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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保密协议精品三篇

发布于2023-12-07 00:26,全文约 4063 字

篇1:委托加工保密合同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

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篇2:委托加工保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x鞋业有限公司为注册号5776042、3295719x图案、文字、字母系列商标持有人。该系列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或申请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着合法有序、平等互利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加工生产“x”(含x品牌图案、文字、字母注册与申请注册)品牌包装用品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加工生产x品牌包装用品,其包装用品的图案、文字、形象、色泽、材料、规格由甲方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生产;甲方拥有对其包装材料、规格、形象、色泽的修改权。乙方仅能按甲方确认的形象、图案、色泽、材料、规格进行加工生产,无权更改,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正式生产前,必须将大货生产确认样送交甲方再次确认。并留甲方封样存档,以备大货核查。

第二条 乙方所生产的包装必须设置加密标志,乙方所设置的加密标志仅甲乙双方知道,禁止乙方向第三方透露加密信息。

第三条 乙方只能接受甲方公司书面订单(且甲方单次计划下单数不超过一万套),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公司书面订单要求生产,不得超计划多印;乙方必须充分保证质量,按甲方书面通知数量及时将包装品发至甲方指定仓库。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公司以外客户(含甲方客户,其它公司、机构、个人)订单。甲方包装传真号码为:与,其它传真、电话及口头通知无效。

第四条 乙方的包装加工费用由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禁止乙方与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客户直接进行包装货款结算。

第五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定期与不定期工作检查,配合甲方打击假冒伪劣计划实施。

第六条 罚则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私自接受甲方公司以外客户订单,或未按甲方书面订单生产,私自生产、出售,给他人加工生产甲方包装用品的,甲方所欠乙方货款,甲方将永久拒绝支付,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擅自改变甲方所确定包装色泽、形象、规格、材料,或生产时偷工减料的,与封样不符的,甲方将拒绝入库,乙方同时赔偿甲方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仟佰)经济损失。

3、乙方因交货延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影响甲方生产的,甲方有权责令改正;因乙方包装发霉、潮湿未干、材质太差等原因造成甲方产品受潮、发霉、报废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若超计划生产甲方的包装用品,由于甲方形象、色泽、材料、规格、产品标志更换,与乙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乙方库存积压的,甲方将责令乙方全部就地销毁,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未按甲方专用传真号码订单生产的,甲方有权拒绝入库,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与甲方出示的加工授权委托书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第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动作废。

第十条 附页:甲方注册与已申请注册x系列商标,附页属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委托加工保密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方:x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