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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议纪要精品八篇

发布于2023-12-07 01:23,全文约 23912 字

篇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谋求共同利益开展专业合作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19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9年,省委、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19年和2019年省委、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19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19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19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19年的×个发展到×个,同比增长×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19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家,比2019年增加×家,增幅×%。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家,京山县达到×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养殖业占×.×%,其他行业占×.×%。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家,各地指导扶持×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19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营销策略,还可以减免税收,或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员运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地一些小型生产者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不在工商登记。“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当然“一般成员”还是享受了进入市场、改进价格和技术服务的好处。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2019年中央×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为贯彻中央精神,省委、政府和省农业厅都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写入了2019年的×号文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作为合作社具体指导部门的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以及各级经管部门更应该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工作。如何抓好这项工作,中央的要求是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给予补助,这就意味着政府扶持合作社是有重点和具体要求的。另外,抓示范社建设,也是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工作方式,通过示范社建设,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让农民亲眼看到和亲身感受到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让合作社的领办者知道规范的合作社应做好哪些工作。让我们的指导者知道如何总结推广合作社经验。示范社建设主要围绕提高服务功能、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机制做好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搞好总结推广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社才有生命力。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示范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投入示范社服务功能建设;二是用于培训;三是用于指导服务的工作经费;四是用于表彰先进,包括优秀辅导员。另外,除了各级经管部门要抓示范社建设外,农业部门的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商、税务、林业、水利、农垦质监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业务抓好示范社建设。

篇2: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视察情况的报告_考察报告_网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视察情况的报告

为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县政协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题视察活动,视察组由副主席带队,实地视察了蔬菜、绳业、席草、马蹄笋等17个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县农办、农业、渔业、林业、财政、供销社、科技、工商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视察组部分成员还赴丽水、台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迅猛发展。至2012年8月,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64家,经农业局备案的有473家,注册资金50479多万元,入社农户59000多户,带动农户181700多户。专业合作社已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领域,其中蔬菜类176家,畜禽类170家,水果类83家,水稻种植类84家,水产养殖类175家,农业服务类18家,其他品种种植58家。合作社生产经营已基本覆盖了全县蘑菇、四季柚、紫菜、席草、蔬菜、畜禽、杨梅、西红柿、食用菌等10多个主导特色产业和产品。经考核达到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6家、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17家(含省级4家)、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3家(含省级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有效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存在问题

视察中我们也发现,合作社经营运转与农民的愿望,与市场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因素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法规还不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作用认识不清,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少数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套取政府补助资金,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活动,合而不作,出现了不少“空壳合作社”。二是一些部门、乡镇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地位认识不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不浓。

2、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局,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是具体指导服务机构。而县农办、林业、渔业、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各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职责,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合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工商部门只负责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农办负责市级以上的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林业、渔业、农业、供销社只扶持各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而农业局农经总站则根本无法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部门各自为政,部门乡镇工作脱节,各类政府资金得不到有效整合,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步伐缓慢。

3、组织管理不规范。我县大多数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创建轻规范问题,虽有规范的《章程》,但是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作用没有真正发挥;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不健全,利益关系不紧密。绝大部分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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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_信访工作总结_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

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自**年至**年11月底,**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112家发展至384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2家,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协会12家。全部合作社拥有注册资金由880万元发展至365000万元,入社社员由最初的3299人发展至135950人,辐射带动农户由最初的3500户发展至 7。3万户,涉及19个乡镇313个行政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合作社法出台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一是狠抓内部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在农业系统内部通过自学及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省级市级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三是组织乡镇农业办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培训学习,四是通过“三下乡”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几年来,共组织专题咨询12场次,出动宣传人员6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解答群众咨询 1200人次,受宣传农民群众达到35000人次,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培树典型,把握发展重点

近年来,**县积极培树典型,对10余个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实地进行观摩、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了解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使合作组织的建设变推动为主动。在办社思路上,把握合作社发展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农民加入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改变家庭承包关系,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坚持以产业为基础。紧紧围绕我县小枣、畜禽等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可以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而且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坚持多形式并存。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强求一种模式。在形式上可以是专业从事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也可以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内容上可以是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也可以是进行科技服务或经营生产资料的。在发展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防止急于求成,可以边发展边完善,以完善促发展。

