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装修合同(热门三篇)
发布于2023-12-13 20:59,全文约 5263 字
篇1:水电工程装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1)如用甲方材料,每平方元,内水每个卫生间元,外水每个卫生间元,吊卫生间下水管元,装下水管元,装外攀檐每坡水管元,排线每间元,如不用线每平方元,插座元,暖灯元,热水器元,大花灯元,吸顶灯元,高档灯元,坐便元,顶喷元,吊柜元,太阳能元,排电箱元,如要打孔,按口径收费:50管(元),75管(元),110管(元),160管(元)。
(2)如用乙方材料,每平方元,内水每个卫生间元,外水每个卫生间元,吊卫生间下水管元,装下水管元,装外攀檐每坡水管元,排线每间元。
3、本合同双方协商制定,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如有变动,双方本着公平原则下协商更改,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 日
篇2:水电工程装修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装修工程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范围、承包方式及合同工期
1、工程名称: 。
2、工程范围:
3、承包方式: 。
4、合同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价款:本工程合同范围内固定总价款为: 。
2、合同价款方式: 。结算时,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但实际分项工作内容少于综合单价组成的内容时,甲方有权调整综合单价;实际分部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95%时、尤其是个体工程量(如设备、灯具、器具、家具等)与合同工程量不符时,甲方有权调整固定总价款。
3、当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经济签证,甲方须据实认定:
①甲方变更设计或更换材料,甲方变更设计或更换材料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更换,必须经甲方代表确认。
4、工程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14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价款确认报告,甲方收到确认报告后7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价款确认。
三 工程价款支付
1、签订合同后 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认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工程进度款;
2、乙方进场施工至形象进度的时,乙方递交付款申请书,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
3、乙方进场施工至形象进度的时,乙方递交付款申请书,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工程进度款;
4、施工完成后,经甲方现场工程师验收通过,甲乙双方组织结算,结算完成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5、余款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届满日内,无息付清全部余款。
四 施工管理
1、甲方委派 作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所有甲方与乙方往来的文件,经 签字生效;
2、乙方委派 作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所有乙方与甲方往来的文件,经 签字生效。
3、甲方责任: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的关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顺利施工。
4、乙方责任:乙方须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严格规范施工管理,确保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与效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引发的施工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盗、抢、火灾等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费用,为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据实赔偿。
五 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1、工程质量: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须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装饰装修工程规范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及相关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资料后,应于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六 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有防水要求的防渗漏为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但乙方也须积极维修,且只收取材料费。 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整改各项质量问题。因甲方原因使用不当造成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 个工作日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须在 小时内赶到维修,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等相关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七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则甲方须赔付乙方损失并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应付未付部分的5‰/天。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乙方须向甲方赔付因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并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5‰/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的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工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据实赔偿甲方损失。
3、如果乙方的施工质量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符,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 天内免费维修,并承担因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超过 天仍不能完成整改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
八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注明条款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解释)。
2、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如下: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其他非发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50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10级以上大风,24小时内连续降雨100mm以上。
3、凡是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与报价表提供的材料完全相符;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应提供合格证明资料,无合格证明资料的材料须由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甲方不承担其试验费用;不得使用未提供合格证明或未进行试验合格的材料。
4、每段(项)工程完工后,乙方随即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净,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工程竣工交付前,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垃圾及余料等与工程无关的清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3%作为自行清理费用。
5、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使工程合理及正确施工、竣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图纸或指示,乙方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或指示,并受其约束。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资料7日内核实签字。
6、与工程结算造价有关的签证资料,需在资料内容发生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报出,
7、乙方在工程变更确认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批准并签证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在确认变更后3天内未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或不需计入结算价款中。
8、发包方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
9、双方约定,若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退场,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中扣除30%工程款作为违约赔偿金。
10、甲方支付工程款,必须凭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竣工结算认可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11、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不支持乙方的任何索赔。因第三方单位管理或施工原因造成乙方产品的损坏,第三方单位应予以赔偿,但具体额度及赔付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确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12、乙方应注意对第三方单位产品的保护,如造成第三方单位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关系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1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等整个过程中,应保证按时向各类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和其他人员)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发包人不承担未及时发放各类施工人员工资的任何责任。
九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水电工程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范围及造价
(1)工程范围
毕节市东瑞园小区所有水电工程及所有消防工程及弱电工程。
(2)按20xx年预算结算材料人工按现行贵州省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表作决算,总价下浮10%结算。
二、付款方式
1、人工进场主体施工到转换层甲方按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之后每月按月进度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到90%,资料决算完后支付到97%,预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到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2、乙方进场施工,向甲方支付50万元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到工程施工至转换层,甲方退还50万元工程保证金。
三、工期
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5日内即进场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安排服从甲方工程建设进度的具体要求,乙方承报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在甲方总体进度计划的安
装的工期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
四、工程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2、工程质量应达到《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施工验收规范》、《水电设施及弱电规范》要求,并应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3、系统安装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对于本系统提供壹年免费维修服务,维修期由系统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免费维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及时应急维修服务及提供正常损坏的部件,凡不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部件损坏,乙方所提供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完工后六个月内不能进行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至第七个月起乙方所做工程自动进入质量保修期。
五、安装与验收
(一)甲方负责
1、提供系统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及照明电源。
2、负责系统安装期间所需的临时水电供应及费用。
3、在工地现场提供适当面积的库房和施工人员住房。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5、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监督,配合乙方施工工作。
6、工程完工时,甲方应当及时提供其它与消防有关的设备,材料资料文件以便乙方及时进行消防竣工申报。
7、甲方负责提供所用施工图及所需资料。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及弱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
2、负责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及弱电系统设备的提供及质量保证。
3、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4、接受甲方和当地检查部门对消防系统进行的验收,并保证验收合格。
5、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使甲方工作人员具备消防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
6、负责壹年质保期结束后的终身有偿期维修及备件供应。
7、负责教育、督促乙方工作人员遵守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及操作规章制度,文明施工,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责任。
六、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说明书和安装说明书壹套。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使乙方工期延迟或不能完工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将情况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出具权威部门证明,送至甲方取认可。在确认有必要时,双方协商撤销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
八、合同生效、变更、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毕节市签署,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当乙方对于合同工程所提供的壹年免费保修服务结束之后,本合同将立即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所有甲乙双方签字的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来往信函及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转让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者。
5、在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合同做某此变更,甲乙双方将签署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件
消防工程图和工程量清单,水电布置施工图及弱电施工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