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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租合同简单(最新18篇)

发布于2023-12-16 14:50,全文约 54859 字

篇1: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2: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承租人:

出租人: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号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加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 至 止,共计个月。月租金为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契约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加条款,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立约时间:地点:

篇3: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好友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准

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国__国际商贸城” ____________号商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___________使用,本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三、 租金、其它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元。

2、下年房租根据临街行情增加,其它费用自理。

3、房租按每个季度交。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则甲方将押金还给乙方,押金不计算利息。

五、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等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权转让店面。

六、违约责任,合同生效终止

租赁期间乙方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罚金。

2、合同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有意延长期限,应租赁期满前四个月内向另一方发出申请,经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后续合同,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3、如双方不延长租赁期限,则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清场退出,并需按该商铺的原设计进行恢复,否则没收押金。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者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解决未果,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门面____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____个门面每个____元/月,共____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____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____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文化街商铺转让转租合同书

合同编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店铺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期自______20__年日。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已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商解除。丙方与乙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按月支付,水费和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归乙方所有,并且乙方有权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

四、甲方加盟取得的相应权利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应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并应协助乙方与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转让前预收的服务费、会员费等须书面移交乙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未经乙方认可的均由甲方承担余额的退还义务。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丙方承诺所出租房屋为丙方所有,如违反该承诺,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若经营不善破产或转让,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转让或出租,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

丙方签字:____日期

篇6: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1、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篇7: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年月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租金:共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依次类推。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 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 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 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 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 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 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 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 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 续租

1.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 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

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篇8: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门面出租合同篇2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__市的一楼右边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及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为水电费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

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 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篇9: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每页加盖骑缝印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房产作为商业经营用途,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产基本状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国 省 市 路 房产出租给乙方做为商业用途使用。

该租赁房产系商业用房,所在地块属宗地号为 范围。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商场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二层约 平方米、地面三层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房产)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具体结构、数据以所附平面图尺寸为准,面积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2.租赁房产配套设施、设备及完整的房产技术条件:

(1)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详见附件二招牌、广告位置图),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

(2)租赁房产附属设施和设备包括:中央空调、供电系统、消防设施、通讯系统、平板电梯、货梯、公共卫生间等,详见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设备、设施清单》和《公共设备、设施清单》。

(3)甲方提供本楼宇地面的小车停车位(约 辆)和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约平方米供乙方经营使用(见附件四停车位方位示意图),同时甲方须将本楼地下停车场给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进驻甲方房产前,甲方必须交付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详见附件五要求)。

二、 租赁期限及房产交付:

1. 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租赁期,共个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个月为乙方装修租赁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提前进场施工,乙方无需承担租赁期之前提前进场施工期间的租金,但在此期间乙方施工实耗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装修租赁期内的装修施工由于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因装修施工受阻的时间,应相应顺延装修租赁期和租期。

2.租赁房产交付: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满足如下条件房产:

(1)甲方的出租权相关证明合法有效;

(2)租赁房产通过消防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设施及相关配套齐全;

(5)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

(6)租赁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赁房产交付时应签署《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

未有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或交接、确认单上乙方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签署保留意见的,均视为甲方未交付租赁房产。乙方任何行为包括进场装修均不得被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租赁房产。甲方交付的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

三、 租赁房产的租金、水电、空调、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1.本合同所定义的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该租赁物范围的房租、租赁税金、租赁房产内外墙等广告位使用费、附属设备设施使用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物业管理费(大楼、场地、设备、安保、卫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车场使用费等费用。商场内部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2、计租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

3.租金: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房产在装修租赁期间免收租金。装修租赁期后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整,装修租赁期结束后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具体支付如下(以下金额单位均为币种:人民币):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估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的租金以按该租赁物的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算据实调整为准。

本条所列租金已考虑到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提供给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产技术投资和其他所有应由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除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的专项收费规定外,甲方将不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确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水、电费:甲方负责为乙方租赁房产申请并设立独立水、电计量表,并在乙方开业前办理完过户手续。乙方水、电须独立开户,费用由乙方直接与供电局和自来水厂结算。

5.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的电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全新的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设备调试合格后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部分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提供以上设备设施相应的资料,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用电部分直接计入乙方的独立电表。

6.安全和维护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范围内的保安、保洁、自购设备设施的维护、消防安全、财产保险及顾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工作。

