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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查统计自查报告(最新12篇)

发布于2023-12-10 19:14,全文约 12059 字

篇1: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人民政府

..

篇2: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自查报告2023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自查报告2016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篇3:2023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一】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神木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XX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篇二】

根据国家、省、州、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的办公楼工程于1996年被批准开始建设, 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直未建。XX年4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1898m2,建筑面积4294.45 m2,建设8层。于XX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1073.62 m2,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15间,使用面积382.83m2,八楼15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396.87m2,年租费7万元。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7人,企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临时人员1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3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116.82 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89m2;其他在职职工25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170.01 m2(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3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6 m2),人均使用面积6 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2间,使用面积85.74 m2,分别用作局小会议室和荣誉陈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职3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三是拟定《县水保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提交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全体职工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篇4:机关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机关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市党委会并纪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放全国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应该围绕群众而展开,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该通知的下达体现了以为中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班子的改革决心,是符合民心和国家实情的一次重大行动。

本单位在办公楼和干部办公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楼和干部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与有力地处理,对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果断地清理。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整,我单位在办公楼装修程度、办公用房面积及其相关方面已经全部达到了《通知》的标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原计划在下半年修建工作楼一栋,此前正在进一步地调查分析和讨论中。经过单位各部门的一致商讨,认为该办公楼没有兴建的必要。目前,该项目已经彻底停止,相关情况将在报告中详细叙述。

第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但尚未装修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行、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处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第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第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本单位身兼数职或因其他原因而拥有多个办公用房的,我处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第五,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

在多年前,因各种原因而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我单位按照合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不续签,而对其他借用办公用房的,同样进行了清退,确保办公用房没有其他非行政办公用途。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篇5:办公用房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

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

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平方米、资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篇6:迎国庆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迎国庆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一)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我委核定人员编制3人,西部志愿者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委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3平方米(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27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用房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委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黄东强书记为组长,我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委对在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广西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建和清理工作详情表》。

(三)建立完善我委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

,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篇7:办公用房自查情况报告

安定区教育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11月11日学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专题工作会议”安排,我校成立了柏林学校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负责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业务人员,开展了本校的办公用房及教室清理工作,对办公用房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开展平面图的绘制、 “一表一图一报告”的填写、绘制和上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石军章

(二)工作小组

组长:安翔雯

组 员: 李 乾 张宏斌 安 选 赵怀琛

二、自查情况 我校共有办公室14间, 面积276平方米,编制51人,人均5.41平方米,实有教职工60人, 人均4.6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共1068平方米,未超出国家标准。

三、存在问题

由于缺乏专业测绘人员,我校教师在办公用房的实地测量中误差较大,办公用房的平面图绘制不够标准。

四、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室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篇8: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592.44 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1130.43 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7.8 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 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篇9:办公用房自查情况报告

本单位 ,按照《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核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占地面积 平方米,学校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编制人数 人,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余用于正常教学所用。

一、办公用房情况:

本单位教师办公室兼教师宿舍6间,建筑面积126平方米,使用面积88平方米;学校会议室2间,建筑面积42平方米,使用面积29平方米;学校教师食堂1间,建筑面积21平方米,使用面积15平方米;教师厕所2间,建筑面积14平方米,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203平方米,全部用于教师正常办公,自己使用,无出租、出借现象。

二、房屋建筑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全部为砖木结构,修建于1993年,C级房。室内摆设办公桌、单人床,无豪华装修。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教师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目前人均使用面积14.5平方米,符合清查标准,用房分配合理。

四、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

我校严格实行用房管理,办公用房全部用于本校教学所

用无出租出借现象。到目前为止,我校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篇10: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第二篇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篇11:办公用房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单位位于县政府办公大楼11楼,实有人员33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8人,科员级19人。应有建筑面积375 m,实有建筑面积357.96 m,其中,基本办公用房280.4 m,党员活动室用房40.68 m,备勤室和储物间各18.44 m。我单位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正科级领导干部6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66.4 m,符合相关标准;副科级领导干部8人,使用房屋6间,全部和一名科员公用,使用面积68.3;其他科员及以下人员19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145.88 m2(已剔除党员活动室42.8 m),人均使用面积7.68 m,符合相关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单位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40.68 m,用作单位党员活动室。整改后,我单位在职1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后办公用房示意图见附件。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分别挂上去向告知牌,详细标明工作人员的职务、联系方式和去向,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

总之,我单位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为全县农村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篇12:建军节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八一建军节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