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育收费建议精品十篇
发布于2023-12-08 08:52,全文约 18046 字
篇1: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篇2: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XX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具体事务由负责。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村校和幼儿园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xx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其中中心校学费207元,课本、练习册66元,合计:273元。村校学费135元,课本、练习册66元,合计:201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住宿生每人每天伙食费为8元/生,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校服征订
学校考虑学生在校统一着装校服,这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是学校管理和促进养成教育的需要,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需要,因此向家长征求意见,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
4、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5、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篇3:小学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小学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净化学校教育环境,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创造优质的教学氛围.我校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校原为星城小学,去年刚刚成立,现有一二年级14个班级,在校学生529名,教职工人数38名,非编职工11名。今年9月以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规定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其次,一是利用公示栏、公示牌、下发通知单等,在开学收费前告知学生和家长本学期的减免情况,免课本作业本费、免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以及“两免一补”执行情况;二是告知学生和家长,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课本作业本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
(2)学校代办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对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以征询单形式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学校的操作步骤是:在代收取伙食费、校服费时先发告家长书,然后由班主任统一收费,对有助学券的学生伙食费可享受免费。学期末学校会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费、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4)学校以举办提高班、特色班等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我校坚决做到无违规举办特色班、提高班并收费行为;
(5)学校治理违规补课行为,落实“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午间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以及有偿家教”的情况;
我校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明确反对有偿家教,开学初全校17名教师签署了《师德承诺书》。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缺等,我校老师利用下午第三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学困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6)学校治理教辅材料散滥,落实“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我校加强师德行风管理,学校严格根据市教委颁布的每年春秋两季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合理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要求教师从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出发,精选、设计训练材料,逐步建立校本作业体系。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7)公办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借读生、民办生、特长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以这些名义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
“两免一补”政策按规定执行。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和医疗保险费,但我校在开学报名时并未收到“助学券”。
(9)免除符合本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收中,共招收了( 224 )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可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们利用公示、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外省市借读生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学校认真执行此政策,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按规定全部免于收取。
(10)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这方面收费的行为。
(11)XX年以来“退租还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班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我校教师没有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作宣传、动员、并参与组织工作,也没有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本校学生进行补课收费等。
(12)群众反映问题或实例的整改情况。
开学至今未有群众反映问题。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行风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教学德育两处主任和学校财务主管。制定学校财务和收费的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等会议,及时向教职工传达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学习有关规范收费的文件,依靠全体教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参与与落实教育收费工作。
2.加强师德教育,增强育德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坚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通过讲座、研讨、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人、为师、为学”主题师德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落实“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要求。在职教师必须签署含有“不参与有偿家教”条款的《师德承诺书》。学校为部分学生提供免费的提优补缺课程,午休时间教师放弃休息为学生面批辅导、答疑解惑。要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但质量不能因此而下降。为此学校抓住“有效课堂”和“有效作业”进行实践探索,开展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精选、自编练习题集,推动作业校本化建设。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从而有效提升教学质量。
3.措施得当,操作有序,努力确保教育收费行为的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力求做到有序规范,强化和落实“自愿、不营利”原则和“按标准、按程序”要求,基本的流程是:先由各处室提出收费缘由,经校级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再印发书面“征询单”告知学生家长并获得学生家长签字认可。
4.全面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实施帮困助学。
三、努力方向
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实做细。第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领导重视是关键,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是重点。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令行禁止,规范有序,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综合各方力量,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师德建设结合起来,由规范教育收费的他律态势变为学校自觉、常态的自律行为,把规范教育收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篇4: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_自评报告_网
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
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
**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处。其中普通高中1处,职业学校2处,初中14处,小学60处,在校学生4.51万人。多年来,区教育局坚持把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教育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 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活动。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区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计财、信访、督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同时,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各级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明确“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二是实行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每年年初,我们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治理乱收费的责任分解落实,区教育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学校、教管办一把手签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单位一把手与中层干部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尤其各学校校长同时与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年底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两个必查”、“一票否决”。专门设立信访办公室,规定凡是实名举报的乱收费案件必查,凡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转来的乱收费投诉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意见。对查实存在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人员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晋级晋职、评先树优上“一票否决”,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落实,强化过程管理
(一)强化建章立制。为有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区教育局建立实行了《收费请示制度》、《教育收费零收费期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收费标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照省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民办学校一律以市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规定标准收费;在高中阶段,招收新生工作中,严格遵守“三限”政策,限分数,没有录取低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限钱数,择校生交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定标准。除此以外,面向学生的其它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
