433座,果壳箱400只,垃圾桶190只,与城市规模基本同步,初步满足城市建成区群众生活需要;城区现有5座垃圾中转站,其中3座集装吊装式,2座为压缩式(根据环卫专业规划和我市实际需要,城区应设置垃圾中转站9座,数量偏少,档次较低);现有垃圾运输车 6 辆,大部分年久老化,超年服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姜堰镇前堡村,占地面积为55.5亩,于1999年6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检查验收前建成运行,总投资140多万元。设计填埋容量为15万吨左右,设计使用时间3年,目前早已过了使用期,且根本达不到无害化的标准。
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常用方式和我市的具体进度
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长期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问题越显凸出,垃圾围城现象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降低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纵观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无害化卫生填埋是基础性的常规措施,大部分城市均采用这种方式;无害化垃圾发电和垃圾堆肥处理是更为科学化的处理方式,能够充分实行资源循环利用,目前技术逐步成熟,有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实施。近年来,我市非常重视环卫工作,环卫投入逐年加大,环卫水平逐年提升,但由于基础较为薄弱,投入难以到位,我市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明显滞后。当前,我市全面推进“五城同创”活动,申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均有明确规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为第一“入场券”,不达标的将“一票否决”,显而易见我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五城同创”工作的软肋。特别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蓬勃开展,城乡垃圾统筹处理势在必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城区处理将使垃圾日处理量骤增至500吨左右,这是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严重挑战。从当前的创建任务和长远发展来说,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当前我市一项紧迫工作,必须抓紧进行。
应该说,我市已充分意识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于去年底提出新建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构想,确定了“立足于建,辅之于送”的总体原则。作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职能部门,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履行自身职能。一是大力添置垃圾箱(房)。按照环卫专业规划要求,结合居民区、街道人口密集度统筹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严格实施环卫设施建设与建筑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新建小区、街道均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确保方便群众生活。二是优化中转站建设。为解决中转站偏少与中转效率偏低的矛盾,今年春节前,我们通过技术改造,改变原有的中转方式,在高家园垃圾中转站集装吊装式的基础上改造为压缩式,该中转站已在春节前投入使用。压缩式与集装吊装式相比,中转运输量比以前增加了40%,具有降低运输成本、减轻作业噪音、提高垃圾中转效率等优点。同时,根据市规划调整,我市原磨具厂中转站将拆除迁移至三水大道原城西批发市场北侧。目前已完成前期土地划拨及一书两证的申领,预计在9月底前建成运行。三是做好新建垃圾场规划工作。我们今年春节前组织专业人员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跑遍了姜堰城区周边镇村,按照生活垃圾场选址标准,初步提出在沈高境内新建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用地建议,并多方学习调研,在比较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拿出我市新建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初步方案。该场计划使用年限为XX年,预计一期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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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
