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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精彩3篇

发布于2023-11-30 09:29,全文约 4968 字

篇1:2023关于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8关于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系统在“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中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沐府办函〔〕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我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村组干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并剖析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带头切实整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作风整治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重温了服务基层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机关干部、村组干部树立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了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整治

为确保“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由乡纪委牵头,对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对照“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清单,对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我乡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取意识淡化、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诿扯皮等“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再次进行一次思想洗礼为目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整改自觉。充分运用XX年度村干部勤廉双述、百姓评村干部活动成果,对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的村、组干部共计7人次进行诫勉谈话,从思想认识、工作成效及作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构建长效机制

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纪委具体负责,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在直接联系服务农民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结合我乡近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质成效,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成了包括《海云乡便民服务代办制度》、《海云乡投诉举报制度》等在内的5项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系统地“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以这次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篇2: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平凉市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平环发〔20xx〕45号)文件要求,我县从6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集中1月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自查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解决影响矿区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环保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华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方案制订、人员抽调、情况收集、督查检查等工作。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为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坚持把强化宣传作为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上组织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上街宣传、定点播音、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主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2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宣传专栏10期,制作电视宣传字幕3条,并在县电视台进行连续播放。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职能作用,积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矿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企业重视环保的社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

一是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我县西华、北河、南川、石堡子四个集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污水排放口,周围没有杂物或畜禽粪便堆放,没有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排污行为。

二是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县境内17户煤矿企业、1户水泥制造企业、2户冶炼企业和1户电瓷企业中,除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2台炉子已于20xx年4月27日进行关停)之外,其余企业均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全部达标排放,没有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另外,我县也没有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在建设项目中,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晨化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已投入试生产。

四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了自查。县境内没有自然保护区,也没有造纸、制革、淀粉加工、铅锌选矿等企业。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煤炭采掘、农业产业开发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都能够稳定达标,六个限期治理项目除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外,山寨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进行组织验收。砚北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东峡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县城华砚供热中心扩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

4、细化措施,边查边改。

在这次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石堡子工业开发区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这5台炉子于20xx年4月26日已责令全部关停。晨华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自查工作中,我们将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晨化公司作为环保治理重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切实增强了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使自查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乐华冶华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存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

二是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之中,尚未通过验收。

三是晨化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是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按目标责任书在20xx年8月必须完成治理任务,止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整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并经省、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二是督促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责令晨华公司停产整顿,按程序补做环评手续,限期落实环保设施。

篇3: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核查的紧急通知》(达公车治办〔〕10号)精神,蚕桑局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蚕桑局现有公务用车1台,专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委办【】69号)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治理6项工作内容,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驾驶员的职业操守教育,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动态管理,节约开支

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加强公车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加强了车辆运行费用的管理,尽量做到节约开支,今年1-6月,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1万公里,消耗燃油费8000余元,开支过路过桥费XX余元,里程耗油达到0.70元。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不存在超编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