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合集31篇 转让合同法律规定(精彩九篇)
发布于2023-12-07 15:09,全文约 25622 字
篇1:各方同意,对于任何按照本协议第2.1条规定确定的股权转让和回购,各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签署必要的法
2.13犹豫期
各方同意,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设立一个犹豫期,犹豫期的期限以投资协议所约定的第一笔增资款支付日期为届满期,在该犹豫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增资款支付义务;丙方(1)亦有权在该犹豫期届满前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股权出让及工商变更义务。但各方在行使该单方协议解除权时应以明确的方式及时通知协议各方。
2.14股东会
(1) 股东会为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 修改公司章程;
7)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单笔经营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
8) 任何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9) 任何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10)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1) 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50万元的关联交易;
12) 公司章程约定的其它事项。
(2) 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包括甲方在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作出有效决议。
(3)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15董事会
(1) 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可以电话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和主持。
(2) 除另有约定外,下列重大事项应经目标公司包括甲方提名董事在内的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1) 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 公司年度奖金提取和分配计划;
3) 公司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4) 任命公司总经理及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主要经营团队成员的报酬事项;
5)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或单笔经营支出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事项;
6) 审议公司任何对外借款或贷款;
7) 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10万元并低于50万元的关联交易;
8) 聘请或更换公司的审计师,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资金政策;
9)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约定的其它事项。
2.16知情权
(1) 本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甲方,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送交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2) 每季度结束30天内送交该季度未经审计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3)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45天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年度合并预算;
4) 甲方要求的主要运营数据。
(2) 甲方如有任何信息上的疑问,可在给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财务的原始单据,了解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运营状况。目标公司应就重大事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造成潜在义务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3) 聘任或更换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甲方认可。
第3条 乙方、丙方陈述与保证
3.1 真实信息及披露
丙方、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或披露的全部信息、资料、保证或承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的、无遗漏的、真实的、准确的、可靠的和没有误导性的。
3.2 目标公司的股权所有权
(1) 丙方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全部公司股东,丙方与目标公司先前股东之间、丙方各方之间就目标公司之前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宜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并均已遵守了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中国法律;
(2) 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并同意目标公司增资事项;
(3) 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4) 丙方特别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尽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设为期权池,该部分股权仍暂由丙方代持。
3.3 遵守法律
(1) 不违反法律
目标公司及丙方未曾因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任何责任或刑事或行政处罚,或以其他方式对目标公司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知识产权、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的缴付、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的登记、备案、批准或验收等。
(2) 许可
目标公司拥有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所需的所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该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均真实、完整、充分且合法有效。目标公司没有违反或不履行任何该等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
(3) 税务合规
1)所有要求提交的有关目标公司税收的纳税证明和报告均已按时提交;2)所有要求在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上显示的或以其他方式到期的税收均已按时支付;3)所有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及4)任何税务部门均未正式或非正式地提议就该等纳税证明作出不利于目标公司的调整,且不存在进行任何该等不利调整的依据;5)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潜在的对目标公司提起的有关评定或收取税收的诉讼或程序。
3.4 资产状况
(1) 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目中记载的资产,均为目标公司依法或依合法有效合约约定拥有所有权、直接支配权或其他排他权利的资产,上述资产之上均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第三方权利。
(2) 对于正在使用的资产,目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权利,有权在其现有业务和/或拟经营业务的经营中使用,并足以凭借上述资产支持其正常业务的运转。
(3) 目标公司已经向甲方提供有关目标公司租赁的全部资产的真实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租约复印件,目标公司遵守所有该等租约。
(4)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3.5 知识产权
(1)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其目前及未来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详见附件一)。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目标公司没有授予也没有义务授予任何的许可、分许可或转让权;
(2) 目标公司未曾从事任何行为或怠于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申请费、审查费、发证费、注册后续费用及维持费、年费、复审费、使用费、转让对价及类似费用),经合理判断没有可能造成对其合法拥有、使用的知识产权有被放弃、取消、注销、丧失、失效、终止或不可执行的情形;
(3) 目标公司已根据一般惯例、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并始终保持所有商业秘密的信息的机密性;
(4) 任何由第三方许可人向目标公司作出的使用许可,均已履行有关核准、备案手续,是完全有效的,并且目标公司均未构成任何该等许可项下的违约,而且第三方许可人均未曾对任何该等许可行使终止权;
(5) 截至目前,1)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针对目标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未经许可的使用或侵害索赔,或就目标公司自有的或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效力提出质疑的未决法律程序,并且2)目标公司未接获任何质疑其(全部或部分)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性的通知或主张。3)目标公司对自有知识产权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合法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4)目标公司自有的或取得许可的知识产权没有受制于未履行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
3.6 财务制度完备
(1) 目标公司已建立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置备完善之账簿。
(2) 目标公司提交甲方的财务报表(包括在每一情况下的附注)在所示期间均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所发生的历次税后利润的提取和分配均符合中国法律之要求。
3.7 经营
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不存在下述情况:
(1) 对目标公司使用的资产或经营成果、前景或目标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损坏、破坏或损失;
(2) 目标公司放弃有价值的权利或应向目标公司偿还的重要债务;
(3) 目标公司存在可能对目标公司目前从事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3.8 雇员