篇3:拆迁户居民子女小学入学问题处理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拆迁户居民子女小学入学问题处理情况报告
收到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请准维持d大街被拆迁户仍为附小施教区的请示》办文单(2010第706号)以后,按照政府分管领导指示要求,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处理问题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施教区划分及东大街适龄儿童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原则以及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要求,d大街区域属于城区,其居民适龄儿童应该到fx入学;紫石花苑地处城郊,属于df小学施教区,其村民子女的小学义务教育任务应该由df小学完成。
据调查,今年d大街区域小学适龄儿童共有10名。
二、d大街拆迁户小学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处理办法
1.为服从d大街拆迁工作大局,从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鉴于紫石花苑尚未建成、拆迁户目前仍处于居住过渡阶段的实际,今年,d大街拆迁户居民的小学适龄儿童仍可以到fx名入学,也可以自愿到df小学报名入学。
2.确认d大街拆迁安置户居民的凭据为《拆迁协议书》、原房产证复印件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报名时,必须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房产证复印件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三、建议
1. 紫石花苑新区建成交付、拆迁户安置过渡期结束以后,d大街拆迁户居民子女应随凤山村当地村民的适龄儿童到df小学入学,否则,可能会引发当地村民子女也要到fx入学的新矛盾。
2.建议督促基层镇政府按规划迅速启动df小学扩建工程,使df小学在办学条件等方面进一步缩小与fx、md小学的差距,为拆迁安置户居民送子女到df小学入学创造条件。
篇4:学生轻微受伤事故处理报告_情况报告_网
学生轻微受伤事故处理报告
一、事故经过
时间:XX年10月17日中午
地点:校外街道
人物:吴(四1)、王(四1)、陈(二1)
经过:XX年10月17日,四(1)班学生吴在中午放学后到校门口小卖部(出校门第2家)用10元钱(当日早上在上学路上拾到的钱)买了一把玩具枪(见下图)。之后拿出来玩,被同班学生王看见,并要求借来玩,结果在玩的时候不顾危险去追着二(1)班的学生陈龙飞打,最终打中陈的头部并轻微受伤(肿起红包)。(以下简称“10.17” 事故)
二、事故原因
造成以上事故的原因,经分析,有以下几种:
1、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玩枪的危险性。
2、缺乏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
3、缺乏零花钱的合理正确利用的教育。
三、事故危害及处理结果
危害:“10.17” 事故不仅造成二(1)班陈龙飞头部轻微受伤,而且在校外受到不良反应,影响学校和班级的声誉。
处理结果:
1、及时报告分管校园安全的总务主任(当天下午)及校长(18日早上)。
2、及时向受伤学生陈的家长了解头部受伤情况并表示道歉(17日下午及18日早上)。
3、及时请王的家长(当天下午)和吴的家长(18日上午)到学校处理事故并要求其主动向受伤学生及家长道歉。
4、及时在班级进行相关安全教育(18日上午)。
报告人:四(1)班班主任
反思:
经过这件事情,首先是看到了学生校外活动安全意识的淡薄。很多时候我们老师在学校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安全教育,学生在校内也基本上能够意识到活动的安全性,但是一出学校,他们就把老师讲的所有种种和校纪校规抛到脑后,于是拿枪打人、用石头扔窗户等诸如此类极具危险性而又不道德的游戏都出现,在他们眼里只是觉得这样好玩刺激,根本不会去想一想会有什么后果。
其次也看到了自己缺乏校外活动的道德和安全教育。学生出现这种事情,除了跟学生自己的品性和家庭环境有关,也跟老师在安全教育上花的力度有关。由于学生和老师相处的时间是在学校,因此我很多时候是强调校内的活动安全,而缺乏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例如放学后只是叮嘱学生放学先回家休息一下再写作业,不要到处去玩之类的,没有强调放学要注意什么,不应该做一些不文明没道德的行为。我想如果自己在平常渗透强调这些,应该就不会有类似上面的事情发生。防范于未然,作为班主任更要有这种意识。
再次也看到了自己在处理事故上的不足。例如没有迅速的作出反应,没有及时请家长到校协调事故,也缺乏与家长沟通的技巧。
从这件事情看到了自己的种种不足,应该要吸取教训,更应该要积累经验。如何做一个够格的班主任,如何做一个不错的班主任,如何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自己还有一段路要走,加油吧!
