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合集七篇
发布于2023-12-08 02:53,全文约 9565 字
篇1:市单方农业人口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市单方农业人口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
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开展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政策,严格标准。按照国家、省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标准,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示、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扶助,发放到人。依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渠道委托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奖励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及资格确认程序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市农业人口,且户籍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及资格确认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应于每年12月1—31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相关材料等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2.资格确认和网上录入。每年1—4月为目标人群资格确认和网上录入时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在经过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市)县复查审批后,进行信息录入。××市人口计生委统一编制。
3.复核检查。每年4—5××市、区(市)县两级质量复核检查阶段。区(市)县、乡(镇、街道)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复核面分别不低于60%和100%;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奖励扶助工作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运行机制
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相关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合作。
四、奖励扶助对象年审和退出
由所在乡(镇、街道)对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市或死亡的作退出处理。
五、奖励扶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其亡故。××市、区(市)县两级专项财政经费年度预算,××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另行规定。
六、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
(一)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督查协调,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奖励扶助金足额到位、及时发放。
(二)对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从确认资格的当年起开始领取奖励扶助金;未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确认的,不能领取奖励扶助金。
(三)奖励扶助金代理发放机构,应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拨到个人账户,并填写奖励扶助金发放人员花名册,每年12月底前将发放情况反馈至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
本《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篇2:2023年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_实施方案_网
2019年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1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xx年xx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山区及草原牧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农场)。综合考虑各县(区、市、农垦农场)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资金投入规模。补贴资金向粮食作物种植大县、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病虫害防控重点县适当倾斜。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省农垦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方案,规范操作,统一管理。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确定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5个小类113个品目机具(详见xx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我省自行增加14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畜禽养殖仪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二)补贴机具确定。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我省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超过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根据我省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需要,对趋于饱和或农民购买积极性高的机具种类适当降低补贴额。
我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报农业部、财政部审查备案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省农机局和财政厅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对过高的补贴额及时做出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农机局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于经销商违规违法的,停止其所有代理生产企业的产品补贴。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开展操作方式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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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业局法律六进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农业局法律六进实施方案
为了增强和提高我局干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迎接市、县普法中期检查,全面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际,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XX年5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我局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县普法办的要求,密切联系当前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在全局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迎接市普法中期检查,为我局迎奥运、解矛盾、创平安、保稳定、促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内容
根据“法律六进”的对象要求,结合普法的年度学法内容,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即“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在各类、各行业中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建设一块宣传阵地、落实一名法制联络员、建立一个联系点、制作一块板报。要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全面提高干职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时间安排
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为:XX年5月4日起到7月25日结束。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用两个多月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以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为主要形式。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4日—5月15日)。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16日-7月10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把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我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局属单位“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保证经费落实到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要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经费到位、奖惩到位,确保此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要加强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巩固成绩,推动工作,总结成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篇4:帮扶农业发展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帮扶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农业厅《市镇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对口帮扶项目的实施,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使镇实现生产不断发展、环境日益美好、农民稳定增收的目标。
二、帮扶内容
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现状,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的前提下,围绕市场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对镇现代农业发展帮扶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决不影响防洪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发改造低湖田,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积极推广专业化、规模化养殖,着力建设优质稻板块。
(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优质高产良种、轻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化和设施蔬菜栽培等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
(三)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合理引导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种养业大户。
(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和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引导和推进回归创业工作。
(五)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六)加强农业水利基础施设建设。加大五大干渠排灌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示范工程建设。
(七)加强卫生血防工程建设,完成好土地整理血防工程,搞好兴林抑螺,发展庭园经济。
(八)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加快推进镇新农村建设进程。
(九)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