(三)搞好规范指导,实施动态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设立、管理民主、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每年在确定的全县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对达标的单位确定为全县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达标的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一年一复查,根据发展情况给予保留或摘牌。同时,为鼓励合作社发展,**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支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措施

为加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规定。

(一)方便登记注册。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商部门要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及时给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具备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县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政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手续。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享受免征增zhí shu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产自销农业产品以及经其分级、加工、包装、加注品牌商标等的农产品免征增zhí shuì。对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搞好金融信贷服务。县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会)员优先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给予利率优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员需要。

(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现职农技人员受聘或离岗参加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年内保留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视同在职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职称评定和工资调整。

(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的农业开发、科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在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其财产,干扰其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成员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摊派和组织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收费。有关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保险等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取服务费。

四、取得的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始终坚持把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发展速度较快。统计显示,**年9月,**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229家,而截止到**年7月底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312家,1个月增幅达原来的138%。

(二)产业特色明显。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我县农业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小枣业、畜禽养殖等方面。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04家,畜牧养殖业合作社 24家,林业合作社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特别是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0家,占已成立合作社的28%,逐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枣产业链。2019年**县明达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县御封枣业专业合作社、**县富民农业技术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县诚信枣粮专业合作社等8 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整体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领域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的态势,农民逐渐由松散的联合逐步向较为紧密地合作转变,由小批量、小规模经营向逐步建立专卖店、网上交易等新的流通业态转变。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打造品牌效应,先后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如明达禽业养殖社的“鸣达”牌柴鸡蛋、高川朴寺社的“朴寺”牌小枣、诚信枣粮专业社的“双發”牌小枣杂粮等。品牌的创立,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更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崔尔庄镇的御封农产品专业社以红枣标准化种植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红枣包装、销售为载体,坚持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把分散的农户联成紧密的统一体,提高了种植的组织化程度,成功地依托河北欧亚匡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稳固的购销合同,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入社会员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合作社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五)社会服务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种服务,组织各种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形成了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了经济技术部门不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事情,推动了政府职能由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县富民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会员累计实现增收100万元;诚信、御封等社实行统一施肥、统一剪枝、统一浇水、统一用药、统一防虫、统一采收的“六统一”经营模式,大幅度提高了红枣的品质和枣品的市场知名度。

五、存在问题

(一)政策扶持问题。扶持政策不到位,推动效果不明显。我县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在项目、资金、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省、市虽然有财政补助资金,但是僧多粥少,每年也就有两三个合作社能争取到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服务能力有限,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二)土地问题。合作社需要规模集约发展,但目前农村土地经营零散、土地占有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30年土地承包权不变,尽管特殊条件下允许小调整,但没有与《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要求明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实际工作中难以实现调整。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土地矛盾,必须群众自愿,众多农户全部达成共识难度很大。我们现在仅仅能依靠村规民约来解决,还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金融扶持问题。融资难、贷款难是合作社加快发展一大瓶颈。现在,农村扶持农业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仅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而且,实行的是小额贷款,额度较小,且信用评定门槛过高。这样导致越是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的却很难贷到款。

(四)管理人才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人才。而目前,合作社的成员大都是普通农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会员代表大部分都是在农民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专业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比较缺乏,影响了合作社高质高效发展。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农村普法内容,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农业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辅导员队伍,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措施,依法建立组织,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在组织形式上、内容上、产业上、合作空间上,多渠道、多方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农机专业合作社,除了为农民提供耕、种、收等机械化服务外,还可以向植保、抗旱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建一个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民组织起来,但农业所面临的风险还依然存在,我们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篇二:乡镇养老事业信访工作总结

人口统计表明,我国正进入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已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各级领导支持下,镇养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个以敬老院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正日益完善。