篇5:客户投诉处理情况汇报材料_情况汇报_网
客户投诉处理情况汇报材料
客户投诉处理情况汇报材料范文
客户的投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客户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意味着我们的服务存在不足,意味着我们可能失去这些客户,意味着……
这一连锁反应令人生畏,久而久之,客户投诉被视为一种负担。其实客户的投诉并非我们的梦魇,相反它是一种无形的资源。
任何企业都不能保证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永远不出问题,因此客户的抱怨和投诉也就不可避免。对客户的抱怨和投诉处理得好,不仅可以增强客户的忠诚度,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处理得不好不但会丢失客户,还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处理好客户投诉是我们认真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是迅速处理
接到投诉工单后,我们要冷静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要快速判断、迅速处理。经过判断分析,找到问题所在,以积极的正面态度回应客户,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处理。对于一时无法答复的,要做出时间承诺。在处理过程中无论进展如何,到承诺的时间一定要给对方答复,直到彻底解决,使投诉者对处理结果得到满意。
二是认真倾听
投诉处理完毕后,我们还要对客户进行跟踪回复调查,了解他的满意程度。消除公司在客户心中的负面印象。通常情况下,客户不满时,常会带着怒气而来,因此在说话或态度上难免会出现过激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克制自己,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将心比心,应当态度和蔼的认真倾听他的投诉,这样可以缓冲客户的激动情绪,也为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处理客户投诉需要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保持冷静,不反驳,不争论,不推卸责任,不怪罪客户;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向客户道歉,获求客户的谅解;处理客户投诉时要时刻把握换位思考问题,对客户的感受表示理解,表示同情。二次回复是建立信任,弥补因种种原因造成失误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核实完善我们的工作质量,与客户沟通好、交流好、处理好、落实好,最终达到叫客户满意。
三是总结完善
最后要做的是总结,总结发生这次投诉的原因,从这次投诉处理中应该汲取哪些经验教训及不足,在从今后的工作中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情况问题的发生。
例如本月我组处理基础通信的投诉,一些投诉是由于网络弱覆盖导致,暂时无法解决的,将这些投诉汇总,为新工程的基站选址提供依据;通过现场测试,能通过网络优化解决的,及时的在周计划中安排处理;通过用户反映的情况了解到可能是由于基站故障导致的,在核查基站有关指标后,找出故障点,再下站进行维修处理。对投诉上的及时处理,一方面及时的了解网络运行状况,有助于及时的解决网络故障,一方面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大力的支持了业务部门工作的开展。
客户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因此,处理好客户投诉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有力法宝。
篇6: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_其他整改_网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2.关于市民政局将部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滞留12年未拨,违规存储,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效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深化改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为建立和谐社会、责任政府,而不懈努力。
篇7:2024关于垃圾处理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2019关于垃圾处理情况调查报告
随着宁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人口急剧集聚,生活垃圾已成为影响城乡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的焦点问题,也是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服务难点,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共同推进予以破解。
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宁波市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以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方式为主,生化处理为补充,各县(市)区都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者卫生填埋场,同时加强了环境基础设施的城乡统筹,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城乡一体化“三级”收集处理网络基本建立。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建设了垃圾中转站,配备了垃圾压缩机和清运车,大部分乡镇建立了环卫所,村(小区)收集、镇(乡、街道)清运、县(市、区)处理的生活垃圾三级管理网络已经基本建立。各地建设和环保部门加强资金配套,总结试点经验并加以推广。如北仑区牌门村,余姚市四明山镇、大岚镇等地的垃圾分类-生态转化-资源回收处理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奉化市江口街道竺家村的门前屋后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三包”和定期检查考核模式,确保了垃圾清理的责任落实。奉化市溪口镇还实施了生活垃圾机械化分类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渐趋完善。市6区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座,总处理能力约为每日2900吨左右,其中枫林和镇海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吨和600吨,枫林大岙和鄞州野猫岙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分别为500吨和800吨,基本能够满足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需要。其他县(市、区)分别都建设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填埋方式处理,余姚、宁海、奉化3个垃圾填埋场经过省建设厅鉴定,达到了无害化处理要求,象山县正加紧进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建设,慈溪市已经开工建设日处理能力达12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XX年3月可以建成投运。
(三)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稳步扩展。近年来,宁波市启动了可再生资源回收工程建设,中心城区已建成可再生资源回收站近百家,每个站以居民居住地500米左右为服务半径,既方便了群众,又保持了社区环境的整洁。根据市政府部署,正全面推进社区回收网点的布局及可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选址论证,以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收集运输成本较高,少数地区不堪重负。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三级处理网络虽已基本建立,但这种模式存在运转成本过高的缺陷,实际操作还难以达到全覆盖。通常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费用每吨在80元以上(不包括处置费用),一个XX人左右的村庄每天产生2吨左右的生活垃圾,年运行费用约需6万元,对于农村来说是一笔难以负担的支出。特别是边远山区,运输距离远,转运成本通常要比平原地区高出1倍以上,加上这些地区经济薄弱,财力更是难以支撑。
