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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自建房买卖协议合法吗【优秀8篇】

发布于2023-12-22 13:52,全文约 12112 字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3-

篇1:还建房房买卖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两方当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

出卖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买受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建筑面积为㎡的还建房屋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格为,合计为: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款。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第四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须由甲方配合村委会,开发商办理在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未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于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对未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两证”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共有权人与甲方系夫妻关系,同意甲方全权处理出卖该房屋的相关事宜,并愿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共有权人: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年____月____日

篇2:合法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2)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自建房买卖合同样本_自建房买卖合同格式

乙方(买方): 男,尼山镇大王庄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曲阜市尼山镇大王庄村

2、该房屋为(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紧邻 的房屋,右紧邻 房屋,前紧邻 ,后紧邻 。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 在20xx年2月 日付人民币 元整。

2、 甲乙双方关于该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在签订此合同时全权委托本村村委办理。

3、 付清款后,甲方收到后应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甲方(卖方): 男,尼山镇大王庄庄村民,身份证号: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特别约定

1.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村委代表: 公证时间:

篇4:西安市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桂林市兴安县湘江路、编号为

060003-1、0601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兴国用(20__)第060003-1号、兴国用(20__)第060104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53693.5m2 ,规划用途为: 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为【√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房管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该商品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砖混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 1 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3. ×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已付的定金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抵作房款)。

2.分期付款: × 。

3.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 年 月 日支付购房首付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1)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买受人须在10日内备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需要的资料,否则,由此而延误办理按揭手续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因买受人的原因,银行不予批准或者不予足额批准买受人的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须在接到银行或者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选择一次性付款,并与出卖人签定变更付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否则,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签订合同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政府规范性文件而影响交房日期的。

3.其它: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月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够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在收到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付清购房余款并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应承担所欠购房款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接房超过30日的,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房屋保管费。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包括按照买受人在本合同预留的电话通知以及《桂林晚报》或者《桂林日报》上的交房通知。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按市场价赔偿约定标准未做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时水电到位;

2.交房时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布线到位;

3.交房时排污管到位;

4.其他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

2.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栋楼宇买受人使用、维修和保管,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住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为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壹拾贰 页,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其中出卖人 叁 份, 买受人 壹 份,兴安县房管所 壹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兴安县房管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篇5:自建房买卖合同样本_自建房买卖合同格式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售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拆旧房建新房集资自建房的暂行销售办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集资自建房一事,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土地、房屋简介

1、土地位置邳州市镇北一路南80米火车站正北处,甲方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面积上集资自建房,除集资者自行居住外,余房对外出售。

2、该集资自建房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阳台是封闭式,简装配置(进户防盗门、门窗)。

3、房屋建筑面积。

第二条 乙方所需购房的楼层、面积、价格、付款方式:

1、乙方在购买的住房层需是否购买车库(价格另行计算),买卖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格(不含车库)。

2、乙方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 元。

3、双方同意于年月 由甲方将上述自建房正式交付给乙方。该自建房交接给乙方后所使用权属乙方。

4、甲方保证上述自建房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的,甲方在毁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换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甲方不按期想乙方交付房屋。

6、乙方在和甲方约定交清余款日期内,未将余款付给甲方的,甲方责令乙方在十五日内将余款交清,如十五日内尚未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给乙方预付款的20%,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7、乙方所购买房作居室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包括承重梁和承重墙等,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本合同契约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6:合法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范本 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年月 数量 单价 金额 总价(大写)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八条 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____市____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九条 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39;违约金,逾期____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旧设备买卖合同范本二 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出卖方负责;买受方负责车辆运输,运费由买受方负责。

第三条 设备交付设备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等责任。

第四条 设备付款签订协议后,买受方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余款装车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装车付款后后续一切质量及其他问题均与出卖方无关。

第五条 合同争议本合同生效后,若买受方要求解除合同, 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争议。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 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自建房买卖合同样本_自建房买卖合同格式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建房户头壹户,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同意将本户在个人建房户头转让给乙方建造房屋,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建房户头作价人民币 元整转让给乙方建造房屋。

二、建房用甲方名义建造,乙方房屋建成后,房产永久性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三、房屋建成后,乙方如要办理房产转户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无偿给予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注:因甲方年事已高,如遇甲方过世其子女不能私自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是在甲方过世后办理房产转户手续,甲方子女必须主动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户头转让费 元整。

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如甲方反悔,必须按全额转让费双倍赔偿给乙方。

六、以上协议经双方一致认可,永不反悔,永远为照。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篇8:合法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购买附件所列设备。

2.质量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3.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

①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接收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2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24小时内。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____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1%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1%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页,一式其中甲方2份,乙方2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