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商标委托注册(精品六篇)

发布于2023-12-11 17:54,全文约 6040 字

篇1: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案卷号: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______项,每增加一项加收______元官费超出商品:共______项,共加收 :¥______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日期:

篇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商标在第类的申请注册,共个。

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1.商标设计费元。

2.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元,英文或拼音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元,加急注册费元,包干注册费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元。

四、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篇3: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北京睿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就 “ 商标注册一事委托乙方办理,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 ” 商标图案在商品国际分类第 类商品/服务上共计 个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二、合同期限:

根据委托书期限确定,即从合同生效之日至乙方完成各项委托事项之日为止。

三、商标受理的时间及通过商标局初审公告的时间

《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发时间:

企业申请的一般为10天左右,自然人申请的一般为30天左右进入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无其它法定事由中止的话,从商标的申请到进入初审公告约为2年左右。

注:由于《商标法》没有规定国家商标局受理和审查商标的时限,以上时间为我所在现在审查速度的基本上进行的常规性判断,仅供参考。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授权乙方开展工作,适时了解工作情况和进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②配合乙方工作,根据乙方工作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和相应的便利,保证提供资料及时高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③缴纳相关规费,支付代理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务,指导甲方前期准备工作,解答甲方咨询,接受甲方监督。

②适时了解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工作进度,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

③根据有关规定享有合理的报送期间,特殊情况从约定。

④收取规费及代理费。

五、费用与支付方式:

1、 代收规费:¥: 元; 代 理 费:¥: 元;

合计金额:人民币 仟 佰元整,¥: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款项汇至乙

方帐户。

乙方指定帐户一:020 021 400 902 45 4455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宣武支行益民分理处

户 名: 北京睿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指定帐户二:

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张国栋 帐号:6222 0002 0010 6943244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延迟、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2、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它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延迟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代理费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各类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既开始进行代理事项的相关工作;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不进行该案件的操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4、如该商标注册程序未能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乙方承诺为甲方免代理费用重新申请一件商标。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商标代理工作中获悉对方的技术、市场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一方违反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有效),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有争议或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参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甲 方: 乙 方:北京睿诚知识产权

代理有限公司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 期:

篇4: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____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___项,每增加一项加收____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_____项,共加收:¥____元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出商标申请手续,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述甲方为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包括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用户注册。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用户注册。

甲方填写的注册信息应当真实、正确、完整,并承担由于注册信息不真实、不正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后果。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商标网上申请流程、缴费须知和填写要求等使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保证填写的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由于申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

第四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申办“商标数字证书”。双方同意使用商标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并承认签名的法律效力。持该数字证书和密码在乙方系统中所进行的任何操作,都视为甲方所为。

甲方应妥善保管、存放数字证书的载体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甲方须对因保管不善、将商标数字证书转交他人或其他不谨慎或不良行为而发生的商标数字证书丢失、被盗及被冒用所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甲方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丢失、泄露或者面临可能丢失、泄露及其他危及数字证书安全的,甲方应当及时自行注销并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重新申请商标数字证书。

第五条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将被自动注销。商标申请人需办理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用户注册。

商标申请人用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如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第六条甲方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以网上申请系统收到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银联反馈信息的,视为该申请未提交。

第七条甲方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当日完成规费缴纳后,不涉及规费变动的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修改;涉及规费变动的不可以修改。申请件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删除,所缴纳的规费将退至付款人账户。

第八条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申请人,邮寄地址为用户注册地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为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的地址。

第九条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开放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________________00至16:________________30。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将提前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甲方应当充分了解并按照规定及协议使用乙方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因甲方未按规定或协议操作造成网上申请文件未被准确、完整接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所有网上申请信息以乙方系统的电子记录为准,乙方应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如甲方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本系统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乙方将终止其用户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对用户信息实施保护,如发现有影响用户信息、数据安全的行为,乙方有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恶意攻击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请文件未能被正常接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甲方点击“我接受”按钮后即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年月日年月日

篇6: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注册以下商标:类别,名称,

三、甲方委托乙方商标设计查询,乙方第一次提供五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第二次提供三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最后确定一个注册商标。

四、委托商标设计查询费用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注册费用在递交注册法律文件之前支付。

五、乙方在二个月内未按照甲方要求注册商标,甲方未收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双倍的商标注册全部费用。

六、甲方需提供申请人及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在注册证核准之前变更地址、电话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把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及时送达甲方。因乙方原因未及时送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只供甲方注册商标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乙方不承担注册风险。

九、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因下列原因所产生的注册驳回风险,由甲方承担。

1、根据新《商标法》二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2、根据新《商标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上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3、根据新《商标法》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保证在代理甲方商标申请注册前不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标,否则乙方赔偿因泄密造成的损失。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