(二)观念认识比较落后,分类收集难以推广。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据测算1吨生活垃圾从热值衡量相当于0.35吨煤,还有大量可供再生利用的塑料、纸张、金属等。宁波城乡生活垃圾均为混合收运,由于没有事先分类,无论是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是垃圾卫生填埋场都难以真正做到资源化利用、减量化处置。近几年,市生态办以下达任务书的形式,在老三区的几个社区搞了试点,但由于回收运输渠道不畅,垃圾分类后运到中转站又混合在一起,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分类收集难以推广。
(三)区域之间缺乏统筹,整体效益难以发挥。由于各地自行建设、区域割据的格局依然没有打破,现有设施的处理能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较差。单就城乡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来说,各县市(区)的处理设施服务范围相对封闭,政策各异,就是市六区的处理设施,也做不到统筹兼顾和资源合理利用,难以“就近、经济、高效”地得到处置,造成运输资源、可回收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废弃设施缺乏治理,环境污染依然比较严重。早期建设的填埋场设施简陋、防渗措施简单,虽然大多数简易填埋设施已经关闭停用,但二次污染依然十分严重,蚊蝇滋生、污水横流、臭气冲天,尤其是少数经济欠发达乡镇还沿袭这种简易填埋方式。加上收集不够彻底,还有不少垃圾被居民露天置于路边、田间地头或水池河边,严重污染大气、水源和土壤,并产生生物性污染,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
三、对策与建议
城乡生活垃圾要做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经营、高效化运行,其核心是要解决好生活垃圾分类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处置问题,引入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区域的行政割据,优化组合不同的处理方式,走出一条政府主导、社会投入、市场化配置、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输资源、可回收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城乡生活垃圾“就近、环保、经济、高效”地得到处置。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
篇8:关于落实市委十大行动、信访件处理等工作的情况汇报_情况汇报_网
关于落实市委十大行动、信访件处理等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委:
自七月下旬以来,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及“访民情、解民难、保稳定、促发展”的具体要求,我镇结合自身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村组到农家,沉到一线动真情,为民务实办好事,着眼全年促发展等活动,一个月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工作实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市委十大行动的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查找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我镇紧紧围绕市委“访民情、解民难、保稳定、促发展”和“十大行动”的具体要求,于7月30— 8月4日,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农户,沉到私营企业,通过个别走访、集中交谈等形式,针对全镇涉及民生、稳定、发展以及干部作风等问题,广泛开展了“访民情、解民难、保稳定、促发展”的大走访活动。
此次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了340多名群众,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28场次,共收集到意见和问题104件,其中:涉及到民生问题18件、影响到社会稳定问题的有10件,要求加快发展的问题有54件,涉及到干部作风问题的意见有13件,其它问题的意见有9件等。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我镇专门召开党委班子会议,认真研究群众提出的问题,商量对策,并成立包办专班,落实包办责任和办结时限,要求承办单位、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来,一抓到底,把为民解难之事办实,把为民务实之事办好,达到层层抓落实、件件能解决、人人得满意的目标。截止目前,对群众反映的104件意见和问题,已落实78件,其余正在落实和协调之中。
二、对市委整改落实情况的建议
切实加强对“十大行动”的跟踪、督办和落实,把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为老百姓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度上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设岗位(如把乡镇三大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提拔重用各层次的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多出干部也是领导的政绩,只有这样才有活力,工作才能充满生机。
三、关于我镇近年积案、信访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纠纷化解情况
一直以来,我镇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针对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2010年1至8月,全镇共有28个信访案件涉及33人,其中去年市信访局转办但还未解决的案件2件,受理但尚未解决的案件1件,今年新受理的案件3件,其余信访案件均已妥善解决。
1、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建设。一是实行镇领导每周三到信访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二是实行重大案件镇领导包案和约访制度,有效地简化了信访渠道,提高了受理各类信访问题的效率,对个别信访案件采取了特事特办;三是实行信访工作联席月例会制度,召集有关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参加,汇报各自包案的进展情况,并就当前和今后的信访形势进行分析。
2、继续加大对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和上访人员的稳控力度。为确保信访小事不出村、一般事项不出镇,对新近排查出的5件信访案件,高度重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镇委、镇政府及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3、着力加强对疑难案件、积案的处置。针对2010年遗留下来的信访问题和当前新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我镇对突出的信访案件进行领导包案包人,实行责任落实到人头。2010年1至8月,全镇共有28个信访案件涉及33人,其中包括去年市信访局转办但还未解决的案件2件,受理但尚未解决的案件1件,今年新受理的案件3件,其余信访案件均已妥善解决。
4、严格信访接待程序,有效维护信访秩序。坚持每周与重点上访人员见面谈话一次,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和掌握上访人思想变化和动向。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重点缠访、闹访人员的稳控力度,切实做到看死盯牢。对不依法有序上访、无理缠访、闹访而又不听劝导的,严肃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的,依法予以警告、训诫、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努力在全镇形成依法、有序逐级上访的良好氛围。