(1) 目标公司没有受到罢工、停工或其他重大劳资纠纷的威胁;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关于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报酬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
(2) 除法律要求以外,目标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补偿协议或股权激励机制、离职费支付、利润分成计划、退休协议等其他类似补偿安排;
(3) 除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披露的以外,就雇员个人和目标公司各自应向有关政府机关缴纳的按有关政府机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的行为;
(4) 根据目标公司和丙方所知,目标公司的高级职员、主要员工均未意图终止受聘于目标公司,而且目标公司现时也未意图终止聘用上述雇员。
3.9 无诉讼
(1) 目标公司没有参与任何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均没有参与任何已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上述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
(2)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可能对目标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可能的、可预见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且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3.10 无资不抵债
丙方没有作出任何结束目标公司营业的命令,或就此通过决议,或为目标公司委任临时的财产清算人,或为结束目标公司营业提交申请或召开会议。没有为目标公司或其所有或任何资产委任破产管理人。目标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无法支付其到期债务的情况。
3.11 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发生的未付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2 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发生的、未向甲方披露的任何性质的负债、未付税款和政府规费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3 上述陈述、保证如实质上(不论有无过错)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而令目标公司或甲方受到损失,丙方应向目标公司及甲方作出充分的赔偿,赔偿金额应不低于甲方增资总额的20%,丙方(1)和丙方(2)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4 《投资协议书》及本补充协议中任何涉及甲方权利实现,目标公司及丙方承诺、陈述与保证、义务履行、违约责任等事项,均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4.1 对外股权投资披露
丙方承诺,丙方及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二)将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甲方披露其全部对外股权投资信息,包括目前已投资项目和未来投资项目。
4.2 合理使用本次增资款
丙方承诺,甲方本次向目标公司增资的资金应用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并得到最大化效率使用。丙方承诺,将根据本补充协议附件三所列示计划使用本次增资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3 丙方承诺,丙方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甲方或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不会以非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名义为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原有客户提供与甲方或目标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
4.4 丙方承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甲方及目标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甲方及目标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甲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5 丙方(1)及丙方(2)作为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少五年内继续在目标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目标公司离职,并尽可能为目标公司创造最佳业绩;且未经甲方同意,丙方(1)及丙方(2)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
4.6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1)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2)目标公司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它投资者,(3)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得进行质押或设置任何其它权利负担。
4.7 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中国国家和地方相关税收法规及要求,并争取依法可享有的各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4.8 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员工福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 其他
5.1 本补充协议为《投资协议书》的补充,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等,适用《投资协议书》之约定。
第6条 附则
6.1 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乙方留存一份,其他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如果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决或裁定为无效,则该条款应当视为与本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分割,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性执行,各方应尽力达成新的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协议各方订立原条款时的意思表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签署页)
甲方:金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丙方(1): (签字)
丙方(2): (签字)
丙方(3): (签字)
附件一:知识产权清单
附件二:核心管理人员名单
1、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2、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本次增资款使用计划书
时间
资金投入
工作目标
预计效果
篇2: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住所: 住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约定条
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股权转让的合同承诺书
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下称“本承诺书”)由下列各方于_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
鉴于:
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承诺书如下:
一、_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
万元(即
元/kw),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转让方在_年_月_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
万元的转让款,在_年_月_日前支付_万转让款。即在_年_月_日前支付转让款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受让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项目由转让方之一(“总承包方”)作为交钥匙工程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建成后,总承包方以交钥匙的方式,将项目(包括送出工程)交付给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变更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
元违约金。
四、增资、中小企业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中小企业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承诺书签署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七、其他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_年_月_日前支付转让方_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书生效后[_]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承诺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承诺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承诺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承诺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承诺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承诺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承诺书引起或与本承诺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承诺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承诺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承诺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承诺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承诺书,以昭信守。
甲方: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丁方:_有限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篇4:代表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转让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王-- (受让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滕-- (受让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丙方转让杭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合同:
一、甲方在杭州--公司合法拥有35%的股份,乙方愿以现金出资,购买甲方在--公司所占有的10%股权,在乙方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乙方将获得--公司10%的股权。
丙方愿以现金出资,购买甲方在--公司所占有的25%股权,在丙方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丙方将获得--公司75%的股权。
二、杭州--公司原股权状况:
杭州--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持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有效存续,没有任何法定终止情形。公司的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即不存在任何重大的不利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的营业、业务、财产状况等其他事宜。
股东构成:
股东
一: 施-- 股权比例为:15% 股东
二: 上海--公司 股权比例为:35 % 股东
三:滕-- 股权比例为:50 %
三、转让股权:
股东
一:上海--公司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权比例35%;
四、转让后--公司股权状况:
股东
一:王-- 所持有股权比例:25% 股东
二:滕-- 所持有股权比例:75%
五、甲方转让承诺:
1、甲方保证转让所占有的股权已经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各方的同意;
2、甲方保证转让股权时不存在任何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抵押。
六、 股权转让核算的基准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股权核算转让基准价格即股权转让总价为 万元。 甲、丙双方商定,股权核算转让基准价格即股权转让总价为 万元。
七、乙方的付款: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股权转让款 万元给甲方。
2、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股权转让款 万元给甲方。
3、在本签订本合同之后____日内甲方需协助乙方、丙方办理工商登记。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每逾期____日,支付乙方或丙方已付股权转让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向其赔偿已付股权转让款3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同意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二、本合同共五份,其中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如因工商登记部门需要,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三、本合同在三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篇5:股权转让的合同承诺书
甲方: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成龙
乙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卫工街2号
法定代表人: 周长斌
丙方: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1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光强
丁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武宪章
鉴于: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精河县城镇乌伊路南,法定代表人:张成龙,营业执照注册号是:。甲、乙、丙三方共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甲、乙、丙三方意愿转让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
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4%的股权,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
股权),因此,四方表达由丁方向甲、乙、丙三方购买其对标的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一、主要意向
甲、乙、丙、丁各方为加快股权转让进度,为了确定、跟进和同
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
二、初步协议
2.1股权转让
甲、乙、丙三方应与丁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2.2
条规定的价格,丁方购买甲、乙、丙三方在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3.74%的股权,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股权)。
2.2转让价格
各方初步同意,依据由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结果,由各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2.3审计评估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在签署本承诺书后,甲、乙、丙、丁
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甲、乙、丙三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相应的审计评估费用由四方均摊。
2.4股权转让批准
甲、乙、丙三方应负责从有关政府机构获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和法规就股权转让要求的必要批准。并且得到甲、乙、丙三方自有权力机构出具的决议或批准。
三、在正式股权协议签订前各方的工作
本承诺书签定后,各方应本着以上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包括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进驻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标的公司、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承诺给予最大可能的配合,保证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可信性。
2、各自报经甲、乙、丙、丁各方董事会或决策机构批准。
3、履行相应的股权转让审批手续。
4、各方履行相应的国有资产转让审批手续。
以及其它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以上审批手续完成后,各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书。
四、独家性
甲、乙、丙、丁四方在此同意,四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谈判是独家的,且不会对任何股权转让已经表示或可能表示兴趣的其他方联系、谈判或与其他方达成协议。
五、保密条款
甲、乙、丙、丁四方应接收并对本承诺书以及所有在提供的当时已标明归另一方所有的或机密的信息保密,对它们的使用应仅限于有关股权转让,且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有关股权转让的信息。
六、本承诺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承诺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七、本承诺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承诺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九、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篇6:代表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 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 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 审批机关: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 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3.1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 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 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 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 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费用
5.1 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 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 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XX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2)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在____市签署:
转让方:A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A公司”)。
受让方:B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下简称“B公司”)。
鉴于:
1.A公司为CXX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A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共____万股,占C公司总股本的43%;
2.A公司和B公司均在调整产业结构,A公司将致力于发展生物技术及其原材料产业,B公司将致力于发展有色金属产业;
3.根据A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A公司拟出让其所持C公司股份;根据B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B公司拟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
故此,A、B二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A公司向B公司转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0 转让标的
1.1 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份指A公司合法持有的C公司____万股法人股,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占C公司股本总额的43%。
1.2 A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有偿转让给B公司。
1.3 B公司同意有偿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
2.0 协议履行
2.1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履行。
2.2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履行前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并享有股权收益。
