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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发布于2023-12-13 17:47,全文约 26762 字

篇1:202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_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依照东文委(96)7号文件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做到三个文明一起抓,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建设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创建意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抓教育、促思想。首先认真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全会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强化创建意识,通过学习切实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效益等方面的问题。在创建活动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考核、同步评比、完善措施、提升文明程度。并针对工程野外施工风餐露宿、点多线长的特点,全体职工如何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干好公益事业,为民选好路、建好桥,为发展县城经济作贡献,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不为名利、金钱所惑,做到讲道德、讲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增强政府为民办实事,我为政府挑重担的政治意识,并通过开展“比思想、赛工作;比质量、赛进度;比安全、赛降耗”的三比三赛活动,使每一个职工都树立起主人翁意识,人人争先创优。

2、树形象,促规范。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中,着重抓好“形象工程”。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活动,用党员的模范作用引导职工,同时突出:凭质优价廉参与竞争,靠至诚至信服务用户的企业精神,凝聚人心,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信誉度,凝聚职工。在施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争创优良工程。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学先进、比贡献、塑形象、创一流、争效益。达到做一项工程富一方百姓,交一方朋友,树一座丰碑。同时用“四有三德”教育职工,即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工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并运用身边人和事,教育员工,树典型,陶冶职工情操,掀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精品意识,创优质工程。

1、今天的工程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在质量上围绕“建设满意工程”为个旋律,奋勇争先树行业“明星工程”,做到项目建设项争优质、工程创优争信誉、优质服务他一流。在质量在管理上突出“四关”,即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关、原材料测试关、施工尺寸控制关、分项工程验收关。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质量赢得用户,质量求效益,严禁质量不合格工程。

2、业主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干好主人事,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在施工管理上从优化施工方案着手,确保工程施工优质、高效、低耗。坚持“五不准”,即:无质保书的原材料不准进场、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技术工程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每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认可的不准施工、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严禁施工。在施工中体现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一流的管理,为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建功立业。

3、文明生产,促效益。首先强调在施工现场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其次做到科学施工,严格各种制度,降低成本,克服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增收降耗,再次严格操作规章,严禁蛮干,严守劳动纪律,严谨工作作风。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及劳动竞赛活动。为使文明生产不落空,公司将开展评比“文明职工、优秀项目经理部”等活动。紧紧围绕工程质量优良、安全达标、内部管理好、增收降耗、工作措施有力、法制观念强、周边关系协调好等方面实施季度考核,促使工程质量上等级,管理上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施工工程行业机多、设备多的特点,把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木鱼常敲,防范在前,教育在前。通过安全专题教育,查处安全隐患,严格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搞好整改,提高其隐形效益,确保全年安全生产达标。

进一步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我为政府创精品”的大局意识,广泛体现“筑路铺桥为人民,优质服务创一流”的奉献精神,承建更多的优质工程回报社会。进一步施行服务承诺制,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打造诚信企业。在施工现场中,做到强化管理,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实行规范化布置,现场施工规范,各分项的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示意清楚,施工机械设备状态保持良好,停置整齐,材料堆放有序,存储合理规整。

四、严格制度,树立廉洁形象。

严格制度,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是搞好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制度的保证。是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首先做到“五不”即房子面前不伸手,用人面前不徇情,票子面前不动心,亲友面前不谋私,生活面前不特殊。生活上强调“三不”,即不搞违法乱纪的事,不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不从事有损于本公司形象的活动。尤其抓好党风行业的建设,做好重点工程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加强法纪教育,一旦发现问题决不手软,严肃处理,弘扬正气,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