一、镇中心敬老院现状

镇敬老院位于镇胡楼村,占地面积15。9亩,建筑面积4582平方米,房屋165间,床位245张。敬老院在原镇胡楼小学基础上于2019年11月改建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2019年、2019年分别进行了二期、三期及附属设施工程扩建,累计投入资金295。3万元。敬老院有生活区、娱乐区、种植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备8名工作人员,入住五保老人103人。2019年镇敬老院荣获市市级文明敬老院光荣称号。

二、落实“三有、三能、六达标”情况

根据县政府《全县敬老院提档升级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敬老院现状,镇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投入配套资金。投入3。9万元购买各种花草苗木,对敬老院295平万米土地进行绿化。根据敬老院实际状况,制订了院容院貌建设计划和整治方案,准备对墙面重新进行粉刷,对卫生间进行改造,两三天内施工开始。

三、下一步发展对策

1、加强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支持有文化青年参与敬老院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加大投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扩大报名参加工作人员范围,吸引更多人参与敬老服务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敬老院在管理上提档升次。

2、加大文化助老,丰富五保老人精神生活

我们应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教育青少年关心老人帮助老人,组织青年团员、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开展助老日,到敬老院帮助老人打扫卫生,和老人谈心聊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另一方面,增加投入,邀请文艺团到敬老院演出,增加敬老院“人气”,让他们感受到热闹氛围,同时扩建锻炼器具,吸引他们参与锻炼。

篇4:2023年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2017年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5号)要求,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专门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小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制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大队)工商所具体落实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在企个股成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宣传等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人员了解掌握登记的内容、条件和程序,为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宣传工作

xx年4月,我局在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区华石镇开展了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型“服务个体私营经济暨农村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内容,同时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统一思想引导、鼓励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合作社。全年共出动宣传车20多车次,工作人员8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拉过街横幅2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情况

截止xx年3月我局共登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xx年3月28日《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我局就登记了第一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生态农业合作社”,住所是,经营范围是生猪饲养,沼气生产,玉米种植,生态循环农业经营,为发展沼气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和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xx年下半年我局又登记了“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正会同区农业部门指导“玉桂八角协会”、“果蔬协会”等xx个农业协会逐步规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主要服务措施

一是畅通准入。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编发登记注册所需材料的指导资料,指导申办人拟定相关文书,填报有关申请表格,开通登记绿色通道,实行“零收费、近距离、耐心指导、无障碍”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

二是合理把握准入尺度,分类指导,分类规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xx年会同农业部门着手开展引导各类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的农村专业协会转型取得经营主体地位,走规范发展之路工作,已得到了农村专业协会组织的认同。

三是实行“上门服务”,重点地指导。我局以区“兴企强区、兴农富民”工程为契机,为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登记辅导和政策咨询,实行“上门服务”,我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农村实地了解情况,现场指导申请人如何办理设立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须提交的资料和手续,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四是加强监管,维护权益。切实加大“红盾护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拓展农资经营主体准入模式,创新农资主体监管方式,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把握农时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心经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农产品购销中压级压价、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红盾护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篇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XX年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XX年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XX年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XX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XX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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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5号)要求,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专门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小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制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大队)工商所具体落实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在企个股成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宣传等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人员了解掌握登记的内容、条件和程序,为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宣传工作

XX年4月,我局在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区华石镇开展了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型“服务个体私营经济暨农村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内容,同时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统一思想引导、鼓励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合作社。全年共出动宣传车20多车次,工作人员8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拉过街横幅2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情况

截止XX年3月我局共登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XX年3月28日《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我局就登记了第一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生态农业合作社”,住所是,经营范围是生猪饲养,沼气生产,玉米种植,生态循环农业经营,为发展沼气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和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XX年下半年我局又登记了“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正会同区农业部门指导“玉桂八角协会”、“果蔬协会”等xx个农业协会逐步规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主要服务措施

一是畅通准入。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编发登记注册所需材料的指导资料,指导申办人拟定相关文书,填报有关申请表格,开通登记绿色通道,实行“零收费、近距离、耐心指导、无障碍”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

