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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咨询服务合同(实用六篇)

发布于2023-12-07 15:09,全文约 14462 字

篇1:技术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地块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亩;

二、 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四、 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 、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万元整(¥x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 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x万元整(¥x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x万元整(¥x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七 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 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技术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

3.咨询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2.

3.

4.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篇3:技术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意图从乙方处得到完成贵阳中心货运站场搬迁、专业市场、新增出租车及农村客运市场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调研、市场分析、商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年投资分析、财务顾问等, 且乙方已向委托方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定义

除协议中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的下列术语一律具有以下含

义:

“甲方”指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贵阳博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服务”指咨询方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合同的适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3.执行合同的地点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税收

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下所征收的赋税由咨询方承担。

5.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和终止

本合同在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对方就此提出索赔。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20xx年12月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延长时间,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解除双方之间未决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如需变更、终止、延长合同期限,应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惯例和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乙方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乙方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甲方检查,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乙方按约定内容向委托方提交的所有书面/电子材料(包括有效问卷原件、调查统计报告等)知识产权、物权归委托方唯一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公示;

乙方不得与受访商户串通、协商,作出有失访谈信息客观、真实的行为。

7.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表达咨询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甲方不得随意要求改变总报酬,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甲方应负担咨询方为调查委托方意图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主要领导同意,可预支费用。

甲方应向咨询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验收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阶段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和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一式二份。咨询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咨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9.咨询费用支付

本次项目咨询的咨询费为人民币100,000(拾万元整)元,由甲方自咨询业务完成之日起 5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开户行:商行瑞南支行

户名:贵阳博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0310120xx0003525

10.公正和信用

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1.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当事人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12、其他

双方如要开展其他合作项目需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4:技术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合同签订并甲方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委托项目的内容:

2、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 等企业管理体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经过甲乙双方真诚沟通,双方特别约定: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甲方委托乙方采用年度顾问服务方式,乙方正式成为甲方的管理智囊型团队。作为外部力量—-第三方参与甲方企业管理,乙方将以独立、客观、科学的视角和方法,通过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研究,以及对先进管理模式之成功案例的分析、借鉴,建立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管理体系,从而构建能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平台。同时乙方还将运用培训、研讨等方法,强化甲方有关人员的经营管理与部门协作能力,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辅导实施与改进健全。服务期间,甲乙双方将成立管理改革联合工作小组,针对公司运作流程进行系统研究, 浙派公司提供的年度顾问工作包含:企业调研、问题探讨、建立管理标准与制度及解决方案、管理会议、专题培训等方面内容,并将最终形成年度管理成果,包括: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省 市履行。

三、工作方式与工作条件

为保质如期完成服务项目, 服务期间,乙方选派 名资深咨询顾问及顾问助理若干,与甲方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管理咨询项目联合工作组,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工作,研究问题、讨论方案、实施推进。

一)、工作方式:

1、项目一经确立,即由甲方和浙派公司分别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运作过程中,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合作的前提,建立共同工作的平台,联合推动项目的运行。

2、项目合作双方应定时联系和沟通,与项目有关和有用的信息应予以开放,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3、通过调查、访谈等手段掌握项目有关的详尽事实和数据,运用合适的理论工具与方法对相关事实和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并解决公司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实效性的解决方案。

4、项目在推行过程中,浙派咨询顾问或顾问助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去甲方企业检查工作,针对出现的不合格项,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形式知会甲方,同时,甲方应给予配合。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企业产品资料、企业资质、企业现有涉及的相关管理制度与章程、项目相关报表、企业组织机构图等。

三)工作条件: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需在公司本部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

2、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若涉及企业各方面人员的调查诊断,实施解决方案时,甲方应从管理上做出相应的时间安排以及有相应的秘书工作支持,同时乙方应有接触甲方各部门人员的自由。

3、没有真实的信息,就没有正确的适当解决方案.因此在项目启动时,甲方应提供信息保障和人员支持。

4、在项目涉及培训时,安排并确保培训课程的相关参加人员能准时出席。

四、项目推进时间(见《项目推进计划书》)。

五、项目质量或规格标准

服务期间,项目验收合格标准的裁定为: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验收通过将以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的签字为最终依据,乙方应在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及合同结束后,未经对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及相关证书向外透露。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

2、付款时间及方式:

①、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

②、在正式项目报告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项目进度款。

③、在项目最后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项目完成款。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方可以中止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相应损失。

2、甲方按协议约定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超过15天时间后,应按利息2%支付给乙方。

九、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并于顺延期间内随时终止本合同,或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赔偿金按照合同总额的20%给对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并甲方的预付款到乙方的帐户后生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篇5:技术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电 话:

受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本合同就申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进行申报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项目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在甲方提供准确、完善的可行性研究基础数据的前提下,乙方代写上述项目的申报材料。

2. 咨询方式: 乙方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及时申报上述申报项目。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密切保持联系。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咨询报酬总额为:

1、甲方支付乙方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政府无偿资助资金总额(包含地方基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贷款贴息部分的15%支付乙方作为酬劳,甲方必须从自有资金中列支该笔费用。

2、咨询服务费研报告、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不包括其它服务内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0%。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收到第一笔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无偿资助资金总额或贷款贴息部分总额的15%。如延期支付,需支付乙方0.3%/日的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帐 号:

第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如果因为乙方对政策判断错误或者编制材料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项目申报失败,乙方退还甲方 元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整完成合同内容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6:中介服务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____________市中医医院

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__]70号)、《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__]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一)双方依据《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以及各市(州)药品采购联合体或省属医疗机构议价形成的《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以下统一称为《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共同制定乙方《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价格等信息。《药品采购供应目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外,其它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定点生产及谈判采购药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内容与《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内容不符的,以时间在后的确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第3条采购方式

甲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址:____________)发送药品采购订单,乙方须在4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响应,并按照约定的药品品规配送药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条采购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的中标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

第五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与《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项目内容相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三)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四)乙方所供药品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药品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检查验收要求,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提供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应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推诿或拒绝合理退换。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供应配送

(一)供应配送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送到,配送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甲乙双方须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入库等情况。

第八条验收

(一)药品交货地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二)乙方销售药品,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两票制”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还应当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配送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三)甲方对送达的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签字入库,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上确认工作。

(四)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五)对不符合“两票制”、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使用。

(六)甲方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七)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中标品规药品替代。

(八)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证实没有执行“两票制”的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3人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储存和管理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制度,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第十一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不符合“两票制”药品、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还,未返还的在下一批货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整个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所有集中采购药品均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并及时支付货款。

(四)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周期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支付货款。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终止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守约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中标品种。

2.甲方无故不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延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赔偿利息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供货。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同时,乙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3.乙方拖延交货,导致甲方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乙方所供药品不符合“两票制”相关要求,按照市场清退机制,解除配送关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同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采购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中标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凡在《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对于伴随服务条款和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已在上面的双方约定条款签署约定或签署其他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不限于“随货同行单”、“销货清单”等“两票制”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网上采购药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乙双方须按照《关于建立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廉洁购销合同》。

第十九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