篇2:202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_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为了巩固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树立新目标、提出新要求、实现新发展,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文明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以和谐人口、幸福计生和保持全省领先位次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风尚好,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守信守纪服务好;工作环境优美整洁,治安、安全状况良好;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分类制定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性修养,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分工负责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协作共事,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健全完善1+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并落实财物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思想底线。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到位落实。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经常开展活动。深化先进典型培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计生国策人等先进人物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利用泰山人口网等形式传播文明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向干部职工推荐道德经典书目、篇目,开展中华经典、道德箴言诵读等比赛活动;借助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三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结合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制度。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弘扬认真精神,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委领导班子、县级干部、科室(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二是加强机关管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型机关。强化政务公开,利用泰山人口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机关事务和投诉电话、信箱等内容,认真解决群众的咨询、投诉,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民主法制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搞好科室(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开展机关先进科室(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加强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展现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利用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等各种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突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基本国策、人口形势、现行政策和计划生育先进典型,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二是实施三基工程。组织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深化计划生育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着力夯实农村、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三是积极改革创新。做好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抓住用好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和 全省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市的机遇,打造特色项目和服务品牌。四是严打两非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严查两非案件,努力遏制性别比升高势头,不断优化出生人口结构。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用好全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这一平台,探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的新路子。六是深化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搞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使广大育龄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计生服务。七是完善利导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法定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努力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八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程度。九是改进考核工作。进一步改进考核的内容、形式、方法,引导各级更加注重经常性工作落实,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利益导向。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十是强化自身建设。按照委党组提出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敢于负责、改革创新、团结守纪、率先垂范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要求和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大局、担当、务实、守纪、表率五句话、十个字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委工作规划,列入委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财物投入,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加强调度。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严明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指定专人具体抓。领导小组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直接责任,成员负具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年底,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和上级复查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考核成绩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业务)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二)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分别占60、40)、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年度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确需年底单独检查考核的项目报区委批准),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

核。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

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收集、汇总、核实奖(减)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度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镇除外)、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XX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实绩突出干部”除外)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年度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依据反馈的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须在《方案》下发后的一周内送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

1、XX年度实绩考核单位

2、(1)XX年度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2)XX年度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3、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增项、减项指标内容与计分细则

4、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计分办法

篇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11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11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业务)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二)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分别占60、40)、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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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提高工作效能,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分级考核和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

(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各部门应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三)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四)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五)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还要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展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中的土地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先参与街道日常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不占用街道名额,街道考核确定初步等次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其他派驻单位以主管部门考核为主,街道意见为辅。

四、组织机构

成立罗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丹红(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洪冬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陈聪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向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连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荣沛(街道纪工委书记、企业党委书记)

成 员:陈海鸣(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君明(街道党工委秘书)

黄若凡(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尤祖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其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柯清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文市(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荣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君明同志任副主任,吴松江、杨清潭、吴春生、郑月婷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绩效考核内容

1、工作绩效:为主考核工作量、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完成时效等情况;

2、工作态度及综合素质:为主考核工作态度、执行能力和落实首问责任制、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情况;

3、考勤:根据《机关考勤制度》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每个月统计并公示,按季度汇总计算得分。积分标准如下:旷工1天扣5分;迟到、早退每1次扣1分;事假(含参加街道会议、统一行动请假的)每满3天(次)扣1分;病假每满10天扣1分。(对违反街道请(休)假制度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4、奖励和惩罚:(1)奖励: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成效显著,受到市以上部门表彰或作典型推广的,每项加5分;(2)惩罚:由工作不力致本单位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因工作失误给本单位、部门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2分,严重的每次扣3~5分;因工作失职被群众投诉,经查实首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三次及以上扣5分。

(二)绩效考核办法

实行季度考核,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分管领导考核评分—考勤扣分+奖励加分—处罚扣分。

1、做好工作纪实。被考核对象要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被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台账。

2、实施考核评分:按照考核内容要求,根据被考核对象在落实部门工作、驻社区工作、重点项目工作和街道中心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街道办事处及所辖各部门要根据业务工作或阶段性中心工作要求具体制定工作落实考核细则,为考核评分提供依据(如计生、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等)。实施考核时,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由各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兼任多项岗位的,由多名分管领导分别考核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党政成员副职(含人大工委主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考核评分;街道主要领导由市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

3、汇总计算得分:党政办负责计算考勤情况,街道各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上报前一季度应奖励、处罚的情况,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计算出最后得分。

4、研究确定等次: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党政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确定三个考核层级的“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人员。各考核层级的“优秀”、“良好”等次人员比例分别控制在总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1)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①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②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③当季被效能告诫的;④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

(2)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①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为“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3)其它:①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②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六、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考核奖金挂钩。设立绩效考核奖金,考核奖金按人均每季度1800元发放,即“优秀”2100元、“良好”1800元、“称职”1500元,不定等次和“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奖金。

(二)与奖励惩戒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当年度有三次以上季度考评优秀的,在街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当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两次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三)与职业发展挂钩。坚决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干部提拔使用上应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篇6:202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_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为切实加强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促进 “三个文明” 协调发展,打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树立良好形象,推动我局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确保我局创建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全面达标,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局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市XX部门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动力,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以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巩固管理创新成果为契机,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文明程度和全体职工的文明素质为目标,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能,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树立我局新形象。

