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宪法学心得体会【精选2篇】
发布于2023-12-15 22:29,全文约 3064 字
篇1:教师宪法心得体会
自参加新课程远程培训以来,作为培训学员通过认真收看视频教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参加班级交流和互评,从中我学到了专家和同行们的很多值得我参考和借鉴的经验和案例,我深感自己在思想观念上受到教育和启发,我的精神受到很大鼓舞。让我明白了在新课程的理念下,教师如何实现自我发展,成长为一个受学生欢迎的老师所应当具备的智慧。作为教师首先应当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去吃透教材,根据实际的需要对教材进行取舍和增减,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教师应当对所从事的职业充满热爱,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一个老师应当把所从事的事业看成是一种追求,是一种幸福,而不是简单地把工作理解为谋生的手段,面对外部世界的物质诱惑,要有一种职业的操守。教师要用自强不息,永不停止的精神,去不断地学习,更新自我,充实自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你所面对的学生,并以此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成为学生的榜样。
纵观人的一生的发展都是贯穿着从不知到知,从不会到会,从不愿学到学,再到乐意学的过程。因为人都是有惰性的。乐学才能更好地进行学会和会学的活动。所以,新课程理念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改变只注重在知识、技能和过程方法的教学多下功夫,而在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上比较忽视的做法。相反,要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应当放在教育的首位,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关键是在效果的大小上,对学生的学习,我想首先要确保有效的学习时间,没有时间的投入不行,投入时间后,就是要保证学有收获,收获越大,效率越高,要保正收获,学生必须要全身心投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老师在此前提下,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及时反馈学习效果,让学生在学的过程中,体验到付出后就能有收获的愉悦感。学生不是配合教师上课的配角,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他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力量,带着自己的知识、经验、思考、灵感、兴致参与课堂活动,并成为课堂教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使课堂教学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和随机性。
通过聆听专家的讲座,反思过去的教学行为和观念与新课程理念下教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心里素质和教师的人格魅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认为只有从内心深处去认识自己,反思自己,才能在今后的教学中不断地吸取和借鉴专家和同行们的经验,通过努力不断完善自己,促进自身的发展。
篇2:教师宪法心得体会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参与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为本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的原则,把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按照大队党支部的安排,我们党小组对新宪法进行了学习并还自学了xx大报告、xx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精神、学习右江民族医学院第四次党代会报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学习要求,下面谈谈学习新宪法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