(十)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配齐农业公益性服务人员,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改善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工作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帮扶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水产业:扩大水产业养殖面积,调优水产养殖结构,发展小龙虾、黄鳝等特色养殖,形成千亩精养渔业基地。具体是腊里山等村清淤改造精养鱼池1700亩;新建精养鱼池XX亩;扩建黄鳝养殖网箱1口;建设小龙虾野生寄养基地1000亩。项目统一进行规划,分两年实施,其中年新建鱼池780亩,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水产局。
(二)畜牧业;重点推广应用“150200生物发酵床等新技术模式,形成万只养鸭基地和一批千只养鸡、200头以上养猪专业大户。建成验收后每栋奖励2万元。建设“200生物发酵床猪舍1栋,建成后奖励3万元/栋。建设规模牲猪扩繁场,引进龙头企业带动生猪养殖发展,建成一个面积1015亩的猪场,建成后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5万元。建设规模化养殖鸭场,引进养鸭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养鸭达到5万只规模,建成验收后每鸭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元。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畜牧业局。
(三)种植业:适度调减棉花种植面积,发展优质稻,加快发展蔬菜、西瓜,推广应用高效高产农业种植模式。具体是建设优质稻板块基地2万亩,优质稻核心示范基地1000亩,创建高产示范片;建设千亩马铃薯高产示范片;指导和帮助易家堤、吴家门村建设蔬菜、西瓜生产基地,形成千亩特色蔬菜基地;建设3.2万亩标准粮田;提供机动喷雾器200台,建立农村专业机防服务队。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蔬菜办。
(四)农村能源建设:通过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具体是宝塔山、腊里山和团山村建立村级沼气维修服务部三个;易家堤村建设一个500-1000户大型供气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五)农机:指导和支持水稻机械插秧和油菜机械直播,最大限度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具体是完成3000亩机械插秧任务(含早、中、晚稻复播面积)建设机插秧示范基地,搞好油菜机械播栽,建成万亩油菜机播机栽示范基地。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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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业县级运营中心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农业县级运营中心实施方案
秋瑞玉米简化高产种植模式历经多年研发定型,其核心技术填补行业空白,达到国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目前已通过市级科技成果鉴定。为确保秋瑞模式的规范运作,确保实现“产量更高、农民更富、粮食更安全”的企业发展规划,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现将县级运营中心运作实施方案规范如下:
一、签订秋瑞农业 县运营中心合作代理协议。
二、自代理保证金缴纳之日起合作协议生效,获得授权委托书,不保护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的代理协议。
三、县级运营中心在获得授权委托书之后,可在牌匾设计、悬挂、室内布局上体现秋瑞农业相关的文字、图片。
四、秋瑞模式不仅在种植模式上而且在运营模式上都将创造一种崭新的农业格局,因此要求运营中心正确领会秋瑞模式与常规的农资代理和促销方式的差别。
五、运营中心在取得授权委托书之后,可利用集市散发资料、推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并组建乡镇秋瑞农业 店。
六、运营中心的效益来源于秋瑞模式各类生产资料的差价,其差价与正规企业持平。
七、运营中心对秋瑞模式实施档案化管理,确保秋瑞模式的成功率,并建立对照田、高产攻关田。为配合秋瑞农业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要求运营中心在秋收前邀请当地农业部门对秋瑞模式出具验收意见。
八、每两行的播种机播种秋瑞模式不低于100亩,三行的不低于150亩。
九、禁止在秋瑞模式的运作过程中运用有奖销售、赊销等形式进行促销。
十、秋瑞农业将把各地的经验进行汇总供大家参考,同时也要求各地运营中心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运用、充分发挥。
十一、运营中心建好高产创建档案和跟踪服务,秋瑞农业对面积最大、产量最高的地块组织专家验收,实施大范围的观摩,并给予奖励。
十二、有条件的运营中心可组建内设机构:技术部、农机部、市场部、肥料部、种业部,整合行业资源,发挥合作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网站相关资料、秋瑞农业发展规划及可行性论证或咨询。
秋瑞农业宣
篇6: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实施工作意见_企划文案_网
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实施工作意见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连续六年出台一号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又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主题,出台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迅速出台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政务必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为契机,认真谋划国际金融危机后上饶农业的新一轮发展,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得更好。
2011年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上饶撤地设市十周年的大庆之年。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五次、六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粮仓和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目标,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进一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不断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和谐稳定、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力争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6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一、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进一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程
1、坚持把统筹城乡的立足点放在加强“三农”上。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以生态立市、绿色发展为基本取向,积极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全面提升“三农”工作水平。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的立足点放在加强“三农”上,全面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政府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推进城乡改革联动,尽快在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2、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投入。要确保做到“三个优先”,即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对各地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市本级农发资金新增安排1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生态建设和五大重点产业基地、龙头企业的发展。县(市、区)财政也要相应增加农业发展资金规模。
3、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兑现各种补贴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实施力度,对农民购买指定产品继续实行13%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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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_农村农业工作计划_网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省联社领导:
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以来,为认真履行职责,借鉴两省联社会计核算中心考察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调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能的通知》(农信联办〔〕14号)精神,规范费用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预算控制,合理税收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服务费摊销,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新模式。
二、具体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1.集中核算。统一办理省联社总部机关、各直属机构经费报销、账务处理,统一管理省联社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统一办理省联社各项纳税、财务预决算和报表编制。
2.推动预算管理。年初,核算中心审核汇总各部门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科技项目应遵循立项审批制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开支。年中,因不确定因素或与预算出入较大的项目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作用。
3.分析预测。核算中心利用集中核算后所有的会计信息,编制各部门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管理目标差距,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目标实现情况,为经营者、管理者提供有价值信息。
4.会计监督。通过统筹、统管、统算,全面监督资金使用和成本开支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按年开展对办事处的检查指导。
(二)内部架构
为规划人员管理,加强劳动组合,发挥最大效能,会计核算中心将进行如下分工。
1.综合协调服务。设综合科,管理核算中心公文、印章,承办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文字材料审核等。按程序与实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与核对,按时与银行对核,做好内外部协调、服务工作。
2.预算管理和税收筹划。设会计一科,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及调整方案,规范预算编制,按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执行。按季对办事处预拨备用金,按年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开展税务政策研究,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科学安排收入、支出,最大限度为单位及个人“节税”。
3.专人专职核算。设会计二科,制定费用管理、会计核算、操作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经费报销凭证,按月集中统一办理成本核算,及时计提解缴应纳税金,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按年进行会计决算。
(三)核算体系
省联社各部门发生支出,按自主经营和向基层行社提供服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性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全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营利性支出部门有经营收入,可分户核算利润;非营利性支出部门无经营收入,发生服务费向基层行社摊销,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1.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自主经营活动的财务收支,分户核算利润。目前有资金营运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
设经营户账套。一个经营机构设一户账,各经营机构资金及资金利息支出在该机构据实办理;发生人员费用、业务费用按程序报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税金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省联社法人统一核算,尽可能用足税收政策,避免多交税,各项支出记入应支出经营户账。各经营机构不持有留存收益,当期损益按年划转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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