7.物业管理费:租金中含有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应就物业服务内容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费用。甲方指定或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甲方应就该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由甲方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 付款、结算方式

1.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先向甲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币万元;甲方按时合格交付租赁房产和附属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后,乙方再付 万元人民币定金。乙方入驻后,人民币万的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前2个月开始作为当月租金进行抵扣,结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完租赁房产移交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每个月缴纳一次,甲方应于每月12日前提供当月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未收到甲方租赁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遇节假日则向后作相应顺延。

3.乙方将租金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汇往甲方下列帐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4.甲方如变更付款帐号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帐号变更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关于房屋租赁发票的规定,则甲方应提供符合当时新规定的房屋租赁发票。因甲方提供的租赁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或由乙方选择从当期及今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

五、 租赁房屋的转、分租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不高于50%)分租或转租予第三方以便乙方进行复合式经营,如餐饮、休闲娱乐或其它商业用途等,乙方在承租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乙方应将超出比例的分租情况向甲方进行备案,在高于50%的转、分租比列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拒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备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甲方已同意。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改变房产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管是乙方或乙方分租的客户必须配合大楼的各项管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和乙方分租的任何客户直接发生在乙方租赁范围内任何租赁业务上的经济往来关系。

2、乙方自该门店开业之日起算满年后,根据自行经营状况,决定终止该租赁门店的经营;乙方也可联系第三方接收该租赁门店,在确保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条款情况下,甲方应给予认可。

六、 合同期满续租约定

1.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要求续租的,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在重新组织招标文本中,必须将以下条款做为招投标条件:

(1)、原租赁商家补偿条款:①、装修补偿:按乙方装修原值的40%计算;②、设备补偿按乙方投入设备总造价的40%补偿。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即承租人)注册资本必须是原租赁商家注册资本的5倍以上注册资本。例:原租赁商家注册资本在叁仟万元,新承租人注册资本必须是1亿5仟万。原租赁商家无需增加注册资本。

(3)、中标后补偿款的支付:中标商家需要在其中标之日起7日内将本条第(1)款之补偿款支付给原有商家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

若甲方未组织招投标或未有其他商家中标,则视为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条件等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前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续租的权利。

以上条款甲方若未能执行,应视为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成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不再续签合同之日起40天内,甲方应按当时房产的实际状态收回,除乙方获得本条第1款补偿外,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自购的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以上40天不计算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物品。乙方已书面通知甲方接收房产,甲方拒绝接收的,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房之日起,视为乙方已交还房屋。

七、 店招、寄包柜和广告

1.店招:商场正主立面挂乙方的招牌,位置由甲方提供。

2.寄包柜: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大门两侧(或一层公共通道)位置用于摆放寄包柜以方便顾客购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七附图)。

3.场外铺设广告杆:甲方同意乙方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场外可铺设广告杆,以做乙方店招或商品广告之用。

4.甲方同意乙方在房产租赁范围内的附属通道、楼梯、设施和租赁房产内外墙设立广告牌(不能影响建筑外立面结构及外装修,以免影响大厦整体效果,甲方不收乙方使用区域内费用,但设立广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场地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装饰布置业务。乙方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可自行安排设计和租赁,甲方不得干涉。

5.以上相关费用已含在租金中。

八、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完全拥有租赁房产的合法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八),保证乙方租赁期内,在使用权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对房产有绝对的使用权。保证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停车位、附属设施和设备等不存在与其他业主相邻权及相关共有权方面的纠纷。

2.甲方交付时保证租赁房产抵押状况为:

(1)无抵押;

(2)已设定抵押,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办理并完成有关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因合同登记备案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对房产土建结构及其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投资的在乙方租赁区内的电梯、货梯、空调、消防设施等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交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须提供相关设备厂商的详细资料及免费(或已付费)设备维保合同。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进场经营、设计、装修(含二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文件。

6.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五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政府或行业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中断,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24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修复。

7.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合同约定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更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乙方被追诉或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摆放场地(以上场地的租赁费用已含在租金中)等应确保符合乙方正常使用要求,并经有关职能部门设计审批,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9.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及时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1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附属设施、设备经确认继续使用将可能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或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耗、损坏和折旧期满的,甲方应及时予以出资更新。