5、严格落实信访追究力度,切实形成人人关心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督促各单位妥善处理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信访问题,不得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妥善处置。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处理方式方法不当,造成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导致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人长期滞留北京、省、市甚至激化矛盾的,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细化维护稳定工作意见。我镇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多,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明确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重申维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维稳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镇每月研究一次信访维稳工作。镇委书记担任镇综治委主任,镇成立综治维稳办,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综治维稳办主任,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备一名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调整配备2名专职干部。各村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部署维稳工作,及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确保工作经费,镇财政将综治维稳经费按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标准列入预算,对维稳工作所需的人员,办公设施以及交通工具优先安排。在此基础上实行维稳工作“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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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2020年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对群众反映xx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夜晚偷排废水,且长期散发臭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28日会同xx区环保局,深入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xx市实业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工业园区,办理有环保相关手续。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开始生产。主要从事精品肠衣加工、肝素钠、猪鹅去氧胆酸生产,主要原料为猪小肠。现建有精品肠衣加工生产线10条,肝素钠生产线1条。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和废气产生。按照环评文件建有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废水处理站和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该公司废水处理站因管理不规范,存在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20xx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进行2次监督性监测均存在超标的情况。市、区两级环保局督促其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整改,企业经整改后外排废水做到了达标排放。今年5月2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总磷、粪大肠菌群、氯化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指标达标。
(二)自20xx年以来,针对附近居民反映该公司外排废水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市、区两级环保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对其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管网走向等问题进行调查,未发现该企业有设置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同时,市、区两级环保局多次组织对该公司节假日、夜间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企业擅自闲置废水治理设施设备、废水稀释排放、直接偷排等情况。
(三)关于群众反映散发恶臭气味,20xx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未超标。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虽然满足环评要求,但因主要是从事肠衣深加工,未做到全封闭生产(门、窗未全封闭),仍然存在一定的气味。
三、问题的整改及后期监管
根据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进行及时进行整改。
(一)加强废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按时按量投药,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二)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恶臭气体去除效果,杜绝事故排放。生产作业期间保证车间封闭,废气收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设施运行台账,杜绝偷排、漏排行为发生,并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档案,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后期,支队将督促xx区环保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调查处理结束后,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电话回复沟通,投诉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篇10:姜堰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汇报[页2]_情况报告_网
姜堰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汇报
三、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关系到“五城同创”活动的整体推进,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大局,关系到我市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眼超前谋划,着手机制调整,着力自主实施,全力推进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突破资金瓶颈,启动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拟在今年6月前,完成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设计等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力求在争取国债资金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拟订专项优惠政策,发动兄弟部门招商引资,积极寻求实施高科技含量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我局正与深圳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初步接触洽谈,该公司已派人来我市进行市场评估调查,我们将继续跟踪对接。三是落实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事宜。积极与泰州市、如皋市等地政府联系,加强与相关城市城管同行的沟通对接,洽谈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协议,计划利用泰州、如皋现有垃圾场的优势,确保解决我市短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问题,保证“创模”验收顺利通过。四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体系。出台新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进一步理顺征收渠道,加大征收力度,特别是强化社区收费工作,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率大幅提高,缓解环卫经费不足的矛盾;五是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进程。做好沈高、溱潼、娄庄等镇城乡垃圾统筹处理试点工作,构建市镇一体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指导各镇建设配套环卫设施,研究出台垃圾有偿处理办法,明确各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缴纳方式,拓宽生活垃圾处理资金筹措渠道,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以上报告,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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