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项目服务方案(热门2篇)
发布于2023-11-30 05:41,全文约 3926 字
篇1: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昆明市美丽心灵钢琴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留学期间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范围
1、乙方在详细了解甲方个人背景、服务需要以及学习目标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教育信息咨询。
2、甲方申请学校及国家:
3、甲方学习目标:
二、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项目内容
1、基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学校及专业的全面了解、专业级选校规划、线路设计、全程指导、 ;
2、文书指导:文书规划、文书写作指导、补充材料指导、 ;3、申请后期服务:套磁指导、面试指导、offer选择指导、;
4、其他: ;
三、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
1、因出国教育办理成功率随着甲方年龄变化会有所差别,因此乙方收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初中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高中一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高中二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4)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高中三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1)甲方通过现金/转账(若选择转账方式:乙方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或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3)甲方在受到校方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元);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如需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则此款项及相应银行手续费由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学校所在国家及学习目标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教育信息;
2、甲方需严格按乙方要求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材料;
3、须甲方自行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及时办理;
4、申请留学教育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甲方名义与甲方申请学校所在国家的院校及使馆进行联系,并代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的全部材料;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及使馆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协议中所列任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获得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及法律授权的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
4、在申办过程中,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拥有代甲方撰写的所有申请文件的知识产权,在申办过程中,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查阅这些文件;
6、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外的服务,乙方可免费为甲方联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7、其他: 。
六、服务终止
1、若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受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或录取通知,并收到拒信的,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十日内退还甲方服务费¥元;
2、若甲方收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等信息,但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未被录取,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在十日内退还甲方服务费¥元);
3、若甲方收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或录取,但自行放弃考试,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
4、若甲方收到学校预录取通知,在补充材料阶段自定放弃录取机会,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并向守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7、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8、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9、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10、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11、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12、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13、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14、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___条。
15、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4、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