12.由于甲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甲方或甲方雇员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客户等)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租赁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让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并同意继续履行双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4.甲方保证不将乙方承租房产同幢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同业竟争对手进行商业用途,同时保证不自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九、乙方的保证及责任

1.乙方保证其商业经营的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乙方经营所需向政府或税务部门交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公共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保证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否则应负责修复。但因甲方原因或设备本身质量及自然损耗、折旧原因除外。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发生事故影响到其他租户的经营并造成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6.租赁范围内的场地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7.乙方如有需要利用租赁房产大楼的相邻公共场所、场地、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应事先知会甲方,并以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为前提。

8.乙方可按其标准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装修布局,不得改变租赁房产结构,乙方的内部装修、改造及广告、店标设置应提前将方案交甲方进行备案,甲方在收到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甲方不得无故拒绝该方案,除非能提供合理依据证明该方案将危及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水泵、供水、供电、防水、通讯系统的正常运作。如甲方收到该方案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甲方已同意此方案。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改变房产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十、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基于承租本房产对于乙方经营的必要性及基于对甲方的信赖,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后租赁房产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产租赁合同或以实际行动拒绝交付房产,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的,应向乙方支付以壹年租赁费用为标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意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未在 年 月 日前完整合格交付租赁房产,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日的租金,同时相应顺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若在 年 月日仍未能完整交付租赁房产,则除按万租金减免外,每延迟一天相应增加乙方一天的免租期,同时相应顺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另行支付乙方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或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乙方有权取回所有的设备、设施及要求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金。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及责任致使租赁房产及附属场地、附属设施、设备等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免除乙方在受影响期间的租金及补偿乙方经济损失(损失无法计算的则按日租赁费用的10倍计算),如连续超过20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并要求甲方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本租赁房产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直至甲方处理完毕相应事宜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为止。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应根据实际所欠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罚息支付滞纳金。乙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期限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不承担迟延缴纳违约责任。经甲方正式出函催收后,乙方无故拖欠租金单次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租赁房产交付前与后除本条(5)款及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外,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当年12个月租赁费用的经济损失。

(3)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乙方应将租赁房产和附属设施等交还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若乙方拒不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修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超出分租比例将租赁房产转租、出借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经济损失。

(5)若乙方(租赁当店)经营满一年后(从开业之日起算)出现连续3个月经营亏损,并且认为继续经营下去仍不能扭亏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合同,取回保证金及自购的所有设备及商品,结算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已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十一、通知及送达:

任何一方就合同相关事宜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等函件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若以人手传送,则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指定收件人: 确定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指定收件人: 确定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合同提前终止

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或重建至交付状态,在房产修复装修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待房产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费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且非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的政府强制行为发生,致使房产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在此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其它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房产、改变房屋用途、禁止进入、房屋或土地征用或批租等的通知。在租赁期内,除非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其它人为的、行政的决定为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批租事件发生,则甲方应自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将该通知传递乙方,同时以尽量保全乙方在此经营为原则,协同乙方共同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磋商,争取因动迁、批租、市政或征用引起的任何对乙方经营装修、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补偿,以上所得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甲、乙双方特此同意并承诺,如果因一方未履行义务,而导致或造成任何其它方产生经济损失、损害或伤害,致使遭损方针对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赔、求偿、要求支付费用或承担法律责任,则责任方应对另一方予以全额补偿。但另一方同时承诺,对遭损方针对其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另一方都将积极应对,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责任方有权对超出合理、合法赔偿的部分予以拒绝。

2.共同承诺:甲、乙双方确认并承诺,其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证照均合法有效。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别是租金条款)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附件、附图、附表、交接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及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即为生效。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对于甲乙双方所签属的该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0: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双鸭山市号楼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办公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甲方提供出租房屋的水电容量须足够保证乙方经营需要),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产宝房字第 建筑面积共计39298平方个月,即自(甲方于租期起始之日前免费提权无争议或未受到法律上的限制,如房屋已抵押的,甲方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如果甲方不能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因消防证明缺失而引起的一切消防责任有甲方负责。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房屋租赁费用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次付款期限月份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局印制的租赁发票。

第五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

第六条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赁合同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物业费、卫生费、门前三包等费用;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依水表电表读数按照物价部门水电价计费)

第七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原有水电基础设施应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

