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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汇编2篇)

发布于2023-12-09 04:50,全文约 2919 字

WF21-2023-12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1: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县乡村组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级亩土地,以方式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及经营土地,阻止乙方改变土地用途;

3.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土地的补偿;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流转期满要及时向甲方交还该土地或者协商续签合同。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公斤稻谷。

支付方式:。

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违背合同规定,兑付流转价款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的滞纳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及未经允许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付土地流转费的。

违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由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裁定。

六、争议的解决

流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土地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变更原承包关系。土地采取入股的方式流转,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审查乙方资信经营能力,如乙方经营破产,甲方土地不能作为清偿资产。土地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2: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书

依据__省_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__省_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 )大队( )号地耕地面积( )公顷承包给乙方。 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湖南省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_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责任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