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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热门8篇)

发布于2023-11-30 09:28,全文约 11658 字

篇1:2023年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2020年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州委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为官不为”十个方面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7月14日,局党组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为官不为”整治活动,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5日,召开“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动员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文传达学习了州委《德宏州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接着开展了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局长谷忠寿指出,此次整治活动要结合民政实际,把“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三个方面纳入治理重点。通过“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本级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全局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州委的部署要求,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扎扎实实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列出详细专项整治清单,为专项整治工作打牢了基础。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实施细则》等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针对学习理论不深入、学习业务不系统、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遇事担当不足、奉献精神不足,有“私心”、工作中时有畏难情绪等问题。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结果。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改进不足、着力解决问题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德宏州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自觉抵制“为官不为”倾向,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党组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民政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时时刻刻做到自查、自警、自省、自励,加强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及焦裕禄、杨善洲精神,倡导节俭办事,节俭生活,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篇2: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全办发[]74号)的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自查,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全椒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使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坚持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细致,全面深入,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一)深入动员部署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镇召开镇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公车治理工作等文件,就做好专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对全镇公车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日常工作中,镇领导经常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全面清理纠正

1、认真开展自查。自6月中旬开始,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此次共对全镇5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照要求逐一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填报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和《公务用车配合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等。经检查,全镇共有4辆公务用车,不存在超编和违规借用的车辆。并在镇机关显要位置进行了公示,上报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

2、严格审查核实。我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县印发的《实施办法》,对全镇登记自查情况逐车逐项进行对照审核,核实甄别。在审核内容上,重点审查核实了镇车辆编制数量和实有车辆数、车辆排气量、购买价格、购车资金来源等,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及时归纳整理。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编数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设与该车行驶无关的设备,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车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3、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支和单车费用定额预算制度。我镇以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车辆驾驶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假日封存制度等,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安全有效。

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我镇将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合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3: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县公车治理办公室:

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关于检查公务用车问题登记复核和初步处理情况的通知》(平公车治办〔〕2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招商局现有公务用车1台,专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篇4: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核查的紧急通知》(达公车治办〔〕10号)精神,蚕桑局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蚕桑局现有公务用车1台,专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委办【】69号)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治理6项工作内容,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驾驶员的职业操守教育,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动态管理,节约开支

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加强公车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加强了车辆运行费用的管理,尽量做到节约开支,今年1-6月,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1万公里,消耗燃油费8000余元,开支过路过桥费XX余元,里程耗油达到0.70元。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不存在超编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

篇5: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自查报告

我校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在学校的发生,我校在2012年04月份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我校领导与教师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确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学校与各班班主任每学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制订值班、值校制度,做到学生在,教师在,教师在,学校领导在。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校园”。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责任落实,严把关口。

我校重视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媒体向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学校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学校要求班主任主动家访,多与家长加强联系,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让家长切实负起学生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的教育,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交通安全图片展览。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另外要求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集会、晨谈、班队课、各种活动课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管理到位,严格制度。

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1、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加强消防演习,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事故。配合政府及各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杜绝学校周围的小商小贩,同时完善门卫24小时值日制度,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 2、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事故。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加强消防工作,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5、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学校与小卖部经营人签定安全责任书,要求小卖部经营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控制进货渠道,把好食品的购买关、储存关、销售关,查禁“三无食品”,采购食品要人员固定、货源固定,与供货方签定好安全协议,并索取对方的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合格证以及销售许可证,防止出售变质、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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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平凉市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平环发〔20xx〕45号)文件要求,我县从6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集中1月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自查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解决影响矿区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环保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华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方案制订、人员抽调、情况收集、督查检查等工作。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为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坚持把强化宣传作为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上组织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上街宣传、定点播音、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主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2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宣传专栏10期,制作电视宣传字幕3条,并在县电视台进行连续播放。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职能作用,积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矿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企业重视环保的社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

一是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我县西华、北河、南川、石堡子四个集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污水排放口,周围没有杂物或畜禽粪便堆放,没有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排污行为。

二是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县境内17户煤矿企业、1户水泥制造企业、2户冶炼企业和1户电瓷企业中,除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2台炉子已于20xx年4月27日进行关停)之外,其余企业均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全部达标排放,没有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另外,我县也没有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在建设项目中,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晨化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已投入试生产。

四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了自查。县境内没有自然保护区,也没有造纸、制革、淀粉加工、铅锌选矿等企业。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煤炭采掘、农业产业开发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都能够稳定达标,六个限期治理项目除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外,山寨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进行组织验收。砚北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东峡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县城华砚供热中心扩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

4、细化措施,边查边改。

在这次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石堡子工业开发区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这5台炉子于20xx年4月26日已责令全部关停。晨华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自查工作中,我们将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晨化公司作为环保治理重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切实增强了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使自查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乐华冶华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存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

二是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之中,尚未通过验收。

三是晨化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是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按目标责任书在20xx年8月必须完成治理任务,止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整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并经省、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二是督促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责令晨华公司停产整顿,按程序补做环评手续,限期落实环保设施。

篇7:关于2023新农保资金专项胡作为清理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关于2016新农保资金专项胡作为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xx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 5335.7 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 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xx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xx0%。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xx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xx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XX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XX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XX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XX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

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8:2023年开展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年开展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县清房办: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