(三)规范收费行为。主要是坚持“四公开、三设立、七统一”的做法。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帐目;三设立:即各学校统一设立校长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七统一:即统一由市区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代收代支项目;统一审批收费项目,收费前,各学校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向区教育局做出请示,注明收费项目、标准,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收费;统一由区教育局监制《收费通知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做到学生人手一份;统一收费时间,每学期开学后15天为全区中小学统一收费时间,各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照审核标准进行收费。其它时间,一律实行零收费。统一要求各学校将收费公告张贴在校务公开栏内,供家长查看和监督;统一由学校将各项收费入帐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由学校在每学期末公布收费使用情况,多退少补。区教育局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特别将收费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校务公栏内进行公开。同时把“四公开、三设立、七统一”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列入《校务公开考核评估办法》,把校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行风检查工作之中,加强进行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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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区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区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自查报告范文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 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 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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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抓教育,抓规范,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等具体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是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 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 ,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 主要做法。
1, 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 胥维忠 孙守星 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 周思新 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 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 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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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规范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区教育文体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现将XX年秋季以来学校收费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责任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2.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管理情况,收费投诉电话等通过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本学期我校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根据最新要求,制作了区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表等。
3.我校学生收费的具体情况如下:杂费:90元/学期;借读费:190元/学期(本省),250元/学期(外省);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学期(三年级以上);课本费35元/学期(一、二年级),70元/学期(三、五、六年级),80元/学期(四年级);作业本费:11元/学期(一二年级),14元/学期(三~六年级);讲义费8元/学期。其中课本费、讲义费均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一费制”中的“多退少不补”要求。
4.学校积极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凡符合规定的农民工子女,完全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一律不收取借读费等其它费用。
5.学校不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无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6.学校克服教育经费紧张,坚持执行对贫困生的杂费减免措施,也贫困生减免杂费(90元),本学期全校共有7名贫困生凭低保卡减免。
7.票据使用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教育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和返拨教育部门符合规定。
8.代办费按规定开支,无挪用学杂费和代办费的现象。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代办费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办法,把结算清单交学生家长看后再结算,请家长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无通过分班在杂费外另行收费。
9.积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
我校在自查中坚持边查边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做到群众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篇8: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 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篇9:2023区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20区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自查报告
我区于20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 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 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篇10: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页2]_自评报告_网
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评报告
(四)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收专用,对全区中小学收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区教育局计财科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杜绝用于教职工福利和扩大支出;对代收费项目,各学校除省政府等部门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统一代收的课本课、作业本费等费用外,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费坚持“提供服务、不得盈利、多退少补、及时结算”的原则,每学期向学生结算清楚,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落实农村“三保”政策,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行为,教师工资实现区财政通过银行统一发放。
(五)严格控制学具图书管理。在用书方面,除国家规定的学生用书外,对中小学使用的课外读物和复习资料,一律由区教育局图书代办站、教学研究室、普教科统一配合,严格审查把关,防止了不合理图书和复习资料进校园。同时,我区做到了不乱编、乱印
复习资料,不硬性推销或强行搭配复习读物,不硬性规定学生购买各类报刊、学具用品和其他商品等。在学生投保、统一着装等方面,我区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完全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交付资料问题,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三、强化督查,注重长效管理 一是强化社会监督。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扎实有效,我区从关心教育行风建设,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领导和监督、服务对象中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加强对教育行业作风的监督。通过暗访调查、听取群众反映、参与教育局组织的专题督检活动等形式对教育局及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监督员的意见,对教育收费等敏感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我们设立了行风监督热线,安排24小时值班,接受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热线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二是强化举报查证。实行信访举报立即查证制度,建立接收与查处相分离的机制,从接收热线到查处分段监督、责任到人。对群众反映的学校乱收费情况,立即联合纪检、物价、信访、财政等部门,及时做出处理。凡属学生及家长不明白收费理由的,向他们解释清楚,讲明白,得到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凡属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责成学校一律退还,并由学校写出检查,挽回不良影响。 三是强化审计查证。我们通过行风窗口对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征求社会、家长对学校、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定期组织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的对学校收费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同时,我们坚持开展教育内审工作,并始终把学校收费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定期对学校收费行为、财务管理、使用资金等方面进行审计督察,对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的予以纠正,防止了各种问题的发生,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杜绝了乱收费案件的发生,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在近两年的行风“双评”中,区教育局均取得较好成绩,被评为区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
XX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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