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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打卡制度管理【推荐5篇】

发布于2023-12-10 18:45,全文约 13604 字

篇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__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__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__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篇2: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篇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篇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时间工作

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每两周周六进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实行年休假25天予以调换。国外代表处等驻外机构的工作时间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在当地法律允许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尽量与公司一致。

科技园、深意、新时代: 8:00~12:00 14:00~18:00

西乡、车公庙、坂田A班、青青世界: 8:30~12:00 13:30~18:00

坂田B班: 9:00~12:30 14:00~18:30

国内驻外办事处、研究所等: 8:00~12:00 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执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

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时间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刷卡。

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和下岗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为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忘刷卡:一个月内,忘刷卡在4次之内,属个人责任的(不包括系统故障),填写《异常刷卡反馈单》后,不扣工资;从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资。

忘带卡等:当出现忘带卡、工卡丢失、刷卡无效或工卡在办理中等情况时,上下班必须在安全岗登记上下班时间。新时代、科技大厦上班的员工在各部门秘书处登记。应以上情况而补刷卡记录的每月不应超过8次,超过8次的仍按忘刷卡处理。工卡丢失应在4个工作日内到卡证科补办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按旷工1天处理。

三、弹性工作制

1.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主要是考虑到研发性质的员工的工作习惯,确保应加班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随后工作正常展开。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享受的弹性时间长短应视前一天的加班情况而定,具体由部门制定操作细则。

2.弹性工作制申请:应工作性质需要,部分员工无须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由部门提出弹性工作制人员名单,经干部处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

3.刷卡和有效工时: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亦应刷卡两次,一个月平均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44小时,平均每周刷卡累计时间不少于55小时(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时间,弹性B班为52小时)。

4.欠工时:若平均每周累计时间少于55小时(弹性B班为52小时),则按每天应工作8小时对应刷卡两次来折算忘刷卡次数,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资处理。

5.技术管理干部原则上必须按正常工作时间上班,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备案考勤科,方可适时延时到岗。

6.一般开发人员要求在9:00~18:00必须在岗(弹性B班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而离开岗位的,应在部门考勤员处登记。

7.弹性制工作人员外出公干、请假时,须提前填写相应的申请单据。

四、免刷卡工作制

1. 免刷卡工作制申请:公司高层领导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委员会批准,可享受免刷卡。

2. 免刷卡:实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员工每天上下班无需刷卡。

3. 如有请假等情况,免刷卡人员须自觉填报相应的单据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刷卡(如办事处人员),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一级部门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备案。

2.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考勤员对其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递交手工考勤报表。

3.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人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二章、 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

一. 加班管理制度

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节假日指法定的节假日,假日指应休息的周末;公司规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数人工作。)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目标责任制员工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应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

2.相关概念说明

a. 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为临时任务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门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体以及因外部协作而发生的加班。(各大部门对研发,市场指三级部门,其他系统指二级部门,批准手续应快速简化。)

b. 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 换休:指应停电等原因,公司统一安排某办公地点或某部门的员工休息日与工作日对换。换休不纳入加班管理范畴。

3.加班申报及赔偿规定

a. 目标责任制普通员工参加指令性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处级以上干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担责任的完成情况为衡量标准,不在申报加班。

b. 定额制员工参加指令性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按实际加班时数计发加班工资。

c. 定额制员工为完成生产计划而加班,按定额计发加班工资。对于任务量不满的指令性加班,以当月平均工时值计加班工资。

d. 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e. 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培训教师及培训组织者应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工作可以作为加班。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a. 免刷卡人员或驻外人员的加班,须提前填报 书面《加班申请登记表》,由各大部门考勤员每月汇总一次。

b. 刷卡人员的加班,须提前填报《加班请假电子流》,经相关主管审批确认后,方为有效申请。

c. 刷卡人员的加班,有效加班时数是: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记录的交集。

注:对于加班期间外出公干无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请电子流,有效加班时数为:加班申请时间与外出公干时间的交集。

d.员工加班时段亡刷卡,不在系统中作补卡处理,一律按实际刷卡记录复核有效加班时数。

e.未参加出勤考核的高层领导,每年将名单报总裁办处理。

5.加班工资的核算及发放

A. 加班工资的依据:考勤系统中提供的员工当月有效加班时数。

B. 一般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小时工资×有效加班时数

d. 当月加班工资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二. 值班管理制度

1. 定义:指在正常班次之外,应特别工作的需要,为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由部门安排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2. 申报:各部门应在月底拟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并通知到相关人员。

3. 审核:每月初由各部门结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对上月本部人员值班情况进行审核。

4. 发放值班费:审核后的值班安排表作为值班费发放的依据上报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确认后,在下月工资中发放值班费。

5. 值班费标准

a.公司总部相关业务人员值班,值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安排。值班费标准为:10元每小时。

b.驻外机构(如办事处,用服等)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休息日的 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费标准为:10元每小时。

c.市场部客户工程部人员因客户接待任务值班,工作日值班时间为18:00~8:00,展厅人员值班时间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时间为0:00~24:00。值班费标准为15元每小时。

d.用服产品工程部人员因维护任务值班,值班时间一次不少于12小时。值班费标准为180元每次。

第三章 各类假期规定

一. 病假

1.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应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或公司健康指导中心“疾病休假证明书”。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证明书”,但每月这样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 女员工每月最多可请1天不需提供医院或健康指导中心有效证明的病假。

3. 病假期间发放20%的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二. 事假

1、 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 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不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理,填报相应请假电子流。

3、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三. 婚假

1. 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一般为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为7天。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使用。

2. 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休1天婚检假。

3. 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婚假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四. 丧假

1. 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1个月内使用。

2. 丧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 产假

1. 在华为公司工作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员工享受以下待遇:

1. 产假

1.1. 1产假为90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1. 2产假期间,伙补交补照发: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 2产检假

1.2.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检查假。

1.2.2产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3. 怀孕流产假期

1.3.1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42天。

1.3.2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休假期间,伙补交补照发,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3.3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以前未接受节育手续的,休假期间发放20%的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台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计划生育假

1. 女员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

1.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馁节育器的,休假1天。

1.3输卵管结扎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2.男员工接受输精管结扎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3.已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间发放2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司机年审假

1. 凡在华为工作满一年的司机每年给予3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本人 驾驶执照的年审,并可给予适当路程假。本省司机年审假最多不超过5天,外省司机年审假最多不超过7天。

2. 年审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3. 年审地点不在广东,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广西六省的司机,若执照年审7天内不能完成的(含来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公司每两周周六进行一次例行上班。对于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时间,实行年休假制度。

2. 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额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请休假。

3. 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具体工作时间折算年休假配额。

4. 凡在华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员工及钟点工,均可休年休假。

5. 员工一年内病、事假天数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或旷工天数累计超过3天(含3天)的,取消当年年休假资格。

6. 同一年度必须在自然年度内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积使用。

7. 在年终统计有效工作时间时,员工病事假等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节日余额冲抵。

8. 年休假余额工资的计算

对于员工当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余额,公司给予相应天数的年休假工资。为便于操作,发放的月工资标准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补发年休假工资额=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资/24天年休假余额天数(天)

9. 国内机构员工的休假

a. 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由;员工在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时间。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1天。

b. 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休年休假的员工不应超过部门员工总数的15%,平时原则上各部门可批准的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0%,且休假人员应提前两周提出年休假申请,并与休假期间接替其工作人员交接好工作。

c. 员工每年可报销2次两人探亲的来回机票及住宿费,交通费,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 派驻海外员工的休假

a. 派驻海外工作的人员,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给予5天休假配额(含归国往返路途时间)。经主管批准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报销一次归国休假的往返机票。

b. 驻海外工作人员的休假申请,应结合工作地风俗及工作地年度长假期,也可结合回国培训、述职的时间假期。具体时间安排提前一周报部门主管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11. 年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2. 离职员工离职结算时按其实际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计算当年年休假,计发年休假工资。

九、工伤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经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批 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十、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节假日:

1. 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 春节:休假三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 劳动节: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 国庆节: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节日原则上遵守国家统一安排进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节日未休完的时间,可累积计入年休假配额。休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为保证海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驻海外机构及有特别工作需要的部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实行轮班制度。轮值人员可以即时轮休或与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领取加班工资及春节加班补助费。驻海外机构不按国内休假时间放假,依据当地节假日情况,参照派驻国家的当地法律规定安排假期。当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多于派驻国家当地法定节假日时,多出天数计入年休假配额。

第四章 请、销制度及缺勤规定

一、 请假制度

1. 员工请假、公干外出等,均应提前提交加班请假电子流。

2. 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来得及提前提交请假电子流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单。

3. 对病假、产假、产检假、计划生育假、婚假、婚检假、丧假等需要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 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外出之时算起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单。

二、 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 到岗后的试用期员工病事假累积不得超过一个月。

2. 正式员工病事假一年内累积三个月的需经人力资源管理部批准。

四、请假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休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级部门主管审批;15天以内的由公司一级部门主管审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个月以内由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一级部门主管人员请假,无论天数多少,都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各大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并备案。

五、缺勤规定

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在30分钟之内,每次扣半天工资。30分钟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资。因班车晚点,上班时应照常刷卡,经调度科证实后,按正常刷卡处理。

2. 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额的3倍扣款。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其他

各类假期(除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篇5: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经营管理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 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实行其他工时制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行规定。

第四条 考勤种类及办法

1、考勤种类: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调(补)休。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未经批准缺勤超过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特殊情况下,单位仍需安排其继续工作的视为迟到)。

第五条 假期种类

假期种类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计生假、哺乳假、丧假等。(休假的具体条件及时间请查阅相关规定)

第六条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所有假期均须员工本人书面申请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2、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在请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提出假期申请后,须经单位批准后方能休假。

3、员工假期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2)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并报备人力资源部;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并登记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假满后按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 监督和管理

1、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重视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员工执行考勤制度的检查、督促。

2、各单位须明确管理考勤工作人员,应建立员工考勤台帐,如实记载员工考勤情况并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 本规定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财务统计部工作职责

依据《会计法》、《统计法》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为公司和上级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统计数据;负责财务统计部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常规性统计、财务季(月)报和年报工作;公司办公设备及品的计划、采购、报批和管理。

财务统计部经理岗位责任

一、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

二、负责组织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上级财务部门负责报告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

三、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全面反映给企业领导,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等法规和旅游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六、负责做好资金管理,组织各营业部门收银员、出纳员按规定程序、手续及时做好资金回笼,准时进帐、存款,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供给。

七、负责组织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财务收支情况,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加强对外汇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与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及外汇动向。

九、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贷手续。

十、遵守、维护国家的财政纪律,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认真执行成本物资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

十一、审查各部门的开支计划,并转报总经理。

十二、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并负责对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技术改造、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审核,及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十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围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总经理当家理财、把关和经营参谋。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门的生产指标、成本费用、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定额,尤其应做好对三大成本费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劳动费用成本,能源销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细算,确保经济效益。

十五、督促、检查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关人员重视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十七、监督采购人员做好客房、工程、办公及劳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购工作。

十八、负责审查各项开支,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费用水平。

十九、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

二十二、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工作,使属下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独立工作,并使各员工对本部门其他岗位的业务环节有所了解。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和业务会议,抓好本部门内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