二、创建目标

各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力提升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高度,各项创建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力争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达标。

三、工作任务

(一)思想政治工作

首先,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指示,组织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系统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始终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其次,要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其核心价值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再次,坚持以党支部学习为基础,把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作为工作重点,打造重学习重教育的新型工作格局;最后,抓好学习载体的创新,利用网络等新型载体提高理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领导组织工作

加强领导组织工作,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要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创建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争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交流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认真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确定目标,明确重点,完善措施,把着力点放在提高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执政能力水平上。

(三)党风廉政工作

完善反腐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成立党风廉正监察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反斗争的领导力度。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党员干部互相监督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纪和政纪的约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切实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把反腐斗争同教育教学相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四)作风建设工作

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是创建文明单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机关建设的当务之急,更是机关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建设服务型党政机关,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党员干部的文明素质为目标,努力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原则,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能。

四、主要措施

(一)及时制订规划,突显创建目标。在局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局中心工作,每年坚持制订创建文明单位计划,完善创建内容。创建工作坚持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项一起抓,达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把领导班子建设融于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法制建设、公路建设工作之中,把领导组织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在党支部领导下,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干部职工齐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在显要位置张贴各种积极性、激励性、警示性的文明标志用语牌、标语口号、宣传画等,大力宣传干部职工在参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先进典型。在我局营造出“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学习会、读书月、培训、测试、演讲、参观、写心得、论文评比等形式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文明单位创建的认识,努力建设一支精神文明素质高、文明意识优的职工队伍。

(五)加强行风建设。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拓展监督渠道,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改变工作作风,落实便民措施,增设硬件设施,做到社会满意、群众高兴。

(六)强化法制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抓好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认真完成上级普法计划规定的普法任务,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篇7:202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_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建绿色文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创建市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现代化美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和综合整治,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环境综合水平,全面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服务活动,引导文明行为、倡导文明理念,培养全体环保工作人员做文明人、树文明新风。

二、主要目标

1、做好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基础工作;

2、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0 %;

3、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4、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

5、争创市级文明优秀单位。

三、创建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开展创建文明活动提供支持和保证

一方面,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创建文明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本位意识,全面提升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以实施“污染减排”为主线,全力打好创建“六场攻坚战”(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打好生态建设攻坚战;打好西部化工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打好城区河流水质改善攻坚战。;打好出境断面水质改善攻坚战。;打好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攻坚战。助推发展,努力实现“六个确保”(确保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确保环境质量任务完成;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和辐射事件;确保不因环境问题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不因环评手续影响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我市环保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是以党的为契机,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情国情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敏感性,密切关注国内省外经济形势变化对职工队伍产生的影响,及时发现在改革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系统文化建设,以一流的文化塑造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要积极建设、完善网上政务办事大厅,严格规范受理程序和制度,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方便。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阳光执法、阳光团队、阳光保廉、阳光服务”等阳光文化体系建设。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或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使群众对环保部门政风行风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精简办事程序,推进简政提速。依据“效能、简便”的原则,所有的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把“为民、利民、便民”的优质服务意识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始终,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行业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文体活动,狠抓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利用各种节假日的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全面开展,进一步陶冶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继续“文明科室”、“文明站队”、“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狠抓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为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村(镇)、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活动,加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宣传教育,倡导节能减排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是继续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活动,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意识。针对群众反映“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制,深入开展“诚信服务、诚信公正、诚信为民”活动,推进行业创建水平的提高。开通环保网站,实现网上投诉,提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新渠道。

四是积极推动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任务,主动发现、积极培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深入基层,捕捉信息,及时发现“闪光点”,总结发掘不同岗位和不同特点的先进典型。要着重总结宣传争先创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宣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励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本职岗位创造新的业绩;大力总结宣传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各支部和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落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创新理论,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l、全面学习。进一步领会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每一个同志保持高昂的热情,切实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

2、健全机构。成立以局长王耀卿、党组书记林宪革为组长,局纪检组长苏义强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抓创建。

3、组织调研。认真分析创建目标要求,分析现状和存在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开展“环保七进”活动(进产业集聚区、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周边地市、兄弟单位),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在全社会确立绿色文明的新理念。