3.0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A、B二公司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C公司43%股权的定价以经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该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
3.2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____元),经A、B二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3 B公司向A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资产冲抵。
3.4 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B公司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____万元人民币汇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3.5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A、B二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4.0 相关期间的权利义务
4.1 本协议所称相关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转让之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的期间。
4.2 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履行股东责任。
4.3 鉴于相关期间A公司仍为C公司股东,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由A公司享有。B公司应以____年到股权正式登记过户当年各年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准,分年按日平均计算后,按股权收益与股权转让对价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支付给A公司。该等支付可延至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4.4 协议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0 登记过户
5.1 A、B二公司应在B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汇入A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由A公司督促C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协议项下转让之股权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5.1.1 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C公司,并督促C公司完成有关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2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3 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事宜。
5.2 A、B二公司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C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
5.3 A、B二公司共同向第5.1条所述有关部门提交其要求的股权过户申请材料,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6.0 保证
6.1 A公司保证其合法拥有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有任何第三方对B公司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 A公司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不存在本协议明示以外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如果有第三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 A公司保证,本协议履行后,B公司获得所转让之股权及其所附带的、或按照该股权而拥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之上不存在任何负担。
6.4 A公司保证,将其所转让的C公司股权的全部证明文件提交给B公司,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5 A公司保证,不存在因自身行为而给C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在相关期间,出现因A公司原因而给C公司造成实际或者潜在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本协议项下股权是否完成了转让,均由A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6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3.4条规定的期限向A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6.7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4.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限向A公司支付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
6.8 A、B二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
7.0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 如B公司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B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未按期支付的款项计算利息,并支付给A公司作为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
7.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A、B二公司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8.0 签署、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应经A、B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8.3 本协议生效日为A、B二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8.4 本协议一式四份,A、B二公司各执一份,另两份作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过户手续用。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A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序 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 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 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 审批机关: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 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3.1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 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 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 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 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费用
5.1 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 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 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XX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2)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在____市签署:
转让方:A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A公司”)。
受让方:B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下简称“B公司”)。
鉴于:
1.A公司为CXX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A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共____万股,占C公司总股本的43%;
2.A公司和B公司均在调整产业结构,A公司将致力于发展生物技术及其原材料产业,B公司将致力于发展有色金属产业;
3.根据A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A公司拟出让其所持C公司股份;根据B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B公司拟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
故此,A、B二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A公司向B公司转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0 转让标的
1.1 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份指A公司合法持有的C公司____万股法人股,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占C公司股本总额的43%。
1.2 A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有偿转让给B公司。
1.3 B公司同意有偿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
2.0 协议履行
2.1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履行。
2.2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履行前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并享有股权收益。
3.0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A、B二公司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C公司43%股权的定价以经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该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
3.2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____元),经A、B二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3 B公司向A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资产冲抵。
