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合同范本最新12篇
发布于2023-12-22 17:18,全文约 24689 字
篇1:农村公路维修合同_合同范本
农村公路维修合同
甲方:;乙方:;毛家港镇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工信誉审核,符合农村公路维修施工条件;一、工程量;地点:;二、工程内容;1、工程承包范围:路面维修(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缺部分、清缝灌缝;2、在施工中所需的一切人力、物力、机械及其一切直;的设施,均由乙方负责;三、承包方式;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
农村公路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毛家港镇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能力、施工业绩、施
工信誉审核,符合农村公路维修施工条件。甲方将 的路面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施工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量
地点: 。
二、工程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路面维修(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残
缺部分、清缝灌缝。
2、在施工中所需的一切人力、物力、机械及其一切直接或间接
的设施,均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
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
工程量计算。路面清缝灌缝按长度计算。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前的施工放样、全程监督乙方施工。
2、协调处理好各村公路维修施工的相关工作。
3、甲方有权对不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中途终止合同。
4、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严格按照甲方施工前的放样标准施工。
2、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认真组织管理好施工机械,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4、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中的一切施工作业。
六、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施工,确保维修路面二年内不得损坏。
七、工程开工和完工
本工程于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完工。
八、工程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 元/平方米,清缝、灌缝 元/米。后期养生 元,工程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30%工程预付款,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2:通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_通村公路施工合同样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篇3:汽车公路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汽车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汽车公路运输合同范本(一)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 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汽车公路运输合同范本(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月 日 装运时间: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篇4:公路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1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代办公路运输业务;服务范围:上门提货、运输设计、货物查询、代办保险、打包、代办运输、送货上门等一揽子服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收到甲方货物后至交付甲方的收货客户止,负责货物的安全保管。
2、 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破损、缺失等意外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运输业务。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以传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运输信息,方便乙方进行服务安排。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错误而造成的时间延误或经济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货物必须填写正确品名、保证不夹带危险物品、国家禁运物品、货物外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甲方承担未执行以上规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责任并负责赔偿,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遇到破损、遗失、短缺,甲方必须提供货损货物的发票、货损鉴定报告,并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应的单证,否则由此造成保险公司或承运公司拒赔,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保险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托运单上委托为准。物品如需投保,保险费按投保金额的0.3% 收取(其中绝对免赔额为500)。甲方承认乙方已经告知不保险的风险及了解不保险情况下如遇到货物破损、缺失的赔偿标准:最高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5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5倍。
五、关于货损
1、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将按保险公司条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相关文件。
2、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未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最高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5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5倍。
3、索赔期限:甲方在货物发生损坏或缺失后的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如超过期限乙方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或延误的,不负责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灾、罢工、民变、动乱、战争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错误、不准确造成的损坏、延误、错交;
C、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缺陷或货物性质不适合特定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过程中因气候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变质;
D、包装方法不良;
E、交付时外表状况良好,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或损坏及货物合理损耗。
F、甲方未对货物进行防潮处理、对因受潮而导致的货物损坏或损失。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必须把加盖公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托运单交于乙方确定委托关系,乙方开具货运分单为结算凭证。如甲方对乙方运单金额有异议请在乙方开具分单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2、采用月结方式,每月运输款结算至当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5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额度为人民币 。超过额度,乙方将立即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须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运费。双方如有争执,应按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决。
七、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顺延。
八、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
A、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B、签字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九、乙方必须对甲方托运货物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漏甲方发货目的地。
十、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同范本2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篇5:公路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_合同范本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出质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能够全面按期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质押合同。
第一条 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_________与贷款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
“公路”是指_________至_________段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收费权”是指出质人对_________公路享有收取和处分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收费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享有的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借款人借款的担保。
“质权人监管”是指质权人派员监督收费,督促出质人将其收费收入存入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直至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
第二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以其公路的收费权作为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
第三条 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四条 出质人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公路收费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有效;
(二)当取得收费权批准文件时交由质权人保管;
