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借协议书实用5篇
发布于2023-12-11 02:38,全文约 7623 字
篇1:车辆租借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停车场地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车辆租借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座,颜色______。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包含司机服务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车辆租借合同
甲方: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全部出资购买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车辆信息如下:
品 牌:_______
型 号:_______
车牌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使用性质:_______
第二条 期限
期限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第三条?车辆登记事宜?
1、 乙方将自己全部出资购买的车辆(车牌号:_______ )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注册行车证,车辆登记注册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本协议约定的挂靠期限到期后,该挂靠车辆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仍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管理费用。
2、 甲方应在根据乙方要求办理车辆登记备案手续。
3、 该车辆不得承担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该车辆仍然为乙方所有,不属于甲方公司财产。
2、乙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上牌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货物损失保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及时未车辆购买保险,甲方有权在代为购买,缴纳保险费不超过 _____元,代为购买后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
5、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期间,甲方不得转让车辆、牌、证等。
6、若甲方对外发生债务纠纷,甲方不得处理该车辆,甲方的债权人也无权处理该车辆,若甲方擅自处理该车辆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车辆的,甲方公司法人以及股东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2、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函费、公证费等费用)。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经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协议或者挂靠协议期满双方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需将牌证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登记。
2、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协议应予解除,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意一方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2、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3、甲乙双方均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内容认识、理解一致,且一致认可本协议与本合作项目、本合作方式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签订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的情况。
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篇4:车辆租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2、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1、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2、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3、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元,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篇5:车辆租借合同
托运人:
承运人:
项目编号:
托运人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承运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此运输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及车辆的相关资料如下:
一、承运内容
合同双方同意,承运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具体为:托运人视客观需要,每次以口头或书面登记的方式向承运人下达运输任务,除承运人有充分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实该任务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外,承运人必须遵照执行。
如托运人结束在地区的移动网络工程优化业务,本合同在当月自动终止。
二、车主、司机及车辆资料和保险
(一)银行转账信息
开户人姓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二)车主及车辆情况
车辆1:
车主姓名: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出厂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三)司机基本情况
司机1:
司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常住家庭地址:
司机驾龄
(四)车辆保险情况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其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以下商业保险,并保证该等保险均真实、合法、持续有效:
(1)交强险;
(2)基本险(1、车辆损失险,保险限额不低于万元;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不低于10万元;3、全车盗抢险,保险限额不低于万元;4、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限额不低于1万元;)
(3)附加险(1、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限额不低于万元;2、自然损失险,保险限额不低于万元;3、车身划痕险,保险限额不低于万元;)
在上述保险期限届满前30天,承运人必须办理续保手续,并应及时主动地向托运人提交保险续保单据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校验。
注:以上资料需要原件递交公司部核查并备复印件存档.
承运人保证:其提交给托运人的上述车辆资料和保险单据必须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情况,否则,托运人有权迳行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亦视为承运人无条件放弃了托运人尚未与其结算的车辆运输服务报酬。
三、运费及付款方式
合同双方同意,承运人依照托运人下达的运输任务,为托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的报酬为:按月结算,每月每车人民币陆仟伍佰元(¥6500.00元),其中1500元以加油卡的形式支付。
包含三仟公里里程,超出三千公里后,超出部分的油费按¥0.65元/公里计算,在托运期内发生的车辆过桥路费、高速路费、燃油费及停车费等,由承运人承担。
托运人于承运人提供税务机关认可及符合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将承运人上月应得运输服务报酬划入承运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运人提供的车辆和指派的司机及其他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和报酬,由承运人自行承担,与托运人无关。
四、车辆相关费用的分担
(一)本合同中由承运人承担的费用有:
1、所得运输服务报酬的税金。
2、承运车辆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路桥年票费和车船税。
3、承运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险种、保险限额办理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保险内一定要包括车内人员意外险)。
3、车辆日常维修费、正常的保养费、维护费。
4、车辆的年审费用。
5、司机的费用。
6、司机的食宿由承运人负责解决。
7、在托运期内,承运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运输任务,而发生车辆燃油费等。
(二)本合同中由托运人承担的费用有:无
五、承运人的责任
1、提供设备齐全(具体要求)、性能好、外形美观、各种相关证件齐全并有效的车辆,确保车辆可以正常使用,并可以达到托运人的各种具体要求。
2、提供专业司机。
3、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故障修复,并支付相关的修理费用,维修时间超过一天以上,应在修理期间提供其他车辆供托运人使用;若不能提供替代车辆,扣除相应天数的运费。
4、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的各种相关手续,如每年的各项年审、买保险等。
5、因承运人所派司机违章驾驶或有其他不当、过失行为,致使发生交通事故的,则承运人应全面承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造成托运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正常使用车辆的,承运人应提供其他车辆供托运人使用。
倘若上述交通事故造成托运人、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的,该等责任和损失由当值司机和承运人全部承担,与托运人无关;若由此造成托运人经济损失或导致托运人垫付相关费用的,则托运人有权留置承运车辆,承运人应在车辆被留置之后的两个月内足额赔偿托运人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否则托运人有权按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拍卖、变卖留置车辆,以弥补上述损失,拍卖、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人保证:其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各项资质条件;其提供的运输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和潜在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其指派的司机及其他人员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并且不会偷窃或私自更换托运人货物;其提供的运输车辆已经办理了不低于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商业保险。
六、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应在承运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后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2、承运车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用,更不能随意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3、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承运人进行维修处理。
4、在车辆承运期间,为承运司机提供相关场所的出入证件,当合同届满时,承运司机应交还给托运人(出入证件工本费元,由司机或承运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内,承运人单方确实需中途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托运人,当月运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如托运人中途解除本合同,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运人,当月运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2、倘若承运人不按运输任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服务,或者弄虚作假,伪造本合同项下相关证件、凭证、单据,或者违背合同项下保证、承诺,或所作保证、承诺不真实或不能持续保持一致的,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则托运人自发现之日起,有权迳行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承运人除应按照双方上一次结算金额的30%支付托运人违约金外,还应赔偿托运人因此而受到的所有损失。
因上述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均由承运人独自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托运人贰份,承运人壹份。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托运人所在地法院裁判。
2、本合同附件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运人:
承运人:
签署人:
签署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