二是合理把握准入尺度,分类指导,分类规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XX年会同农业部门着手开展引导各类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的农村专业协会转型取得经营主体地位,走规范发展之路工作,已得到了农村专业协会组织的认同。

三是实行“上门服务”,重点地指导。我局以区“兴企强区、兴农富民”工程为契机,为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登记辅导和政策咨询,实行“上门服务”,我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农村实地了解情况,现场指导申请人如何办理设立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须提交的资料和手续,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四是加强监管,维护权益。切实加大“红盾护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拓展农资经营主体准入模式,创新农资主体监管方式,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把握农时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心经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农产品购销中压级压价、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红盾护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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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汇报_办公室工作总结_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65家,其中:种植业99个,养殖业154个,农机服务类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25.85亿元,入社成员户数31826户,带动周边农户数455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53.2亿元。近三年年均经营总收入29.5亿元,年创纯利5.1亿元,年返利4.8亿元,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增加1200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依托优势产业兴办。我县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起来的,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

二是发展服务多元化。合作社行业分布多样。合作社分布于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业、加工业、林业等多种行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多样。有产加销系列化服务的合作社,有从事加工、存储服务为主的合作社,也有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社。领办主体多元化。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积极牵头兴办。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新的创办主体。

三是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一服务,全县以这种形式的居多;第二种是农民以资源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形式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农民成员实行在专业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四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全县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大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了股权关系。到XX年底,全县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专业合作社达11家,其中: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也不断壮大。

二、主要做法

1、依靠行政推动,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

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树立了抓农业不仅要抓生产、抓科技,而且还要抓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发展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抓好试点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坚持群众自愿、示范引导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的开发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愿望,通过抓点示范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根据合作社对农业农民带动力、产业关联度、现有规模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定了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6家省级示范社。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参加部级示范社创建活动。

3、实行分类指导,合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一次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县、乡农经人员还深入村组进行分类指导。对拟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暂不具备条件但具有合作基础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适时引导其登记;对计划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其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申请登记应提交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加工、营销等方面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分享到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利润。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打工,获得可观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1%左右,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却达到27%左右。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户进市场难的问题。目前,全县有1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有10家合作社在城市和社区开设直销门店,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自己的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提高了农户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县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快速推进。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标准186个,获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33个,注册商标48个。

四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成员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引导成员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激发了成员科技兴农意识。同时,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联系,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全县6家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科研基地,转化科技成果10项。

五是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经营的集合体。县、乡政府对农业生产服务和管理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条渠道能够一步到位,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从XX年开始,我县还重点开展了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目标的“两型”示范合作社建设,有效助推了全县“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专项扶持项目22个,争取资金325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由当地有经济实力、

有经营头脑的能人发起,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胭脂湖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发挥当地农户养植水产品的资源优势,组织农户养殖水产新品种,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后段措施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X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呈加速发展势头,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经济实力普遍较弱、运行质量不高、人才技术信息缺乏、合作社内部组织涣散等。县乡政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加快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各级政府应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扩大内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采取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强化农业发展银行“三农”服务职能,拓展业务范围,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三农”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力军作用。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信用社一项服务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径,重点支持那些内部管理规范、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资产(如固定资产、果木林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办理抵押贷款,解决担保难问题;可试办成员联保贷款或发放小额支农贷款的形式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入股信用社,尽快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予以发放信用贷款。三要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府可出台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探索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然后要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经济组织。再则是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成员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引导成员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有针对性地培训成员,进一步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计划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四是研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造成了农业信贷的高风险,目前这项业务在县城还非常滞后。要降低农业信贷的风险,就要发展农业保险,走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共同发展之路,以政策性为主,激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业的积极性。要着力解决商业性保险公司重利益、轻责任的老问题,抓紧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将主要农作物、牲畜、农房、农机、农民人身安全等影响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篇8: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察报告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迅猛,合作社对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县合作社的发展也很迅速,如何规范壮大、提高效益,*的经验值得借鉴。