(三)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放弃、重复质押或向他人转让所出质的收费权;
(四)如果由于国务院、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需要指令出质人转让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该权利进行投资,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并以转让公路收费权的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不足清偿部分出质人应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第五条 账户监管。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处或其指定的机构开立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进行监管。
(二)出质人因享有收费权而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必须存入开立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唯一的,不得将其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其他行的账户。
(三)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将收费专用账户的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偿债基金账户,直至偿债基金账户余额符合借款合同约定。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1.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
(二)质权实现的方式和顺序。
1.当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情形时,质权人首先要求出质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义务,出质人未履行的,质权人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其收费专用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借款人偿债基金账户,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在偿债基金账户中扣收,也可以直接在收费专用账户中扣收;
2.质权人按前项规定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有权从出质人所有银行账户中扣收直至完全实现债权;
3.质权人通过前两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可以质权人监管的方式实现质权;
4.质权人通过前三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以依法采取协议转让、拍卖等方式处分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质权:
(一)出质人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质权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第八条 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质权人: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出质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一)情形,应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质权人;有前款列举的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质权人。
第九条 出质人以公路收费权质押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本质押合同不因出质人主体的变更、消灭或者债务的转让而失效或撤销,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第十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的原因引起出质人丧失公路收费权或影响公路收费收入,出质人所获得的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应征得出质人同意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本质押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十四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本质押合同应当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本质押合同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出质人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篇7: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_合同范本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能够全面按期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质押合同。
第一条 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与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________年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
“________公路”是指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段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收费权”是指出质人对________________公路享有收取和处分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收费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享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借款人借款的担保。
“质权人监管”是指质权人派员监督收费,督促出质人将其收费收入存入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直至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
第二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以其公路的收费权作为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
第三条 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四条 出质人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公路收费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有效;
(二)当取 得收费权批准文件时交由质权人保管;
(三)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放弃、重复质押或向他人转让所出质的收费权;
(四)如果由于国务院、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需要指令出质人转让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该权利进行投资,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并以转让公路收费权的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不足清偿部分出质人应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第五条 账户监管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处或其指定的机构开立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进行监管。
(二)出质人因享有收费权而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必须存入开立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唯一的,不得将其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其他行的账户。
(三)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将收费专用账户的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偿债基金账户,直致偿债基金账户余额符合借款合同约定。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1.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
(二)质权实现的方式和顺序。
1.当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情形时,质权人首先要求出质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义务,出质人未履行的,质权人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其收费专用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借款人偿债基金账户,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在偿债基金账户中扣收,也可以直接在收费专用账户中扣收;
2.质权人按前项规定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有权从出质人所有银行账户中扣收直至完全实现债权;
3.质权人通过前两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可以质权人监管的方式实现质权;
4.质权人通过前三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以依法采取协议转让、拍卖等方式处分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质权:
(一)出质人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质权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第八条 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质权人: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 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出质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一)情形,应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质权人;有前款列举的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质权人。
第九条 出质人以公路收费权质押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本质押合同不因出质人主体的变更、消灭或者债务的转让而失效或撤销,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第十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的原因引起出质人丧失公路收费权或影响公路收费收入,出质人所获得的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应征得出质人同意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本质押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十四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本质押合同应当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本质押合同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出质人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篇8:农村公路建设合同书_合同范本
