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合同怎么签汇编六篇
发布于2023-12-15 06:37,全文约 11046 字
篇1: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在 业基花苑商住楼 工程项目向乙方租用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赁的设备为XX公司生产的牛头牌系列,根据各种规格型号不同,工作臂长分别为:50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18 吨,臂端起重量: 1
3 吨,无附着独立自由高度分别为: 40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为: 176
280 米。
二、 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1、设备租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备,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书面通知停止租赁并付清合同标明的设备在本工程所产生的费用及设备退场为止。
2、甲方保证该设备在本工程租赁期不少于则按 12 个月支付租金,多于 12 个月则按实际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数不足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为日租金)。
三、 租金、进退场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币计算,包含操作司机工资,设备保养、维修、日常维护等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2、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起重机台。(含设备进场安装、报检、顶升、拆卸、运输等所需的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3、进退场费在设备进场安装自检、调试完备并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在____日内一次性付款贰万伍仟元正,余款待该设备拆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好交付使用手续,租金按每月结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个月的今天为一个月,甲方于每月10前付给乙方上个月租金,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5、甲方可以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任何一种方式支付设备的进退场费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期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款项,均视为拖欠租金行为。
6、乙方收取进退场费及租金时,出具收款收据,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发票时,甲方需另外支付发票金额7.5%的税金。
四、 甲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受力数据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安装报检。基础达到保养期后,通知乙方设备进场,安排安装的具体时间。
2、负责工地现场道路畅通,确保设备进退场时的吊车、板车顺利出入。清除安装及拆卸现场的障碍,确保设备在安装、拆卸时50汽车吊车有足够的作业空间。如因施工现场障碍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安装、拆卸或解体,需要使用超过25以上的吊车,则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设备基础2米范围内,设置一个专用电箱,配备200A的漏电和闸刀开关,供电电线截面不少于25㎡,负责设备的用电。
4、负责配备设备吊钩以下的吊装用具、索具、对讲机等。加强项目对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安排、监督设备班组工作。
5、保证按约定日期,准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并负责提供设备操作司机的食宿。
6、保证设备的正常供电,特别是在设备运作及顶升过程中,如须停电要提前告知现场操作司机及工作人员。如在设备操作司机及现场工作人员未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停电,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篇4: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装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租赁物
甲方将公司持有的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捌 台,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设备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三、设备费用交纳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
1.1 根据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纳_______台设备的租金,每月合计 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须计算设备日租金的,则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 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在计租期开始后,合同定金自然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订立时的押金原数返还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有关违约费用。
3、付款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合同从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开始计租,每月_______日为计租日。乙方自计租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仍未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则乙方自甲方办理完设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之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
3.2 乙方同意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租赁方式租用设备,即乙方根据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设备租金。
3.3 逾期交纳设备租金的,乙方须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交纳滞纳金。
四、机械设备维护与修理
1、甲方为乙方提供 捌 台设备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以株洲市技术监督局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甲方负责质保期内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台设备质保期外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
3、乙方对设备负有保管、日常保养的责任,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和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有义务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1.2 有义务负责应由甲方承担的设备检测、年检等。
1.3 有义务保证出租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出租设备及其配套(如轨道和供电等)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1.4 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1.5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品牌、型号、性能的设备或赔偿损失。
1.6 负责设备保修期内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服务。
2.3 乙方应保证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破损和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2.4负责操作人员、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报甲方备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设备,不得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6 为设备提供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员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丢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损失或丢失的部分。
2.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转租及抵押,不得对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保证设备配件齐全,能够继续正常、安全使用。
六、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安全责任
1.1 负责质保期内设备安全保护装臵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1.2 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甲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1.3 负责联系制造厂家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使用前的培训。
2、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乙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电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2.4 乙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臵明细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2.5 乙方应对操作人员、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臵、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2.6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本着“谁操作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费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缴纳滞纳金。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的,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对乙方水、电供应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两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在补交未交齐租金和费用的同时,支付甲方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中约定的滞纳金。
4、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仍未将设备安装完成,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应交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同时,乙方有权从应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7、因甲方发生产权、债权纠纷等事项,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七、其它
1、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确认如下地址及收件人为乙方的通讯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为收件对象向邮局投递的邮件(文件)即视为合法送达。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为含税金额,乙方将款项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中,如有变动,须另行书面通知。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达成一致,可诉于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甲方:(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
乙方:(租赁单位)
丙方:(安装单位)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
一、 甲方职责
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丙方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丙方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甲方作为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八)甲方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九)甲方应当(督促乙方或丙方)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十)甲方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甲方应当委托原丙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安装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甲方委托丙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三)甲方自行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十四)甲方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在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二、 乙方职责
(一)乙方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二)乙方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三)乙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四)乙方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五)由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乙方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 丙方职责
丙方作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七)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在甲方组织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九)丙方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违约责任
由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引起的伤亡、物损等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为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的附件,随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生效而生效,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丙方持 份。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建筑起重机械退出施工现场后失效。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章): 设备租赁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章):
甲方现场代表: 乙方现场代表:
时间: 时间:
电话: 电话:
安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章):
甲方现场代表:
时间: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