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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热门2篇】

发布于2023-12-08 17:53,全文约 4737 字

篇1:贵港市二轻联社档案立卷归档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贵港市二轻联社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为使市二轻联社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地归档,保证案卷质量,有效地发挥档案的作用,制定本。

一、 归档范围

凡是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反映本联社各个时期工作全貌和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以及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均属于归档范围。

文书类

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文件材料;

2、 上级机关颁发的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指示、命令、条约、规定、国民经济计划(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控制数字)等文件材料,以及普及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 领导人讲话、纪要、通知、签到、记录、讨论通过的文件和汇报材料;

4、 党组会议的纪要、记录、汇报材料;

5、 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级的批复;

6、 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工作计划、总结;

7、 汇总的统计表和统计材料;

8、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协商工作的往来文件材料;

9、 财产、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

10、干部任免、职工奖励、处分决定等文件材料;

11、人员编制表,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会计类

1、 各种凭证:会计工作中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工资表等;

2、 各种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账、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等;

3、 各种报表:决算表、月报表、季报表;

4、 会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收据、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等。

设备方面

1、各种设备、仪器的图样、说明书、装箱单、安装图、线路图等有关材料;设备、仪器安装调式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和凭证性的文件材料;

2、设备、仪器的检查、维修记录;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

3、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分析、通报总结等。

声像类

声像材料包括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

1、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工作的声像材料,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的声像材料;

2、 各种大型会议的声像材料;

3、 奖状、奖旗、奖杯、荣誉证书等有纪念意义、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

4、 其他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二、 归档时间

1、 文书档案按年度归档。

2、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财务部门按归档要求将应归档材料整理立卷。

3、 设备档案在产生后随即向档案室归档。

4、 声像档案在产生后随即向档案室归档。

三、 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或告一段落的,能准确地反映各方面工作、活动、重大事件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并具有保存价值。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经过系统整理,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按不同保管期限分别组卷,做到卷内文件不仅层次分明而且保持文件材料间的有机联系。

3、本机关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带回的文件材料,要及时交给各部门兼职文档人员,以便按时归档。

4、归档的文件材料如系书写材质的必须符合规定体式,并且做到字迹、线条清晰,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复写纸等不耐损材料书写或绘图。要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以利于长期保存。

5、不同年度的文件应分别立卷,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有针对时间的文件材料必须在文件针对的年度立卷;多年的规划应放在第一年立卷;多年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回顾、纪念性的材料放在形成年度立卷。

6、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的题名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和主要内容。

7、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8、声像档案由摄录人员负责整理。对每张照片、底片、每盒录音带、录像带均应写出简明的文字说明材料(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录者等六要素)。

篇2: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

、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