3.4 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B公司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____万元人民币汇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3.5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A、B二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4.0 相关期间的权利义务
4.1 本协议所称相关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转让之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的期间。
4.2 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履行股东责任。
4.3 鉴于相关期间A公司仍为C公司股东,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由A公司享有。B公司应以____年到股权正式登记过户当年各年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准,分年按日平均计算后,按股权收益与股权转让对价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支付给A公司。该等支付可延至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4.4 协议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0 登记过户
5.1 A、B二公司应在B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汇入A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由A公司督促C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协议项下转让之股权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5.1.1 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C公司,并督促C公司完成有关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2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3 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事宜。
5.2 A、B二公司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C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
5.3 A、B二公司共同向第5.1条所述有关部门提交其要求的股权过户申请材料,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6.0 保证
6.1 A公司保证其合法拥有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有任何第三方对B公司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 A公司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不存在本协议明示以外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如果有第三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 A公司保证,本协议履行后,B公司获得所转让之股权及其所附带的、或按照该股权而拥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之上不存在任何负担。
6.4 A公司保证,将其所转让的C公司股权的全部证明文件提交给B公司,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5 A公司保证,不存在因自身行为而给C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在相关期间,出现因A公司原因而给C公司造成实际或者潜在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本协议项下股权是否完成了转让,均由A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6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3.4条规定的期限向A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6.7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4.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限向A公司支付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
6.8 A、B二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
7.0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 如B公司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B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未按期支付的款项计算利息,并支付给A公司作为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
7.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A、B二公司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8.0 签署、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应经A、B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8.3 本协议生效日为A、B二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8.4 本协议一式四份,A、B二公司各执一份,另两份作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过户手续用。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A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股权转让的合同承诺书
转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
接受出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
现就股权转让的事宜承诺保证如下: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议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今携带证件原件到工商企业登记窗口现场签字(盖章),并将证件复印件留存企业档案。
特此保证。
出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8:股权转让的合同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持有 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资证明书编号: ),现自愿转让以上全部股份,并已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故此,本人郑重承诺:
一、 本人自愿转让持有的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二、 股权转让后,本人不再是 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再参与、干涉公司任何事务,公司以后的负债、分红等一切经营行为与本人无关,本人对公司的经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发表任何意见,从此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篇9:股权转让的合同承诺书
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下称“本承诺书”)由下列各方于_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 鉴于:
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承诺书如下:
一、_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 万元(即
元/kw),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转让方在_年_月_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
万元的转让款,在_年_月_日前支付_万转让款。即在_年_月_日前支付转让款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受让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项目由转让方之一(“总承包方”)作为交钥匙工程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建成后,总承包方以交钥匙的方式,将项目(包括送出工程)交付给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变更
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
元违约金。
四、增资、中小企业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中小企业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承诺书签署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六、非外资控股及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
受让方同意在_年前将保持项目公司为国家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规定下的中资或中资控股公司;同时转让方同意,_年起项目公司可变更为外资控股的公司。
受让方同意放弃_年的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转让方用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所进行的中小企业融资由转让方享有和支配。
七、其他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_年_月_日前支付转让方_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书生效后[_]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承诺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承诺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承诺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承诺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承诺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承诺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承诺书引起或与本承诺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承诺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承诺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承诺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承诺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承诺书,以昭信守。
甲方: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丁方:_有限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