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家安全法宣传简报合集12篇
发布于2024-11-15 11:29,全文约 6874 字
篇1: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12月2日上午,在第三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泾阳法院法官干警来到泾阳县文庙广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0xx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泾阳法院法官干警们早早来到会场布置展台,摆放展板,搭建横幅。通过发放诉讼服务指南、司法公开告知书、普法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一位老大爷听闻泾阳法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意来到展台前咨询征地补偿款纠纷的问题;几位大妈在听完法官的讲解后仔细阅读诉讼服务指南手册;路过的小伙也在展台前驻足,认真浏览起泾阳法院执行工作剪影展板……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宪法法律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维护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
篇2:乡镇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为进一步推进烟草控制工作进程,广泛宣传相关的控烟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公民,特别是医务工作者、青少年和妇女儿童的控烟意识,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5月27日,南溪区留宾乡邀请区人民医院外二科、内二科、放射科及乡卫生院共13名医生和乡爱卫办、文教卫生办公室利用逢场天在乡主要街道设点开展了第28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受邀医务人员耐心仔细地为过往群众进行了免费健康检查,同时积极宣传健康知识及吸烟有害健康的相关知识,增强了过往群众的健康意识。
乡爱卫办、文教卫生办公室人员积极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国际控烟公约和国家控烟法规的宣传资料;面对个别群众对不懂的内容提出的询问,细致讲解,耐心答疑。
此次活动宣传了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控烟意识,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篇3:乡镇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烟草已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吸烟会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病,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全球第二号杀手。20xx年起,我国就已开始实行“全面禁烟令”,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主题为:“制止烟草制品非法贸易”。为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无烟校园”,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在此我们特向全院师生发出倡议:
一、树立“远离烟害,人人有责”的观念,主动宣传烟草危害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生活行为。
二、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提高烟草防控意识,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不带头吸烟,尽力阻止他人吸烟。
三、养成良好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宣传“无烟校园”的各项规定,力推无烟办公室、无烟教室、无烟宿舍。
四、牢固树立吸烟危害自身及他人健康的理念,主动积极帮助身边吸烟的同事、同学戒烟,倡导健康文明的个人生活行为。
老师们、同学们,请响应我们的倡议,“世界无烟”,让我们向香烟说“不”。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创造一个健康、文明、优美、和谐、清新的校园!
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篇4: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为切实做好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12月2日,新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以“宣传宪法精神,服务居民群众”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首先向社团人员和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区通过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
篇5: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篇6:乡镇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广大市民朋友:
G20峰会将于今年9月在杭州召开。这是“杭州对话世界、世界了解杭州”的重要窗口,也是展现市民“精神文明风貌、健康文明素养”的重要舞台,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杭州,代表中国!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打造“健康、文明、绿色、清洁”的“无烟峰会”,杭州市健康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卫计委联合发起“无烟峰会,健康杭州”倡议:
一、做“无烟峰会”的践行者: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积极主动戒烟,自觉维护无烟环境。
二、做“无烟峰会”的引领者:传播健康新风尚,不敬烟,不递烟,不送烟。
三、做“无烟峰会”的监督者:维护个人健康权益,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违规行为。
四、做“无烟峰会”的宣传者:主动学习掌握控烟相关知识,积极向身边亲友宣传吸烟的危害,树立“公民健康权利,拒绝烟草危害”的健康意识。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吸烟,努力养成“健康、文明、无烟”的生活方式,共同参与打造“健康、文明、绿色、清洁”的国际盛会!
杭州市健康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20xx年3月1日
篇7: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12月2日上午,在第4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泾阳法院法官干警来到泾阳县文庙广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泾阳法院法官干警们早早来到会场布置展台,摆放展板,搭建横幅。通过发放诉讼服务指南、司法公开告知书、普法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一位老大爷听闻泾阳法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意来到展台前咨询征地补偿款纠纷的问题;几位大妈在听完法官的讲解后仔细阅读诉讼服务指南手册;路过的小伙也在展台前驻足,认真浏览起泾阳法院执行工作剪影展板……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宪法法律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维护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
篇8: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在七十七团文化活动广场,由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志愿者们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内容涵盖《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篇9: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氛围,司法所提前筹划,超前准备,做好宪法日研讨、宣传、准备三项细节工作,努力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好思想、宣传、行动准备,力争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践行宪法的浓厚氛围。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召开研讨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该所按照聊城市普法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立即反应,迅速行动,召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zd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参加的座谈研讨会,zd干警逐字逐句解读聊城市普法办通知要求,着力在指导思想、宣传意义、重点内容、宣传方式、注重要点等方面予以细致解读,并对之前宪法日宣传活动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总结不足,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做好思想准备。
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活动内容宣传。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回报、协调、宣传、解读等各项,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各项主要工作予以认真宣传。该所积极向镇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建议镇党政班子开展宪法学习专门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践行好宪法精神;该所深入到镇直机关、中小学校、卫生院、银行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了解、参与、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参与到活动中;该所深入6个管区、65个村委会,现场解读国家宪法日的有关知识,建议村居和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细致做好准备,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筹备。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筹备。该所积极编写国家宪法日宣传材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材料,选取活动宣传横幅内容,实地探访开展宣传活动的重点区域,搜集宪法、法律、法规、诉讼程序法及中共xx届六中全会精神材料,提前与机关单位、中小学校、事业单位、村居做好工作协调,选取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细致选取宪法文化书画作者人选,对辖区内LED大屏幕、公示栏的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组成司法所宪法宣传团,充分做好各项工作的硬件和软件的准好工作,确保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篇10:乡镇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第28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危害就在我们的身边,影响着我们自己、我们的亲人和我们的社会。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氛围和行动。在当前形势下,吸烟及二手烟暴露已经成为危害社会公众生命健康的最大隐患之一,在全国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中,67.3%是在家庭,63%是在工作场所,72.7%是在公共场所。
5月31日,XX县水定镇卫生院举办了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宣传和参与,让广大居民了解二手烟危害,唤醒他们积极维护自身健康权力的意识,在面对二手烟危害时敢于说“不!”,最终目标是:促进保护当前一代人以及未来的世世代代,不仅要使他们避免遭受这类破坏性健康后果,而且要避免烟草使用以及接触烟草烟雾带来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损害。同时,通过公众维护自身权益,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立法与活动,实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此次宣传活动在医院门前举行,悬挂横幅一条,发放宣传单近200余份,展出版面2个,设咨询台一个,前来咨询群众达50余人,收益群众达200余人。
篇11:20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610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等共30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人上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以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整个活动共展出宣传看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和宣传阵地作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观看由市普法办在烟台胶东剧院举办的烟台市“法德共进”之歌文艺晚会;各类媒体也将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芝罘司法”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篇12:乡镇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今年5月31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__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我国控烟履约法制化进程,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现将我县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无烟生活”,推荐使用口号见附件1。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附件2),开展控烟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二)举办以“无烟生活”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讲座,重点讲解烟草及二手烟对个人、家庭、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造成的危害,及戒烟知识等内容;
(三)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栏、宣传图册、短信、医院健康视屏等宣传工具,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倡导无烟生活。
三、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控烟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将“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活动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爱国卫生工作重点,选派专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创建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活动;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结合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立法的良好氛围;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__〕8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控烟履约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通知》(赣卫宣传发〔20__〕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创建无烟卫生机构,巩固原有创建成果;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控烟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戒烟门诊,积极推进简短戒烟服务,提高医务人员戒烟能力,为广大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戒烟。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本单位活动亮点和做法,并将活动总结和开展活动相关图片资料于6月3日前上报县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