近年来,*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目标,以农业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培育了一批具有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了粮食、果业、水产、蔬菜、牲猪、家禽等产业领域。7月12日,县委组织部组织太阳升镇、黄港镇、*镇、马坳镇、庙岭乡、竹坪乡等6个乡镇的组织委员及党建室、机关工委、村建办的同志共12人,到*县易家河柑桔专业合作社、白槎镇龙井早熟梨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学习考察。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易家河柑桔专业合作社:易家河柑桔专业合作社座落在柘林湖南畔的易家河村,前身是易家河柑桔协会。20*年为扩大柑桔销售渠道,由当时的村党委委员、种植大户郑根水牵头,联合徐金福、吴真民等8位村民,成立了易家河柑桔协会,同年组建了协会党支部。在协会党支部的引导下,协会组织农户学技术、抓管理,统一组织种植、销售,并逐步带动周边的桔农参与进来。种植面积由当初的250亩发展到现在已达10000余亩。20xx年7月,在易家河柑桔协会的基础上注册成立了“*县易家河柑桔专业合社”,并随机成立了宏泰—易家河(九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合作社共有社员206人,其中党员14人,以拓林镇易家河村桔农为主体,同时吸收了江上、虬津、三溪桥、云山等乡镇以及周边德安、武宁等县桔农加入。易家河创立了“独一处”商标品牌,先后被列为农业部“全国有机农业研究实验示范基地”、“5000亩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水果)生产基地”、“江西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获得了“中华名果”、“全身农产品运销标兵”、九江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荣誉。

龙井早熟梨专业合作社。龙井早熟梨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7月注册成立,位于白槎镇龙井村,前身是龙井早熟梨协会。现有社员102人,带动农户500多户,早熟梨种植面积达6000余亩,并于20xx年扩种九江水梨1000亩。该社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成立了江西龙井梨业有限公司,注册了“永秀”牌商标,实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产品包装、统一组织销售。

二、合作社党建情况

党建模式:即支部+协会+基地、支部+品牌+经纪人、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党群致富信用联合体、支部+合作社+公司(龙头企业)。先后创建了易家河柑桔、鄱阳湖甲鱼良种养殖等5个基地;组建了棉花、水产、蔬菜、花卉、苗木等29支经纪人队伍;通过上挂企业、下联农户等方式,有12个专业合作社与外地27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党组织牵头、党员群众自愿、相互连带担保”的方式组建了信用联合体23个,无需抵押质押,信用社直接向产业大户放贷500多万元;组建了宏泰—易家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了各类专业协会、专业作合社、股份合作社154个,发展会员1.3万人,带动农户3万余户。组建方式:坚持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灵活采取单独、联合和挂靠等方式组建党组织。条件成熟的采取“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实现合作社与党组织同步组建;条件不成熟的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的方式,帮助开展党建工作。组织隶属:坚持就地就便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主要采取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挂靠管理等方式确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管理:采取双重管理的办法,组织关系一般以原所在党组织管理为主,对党员个人主动要求接转组织关系的,也可以办理接转手续。沟通协调:一是实行党组织与理事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由合作社党组织、理事会全体成员参加,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先由理事会提出方案,就合作社重大事务、社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按照合作社章程组织集体研究,确保党组织可以全程参与决策,发挥建言献策作用。二是实行党员“三区三卡”服务社员制度。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区和党员绩效卡、党员服务区和党员服务卡、党员责任区和党员责任卡等形式,实行党员分区划片负责管理,积极为社员解决生产、销售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几点启示

1、对协会、合作社要进行资源整合。一个产业可以根据地域特点、分布情况,采取跨村、跨乡(镇)的方式成立3—5个协会或合作社,不宜遍地开花。一来可以形成品牌效应,整合人力物力做大做强;二来可以握掌为拳,突出产业的集群效应,提高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协会、合作社与党组织要同步组建。在组建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和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条件成熟的按照“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模式,实现合作社与党组织同步组建。同时,将一些村支部上升为村总支、村党委,把支部建在协会、合作社、产业链上,建在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点、移民扶贫小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