农村公路建设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实现社通公路大会战任务,经甲方按要求决定,以竟谈方式,将高棕村五社规划建设的社道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经甲、乙双方就道路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此协议书:
一、工程范围:起于破河村壹社经五社,止于五社主路终点罗周传军屋的右侧,全长约0.8公里。
二、建设标准:按照中交部《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和县交通局设计图纸施工。
1、路基为石灰稳定砂砾石基础,宽度为4.5米,最低路基不低于3.7米,厚度20cm。路面硬化,有效路面不低于3.5米(特殊地段除外),水泥硬化标准C30,标准为3.5米宽,厚度18cm水泥混泥土,路基路面原则在原路基施工特殊地段除外。
2、水沟:沟深40cm,沟底宽48cm,沟口宽60cm,保证水系畅通。
3、错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长15m,宽6.5m(含原有路石宽度)。按村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此项工程建设费用在双包工程之内,不另计费用,不实行差价调整。
4、路肩:碎石路两边用泥土进行培土,宽度为每边50cm。按照村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涵洞、保坎,按双方约定办理。
三、质量要求:在施工工程中乙方必须听甲方从质量监督的指导,必须接受社质量领导小组的监督,一切按《农村公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四、工期: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进场,201X年12月30日内竣工。若延误工期,按照总造价扣百分之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乙方不得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工程完工并经县交通局质量检查合格,按交通局补助每公里15万元,即时给付外,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未付清工程款,按银行同期贷款(信用社)利息。上级专项拨付款,甲方不得截留。
六、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属双包工程(即包工包料),每公里造价为人民币36.8万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本工程为单价承包,不作差价调整,包括设计的附属工程,不另计费用。
七、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醒目的公示牌、安全标志牌。若发生一切公务、安全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用工程款作为1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部退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其它事宜:施工中涉及的土地、林木、柴山、青苗等具体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落实。料场租赁的青苗补偿、复耕费及施工中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有违约则按协议法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乡政府、村委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监督单位法人:
20xx年月日
篇9:公路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收货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篇10:河南某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河南某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负责人张志良,该公司经理。
被告河南鹤辉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美仪,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与河南鹤辉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张胜庆
审 判 员 牛再田
审 判 员 罗惠莉
二○一0年四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高海燕
篇11:2023公路运输合同最新范本_合同范本
2019公路运输合同最新范本
无论我们是要运输什么货物都需要写运输合同,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运输合同,欢迎大家来多多参考阅读哦
公路运输合同最新范本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 位: 职 位: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乙方应将上述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货物验收单与乙方结算运费,如发生货物验收单丢失应及时补回,否则甲方除可以拒付运费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货物损失。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价格按整车计算,具体价格参见合同附件:公路货运价格表。该附件略,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或增减。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变动价格,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价格均含保险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及时投保。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应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将货物签收单提交甲方,并凭货物签收单原件结算运费。
2.双方在每月20日结算前一个月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例如:2月20日结算1月份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乙方应开具运输专用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运输通知
每次托运前,甲方提前24小时用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备车(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提供合适的车辆。
第七条 运输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每批货物,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到达。具体运输期限以货物托运单中的指令为准。
第八条 运输方式
甲方托运的每一批货物乙方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中途不允许出现货物换车现象,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承运方负全部责任。运输方式为汽车陆地运输。
第九条 风险抵押金
1.乙方将风险抵押金用现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账户。风险抵押金作为甲方货物损失风险抵押,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损失或第三方索赔的,甲方从风险抵押金中优先扣除货物损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赔,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
2.乙方交至甲方的风险抵押金为____________(人民币)风险抵押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运输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风险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满期后,如不再继续合作,甲方应在1个月之内归还乙方风险抵押金;如果继续合作,则转为下一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后应开具单据给乙方。
第十条 货物防护
1.货物装卸过程必须轻拿轻放,不得倾倒,不得在包装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货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装卸过程,发生货物跌落现象,搬运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由货管部门对跌落货物进行重新验证。
3.承运人必须做好货物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托运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应向乙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运费利息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风险抵押金的利息损失。
第十二条 承运方责任
1.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六条规定,应按每车总运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将货物运错地点或交错收货人,应无偿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地或应交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未到达,乙方除应向甲方按这批货物运费的10%支付违约金外,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污染、受潮、包装损坏、货物短少、变质、货物非自然损伤以及货物灭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运输货物价格10%的违约金。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伤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一概无涉。
5.乙方在承运过程中,未按甲方托运单要求的期限送达货物,导致收货方索赔或引起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承担运输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6.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年xx月x日 签约时间:x年xx月xx日
篇12: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_合同范本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一)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 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___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第五条 保险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公路的工程建设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第六条 担保的补足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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