乙方在使用出租房屋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 元 房屋租、包烧费。

,年总租金双方应书面签字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

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但乙方装修设施甲方不负责维修,由乙方自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定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不交付租金3个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3个月以上;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人民币 元(2个月租金,大写)。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

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如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损毁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人民币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

日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甲方。

第十六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双倍返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 元(2个月租金,大写)以应于有效期届满之15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应向对方予以如乙方确需退房的,

篇11: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炎陵县灵官坳。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月,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篇12:商铺转租三方租赁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长住地址:

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长住地址: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长住地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店铺(原

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

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 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月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它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部分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到甲方于 年 月 日把自己该有的货物全部清理完毕,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剩余该支付的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

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 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 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面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篇13: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使用商铺等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

乙方承租的场地位于郴州市北湖商业城3栋301、302号商铺,租赁面积见房产证。租金、物业管理费用按以上租赁面积计收。

第二条 商铺用途

1、上述商铺用于经营:酒吧大堂,如果乙方要求改变商铺用途(包括改变经营品牌),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招牌位置安放招牌,招牌的规格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超出指定部分为租赁广告位置,乙方如需使用,应与甲方另行签定广告发布租赁合同(乙方招牌使用位置图附后)。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从 20_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

2、甲方于年月日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招牌位置安放招牌,超出指定部分为物业公司管理的广告位置,乙方如需使用应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广告发布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该商铺租金第一年每月13000元/月,乙方按期支付合同租金,以_三个月为一期。年租金合计叁万玖仟元整。自签定合同当天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在每期的第一个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当期租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则应承担迟延交纳租金的滞纳金(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租金自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5%。

2、乙方负责承担因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工商、税务等费用。

3、免租装修期自商铺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为履约保证金

1未违约的情况下,自乙方退还铺位之日起10日内甲方须将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如乙方无能力在规定的交纳租金期限内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一个月,如第二个月乙方仍不交纳租金则视为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赁的商铺,剩余的二个月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保证金为由拒付租金、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原因要求退租,则上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商铺装修及防护责任

1、租赁商铺由乙方自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对北湖商业城整体形象的相关规定。乙方因任何原因离场,均需将装修部分无偿并且完整的交付甲方,不得损坏,否则由乙方予以赔偿。

2、乙方装修方案及方案的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时,不得更改租赁铺位内、外的主体结构及任何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承担承租期内防火、防盗、消防、计生、卫生及房屋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4、铺面的卷闸门在交付乙方时完好无损,已经乙方确认。铺面的卷闸门因系易损件,故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如出现故障等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承担修理费用。

第七条 商铺转让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商铺转让他人,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进行转让,并且要交清所有应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签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甲方给予了乙方优惠,不存在对第三方优惠问题,故甲方有权从转让中获得收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承租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3、欠租金或水电费或物业管理等费用超过10天的(在10日内含10日,按所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交付违约金给甲方)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违反法律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进行非法经营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

(二)因甲方的责任耽误乙方经营时间的,甲方按耽误的天数计算免收乙方租金。

(三)因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违约或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四)在消防、安全等危及经营业主共同利益的紧急情况下及乙方拖欠费用而关门停业超过10天,甲方有权未经乙方许可而进入乙方租赁商铺进行相应处理或收回商铺。

第九条 合同终止、解除及续约

本合同履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双方结算之后合同终止;

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时,一方应在三日内与甲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退还商铺的移交手续。

合同终止后,不影响一方向另一方索赔的权利。

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商铺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同时应在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商议另行签订合同,如乙方未按时递交书面申请,甲方可对外公开招租,乙方应予以配合工作。如乙方既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不退还商铺,乙方则应从租赁期满的次日起,双倍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条 送达及通知有关书面文件的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9组

乙方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该地址的文书送达视为乙方亲自签收,一切因送达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为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业及用途

1 ㎡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差异时,每平方米租金不变,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房屋及其他费用。

2、乙方租赁该商铺仅限用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伍 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 80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 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缴纳。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正规财税发票,费用及相关税金由乙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乙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八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九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关于简单商铺租赁合同范文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下面是关于简单商铺租赁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简单商铺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街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 ____月_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 ____月_ 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39;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通用版合同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6:简单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蓬溪县 街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 ㎡建筑面积,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 元/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7日内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五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天然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门前三包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天然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七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含夹层)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八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街道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蓬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大写:___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年__月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篇18:商铺出租协议书不得转租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 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 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 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