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热门12篇】
发布于2023-12-18 14:41,全文约 4389 字
篇1:谈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_商务礼仪_网
谈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所谓变更,是指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解除是对原协议宣布无效。 签订协议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因此,修改变更和解除协议也必须严肃认真,不能草率从事,必须有法律依据,并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协议中的一方,由于内部原因,出现了一些必须修改合同的因素,在不影响,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对方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允许变更协议。
第二,由于签订协议时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如协议订立所依据的国家计划的修改或取消,相应地,所订协议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三,协议一方的企业或公司,由于停产、倒闭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也允许协议变更或解除。
第四,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受害的一方可依法律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由于协议一方违约,使对方受到严重损失。
一般来讲,只要具备上述情况之一者,即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是,应当指出,如果原来参与签订协议的承办人或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时,则不能作为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理由。根据有关法律,法人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能因人员变更而消失,应由变更后的新法人来承担。
篇2: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在没有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情况下,不得变更及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5.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6.损坏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7.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及其它问题引起就餐人员强烈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8.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的。
9.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10.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未经膳食中心允许有分包经营行为的。
11.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的。
12.经营期内无故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13.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篇3:第14条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14.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以及先于本协议为本次股权转让而签订的相关协议、承诺及保留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非因甲方违约在先的原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在延迟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
(2)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
14.3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该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故意隐瞒重大财务缺陷、披露给乙方的丙方名下资产信息失实等。
(2)甲方不能及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14.4 任何—方违反本协议的,致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另一方即有权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不影响守约方依据本协议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
篇4: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通知及送达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2.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篇5: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9.1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无明确解除的书面通知送达协议各方,本协议自动续期 年。协议到期后,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未结业务继续按照原协议规定办理,直到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本协议对本协议三方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终止不影响三方已经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9.2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篇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3.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15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篇7: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的生效、变更
本合同经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未规定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解除
1.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合同,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篇8: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十七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篇9: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或构成严重违纪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6)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4.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篇10: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天单方面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合同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解约方需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指的是守约方因解约方单方面解约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但不包括可以取得的预期利润的减少。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没有特殊情形下,将委托事务转给第三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 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不履行工作成果汇报义务,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 甲方延迟交付委托费用,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5、 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不履行委托协助义务,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篇1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明确表示不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咨询计划书超过 天的。
(3)若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咨询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咨询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经甲方通知后 天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4)乙方咨询工作进度或者工作内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 天内仍未纠正的。
(5)乙方迟延提交咨询成果达 天的。
(6)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其合同义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乙方擅自将咨询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的。
(8)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3.本合同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支付咨询报酬达 天的。
(2)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篇12:第十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书面通知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书面通知承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或欠缴各类费用达 元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5.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其它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房屋租赁各方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变更或撤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