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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员工入职手册细则(汇总两篇)

发布于2023-12-07 01:34,全文约 2413 字

篇1:装饰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时间实行早晚班制度,洗车人员分为两组,分别轮换值班,每日值晚班人员负责毛巾的清洗及设备的保管归位,现场卫生打扫。

上班时间:早班8:00~18:00晚班11:00~21:00另:收银员原则上上班时间为9:00~19:00,但必须等到最后一位客户离开并核对交接好当日账目才能下班。

二、每月休息日4天,节假日不得安排休息。(轮休制度,每天休息人数不得超过1人)。

三、考勤统计及评价

1、收银员负责每天的考勤记录,店长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考勤奖惩办法。

①迟到。迟到0~30分钟扣5元,迟到30~60分钟扣1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②早退。早退10~30分钟扣5元,早退30~60分钟扣10元,早退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③旷工。旷工一天罚款3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

④请假。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上报店长,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一天,因重大原因需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出具请假条并征得店长同意,请假扣除当日工资。

⑤请假超期。按旷工处理。

四、轮序制度洗车人员每两人一组分组,按当日签到先后顺序接待客户。新客户到场时,若当值轮序组员正在为其他客户服务,则由空闲组接待,当值组算作轮空,下一轮可优先接待。若当值轮序组员因私事不在岗则跳过,不予后补。

第二章、员工礼仪

一、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工服必须整洁干净

二、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若故意损毁公司物品罚款200元,并照价赔偿。

四、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道“谢谢光临,请慢走。”

五、顾客车上的任何物品,不能顺手牵羊,违反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六、贯彻“顾客就是上帝”原则,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挑拣客户,不允许背后议论客户,不允许摆脸色给客户看;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务必要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周到。

七、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店长。

八、凡与顾客发生争执的,一次处2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九、为客户清洗内饰或者车身时,注意规范操作,因个人失误造成的客户物品或车辆损毁,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十、所有工作人员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一致努力创造价值。与同事之间争斗,对同事恶意攻击,破坏团队安定团结者,处以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

第三章设备工具使用、采购、申领

一、每月25日前店长将下月的用品汇总制表,报公司采购,紧急物品价格在200元以内,店长可先行采购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洗车场的设备的管理、维护落实到个人(见设备清单),责任人必须按时检查及维护,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店长。

三、发到个人手里的工具应保管好,工具使用期限内损坏、丢失,再申领时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岗位设置及奖金方案

一、洗车房设三个岗位:店长、洗车工、收银员。

二、店长全面负责洗车场的管理工作(如: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洗车人员的技术培训、店面物品的采购申报、洗车场器械的管理及维护、客户投诉的处理、业

务繁忙时的协调配合等)。

三、洗车工负责车辆清洁及其他汽车美容服务工作。

四、收银员负责洗车费的收取、洗车卡的办理、客户来电的接听登记、现场产品的销售和洗车款的整理核对工作。

五、待遇方案

六、新招聘员工前一个月为学习试用期,只发放20xx元/月底工资,学习期满合格从第二个月计发提成。(若学习能力极强,业务能力提升迅速的,店长审核后上报公司,经考察合格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篇2:医药公司员工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间为:生产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打卡时间为:13:30—17:3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