(二)组织实施阶段

l、制定 “创建市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将环保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明确各级职责,制定考核标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的落实。

2、按照市工作方案和分解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照目标,抓紧重点工程的建设和重点问题的治理。

3、组织督查,定期检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4、组织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学习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自查总结和迎接验收阶段

1、对承担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全力整改。

2、完成有关的报告和资料、数据的统计,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验收的各项配合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求每一个职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三)责任考核。建立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突出重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指标多、任务重、时间紧,工作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尤其要重视薄弱环节。

(五)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利用各种形式,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

篇8: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荐为优秀,62—81分确定为称职,41—6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实施

(一)平时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被考核人要对本职位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交办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等在平时绩效考核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纪录。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主考人应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并负责填写有关内容。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局机关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分管局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主考人。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民主评议以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统一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在科室、单位全体职工评议。

3.局考核小组对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4.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5.局考核负责人签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分管局领导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局党组讨论决定。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3.各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定。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三)当年军队转业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三)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竟争上岗时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4.公务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在诫勉期内,应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诫勉期间,主考人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谈话记录。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应做出诫勉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5.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职称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

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将本人原级别工资额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的,不得降低级别工资。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局各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可参照以上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八、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局纪检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一把手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代表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组织,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各事业单位参照以上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9: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篇10:2023年度村居党支部书记目标考核方案_实施方案_网

2018年度村(居)党支部书记目标考核方案

各村(居)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管理水平,不断激发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热情,根据《xx市村党支部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瑞发[]14号)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结合我镇实际,重新制定村居党支部书记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量化考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实绩、注重发展的原则;坚持综合评定、注重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评对象

全镇所有村(居)党支部书记

三、考评内容

综合考评按年度进行,总分为100分,有工作实绩、思想作风建设、加分与扣分三部分组成。

(一)工作实绩(80分)

1、基层党建:(35分)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支部规范化手册记录完整规范;(3分)

(2)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对党员教育培训开展良好;(2分)

(3)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信息准确、规范、齐全;(2分)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两次;对党员实行了“定区联户、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建立了流动党员台帐,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实行关爱困难党员制,对困难党员进行了关爱;(8分)

(5)按规定培养了“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手续规范齐全,程序合理;(2分)

(6)党费收缴: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分)

(7)健全村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施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农村社区推行了“一组三会”机制,并做到“四有”;(4分)

(8)年内支部党员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正常;(2分)

(9)开展“三培两带两服务”,建立了村干部、村小组后备干部队伍,并进行了培养; (2分)

(10)开展“双述双评”工作;推进了“党支部+合作社+党员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机制;(3分)

(11)积极抓好“三送”工作,配合“三送”工作队开展各项工作;(4)

(12)加强对“两小组长”教育管理,并进行了考核。(2分)

2、服务经济建设:(10分)

(1)制定了本村三年发展计划,并制定每年的年度工作目标;(3分)

(2)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科学选准适合本村实际发展产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2分)

(3)组建了产业专业合作社,做到了“五有”;建立了党员创业孵化基地,组织了培训;(5分)

3、维护社会稳定(10分):

(1)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处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5分)

(2)积极调处信访积案,信访工作做到无非正常访和越级访。(5分)

4、土坯房改造(10分):按年度土坯房改造单项考核比例计分。

5、计划生育工作(10分):按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单项考核比例计分。

6、为民办实事:年度至少为民办好一到两件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实事。(5分)

(二)思想作风建设(20分)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3分)

2、工作责任心强,能很好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不推诿扯皮;(4分)

3、有事业心,能很好地引领群众发展村级集体事业;(3分)

4、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嗜好,不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3分)

5、工作作风踏实,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群众普遍认可;(4分)

6、廉洁守纪,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3分)

(三)加分和扣分

1.加分(10分)

(1)村里的工作或村党支部书记个人当年获全国、省、xx市和xx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表彰的,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个人8分、5分、3分、1分的奖励加分;获全国、省、xx市部门(含领导小组)表彰的,分别给予个人4分、2分、1分的奖励加分。

(2)年内村里某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以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xx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xx市委市政府(xx市直部门)名义下发文件、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3)加分项目可累加,但同一项目同时获几个级别加分的,按最高级别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扣分

(1)年度内某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批评或在全市大会上作表态发言的,每次扣2分。

(2)代表市里接受上级有关领导或检查组检查受到书面批评或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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